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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原是指大雁飞过时也能拔下毛来,用来形容一个人武艺高强,现在比喻对经手的事不放过任何機会牟取私利。
和古时候的山大王一样,机关中的一些人也是靠“山”吃“山”,坐地收钱,靠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本应该没有卡的地方故意设卡,牟取个人私利。不过,和古时候山大王不同的是,这些人不会赤裸裸地大喊一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明目张胆地用武力和蛮横拦住路人要钱,而是用好言好语拖着,视具体情况,百般刁难,让办事的人付出代价。
你的工程急需上马,你的资金亟待投入,你的案子十万火急,你报表上的公章早就该盖……这些都是有些机关分内的工作,是一些办起来并不复杂甚至是举手之劳的事。但是,要是不认识的人来办,一些机关人员就要研究研究、考察考察、商量商量,等着向领导汇报汇报……或者干脆“鸡蛋里头挑骨头”,找些这样那样的毛病,再不行就说工作太忙……总之就是想方设法拖延,拖得你着急上火、叫苦不迭,拖得你茶饭不思、精疲力竭,接下来你就开始琢磨问题究竟出在哪儿,然后就开始托人、找关系,吃点儿喝点儿送点儿……看火候差不多了,有些机关工作人员来一句:“罢罢罢,也就是你老兄,换别人这事不定要等到什么时候!”既得了好处,又落了人情,还享受了一番“大权在握”的滋味。能不能做到风过留痕、雁过拔毛?关键就是看会拖不会拖。
遇到看着面熟、似熟不熟的人来办事,偏赶上这人又不识时务,总想着一毛不拔、空口白牙来说事,这时候,有些机关工作人员就要适当点拨点拨,做些启发性、引导性的工作,比如说:“你老兄来了,这事我怎么也得办。不过,等着办这事的人挺多,总得有个先来后到……”说到这,故意叹口气,“现在这事难办就难办在这儿,不论我先给谁办,到最后也不落好,不知情的人还得说我不定得了多大好处……”说到这,可以适当停顿一下,看看来人的反应,如果来人没反应,可以再停顿一下……一般到这时候,人只要不是榆木脑袋,都知道事情应该怎么办了。
如果来的是熟人,这时候,就没必要兜这么大圈子、绕这么大弯子了,可以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地提要求,要么拿出一堆条子说单位没法儿下账这些钱到现在自己还垫着,要么就正好有件事也要对方帮忙,要么就在办理的时候自家正好来了客人在饭店吃饭叫过去顺便把账结了……忙没白帮的,事没白办的,等价交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把这套理论背得滚瓜烂熟,运用得从容自如、出神入化、炉火纯青。
总之,无论前来办事的是熟人、生人还是半生不熟的人,雁过拔毛的人都把做工作当成了“做买卖”,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些人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不见兔子不撒鹰,从自己所分管的事情中渔利,让群众有苦说不出,以至于“办事不能光靠唾沫沾”成了老百姓的口头禅。
“雁过拔毛”的人,大都不是“老虎”,而是“苍蝇”,是基层的一些工作人员。虽然这些事不大,但性质极为恶劣,影响极坏。因为这些人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机关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
要想彻底扭转这种状况,消除“雁过拔毛”式腐败,让“雁过拔毛”的人没有市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看到“雁过”也不想“拔毛”。机关中出现“雁过拔毛”现象,根本原因是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淡化甚至完全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认为群众找自己办事是有求于自己,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对群众的施舍和帮助,说到底是思想出了问题。要想改变人的行为,首先要改变人的思想。我们有必要在机关大力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工作,教育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人民公仆,体贴群众疾苦。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是,“你就是干这个的,你吃的就是这碗饭。”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不想干,干不好,甚至干了还想从中再得到点儿什么,那就让他挪挪地方,换换位置。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让工作人员看到“雁过”不能“拔毛”。机关中出现“雁过拔毛”现象,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办事程序不公开,对公职人员的办事程序和效率没有一个统一的、硬性的标准和要求,这就增加了公职人员办事的随意性,给工作人员暗箱操作和一些“潜规则”提供了可能。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最大限度地公开各部门的职责和办理各种事情的程序和时限,把权力和一些应该公开的事情都放置在阳光下,增加群众的知情权,消除群众对部门工作的神秘感、模糊感,让总想着“雁过拔毛”的人没有空子可钻。
三是要有严厉的惩治措施,让工作人员看到“雁过”不敢“拔毛”。机关中屡屡出现“雁过拔毛”现象,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于这种属于主观故意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快从严打击,严惩不贷,使这些“雁过拔毛”的人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想着也惊,梦着也怕,从而心生胆怯,手不敢伸。
四是人民群众要挺直腰杆,摒弃人情观念,树立依程序办事的思想,不给“雁过拔毛”的人以机会,让他们看到“雁过”没有办法“拔毛”。有个例子是这样的:有人想到某部门盖章,各种材料都准备好了,本来无论是谁,去了就能办成,可他还是习惯性地找了熟人,结果“熟人”又找“熟人”,把章盖好之后,不好意思不在一起吃顿饭,最后既花了钱,又托了人情,把一个原本很简单的事弄得很复杂。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不乏其例。有些工作人员“雁过拔毛”,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一些群众“惯“出来的,是群众自己把自己看低了,把“公仆”当成了“老爷”,使得一些“公仆”先是摆开了架子,后是增长了贪心,久而久之,形成了“雁过拔毛”。我们应该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程序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到机关办事不找熟人,不靠人情靠程序,机关不按程序办事就要被举报和起诉”的新常态。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防止和杜绝“雁过拔毛”现象,让社会走上法治轨道。
(责编 / 梁晓娟)
和古时候的山大王一样,机关中的一些人也是靠“山”吃“山”,坐地收钱,靠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本应该没有卡的地方故意设卡,牟取个人私利。不过,和古时候山大王不同的是,这些人不会赤裸裸地大喊一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明目张胆地用武力和蛮横拦住路人要钱,而是用好言好语拖着,视具体情况,百般刁难,让办事的人付出代价。
你的工程急需上马,你的资金亟待投入,你的案子十万火急,你报表上的公章早就该盖……这些都是有些机关分内的工作,是一些办起来并不复杂甚至是举手之劳的事。但是,要是不认识的人来办,一些机关人员就要研究研究、考察考察、商量商量,等着向领导汇报汇报……或者干脆“鸡蛋里头挑骨头”,找些这样那样的毛病,再不行就说工作太忙……总之就是想方设法拖延,拖得你着急上火、叫苦不迭,拖得你茶饭不思、精疲力竭,接下来你就开始琢磨问题究竟出在哪儿,然后就开始托人、找关系,吃点儿喝点儿送点儿……看火候差不多了,有些机关工作人员来一句:“罢罢罢,也就是你老兄,换别人这事不定要等到什么时候!”既得了好处,又落了人情,还享受了一番“大权在握”的滋味。能不能做到风过留痕、雁过拔毛?关键就是看会拖不会拖。
遇到看着面熟、似熟不熟的人来办事,偏赶上这人又不识时务,总想着一毛不拔、空口白牙来说事,这时候,有些机关工作人员就要适当点拨点拨,做些启发性、引导性的工作,比如说:“你老兄来了,这事我怎么也得办。不过,等着办这事的人挺多,总得有个先来后到……”说到这,故意叹口气,“现在这事难办就难办在这儿,不论我先给谁办,到最后也不落好,不知情的人还得说我不定得了多大好处……”说到这,可以适当停顿一下,看看来人的反应,如果来人没反应,可以再停顿一下……一般到这时候,人只要不是榆木脑袋,都知道事情应该怎么办了。
如果来的是熟人,这时候,就没必要兜这么大圈子、绕这么大弯子了,可以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地提要求,要么拿出一堆条子说单位没法儿下账这些钱到现在自己还垫着,要么就正好有件事也要对方帮忙,要么就在办理的时候自家正好来了客人在饭店吃饭叫过去顺便把账结了……忙没白帮的,事没白办的,等价交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把这套理论背得滚瓜烂熟,运用得从容自如、出神入化、炉火纯青。
总之,无论前来办事的是熟人、生人还是半生不熟的人,雁过拔毛的人都把做工作当成了“做买卖”,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些人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不见兔子不撒鹰,从自己所分管的事情中渔利,让群众有苦说不出,以至于“办事不能光靠唾沫沾”成了老百姓的口头禅。
“雁过拔毛”的人,大都不是“老虎”,而是“苍蝇”,是基层的一些工作人员。虽然这些事不大,但性质极为恶劣,影响极坏。因为这些人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机关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
要想彻底扭转这种状况,消除“雁过拔毛”式腐败,让“雁过拔毛”的人没有市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看到“雁过”也不想“拔毛”。机关中出现“雁过拔毛”现象,根本原因是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淡化甚至完全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认为群众找自己办事是有求于自己,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对群众的施舍和帮助,说到底是思想出了问题。要想改变人的行为,首先要改变人的思想。我们有必要在机关大力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工作,教育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人民公仆,体贴群众疾苦。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是,“你就是干这个的,你吃的就是这碗饭。”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不想干,干不好,甚至干了还想从中再得到点儿什么,那就让他挪挪地方,换换位置。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让工作人员看到“雁过”不能“拔毛”。机关中出现“雁过拔毛”现象,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办事程序不公开,对公职人员的办事程序和效率没有一个统一的、硬性的标准和要求,这就增加了公职人员办事的随意性,给工作人员暗箱操作和一些“潜规则”提供了可能。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最大限度地公开各部门的职责和办理各种事情的程序和时限,把权力和一些应该公开的事情都放置在阳光下,增加群众的知情权,消除群众对部门工作的神秘感、模糊感,让总想着“雁过拔毛”的人没有空子可钻。
三是要有严厉的惩治措施,让工作人员看到“雁过”不敢“拔毛”。机关中屡屡出现“雁过拔毛”现象,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于这种属于主观故意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快从严打击,严惩不贷,使这些“雁过拔毛”的人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想着也惊,梦着也怕,从而心生胆怯,手不敢伸。
四是人民群众要挺直腰杆,摒弃人情观念,树立依程序办事的思想,不给“雁过拔毛”的人以机会,让他们看到“雁过”没有办法“拔毛”。有个例子是这样的:有人想到某部门盖章,各种材料都准备好了,本来无论是谁,去了就能办成,可他还是习惯性地找了熟人,结果“熟人”又找“熟人”,把章盖好之后,不好意思不在一起吃顿饭,最后既花了钱,又托了人情,把一个原本很简单的事弄得很复杂。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不乏其例。有些工作人员“雁过拔毛”,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一些群众“惯“出来的,是群众自己把自己看低了,把“公仆”当成了“老爷”,使得一些“公仆”先是摆开了架子,后是增长了贪心,久而久之,形成了“雁过拔毛”。我们应该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程序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到机关办事不找熟人,不靠人情靠程序,机关不按程序办事就要被举报和起诉”的新常态。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防止和杜绝“雁过拔毛”现象,让社会走上法治轨道。
(责编 / 梁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