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被辜负的南宋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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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十年(1140年),刚刚取得朱仙镇大捷的岳飞忽然在一日之内收到十二道金牌,敕令他班师回朝,饱经沧桑的中年人岳飞叹了一口气,在千里之外的山东济南,一个娃娃正在吃奶,似有感应,忽然哇哇大哭。这个娃娃叫辛弃疾。
  小辛幼时就知道:自己是秦人后代(辛氏祖先住在甘肃临洮,属于古代泰国地盘),老秦人从不饶舌,小辛的爷爷辛赞是个例外——他只饶舌一件事:咱们秦人最能打。
  很多年之后,已经成了老辛的小辛还记得爷爷带他登高望远,爷爷的白胡须在风中飘荡,声音却铿锵有力:“孩子记住,这本是我们大宋的山河,迟早有一天你要为大宋子民们把这些土地拿回来。”
  真正决定小辛命运的,却是一次偶然的迷信活动。他和好基友党怀英聊天,说起自己的前途,两人都有点迷茫。于是,他们卜了一卦,从此,走上了各自的命运之路——党怀英成了金朝的文坛领袖,辛弃疾走上了抗金道路。
  辛弃疾的抗金策略和爷爷不一样,爷爷做地下工作,搞点小破坏;辛弃疾要么不搞,要搞就轰轰烈烈。此时,正逢完颜亮大搞“百天之内灭宋”活动,到处摊派壮丁,小辛抓住机会,一做动员,立刻拉到两千多弟兄到南部山区去革命了。这是新生代年輕人该有的样子,打破常规,立刻行动。
  两千多人当然不能成大事,小辛不傻,等到局势稍微一稳,他就去投靠了当时规模颇大的起义军头领耿京。照理说,一伙起义军投靠另一伙起义军,小辛怎么也能弄个二头领当当,但是耿京只给了小辛一个掌书记的职称。小辛却不计较。从此,在耿军的天平起义军队伍里,多了一个“上马击贼,下马草檄”的有文化的古惑仔辛弃疾。
  没过两天,出事了。小辛拉队伍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义端的和尚。义端“喜谈兵,弃疾间与之游”,听说革命形势一片大好,就投奔了耿京。但是没过两天,义端跑了,临走还坑了小辛一把——把他的公章偷走了。小辛的公章,就是耿京的帅印。
  小辛是义端的带路人,这样的大事一出,耿京就要杀了小辛。这时候,小辛冷静地说:“给我三天,我若抓不到义端,再杀我也不迟,”
  小辛心想,义端是偷了帅印跑的,帅印不值钱,偷了干吗?肯定是投奔金人。于是,小辛策马扬鞭,在前往金人大营的半道上,终于拦住了义端的去路。
  义端这下走投无路了,他忽然想起来小辛以前跟他说过自己有点迷信,于是跪下说:“辛辛,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不是人,你的真身其实是一头青兕,能量大着呢,求求你不要杀我啊!”小辛怒目圆睁:“什么?你说我不是人!”于是手起刀落,杀了义端。
  青兕是什么?它是太上老君所骑的青牛,下到凡间做了兕大王。那么,小辛究竟长什么样子呢?他的好基友陈亮这样形容:“眼光有棱,足以照映一世之豪;背胛有负,足以荷载四国之重。”去掉一些好基友滤镜,“眼光有棱”“背胛有负”,与《西游记》里的兕大王“双眸幌亮”“筋挛硬如钢”形象可以相互参照——义端可能真不是瞎掰的。也就是说,小辛脱衣有肉、八块腹肌,还是个大眼靓仔,偏偏还有文化,完美了。
  有文化的靓仔小辛觉得搞游击工作最重要的是获得上级的钦定。他对耿京说,此时应当赶到南边,对南宋皇帝表达忠心,这样南北呼应,干起革命更加理直气壮。耿京同意了,他派自己的副手贾瑞前去,但贾瑞觉得自己文化水平不行,无法面对丞相们的质询,想要带一个“文士”,不用说,小辛就被带上了。
  贾瑞一行不辱使命,成功获得了赵构的接见和官方的认可。当大家兴高采烈往家赶时,忽闻发生事变:耿京被手下张安国杀害,张安国投降了金人。
  还没回去,老大被砍了,这可如何是好?这时,小辛站了出来:“我缘主帅来归朝,不期事变,何以复命?”于是决定去捉拿张安国。
  辛弃疾手上只有五十个人,而张安国此时有五万精兵,如何捉拿?小辛聪明,“智”在必得!他先化装潜入金兵营帐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正与金兵将领痛饮的张安国捆缚起来,随后飞奔出营。这一年,小辛才22岁。
  我们都知道,过去诗人写诗,词人填词,都带有一点夸张成分,比如“白发三千丈”“去年一滴相思泪,今年始流到腮边”。不过,在知道了小辛的战斗故事之后,再看他的词作,完全觉得他就是写实主义,小辛写的打仗,是真的打仗,每一句词都是呕心沥血在爱国。
  他写:“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扑面而来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源自他归顺朝廷之后的一落千丈。他的队伍被解除武装,部众被遣散,小辛本人只能去当一些跟革命一点关系没有的地方官。宋孝宗即位后一度主战,可是一战即败,朝廷如惊弓之鸟。辛弃疾怒写十篇大稿,篇篇击中要害,文章流传开来,篇篇十万 ,然而,皇帝跟聋了一样,听不见。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无论金国给了南宋多少机会,南宋朝廷已经被吓破了胆,始终不敢出击。
  他看出南宋朝廷无用,就组建了一支具备变态能力的“湖南飞虎军”。飞虎军士气旺盛,英勇善战,大有“壮岁族旗拥万夫”的气概。淳熙八年(1181年)辛弃疾离开湖南后,飞虎军仍维持了40年之久。
  最终,辛弃疾成了南宋朝廷一块抗金的金字招牌。可是,招牌只是招牌,是典型,是号召力,朝廷让他当通判,当转运使,当安抚使,就是不让他练兵。辛弃疾不想只做招牌,为了抗金,他甚至连自己不屑一顾的韩侂冑都溜须拍马,为的就是去前线杀敌。
  他并不是只有一腔热血,22岁时就显现出的聪明才智和那份冷静,辛弃疾永远保持。为了备战,他简直事无巨细,派人去金国做间谍,重金购买情报,赶制万套军服……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被撤销了职位,理由是“贪财好色”。
  好色很难说,但他肯定不贪财。他的儿子曾经劝他安分守己以保全富贵,他说:“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一次又一次,辛弃疾就这样起起复复,作为一个北人,他始终不曾获得南宋朝廷的真正信任。
  1207年秋,67岁的辛弃疾已经身染重病,在病榻上,他终于听到了朝廷再次任命他为枢密都承旨的消息。以往使命必达的他此时却再也无法上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弥留的辛弃疾眼中含泪,高呼:杀贼!杀贼!说罢,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南宋辜负了他。
  编辑/汪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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