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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加上之前的“毒奶粉”“地沟油”等,近期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出现。食品、药品安全,再次牵动了全国人民的神经。
食品添加剂乱象
从“染色馒头”到“牛肉膏”,近期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多都与非法食品添加剂有关。如果你还不知道现在食品工业有多发达,从现今红火的食品添加剂或许可见一斑。
火锅飘香剂现在,不仅很多涮品用了添加剂,火锅底料里更是包含了多种化学添加剂。比如“一滴香”“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等。“你用鼻子闻,会头晕10秒左右,脑子一片空白,鼻子短时间内什么都闻不到。”这是网上一名厨师对“火锅飘香剂”的文字描述,他表示“与其说这是烧菜的用料,还不如说这是化学用品”。
色素“如果想给红烧肉等肉类添色,就用橙红色素;要是做三黄鸡等腌卤的鸡鸭类,就用合成色素柠檬黄;做糕点上那些绿色点缀,或者凉菜等,可以用绿色素。”——这就是很多餐馆菜品卖相诱人的背后原因。
烧烤类香精比如飘香油、羊肉膏等,许多烧烤摊贩都知道这些是让烧烤“香飘万里”的秘诀。它们的特点是肉味逼真、香气浓、耐高温。
肉类“改良剂”比如肉宝王、浓缩鸡汁、鲍鱼汁、火腿汁等。饭店最常用的是肉香王,其主要作用是增香,主要用在烤肉、酱肉菜系中。还有一类添加剂可以改变食物口感,要肉丸有弹性,只需加入“高弹素”或“肉爽弹牙素”;若想让肉丸在煮的过程中不散开,可加入明胶;若想令肉丸咬起来更鲜味,可加入“特丽素”等。
汤类香精市场上有“米粉米线高汤”“云吞高汤”“牛骨白汤”“大骨肉汤”“火锅高汤”“卤水高汤”等很多汤类添加剂,商家不需要购买汤中的原材料,拿少量添加剂一冲,即可制造同样味道。比如有些饭店在做羊肉汤时放点羊肉精,即使不放羊肉,也能做出羊肉味来,喝着很鲜,其实里面除了香精什么都没有。
当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监管的食品添加剂是可以使用的,但每种添加剂在使用范围和用量上有严格规定。不能用于造假、掩盖产品属性,甚至改变产品性质等。如果食品添加剂长期、超量使用,甚至被滥用的话,可能会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重典治乱,中央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引起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场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大战已经打响。
今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说,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李克强指出,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各级政府守土有责,市、县政府尤其要负起责任。要标本兼治,改革并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严格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对食品安全突出事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实行问责。
地方出击,重庆万名警力严打食药犯罪
过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规行为,主要是由工商、质监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存在“以罚代法”,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震慑力不够的弱点。现在,重庆市已经开始尝试动用公安警力,重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公安局4月26日宣布,即日起至7月31日,重庆警方将集合刑警、经侦、治安、网监等警种上万名警力,集中开展打击药品、食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并将长期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
据悉,目前警方已经摸排获取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917条,锁定10大重点案件,由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公安部要求重庆探索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模式,积累经验,为完善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法律提供司法实践。
严刑峻法,治乱的根本
尽管近期的食药监管雷厉风行,但仍有专家指出,立足于大检查的专项整治风暴,并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治乱的根本,还在于完善立法,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重庆“打黑”行动中引起公众关注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公开表示,现有的惩罚力度与食品、药品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相匹配。“食品、药品安全关系重大,必须严厉惩戒,可现在我们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对付这些犯罪。”
在“两会”上,王立军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联合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议案的中心内容为“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这也是1983年以来,有据可查的联名代表人数最多的单项议案。
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对涉及食品、食品犯罪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针对生产、销售假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不需要再对危害后果进行取证,降低了定罪门槛,减轻了司法实践中查处和举证的难度。同时,修正案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和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为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罪提供了有力武器。重庆警方本次专项行动,亦是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的背景下展开。
我们相信,只要有了法律保证,只要监管部门明确责权,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终获解决之道。
食品添加剂乱象
从“染色馒头”到“牛肉膏”,近期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多都与非法食品添加剂有关。如果你还不知道现在食品工业有多发达,从现今红火的食品添加剂或许可见一斑。
火锅飘香剂现在,不仅很多涮品用了添加剂,火锅底料里更是包含了多种化学添加剂。比如“一滴香”“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等。“你用鼻子闻,会头晕10秒左右,脑子一片空白,鼻子短时间内什么都闻不到。”这是网上一名厨师对“火锅飘香剂”的文字描述,他表示“与其说这是烧菜的用料,还不如说这是化学用品”。
色素“如果想给红烧肉等肉类添色,就用橙红色素;要是做三黄鸡等腌卤的鸡鸭类,就用合成色素柠檬黄;做糕点上那些绿色点缀,或者凉菜等,可以用绿色素。”——这就是很多餐馆菜品卖相诱人的背后原因。
烧烤类香精比如飘香油、羊肉膏等,许多烧烤摊贩都知道这些是让烧烤“香飘万里”的秘诀。它们的特点是肉味逼真、香气浓、耐高温。
肉类“改良剂”比如肉宝王、浓缩鸡汁、鲍鱼汁、火腿汁等。饭店最常用的是肉香王,其主要作用是增香,主要用在烤肉、酱肉菜系中。还有一类添加剂可以改变食物口感,要肉丸有弹性,只需加入“高弹素”或“肉爽弹牙素”;若想让肉丸在煮的过程中不散开,可加入明胶;若想令肉丸咬起来更鲜味,可加入“特丽素”等。
汤类香精市场上有“米粉米线高汤”“云吞高汤”“牛骨白汤”“大骨肉汤”“火锅高汤”“卤水高汤”等很多汤类添加剂,商家不需要购买汤中的原材料,拿少量添加剂一冲,即可制造同样味道。比如有些饭店在做羊肉汤时放点羊肉精,即使不放羊肉,也能做出羊肉味来,喝着很鲜,其实里面除了香精什么都没有。
当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监管的食品添加剂是可以使用的,但每种添加剂在使用范围和用量上有严格规定。不能用于造假、掩盖产品属性,甚至改变产品性质等。如果食品添加剂长期、超量使用,甚至被滥用的话,可能会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重典治乱,中央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引起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场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大战已经打响。
今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持续深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说,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食品非法添加危害性大,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李克强指出,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各级政府守土有责,市、县政府尤其要负起责任。要标本兼治,改革并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严格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对食品安全突出事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实行问责。
地方出击,重庆万名警力严打食药犯罪
过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规行为,主要是由工商、质监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存在“以罚代法”,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震慑力不够的弱点。现在,重庆市已经开始尝试动用公安警力,重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公安局4月26日宣布,即日起至7月31日,重庆警方将集合刑警、经侦、治安、网监等警种上万名警力,集中开展打击药品、食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并将长期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
据悉,目前警方已经摸排获取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917条,锁定10大重点案件,由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公安部要求重庆探索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模式,积累经验,为完善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法律提供司法实践。
严刑峻法,治乱的根本
尽管近期的食药监管雷厉风行,但仍有专家指出,立足于大检查的专项整治风暴,并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治乱的根本,还在于完善立法,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重庆“打黑”行动中引起公众关注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公开表示,现有的惩罚力度与食品、药品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相匹配。“食品、药品安全关系重大,必须严厉惩戒,可现在我们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对付这些犯罪。”
在“两会”上,王立军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联合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议案的中心内容为“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这也是1983年以来,有据可查的联名代表人数最多的单项议案。
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经对涉及食品、食品犯罪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针对生产、销售假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不需要再对危害后果进行取证,降低了定罪门槛,减轻了司法实践中查处和举证的难度。同时,修正案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和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为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罪提供了有力武器。重庆警方本次专项行动,亦是在《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的背景下展开。
我们相信,只要有了法律保证,只要监管部门明确责权,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将终获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