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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是房地产开发中较常采用的开发模式,现行税法规定了合作建房的两种合作方式,但实务中还有与税法规定不完全相同的合作方式,使得在税务处理时存在一定的难点。本文在分析税法规定的两种合作方式的税务处理方法基础上,对实务中碰到的第三种合作建房方式的税务处理方法进行了探讨研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提出具体的税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