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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作为经济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会计信息系统,从手工发展到电算化是会计操作技术和信息处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原来的手工记账逐步被会计电算化所取代,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中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会计电算化具有运算速度快、存储容量大、数据高度共享、检索查询速度快捷、编制报表简单、数据分析准确等特点,核算手段和财务管理决策的现代化,使收集、整理、传输、反馈的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及时,提高了会计分析决策能力,为管理者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更好地实现其参与管理、决策的职能。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重要性;问题;对策
一、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现状
1.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水平低。我国现有的会计电算化水平仍处于低水平状态,首先传统的手工帐与会计电算化处理手段两种核算形式仍在相当多的单位中并存,真正实现甩帐的单位并不多,会计核算效率低。其次会计软件管理功能开发不足或没有开发,且多数单位虽采用了具有管理功能的会计软件,在实际应用中只使用软件的一些核算功能,相当一部分的管理功能则处于闲置状态。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对会计电算化的正确认识。认为电算化仅仅是“以机代账”。软件只需一次投入即可,出现了只重视硬件换代,不注意软件升级的情况。另外,财务部门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核算部门,其会计信息的积累过程与其他业务部门统计信息是密切相关截然不可分的,然而工资核算系统无法直接利用人事劳资管理系统数据;材料核算不能享用物资供应部门的数据资料。凡此种种,这不仅仅是对人力和设备资源的浪费,更严重的是它增加了数据的差错率,降低了会计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影响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2.电算化基础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目前,我国建立在手工操作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 由于基础工作薄弱,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电算化管理也就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会计电算化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导致手工与计算机并行时间过长,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量。现阶段的电算化发展只是局限在孤立系统的普及和应用上,由于各商品软件发展的孤立性,决定了各软件之间很难对同一数据进行解读、转移,会计电算化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另外各软件的使用者,出于各自的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软件。
3.缺乏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会计电算化涉及会计和计算机两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岗的会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会计专业出身,大多数会计人员虽然经过计算机的专业培训和等级考试,但在具体工作中与实际要求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许多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比较熟悉,但对计算机知识了解有限,使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技术发展的很快,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培训教材多为几年前的,版本比较陈旧不能满足现实的工作需要。
4.会计电算化软件存在一定的缺陷 。电算化会计软件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目前,电算化会计软件的功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其功能越来越强,结构越来越复杂。但是,软件对如何满足电算化审计要求的考虑还不够,如不少系统没有考虑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或者对数据结构不开放,这为电子数据的自动转换带来困难。会计软件设计的数据库结构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才同时,对数据的查询不能满足双向查询的要求,更谈不上二维查询了。另外,电算化会计软件在保留审计痕迹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尤其没有考虑为电算化审计预留测试通道,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制定法规和市场竞争来解决。另外还有安全性与保密性差,许多软件缺乏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对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没有具体记录,出现问题不便于追究责任。以及各核算模块缺乏衔接。总账、固定资产、工资等模块间数据不能顺利地相互传递,以实现自动转账、相关查询等功能,不能做到“无缝连接”,因此也就无法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数据处理上的先进性。
5.会计电算化法制建设相对落后。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会计电算化法制建设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涉及会计电算化的系统安全运行、软件的应用、防病毒攻击、密码保护、数据库运行的维护等,由于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多人员接触等都会导致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目前缺乏完善的各种管理制度、法规与标准的约束,规范管理等。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协调管理机制,会计行业内系统的电算化安全规范尚未形成。
二、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对策
1.开发适合不同业务的会计应用软件。由于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实施电算化还属初级阶段,会计软件的开发应立足于会计人员素质的现状,尽力开发“傻瓜型”软件,简化操作和去掉不必要的功能。建立起完善的会计软件服务体系,对用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针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对软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2.重新构建共享的数据库平台。通过构建多用户、多部门、多行业的共享的数据库平台,可以对企业采购、设备、生产、库存、运输、财务、人事等需求作全面分析,也可以对社会金融机构、各个银行系统的运行联网,建立企业与社会共享的数据模型,重组信息资源和实现系统集成,采用科学优化的数据库管理平台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工作进行。以利于支持企业电算化、支持银行电算化、支持所有用户的电算化工作的运行,系统集成应该以数据为中心,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同外部的信息交流,都应该以设计共享数据库为基础。
3.统一规划系统的建设。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目的是为经营控制和管理决策提供及时而可靠的信息,因此在做系统分析时,应当明确企业的主要经营控制和管理活动,清晰地掌握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活动所需的数据或信息数据应用的流程,了解它们与财务目标的关系,使完善后的系统不会偏离整体设计,同时也避免各个控制和经营活动部门分别建立自身的信息系统而造成数据管理混乱、资源浪费、功能重复,便于建立一个优化的、模块化、标准化、综合的会计电算化信息应用与管理系统。
4.加强系统的管理控制。充分调动系统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开发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企业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主动出谋划策。同时,分阶段对开发完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奖惩优劣,充分调动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调试。在评价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同时,应善于发现问题和错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完善处理。
5.对会计软件反向操作的留痕迹功能。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对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规定,都强调了更正会计差错要有痕迹记录,其目的就是要做到有据可查,从制度上防止会计做假造假,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对会计核算软件加强这方面的规定。对可以实施的逆向会计操作功能,会计软件必须要提供能够反映经济事项来龙去脉的痕迹记录功能;明令禁止会计软件提供具有会计舞弊功能性质的跨年度 “反结账 ” 功能;对会计人员利用 “ 反记账、反结账 ” 功能从事做账、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以此来规范会计电算化操作。
6.加大对“复合型”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力度。21世纪需要的会计人才是既能进行手工会计操作,又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和分析;需要的是既懂会计,又懂计算机,还能利用计算机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即会计电算化人才。因此我们应该顺应这一时代的要求,大力培养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特别是对电算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经常性地进行,并结合经验交流,使培训收到实效。只有普及型的速成人才培训,难以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水平。在吸纳高校会计电算化毕业新生的同时,还应选拔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会计业务骨干到高校进修计算机专业。这样新老结合,高中低结合的会计电算化人才队伍才会形成,必将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7.政府应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协调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政府主管部门与主管机构应对众多的开发商进行必要的引导,在标准制度制订时,就应当考虑电算化会计信息在社会范围,及相关专业间交流的需要,制度中的专业词汇、科目编码、报表列示内容、格式做到精确、规范、统一,以利于社会范围内的信息交换。积极组织与开展软件开发行业内的联合与交流,引导软件开发商注重本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开自己软件的部分文件结构与数据标准,完善软件的兼容性,降低企业内成本、促进行业发展,同时引导软件开发商发展自身软件的个性化功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核算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会计电算化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及数据化标准,对其数据的输入、输出提出必要的规范,提供标准格式,符合社会规范要求,必须能够被几种通用的办公软件准确识别,孤立系统必须留有用户级的输入输出接口。这样会计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8.加强会计电算化立法工作。目前,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我们必须看到,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现有的一些法规,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因为会计电算化犯罪毕竟是高科技、新技术下的一种新型犯罪,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对此加以有效控制就很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电算化配套法规,对现有的相关法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通过准则类法规对会计电算化进一步约束,使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化。细化对商品化软件的评审规定,杜绝软件的非法功能。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重要性;问题;对策
一、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现状
1.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水平低。我国现有的会计电算化水平仍处于低水平状态,首先传统的手工帐与会计电算化处理手段两种核算形式仍在相当多的单位中并存,真正实现甩帐的单位并不多,会计核算效率低。其次会计软件管理功能开发不足或没有开发,且多数单位虽采用了具有管理功能的会计软件,在实际应用中只使用软件的一些核算功能,相当一部分的管理功能则处于闲置状态。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对会计电算化的正确认识。认为电算化仅仅是“以机代账”。软件只需一次投入即可,出现了只重视硬件换代,不注意软件升级的情况。另外,财务部门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核算部门,其会计信息的积累过程与其他业务部门统计信息是密切相关截然不可分的,然而工资核算系统无法直接利用人事劳资管理系统数据;材料核算不能享用物资供应部门的数据资料。凡此种种,这不仅仅是对人力和设备资源的浪费,更严重的是它增加了数据的差错率,降低了会计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影响了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2.电算化基础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目前,我国建立在手工操作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 由于基础工作薄弱,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电算化管理也就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和新的问题,会计电算化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导致手工与计算机并行时间过长,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量。现阶段的电算化发展只是局限在孤立系统的普及和应用上,由于各商品软件发展的孤立性,决定了各软件之间很难对同一数据进行解读、转移,会计电算化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另外各软件的使用者,出于各自的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软件。
3.缺乏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会计电算化涉及会计和计算机两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岗的会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会计专业出身,大多数会计人员虽然经过计算机的专业培训和等级考试,但在具体工作中与实际要求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许多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比较熟悉,但对计算机知识了解有限,使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技术发展的很快,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培训教材多为几年前的,版本比较陈旧不能满足现实的工作需要。
4.会计电算化软件存在一定的缺陷 。电算化会计软件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目前,电算化会计软件的功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其功能越来越强,结构越来越复杂。但是,软件对如何满足电算化审计要求的考虑还不够,如不少系统没有考虑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或者对数据结构不开放,这为电子数据的自动转换带来困难。会计软件设计的数据库结构也存在不规范之处才同时,对数据的查询不能满足双向查询的要求,更谈不上二维查询了。另外,电算化会计软件在保留审计痕迹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尤其没有考虑为电算化审计预留测试通道,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制定法规和市场竞争来解决。另外还有安全性与保密性差,许多软件缺乏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对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没有具体记录,出现问题不便于追究责任。以及各核算模块缺乏衔接。总账、固定资产、工资等模块间数据不能顺利地相互传递,以实现自动转账、相关查询等功能,不能做到“无缝连接”,因此也就无法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数据处理上的先进性。
5.会计电算化法制建设相对落后。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会计电算化法制建设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涉及会计电算化的系统安全运行、软件的应用、防病毒攻击、密码保护、数据库运行的维护等,由于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多人员接触等都会导致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目前缺乏完善的各种管理制度、法规与标准的约束,规范管理等。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协调管理机制,会计行业内系统的电算化安全规范尚未形成。
二、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对策
1.开发适合不同业务的会计应用软件。由于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实施电算化还属初级阶段,会计软件的开发应立足于会计人员素质的现状,尽力开发“傻瓜型”软件,简化操作和去掉不必要的功能。建立起完善的会计软件服务体系,对用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针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对软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2.重新构建共享的数据库平台。通过构建多用户、多部门、多行业的共享的数据库平台,可以对企业采购、设备、生产、库存、运输、财务、人事等需求作全面分析,也可以对社会金融机构、各个银行系统的运行联网,建立企业与社会共享的数据模型,重组信息资源和实现系统集成,采用科学优化的数据库管理平台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工作进行。以利于支持企业电算化、支持银行电算化、支持所有用户的电算化工作的运行,系统集成应该以数据为中心,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同外部的信息交流,都应该以设计共享数据库为基础。
3.统一规划系统的建设。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目的是为经营控制和管理决策提供及时而可靠的信息,因此在做系统分析时,应当明确企业的主要经营控制和管理活动,清晰地掌握企业的控制和管理活动所需的数据或信息数据应用的流程,了解它们与财务目标的关系,使完善后的系统不会偏离整体设计,同时也避免各个控制和经营活动部门分别建立自身的信息系统而造成数据管理混乱、资源浪费、功能重复,便于建立一个优化的、模块化、标准化、综合的会计电算化信息应用与管理系统。
4.加强系统的管理控制。充分调动系统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开发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企业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主动出谋划策。同时,分阶段对开发完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奖惩优劣,充分调动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调试。在评价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同时,应善于发现问题和错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完善处理。
5.对会计软件反向操作的留痕迹功能。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对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规定,都强调了更正会计差错要有痕迹记录,其目的就是要做到有据可查,从制度上防止会计做假造假,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对会计核算软件加强这方面的规定。对可以实施的逆向会计操作功能,会计软件必须要提供能够反映经济事项来龙去脉的痕迹记录功能;明令禁止会计软件提供具有会计舞弊功能性质的跨年度 “反结账 ” 功能;对会计人员利用 “ 反记账、反结账 ” 功能从事做账、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以此来规范会计电算化操作。
6.加大对“复合型”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力度。21世纪需要的会计人才是既能进行手工会计操作,又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和分析;需要的是既懂会计,又懂计算机,还能利用计算机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即会计电算化人才。因此我们应该顺应这一时代的要求,大力培养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特别是对电算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经常性地进行,并结合经验交流,使培训收到实效。只有普及型的速成人才培训,难以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水平。在吸纳高校会计电算化毕业新生的同时,还应选拔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会计业务骨干到高校进修计算机专业。这样新老结合,高中低结合的会计电算化人才队伍才会形成,必将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7.政府应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协调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政府主管部门与主管机构应对众多的开发商进行必要的引导,在标准制度制订时,就应当考虑电算化会计信息在社会范围,及相关专业间交流的需要,制度中的专业词汇、科目编码、报表列示内容、格式做到精确、规范、统一,以利于社会范围内的信息交换。积极组织与开展软件开发行业内的联合与交流,引导软件开发商注重本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开自己软件的部分文件结构与数据标准,完善软件的兼容性,降低企业内成本、促进行业发展,同时引导软件开发商发展自身软件的个性化功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核算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会计电算化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及数据化标准,对其数据的输入、输出提出必要的规范,提供标准格式,符合社会规范要求,必须能够被几种通用的办公软件准确识别,孤立系统必须留有用户级的输入输出接口。这样会计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8.加强会计电算化立法工作。目前,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我们必须看到,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现有的一些法规,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因为会计电算化犯罪毕竟是高科技、新技术下的一种新型犯罪,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对此加以有效控制就很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电算化配套法规,对现有的相关法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通过准则类法规对会计电算化进一步约束,使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化。细化对商品化软件的评审规定,杜绝软件的非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