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6年,韩国内政的最大热点无疑是朴槿惠总统的“闺蜜干政门”。2016年12月9日,韩国国会高票通过总统弹劾案,朴槿惠被停止总统职务。然而,“闺蜜干政”只是她一己的过失吗?作为一个总统制民主国家,韩国宪法赋予总统巨大的权力,可韩国总统为什么总管不好“身边人”?
“亲信腐败”在韩国司空见惯
韩国总统素有被家人、亲信“拉下水”的“传统”。大韩民国首任总统李承晚任期内的任人唯亲、贪污腐败,自不必多言;通过政变上台的朴正熙尤其器重与他同样出身军队的部下或同乡,导致这些“近卫队”飞扬跋扈、贪腐横行。在接下来的民主转型时期担任总统的全斗焕和卢泰愚,本身就是前总统朴正熙的亲信,二人还是陆军军官学校的同学,也都因结党营私、贪污腐败而获罪。
正式进入民选政府时期后,韩国的亲信干政和“身边人”腐败丝毫没有好转,无论是声称自己“不差钱”的“保守派”,还是标榜自己“道德高尚”的“进步派”,最终都被亲信拖累。金泳三总统的儿子金贤哲在其父任期内作威作福,被民众和舆论称作“小总统”,金贤哲1997年被查出收受财团政治献金和逃税,因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金大中总统自身廉洁奉公,但三个儿子纷纷因涉嫌受贿或逃税被起诉或被拘捕,导致金大中5次向国民道歉;卢武铉总统家族的经济丑闻一直是韩国舆论关注的焦点,其胞兄卢建平两次卷入贿赂案,最终因涉嫌受贿数十亿韩元,而被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追缴5.7亿韩元赃款;李明博总统在全国电视讲话中曾两次就其亲属及亲信的腐败行为表示道歉和反省,任內亲信腐败事件牵涉到三名总统亲属、4名总统高级助理和数名前内阁成员和国营企业高级官员。
综上所述,韩国总统的“亲信干政”和“朋友圈腐败”早已不是什么大新闻,韩国民众更是对此深恶痛绝,之所以选择朴槿惠担任总统,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她作为一名单身女性政治家的良好个人形象,被认为最不可能受亲人拖累而落入贪腐泥潭。然而,本次“闺蜜干政门”无疑给了韩国民众当头一棒。
为什么韩国总统管不住“身边人”
历届韩国总统的任期往往都不太平,韩国政坛层出不穷的政治丑闻也非依靠单纯的法治手段就能得到治理,其深层原因在于韩国社会文化和政经关系中的固有顽疾。
一方面,“亲信干政”是韩国社会广泛存在的所谓“人情凿穿制度法规”的突出表现。韩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政界尤其讲究“血缘”“地缘”“学缘”,现在又加上了“闺蜜”。由于这类传统观念较为浓重,廉洁与腐败之间缺乏明晰界限,对官员的贿赂或被认为是自古以来社会许可的赠品和贡物,或被看作对“恩主”庇护之恩的报答。“送礼文化”由来已久,这也正是为什么韩国国务会议在2016年9月审议通过了《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该法除规定公职人员接受宴请、礼品等的数额上限,还对人情往来作出了严格规定,力图剔除围绕在权力周围的人情因子。
另一方面,政商勾结是韩国政治发展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也是本次“闺蜜干政门”曝光的直接原因。作为一个典型发展型国家,韩国的政府与企业尤其是大财阀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政治权力与财富间形成了某种相互利用的共生关系,它反过来又成为韩国政治腐败的重要源头。韩国政客的选举成功离不开企业的经济支持,上台执政后,政治家也需要各大企业来带动经济增长,以确保政权稳定和效能;企业也希望利用政治权力来获取更多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自现代化伊始,韩国的经济发展就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而政府采取的强制性投资政策更是增强了大财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早在1974年,韩国10家最大规模企业的销售额就占到了国民生产总值的15%,到1980年这个数值接近50%,1984年更是达到67.4%;2014年,仅三星集团的收入就相当于韩国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2%。本次“闺蜜干政门”中,朴槿惠总统闺蜜崔顺实也涉嫌“逼捐”。韩国政府和企业就是在这样一种指导性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为政治权力和财富的结合奠定了基础,也为腐败埋下了祸根。
为何需要管好“身边人”
本次韩国“闺蜜干政门”教训惨痛,值得深思。
首先,“身边人”由于能接近权力核心甚至是“零距离”接触,因此易于成为别有用心之徒千方百计拉拢和腐蚀的对象。前述“身边人”所仰仗的都是与韩国总统的私交,各大财团和腐败官员无不争相拉人情、攀关系,希望依靠金钱或其他好处换取领导者亲信的“恩宠”。
其次,“身边人”的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很可能缺乏必要的是非判断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易于自我膨胀、以特殊地位谋求私利,最后把领导人拉下水。无论是亲人、同乡还是同学、闺蜜,通常只是仰仗着领导者这棵大树获取自身特殊地位,而未接受过严酷政治生活的考验,不甚理解领导者所握之权也即公共权力的真意。公私分明从领导者角度来看是一种毋庸置疑的基本政治素养,但“身边人”很可能缺少这种自觉意识。一旦纵容亲信利用领导者的权力去享受特殊待遇,“后院”就会起火,甚至可能“火烧连营”。金大中总统在卸任之前,就曾公开表示:他执政5年间的最大遗憾就是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最后,“身边人”贪赃枉法具有很强的私密性和隐蔽性,难以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在韩国这样采取西方民主选举制度的国家,选民选的是领导者而非其“身边人”,权力架构所制衡的同样是位高权重的领导者而非其“身边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由于信息不对称,民众和舆论对领导者的个人生活及其隐秘的亲信和朋友往往難以实施有效监管,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也仅仅是针对位于“明处”的手握大权的执政者,对潜伏于“暗处”的“身边人”却力有不逮。
“亲信腐败”在韩国司空见惯
韩国总统素有被家人、亲信“拉下水”的“传统”。大韩民国首任总统李承晚任期内的任人唯亲、贪污腐败,自不必多言;通过政变上台的朴正熙尤其器重与他同样出身军队的部下或同乡,导致这些“近卫队”飞扬跋扈、贪腐横行。在接下来的民主转型时期担任总统的全斗焕和卢泰愚,本身就是前总统朴正熙的亲信,二人还是陆军军官学校的同学,也都因结党营私、贪污腐败而获罪。
正式进入民选政府时期后,韩国的亲信干政和“身边人”腐败丝毫没有好转,无论是声称自己“不差钱”的“保守派”,还是标榜自己“道德高尚”的“进步派”,最终都被亲信拖累。金泳三总统的儿子金贤哲在其父任期内作威作福,被民众和舆论称作“小总统”,金贤哲1997年被查出收受财团政治献金和逃税,因此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金大中总统自身廉洁奉公,但三个儿子纷纷因涉嫌受贿或逃税被起诉或被拘捕,导致金大中5次向国民道歉;卢武铉总统家族的经济丑闻一直是韩国舆论关注的焦点,其胞兄卢建平两次卷入贿赂案,最终因涉嫌受贿数十亿韩元,而被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追缴5.7亿韩元赃款;李明博总统在全国电视讲话中曾两次就其亲属及亲信的腐败行为表示道歉和反省,任內亲信腐败事件牵涉到三名总统亲属、4名总统高级助理和数名前内阁成员和国营企业高级官员。
综上所述,韩国总统的“亲信干政”和“朋友圈腐败”早已不是什么大新闻,韩国民众更是对此深恶痛绝,之所以选择朴槿惠担任总统,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她作为一名单身女性政治家的良好个人形象,被认为最不可能受亲人拖累而落入贪腐泥潭。然而,本次“闺蜜干政门”无疑给了韩国民众当头一棒。
为什么韩国总统管不住“身边人”
历届韩国总统的任期往往都不太平,韩国政坛层出不穷的政治丑闻也非依靠单纯的法治手段就能得到治理,其深层原因在于韩国社会文化和政经关系中的固有顽疾。
一方面,“亲信干政”是韩国社会广泛存在的所谓“人情凿穿制度法规”的突出表现。韩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政界尤其讲究“血缘”“地缘”“学缘”,现在又加上了“闺蜜”。由于这类传统观念较为浓重,廉洁与腐败之间缺乏明晰界限,对官员的贿赂或被认为是自古以来社会许可的赠品和贡物,或被看作对“恩主”庇护之恩的报答。“送礼文化”由来已久,这也正是为什么韩国国务会议在2016年9月审议通过了《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该法除规定公职人员接受宴请、礼品等的数额上限,还对人情往来作出了严格规定,力图剔除围绕在权力周围的人情因子。
另一方面,政商勾结是韩国政治发展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也是本次“闺蜜干政门”曝光的直接原因。作为一个典型发展型国家,韩国的政府与企业尤其是大财阀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政治权力与财富间形成了某种相互利用的共生关系,它反过来又成为韩国政治腐败的重要源头。韩国政客的选举成功离不开企业的经济支持,上台执政后,政治家也需要各大企业来带动经济增长,以确保政权稳定和效能;企业也希望利用政治权力来获取更多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自现代化伊始,韩国的经济发展就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而政府采取的强制性投资政策更是增强了大财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早在1974年,韩国10家最大规模企业的销售额就占到了国民生产总值的15%,到1980年这个数值接近50%,1984年更是达到67.4%;2014年,仅三星集团的收入就相当于韩国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2%。本次“闺蜜干政门”中,朴槿惠总统闺蜜崔顺实也涉嫌“逼捐”。韩国政府和企业就是在这样一种指导性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为政治权力和财富的结合奠定了基础,也为腐败埋下了祸根。
为何需要管好“身边人”
本次韩国“闺蜜干政门”教训惨痛,值得深思。
首先,“身边人”由于能接近权力核心甚至是“零距离”接触,因此易于成为别有用心之徒千方百计拉拢和腐蚀的对象。前述“身边人”所仰仗的都是与韩国总统的私交,各大财团和腐败官员无不争相拉人情、攀关系,希望依靠金钱或其他好处换取领导者亲信的“恩宠”。
其次,“身边人”的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很可能缺乏必要的是非判断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易于自我膨胀、以特殊地位谋求私利,最后把领导人拉下水。无论是亲人、同乡还是同学、闺蜜,通常只是仰仗着领导者这棵大树获取自身特殊地位,而未接受过严酷政治生活的考验,不甚理解领导者所握之权也即公共权力的真意。公私分明从领导者角度来看是一种毋庸置疑的基本政治素养,但“身边人”很可能缺少这种自觉意识。一旦纵容亲信利用领导者的权力去享受特殊待遇,“后院”就会起火,甚至可能“火烧连营”。金大中总统在卸任之前,就曾公开表示:他执政5年间的最大遗憾就是没有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最后,“身边人”贪赃枉法具有很强的私密性和隐蔽性,难以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在韩国这样采取西方民主选举制度的国家,选民选的是领导者而非其“身边人”,权力架构所制衡的同样是位高权重的领导者而非其“身边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由于信息不对称,民众和舆论对领导者的个人生活及其隐秘的亲信和朋友往往難以实施有效监管,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也仅仅是针对位于“明处”的手握大权的执政者,对潜伏于“暗处”的“身边人”却力有不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