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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当前高等教育中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为关注点,根据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提出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应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赋予“以学生为主体”这一命题以新的意义,对学校、学生如何适应这一客观要求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主体;关系
[作者简介]姚建辉(1972-),男,河北邢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指导。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的传统看法是“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或者,严格地说,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在师生的社会关系基础上教师为教学活动的主导、学生为教学认识的主体”。现在看来,以学生为主体,只是表明了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一定程度上被置于缺少主动性和自由度的被动地位,不能正确反映当前教育改革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高等教育中,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必须更加重视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为区别于传统的提法,反映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主体意识逐步觉醒,主体地位日渐加强的现实,我们认为,在教育活动中,应提倡大学生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
一、大学生已具备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的条件
当前,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能够更加主动、积极地发挥主体作用,是与具备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和因素分不开的。这些条件和因素主要包括:
中小学生不可能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的主体作用”,因为他们不仅年龄小,而且面临着升学压力,在受教育者看来,他们的问题不是“我要做什么”,而是“社会要我做什么”;进人大学后,学生面临很快走上社会的问题,而学校施加影响不但时间有限,效果也并不一定有多大,因为校方与学生同样清楚:出了校门,学生只能自己顾自己,学校那一套到底管不管用,多大程度上管用,只能在出了校外以后才能见分晓;况且即使不管用,学校也是不负、负不了什么责任的。因此,只有大学生才有可能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
就业制度改变,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以前国家包分配,即使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甚至学得太差,就业都没有多大问题,学生没有真正的后顾之忧。现在不同了,国家、学校都不包管学生的就业问题,学校再提供“菜谱”时就不能不考虑“后果”:学生满意吗?尤其是这“菜谱”好使吗?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自顾自地“有什么料做什么菜”了。从办学实际看,学校的责任意识和压力感明显增强,在就业问题上,学生受到来自社会的严峻考验,学校则感到来自学生的巨大压力。
高等教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与改革前相比,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明显增多,普通高等教育以外,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得到蓬勃发展,学生对于学校拥有了越来越大的主动权,“招生—入学”已经现实地成为双向选择的过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像是商家与顾客,既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而当前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化,如果继续以学校而不是学生为中心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势必削弱学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将直接危及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高等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强制教育范畴,高等学校既无能力也无责任为所有适龄青年制定一套“标准的”教育计划;同时,大学生入学是经过自主选择的,毕业后又将独力面对社会,已初步具备预测就业形势、选择专业方向、制定学习计划的能力,一定程度上能够也必须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负责。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特点是,知识和观念越来越居主导地位,年龄和经验的重要性则呈下降趋势。IT业的“少帅”现象已经告诉我们,在未来,越来越多的成功者将是年轻人。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高等教育应给受教育者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机会。
据统计,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中越来越大的比例拟用于教育支出,教育投资、教育消费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们对教育投资回报率和教育消费满意度的心理期待越来越高。在投资与消费活动中,投资者与消费者是天经地义的“上帝”,他们的要求和愿望理应得到最大的满足和尊重。教育行为虽与纯粹的商业行为相距甚远,但消费者在教育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主动、重要的角色,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大学生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意味着什么
学校应该是学生直接意志和间接意志的体现者,是学生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维护者,是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生双方契约(一般表现为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管理者。在学校中,应该确立“学生问题无小事”的意识,真正做到一切为学生着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学校经营理念要改变。教育作为产业,必须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视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无论教育思想和办学方案有多好,如果连生存都没有保障,就什么都谈不上。学校的突出特点是按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办事。但在整体运作上,还要兼顾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在特定的范围内应该也完全可以将学校视为企业来管理、经营。在一所成功的学校,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则应该是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
办学出发点和办学思路要改革。原来提通过培养更多更好的专门人才为社会做贡献,现在看来,学校的任务应该是直接为学生服务,并首先体现在满足学生的正当需要上。以前是通过调查了解社会的需求,然后以此为依据确定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案,继而贯彻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并希望最后在学生身上得以体现。且不说学校的调查准确度如何,与学校的培养周期相比,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如此之快,等到学生满足了那“社会的需要”之时,谁知道社会的需求已变成了什么样子!因此,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学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的权威性和“社会需要代言人”的身份已受到挑战,其在教育行为中的任务,急需完成由“我要使你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到“我能为你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人才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的转变。
服务意识要增强。在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和意识,摆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这并不是提倡对学生放任自流,而是要避免出现那种学校苦口婆心。学生不买帐;学生叫苦连天,学校“牛不喝水强按头”等现象。有位教育家说过,一所好的大学最重要的是能为学生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广阔的表现舞台;同样,一所好的大学应该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各种学习要求,使学生得到最好的教育服务。
在学生整体培养中突出“以人为本”思想。突出非智力因素和非技术性手段的运用,尊重并满足学生在个性交往、情感交流等方面的愿望,“以人的价值的实现、情感体验的满足、精神健康、创造力的激发为教学宗旨”,注意发挥人文知识、审美价值、道德价值在学生成长过程的作用,在教育活动中给人本主义以应有的地位,在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方面开辟新天地。
三、学校应做的工作
在教学方案的制订与修改过程中,要有学生的参与,最大程 度地体现学生的合理意愿。方案确定后,双方均有责任保证其顺利实施,并共同负责落实。同时,要做更多的调查研究。学生毕竟年龄小,社会经验少,个体也难以对社会有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所以,制定教学方案的任务仍应主要由学校完成。
加强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改革学生会职责和功能,除对学生进行管理外,一个新的重要任务是监督学校工作,对全体学生负责。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是发挥学生“主动性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
师资结构、来源要进行改革。为保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更新与优化,避免教师在缺乏发展动力和单一环境的双重制约下放慢提高步伐,应加快建设一支非在编、外聘教师占相当比例的师资队伍,打破传统教师队伍的固定、凝滞状态,使教师队伍真正做到满足教学需要,保持灵活高效。
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分制,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需要确定人校学习时间,订制自己的在校学习表,在学校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四、学生应做的努力
充分认识“主动性主体作用”的实质及其重要意义,树立“被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以被服务者、被管理者的眼光和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独特的观照视角,对管理者的思路给予合理、有益的补充。
树立教育消费意识,以健康的消费心态处理与校方的关系,对待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要有一定的成本意识,关注教育投资的“投入产出比”,以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督促学校为学生服好务,使自己在校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
在学校的指导、帮助下,建主以下几种机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努力发挥好“主动性主体作用”:
认识机制:使学生能够对学校历史沿革、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功能、各种规章制度、重要的教育教学文件及改革措施、教育教学特点与优势等做到基本了解,更加充分地利用学校各种设施、机构和教育教学优势,加快成才步伐。
监督机制:学生通过它,对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突出教学中心地位、落实办学方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的教书育人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学生的评议应得到充分重视,对于学生普遍反映差的教师,学校不应让其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沟通机制:学生除参与制定与学生关系密切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文件外,通过定期对话、协商制度,对于与学生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学生有权得到合理的解释并要求以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形式实施。学校出台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应征求学生意见,并争取得到学生的理解与支持,得不到大多数学生支持的不能出台。
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也是新的经济形势下市场观念、商品意识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正视并认真研究这一现象,遵循教育规律,顺应教育形势,满足社会需要,才能处理好学校和学生这一对“矛盾”,相互依存,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2]狮城舌战[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1995.
[3]王策三.教学论学科发展三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1992,(5)
[关键词]高校;学生;主体;关系
[作者简介]姚建辉(1972-),男,河北邢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指导。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的传统看法是“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或者,严格地说,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在师生的社会关系基础上教师为教学活动的主导、学生为教学认识的主体”。现在看来,以学生为主体,只是表明了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一定程度上被置于缺少主动性和自由度的被动地位,不能正确反映当前教育改革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高等教育中,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必须更加重视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其主体性作用。为区别于传统的提法,反映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主体意识逐步觉醒,主体地位日渐加强的现实,我们认为,在教育活动中,应提倡大学生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
一、大学生已具备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的条件
当前,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能够更加主动、积极地发挥主体作用,是与具备一系列主客观条件和因素分不开的。这些条件和因素主要包括:
中小学生不可能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的主体作用”,因为他们不仅年龄小,而且面临着升学压力,在受教育者看来,他们的问题不是“我要做什么”,而是“社会要我做什么”;进人大学后,学生面临很快走上社会的问题,而学校施加影响不但时间有限,效果也并不一定有多大,因为校方与学生同样清楚:出了校门,学生只能自己顾自己,学校那一套到底管不管用,多大程度上管用,只能在出了校外以后才能见分晓;况且即使不管用,学校也是不负、负不了什么责任的。因此,只有大学生才有可能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
就业制度改变,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以前国家包分配,即使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甚至学得太差,就业都没有多大问题,学生没有真正的后顾之忧。现在不同了,国家、学校都不包管学生的就业问题,学校再提供“菜谱”时就不能不考虑“后果”:学生满意吗?尤其是这“菜谱”好使吗?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自顾自地“有什么料做什么菜”了。从办学实际看,学校的责任意识和压力感明显增强,在就业问题上,学生受到来自社会的严峻考验,学校则感到来自学生的巨大压力。
高等教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与改革前相比,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明显增多,普通高等教育以外,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得到蓬勃发展,学生对于学校拥有了越来越大的主动权,“招生—入学”已经现实地成为双向选择的过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更像是商家与顾客,既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而当前的发展趋势是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化,如果继续以学校而不是学生为中心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势必削弱学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将直接危及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高等教育不属义务教育、强制教育范畴,高等学校既无能力也无责任为所有适龄青年制定一套“标准的”教育计划;同时,大学生入学是经过自主选择的,毕业后又将独力面对社会,已初步具备预测就业形势、选择专业方向、制定学习计划的能力,一定程度上能够也必须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负责。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特点是,知识和观念越来越居主导地位,年龄和经验的重要性则呈下降趋势。IT业的“少帅”现象已经告诉我们,在未来,越来越多的成功者将是年轻人。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高等教育应给受教育者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机会。
据统计,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中越来越大的比例拟用于教育支出,教育投资、教育消费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们对教育投资回报率和教育消费满意度的心理期待越来越高。在投资与消费活动中,投资者与消费者是天经地义的“上帝”,他们的要求和愿望理应得到最大的满足和尊重。教育行为虽与纯粹的商业行为相距甚远,但消费者在教育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主动、重要的角色,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大学生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意味着什么
学校应该是学生直接意志和间接意志的体现者,是学生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维护者,是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生双方契约(一般表现为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管理者。在学校中,应该确立“学生问题无小事”的意识,真正做到一切为学生着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学校经营理念要改变。教育作为产业,必须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视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无论教育思想和办学方案有多好,如果连生存都没有保障,就什么都谈不上。学校的突出特点是按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办事。但在整体运作上,还要兼顾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在特定的范围内应该也完全可以将学校视为企业来管理、经营。在一所成功的学校,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则应该是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
办学出发点和办学思路要改革。原来提通过培养更多更好的专门人才为社会做贡献,现在看来,学校的任务应该是直接为学生服务,并首先体现在满足学生的正当需要上。以前是通过调查了解社会的需求,然后以此为依据确定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案,继而贯彻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并希望最后在学生身上得以体现。且不说学校的调查准确度如何,与学校的培养周期相比,社会的发展变化是如此之快,等到学生满足了那“社会的需要”之时,谁知道社会的需求已变成了什么样子!因此,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学校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的权威性和“社会需要代言人”的身份已受到挑战,其在教育行为中的任务,急需完成由“我要使你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到“我能为你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人才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的转变。
服务意识要增强。在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和意识,摆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这并不是提倡对学生放任自流,而是要避免出现那种学校苦口婆心。学生不买帐;学生叫苦连天,学校“牛不喝水强按头”等现象。有位教育家说过,一所好的大学最重要的是能为学生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广阔的表现舞台;同样,一所好的大学应该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各种学习要求,使学生得到最好的教育服务。
在学生整体培养中突出“以人为本”思想。突出非智力因素和非技术性手段的运用,尊重并满足学生在个性交往、情感交流等方面的愿望,“以人的价值的实现、情感体验的满足、精神健康、创造力的激发为教学宗旨”,注意发挥人文知识、审美价值、道德价值在学生成长过程的作用,在教育活动中给人本主义以应有的地位,在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方面开辟新天地。
三、学校应做的工作
在教学方案的制订与修改过程中,要有学生的参与,最大程 度地体现学生的合理意愿。方案确定后,双方均有责任保证其顺利实施,并共同负责落实。同时,要做更多的调查研究。学生毕竟年龄小,社会经验少,个体也难以对社会有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所以,制定教学方案的任务仍应主要由学校完成。
加强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改革学生会职责和功能,除对学生进行管理外,一个新的重要任务是监督学校工作,对全体学生负责。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是发挥学生“主动性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
师资结构、来源要进行改革。为保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更新与优化,避免教师在缺乏发展动力和单一环境的双重制约下放慢提高步伐,应加快建设一支非在编、外聘教师占相当比例的师资队伍,打破传统教师队伍的固定、凝滞状态,使教师队伍真正做到满足教学需要,保持灵活高效。
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分制,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需要确定人校学习时间,订制自己的在校学习表,在学校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四、学生应做的努力
充分认识“主动性主体作用”的实质及其重要意义,树立“被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以被服务者、被管理者的眼光和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独特的观照视角,对管理者的思路给予合理、有益的补充。
树立教育消费意识,以健康的消费心态处理与校方的关系,对待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要有一定的成本意识,关注教育投资的“投入产出比”,以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督促学校为学生服好务,使自己在校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
在学校的指导、帮助下,建主以下几种机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努力发挥好“主动性主体作用”:
认识机制:使学生能够对学校历史沿革、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功能、各种规章制度、重要的教育教学文件及改革措施、教育教学特点与优势等做到基本了解,更加充分地利用学校各种设施、机构和教育教学优势,加快成才步伐。
监督机制:学生通过它,对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突出教学中心地位、落实办学方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的教书育人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学生的评议应得到充分重视,对于学生普遍反映差的教师,学校不应让其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沟通机制:学生除参与制定与学生关系密切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文件外,通过定期对话、协商制度,对于与学生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学生有权得到合理的解释并要求以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形式实施。学校出台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应征求学生意见,并争取得到学生的理解与支持,得不到大多数学生支持的不能出台。
大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动性主体作用”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也是新的经济形势下市场观念、商品意识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正视并认真研究这一现象,遵循教育规律,顺应教育形势,满足社会需要,才能处理好学校和学生这一对“矛盾”,相互依存,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论[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2]狮城舌战[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1995.
[3]王策三.教学论学科发展三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1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