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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引入实质合并破产制度具有较强烈的现实需求,在关联企业破产中适时引入实质合并破产制度,可在特定情况下打破关联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维护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实现破产法的立法目标与社会实质公平。但企业破产中实质合并制度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手段,有限、谨慎且有条件地使用,尽可能地避免因滥用实质合并制度而侵害外部债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探究了该制度适用的具体条件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