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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期文章中我们谈到,在商业领域,多样性是促进行业发展创造和创新的重要力量,而性别多样性对于企业治理而言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董事会中同时拥有男性和女性的好处是多样化的,这种好处可能与拓宽和丰富董事会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决策质量以减少欺诈的可能性有关。但是,其中解读女性在董事会任职与证券欺诈之间关系的却不多。因此,我们将从性别与道德、风险厌恶以及多样性角度阐释董事会中的性别多元化如何调节欺诈频率和严重程度,并且我们还区分了男性主导产业与女性主导产业在这些维度上的不同表现。
性别与道德
我们首先从性别与道德的维度来探讨。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性别角色将贯穿人们生命的始终,这也是社会对男女在态度、角色和行为方面的期待。由于所受到的“期待”不同,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呈现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差异。性别社会化理论对道德敏感性的性别差异做出了阐释,男性和女性会在道德原则上表现出心理和认知上的差异。
男性会受个人目标的影响,更注重追求自身的成就,而女性更容易受公共目标的引导,注重人际关系的发展。女性领导者更倾向于关心他人,而男性领导者更可能受竞争意识和等级制度的影响。有研究显示,随着女性在政府部门中代表权的增加,政治腐败的程度也会下降。我们从实践经验中也可以发现,女性是更好的倾听者。在面对问题时,女性会显得更有教养,不那么咄咄逼人。而且人们还发现,女性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道德感比男性更强。女性更具有道德敏感性,相比男性管理者而言,女性管理者会在道德规范的效果方面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性,并且对提高商业道德标准表现出更多的信心。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欺诈行为,由此我们预计,女性比例较高的董事会发生欺诈的可能性较小。
性别与风险厌恶
其次我们基于风险厌恶和过度自信方面,探讨女性进入童事会对欺诈行为的影响。通常来说,一个厌恶风险的人不太愿意去欺诈,因为害怕被抓住。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显示,与男性相比,女性不那么自负、更保守、更厌恶风险,倾向于采取安全并能避免发生最坏情况的策略。从金融学的角度分析,过度自信的投资者大都倾向于持有风险更高的投资组合,而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投资风险高的投资组合。根据创业学理论显示,在考虑了快速增长带来的风险后,女性更有可能采用一种可衡量的扩张速度。
性别与多样性
我们进一步从多样性方面,阐述董事会中性别差异在减少欺诈方面的影响。多样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呈现,有研究表明,组织中的多样化视角具有显著的好处,团队/群体多样性理论强调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在多样性有益于群体之前,群体的成员必须贡献出不同的思想。性别多样性,可以拓宽董事会的专业知识、经验、兴趣、观点和创造力,进而有助于董事会更有效地监督和保护股东的利益。此外,性别多样性还可能引发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冲突,这种由于信任的缺乏引发的冲突可能会增加对董事会成员的审查,从而减少企业欺诈的频率。
基于道德敏感性和风险规避方面的性别差异,我们可以推测,公司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存在降低了欺诈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而从性别多样性角度看,女性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欺诈之间存在U型关系,也就是说,男性和女性的最大混合对减少欺诈影响最大。根据国内数据显示,女性董事的比例最高为50%。这里我们需要注意,道德敏感性、风险厌恶、多样性这三个概念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因为道德敏感性和风险厌恶方面的差异可能只是性别多样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女性高管比男性高管道德感更强、更加厌恶风险,那么女性高管可能比男性高管更可能认为违反证券法或欺诈是非法、不道德的、有风险的行为。而为了保护股东、公司和自己的最大利益,女性董事不太可能选择违反规则。
因此,我们假设1:
公司董事会中的女性成员减少了欺诈的频率,而在董事会中女性比例最高为50%的公司中,这种影响正在减弱。
欺诈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衡量,比如股价异常以及企业行为变化(包括慈善捐赠和CEO离职等指标)。其中,股价异常是研究公司欺诈严重性方面最常见的分析角度,可以更直观地衡量,并且不依赖于企业的进一步决策。
研究显示,欺诈行为会对企业造成长期的影响,尤其在声誉受损方面,代价远超过通过罚款形式的处罚成本。考虑到以下因素,我们预期性别更加多样化的董事会对欺诈执法的股价反应不那么明显。如果女性比男性道德方面更敏感,从投资者角度而言,他们会更加信任董事会中的女性;而早期的研究也显示,女性董事会成员的出现可以体现出公司对社会负责并重视少数群体,释放对市场有利的信号;许多研究也表明,女性董事比例较高的公司拥有更好的企业声誉。
因此我们假设2:
董事会的性别多样性减少了投资者对欺诈行为的负面反应。
在我们的假设中,因为所涉及的行业不同,我们推测董事会的性别多样性影响欺诈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也不同。根据性别隔离理论所述,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程度的男性比例才能获得成功。但食品加工、服装制造、医药生物制造、服装零售、餐饮服务、酒店、旅游、广播影视、出版等行业多被女性主导。我们参照澳大利亚政府职场性别平等机构对各行业女性雇员比例的分类显示,将女性雇员超过50%的行业归类为“女性主导的行业”。
诚如前文所讲,性别多样化的董事会可能有助于改善董事会内部的治理,那么如果性别更加多样化,那么在男性主导的行业中,董事会本身是否也可能更有效,因为男性更倾向于承担更多风险,但在性别多样化后,欺诈行为更有可能得到有效的监控。
因此我们假设3:
女性董事在男性主导的行业的影响将強于女性主导的行业。
为了验证这一系列的假设,我们从中国证监会(CSRC)搜集7从2001年到2010年期间中国所有被发现的欺诈案件(总计1422起,其中有742起执法行动公告)。
考虑到证券欺诈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我们把实际的欺诈数据与中国证券市场和会计研究的性别多样化数据库进行了合并。在下期专栏中,我们将基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对性别多样化与公司欺诈和违规存在什么样的关联进行解读。
性别与道德
我们首先从性别与道德的维度来探讨。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说,性别角色将贯穿人们生命的始终,这也是社会对男女在态度、角色和行为方面的期待。由于所受到的“期待”不同,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呈现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差异。性别社会化理论对道德敏感性的性别差异做出了阐释,男性和女性会在道德原则上表现出心理和认知上的差异。
男性会受个人目标的影响,更注重追求自身的成就,而女性更容易受公共目标的引导,注重人际关系的发展。女性领导者更倾向于关心他人,而男性领导者更可能受竞争意识和等级制度的影响。有研究显示,随着女性在政府部门中代表权的增加,政治腐败的程度也会下降。我们从实践经验中也可以发现,女性是更好的倾听者。在面对问题时,女性会显得更有教养,不那么咄咄逼人。而且人们还发现,女性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道德感比男性更强。女性更具有道德敏感性,相比男性管理者而言,女性管理者会在道德规范的效果方面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性,并且对提高商业道德标准表现出更多的信心。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欺诈行为,由此我们预计,女性比例较高的董事会发生欺诈的可能性较小。
性别与风险厌恶
其次我们基于风险厌恶和过度自信方面,探讨女性进入童事会对欺诈行为的影响。通常来说,一个厌恶风险的人不太愿意去欺诈,因为害怕被抓住。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显示,与男性相比,女性不那么自负、更保守、更厌恶风险,倾向于采取安全并能避免发生最坏情况的策略。从金融学的角度分析,过度自信的投资者大都倾向于持有风险更高的投资组合,而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投资风险高的投资组合。根据创业学理论显示,在考虑了快速增长带来的风险后,女性更有可能采用一种可衡量的扩张速度。
性别与多样性
我们进一步从多样性方面,阐述董事会中性别差异在减少欺诈方面的影响。多样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呈现,有研究表明,组织中的多样化视角具有显著的好处,团队/群体多样性理论强调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在多样性有益于群体之前,群体的成员必须贡献出不同的思想。性别多样性,可以拓宽董事会的专业知识、经验、兴趣、观点和创造力,进而有助于董事会更有效地监督和保护股东的利益。此外,性别多样性还可能引发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冲突,这种由于信任的缺乏引发的冲突可能会增加对董事会成员的审查,从而减少企业欺诈的频率。
基于道德敏感性和风险规避方面的性别差异,我们可以推测,公司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存在降低了欺诈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而从性别多样性角度看,女性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和欺诈之间存在U型关系,也就是说,男性和女性的最大混合对减少欺诈影响最大。根据国内数据显示,女性董事的比例最高为50%。这里我们需要注意,道德敏感性、风险厌恶、多样性这三个概念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因为道德敏感性和风险厌恶方面的差异可能只是性别多样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女性高管比男性高管道德感更强、更加厌恶风险,那么女性高管可能比男性高管更可能认为违反证券法或欺诈是非法、不道德的、有风险的行为。而为了保护股东、公司和自己的最大利益,女性董事不太可能选择违反规则。
因此,我们假设1:
公司董事会中的女性成员减少了欺诈的频率,而在董事会中女性比例最高为50%的公司中,这种影响正在减弱。
欺诈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衡量,比如股价异常以及企业行为变化(包括慈善捐赠和CEO离职等指标)。其中,股价异常是研究公司欺诈严重性方面最常见的分析角度,可以更直观地衡量,并且不依赖于企业的进一步决策。
研究显示,欺诈行为会对企业造成长期的影响,尤其在声誉受损方面,代价远超过通过罚款形式的处罚成本。考虑到以下因素,我们预期性别更加多样化的董事会对欺诈执法的股价反应不那么明显。如果女性比男性道德方面更敏感,从投资者角度而言,他们会更加信任董事会中的女性;而早期的研究也显示,女性董事会成员的出现可以体现出公司对社会负责并重视少数群体,释放对市场有利的信号;许多研究也表明,女性董事比例较高的公司拥有更好的企业声誉。
因此我们假设2:
董事会的性别多样性减少了投资者对欺诈行为的负面反应。
在我们的假设中,因为所涉及的行业不同,我们推测董事会的性别多样性影响欺诈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也不同。根据性别隔离理论所述,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程度的男性比例才能获得成功。但食品加工、服装制造、医药生物制造、服装零售、餐饮服务、酒店、旅游、广播影视、出版等行业多被女性主导。我们参照澳大利亚政府职场性别平等机构对各行业女性雇员比例的分类显示,将女性雇员超过50%的行业归类为“女性主导的行业”。
诚如前文所讲,性别多样化的董事会可能有助于改善董事会内部的治理,那么如果性别更加多样化,那么在男性主导的行业中,董事会本身是否也可能更有效,因为男性更倾向于承担更多风险,但在性别多样化后,欺诈行为更有可能得到有效的监控。
因此我们假设3:
女性董事在男性主导的行业的影响将強于女性主导的行业。
为了验证这一系列的假设,我们从中国证监会(CSRC)搜集7从2001年到2010年期间中国所有被发现的欺诈案件(总计1422起,其中有742起执法行动公告)。
考虑到证券欺诈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我们把实际的欺诈数据与中国证券市场和会计研究的性别多样化数据库进行了合并。在下期专栏中,我们将基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对性别多样化与公司欺诈和违规存在什么样的关联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