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刚打开QQ,自称资深色狼的老李就发来一条信息,亲爱的,年过得如何?我笑了笑回答,还不错,就是胖了好几斤,正愁着如何减下去呢!本以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老李会提供点行之有效的减肥方法给我,不料他却说,减啥,胖了好,我就喜欢有肉感的女子。我一边骂他贫嘴,一边不自觉地笑了,刚刚为减肥而烦恼的愁绪顿时烟消云散。这个老李,总有办法让我转忧为乐。
还没笑完,我就僵住了,一回头,发现同事两眼一眨不眨地像瞪着怪物一样看着我。想当然,她肯定看见我和老李的聊天内容了,正想着如何跟她解释,她却先发制人说,情人?
我说,切,才不是,就是一个比较暧昧的朋友,不过你别想歪了,我和他的关系可是比蓝天白云还清白,就是平时说话随意了点,这样相处起来才轻松。
同事听完笑了笑,真的假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让我们的才女这样刮目相看,任其调戏,你平时可是一本正经,人家连句玩笑都开不得的人。
我说,那当然,老李可是男人中的极品,长得虽不帅,但幽默风趣,才华横溢,最重要的就是善解人意,就是说话色了点,但一般色得比较有水平,用他的话说就是色得很艺术。
这么好,就不想占为己有?我不相信你不动心!同事反问。
是动心,但绝不动身。
我才不信,同事丢下这句话准备走人。我绝不能让她走,要不然,这个大喇叭一转身,肯定要毁了我一世英名。我一把拉住她说,真的,只是偶尔见面喝喝茶,聊聊天,绝对没有越雷池半步。都认识四五年了,你想,如果真的在一起,能维持这么久,且处得这么愉快吗?
同事听后说,也是,你们真在一起,要么你早离了婚,要么现在已反目成仇,不可能维持这么久。
同事之所以这么相信我的话,就因为前段时间,我们单位有一个女同事,在外面找了个情人,偷点空就与那人缠在一起,刚开始,还你情我愿的,相安无事。不料,不出一个月,矛盾就出来了。男人觉得她很烦,又不是他老婆,整天对他要求这,要求那。女人也觉得吃了亏,同样是他的女人,不能花他挣的钱,也不能天天陪着她,为此感到很委屈。放弃他,又舍不得。于是,一发狠,离了婚,她以为,男人这么爱她,她离了婚,男人也会离婚娶她。
男人一看她这阵势,吓得整天躲着她。聪明的男人都知道,离了婚,再娶一个,过几年还是一个样,说不定更差,没事折腾啥。
女人没办法就跑到男人的单位去,可想而知,事情被闹得沸沸扬扬,身败名裂的是她,男人回家对老婆忏悔一下,过人家的幸福生活去了,只留下她孤家寡人,欲哭无泪,暗自伤神。
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不管任何关系,都意味着责任与义务。如果这种责任与义务不受法律保护,见不得光,结果肯定是不容乐观的。
一个表弟曾经问我,姐,你说女人怎么都这么麻烦,刚交往觉得相处愉快,女子善解人意,通情达理,怎么上过床之后再相处,就变得不可理喻,要求这要求那,真的很烦人。
我说这很正常。很多时候,男女之间,如果你不想牵手,和其相伴终老,再怎么动心,都别动身,一旦动身,带来一时的欢娱,却会惹来无穷无尽的烦恼。其实,暧昧已好,何必成奸呢?
思绪飞了一圈,我才发现,QQ头像不停地闪着。是老李发来的消息,他说,亲爱的怎么了,来,亲一下。
我笑嘻嘻地说,不能乱亲。他说,不乱亲,排着队规规矩矩地亲。再不就,抱一下总可以吧!
我说也不行,穿着白衣服,不能抱,抱脏了怎么办,多难洗。他发来一个发疯的表情说,夏天穿得太少不能抱,冬天穿得太厚不方便抱,穿白色的衣服又不能抱,那什么不穿,才能抱?
看过之后,我笑了起来,告诉他,只要是别人的老婆,都不能抱。人家抱你老婆,你可愿意?他看后笑了起来说,其实他也不想抱人家老婆,自己的抱着都费劲,还要抱人家的,多累。遂看到他把QQ签名改成:只是动心,绝不动身。
接着,我把签名改成,暧昧已好,何必成奸。
如果把老李的签名作为上联,我的作为下联,应该加个横批,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其实生活中,生为成年女子,我想,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情人。我碰上的是色了点,但除了说笑之外,我知道他并无恶意,也没有不尊重我的意思。这里所指的情人,不是婚外恋和第三者,只是暧昧得刚刚好的朋友,确切地说,是心灵的度假村,乐了哭了都能让你的情感得到释放,而不用担心留下任何后遗症,释放情感后能一身轻松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当然,这种情人关系得以维持,前提必须心灵相近,而身体远离,否则,一切免谈。
编辑 / 雨 雪
还没笑完,我就僵住了,一回头,发现同事两眼一眨不眨地像瞪着怪物一样看着我。想当然,她肯定看见我和老李的聊天内容了,正想着如何跟她解释,她却先发制人说,情人?
我说,切,才不是,就是一个比较暧昧的朋友,不过你别想歪了,我和他的关系可是比蓝天白云还清白,就是平时说话随意了点,这样相处起来才轻松。
同事听完笑了笑,真的假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让我们的才女这样刮目相看,任其调戏,你平时可是一本正经,人家连句玩笑都开不得的人。
我说,那当然,老李可是男人中的极品,长得虽不帅,但幽默风趣,才华横溢,最重要的就是善解人意,就是说话色了点,但一般色得比较有水平,用他的话说就是色得很艺术。
这么好,就不想占为己有?我不相信你不动心!同事反问。
是动心,但绝不动身。
我才不信,同事丢下这句话准备走人。我绝不能让她走,要不然,这个大喇叭一转身,肯定要毁了我一世英名。我一把拉住她说,真的,只是偶尔见面喝喝茶,聊聊天,绝对没有越雷池半步。都认识四五年了,你想,如果真的在一起,能维持这么久,且处得这么愉快吗?
同事听后说,也是,你们真在一起,要么你早离了婚,要么现在已反目成仇,不可能维持这么久。
同事之所以这么相信我的话,就因为前段时间,我们单位有一个女同事,在外面找了个情人,偷点空就与那人缠在一起,刚开始,还你情我愿的,相安无事。不料,不出一个月,矛盾就出来了。男人觉得她很烦,又不是他老婆,整天对他要求这,要求那。女人也觉得吃了亏,同样是他的女人,不能花他挣的钱,也不能天天陪着她,为此感到很委屈。放弃他,又舍不得。于是,一发狠,离了婚,她以为,男人这么爱她,她离了婚,男人也会离婚娶她。
男人一看她这阵势,吓得整天躲着她。聪明的男人都知道,离了婚,再娶一个,过几年还是一个样,说不定更差,没事折腾啥。
女人没办法就跑到男人的单位去,可想而知,事情被闹得沸沸扬扬,身败名裂的是她,男人回家对老婆忏悔一下,过人家的幸福生活去了,只留下她孤家寡人,欲哭无泪,暗自伤神。
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不管任何关系,都意味着责任与义务。如果这种责任与义务不受法律保护,见不得光,结果肯定是不容乐观的。
一个表弟曾经问我,姐,你说女人怎么都这么麻烦,刚交往觉得相处愉快,女子善解人意,通情达理,怎么上过床之后再相处,就变得不可理喻,要求这要求那,真的很烦人。
我说这很正常。很多时候,男女之间,如果你不想牵手,和其相伴终老,再怎么动心,都别动身,一旦动身,带来一时的欢娱,却会惹来无穷无尽的烦恼。其实,暧昧已好,何必成奸呢?
思绪飞了一圈,我才发现,QQ头像不停地闪着。是老李发来的消息,他说,亲爱的怎么了,来,亲一下。
我笑嘻嘻地说,不能乱亲。他说,不乱亲,排着队规规矩矩地亲。再不就,抱一下总可以吧!
我说也不行,穿着白衣服,不能抱,抱脏了怎么办,多难洗。他发来一个发疯的表情说,夏天穿得太少不能抱,冬天穿得太厚不方便抱,穿白色的衣服又不能抱,那什么不穿,才能抱?
看过之后,我笑了起来,告诉他,只要是别人的老婆,都不能抱。人家抱你老婆,你可愿意?他看后笑了起来说,其实他也不想抱人家老婆,自己的抱着都费劲,还要抱人家的,多累。遂看到他把QQ签名改成:只是动心,绝不动身。
接着,我把签名改成,暧昧已好,何必成奸。
如果把老李的签名作为上联,我的作为下联,应该加个横批,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其实生活中,生为成年女子,我想,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情人。我碰上的是色了点,但除了说笑之外,我知道他并无恶意,也没有不尊重我的意思。这里所指的情人,不是婚外恋和第三者,只是暧昧得刚刚好的朋友,确切地说,是心灵的度假村,乐了哭了都能让你的情感得到释放,而不用担心留下任何后遗症,释放情感后能一身轻松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当然,这种情人关系得以维持,前提必须心灵相近,而身体远离,否则,一切免谈。
编辑 / 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