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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竹业经济发展方兴未艾,竹业已成为南方许多农村地区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山权、林权还处在不断调整中,各地仍然纠纷不断。本文通过对福建省三明市竹林产权制度的分析认为,在现有的产权制度安排中,由于竹林产权界定不完全、产权主体的权责不一致以及产权要素划分过于简单等原因,竹林产权严重残缺,尤其是明晰产权、尊重农民意愿、保障竹农利益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影响了竹林经营绩效的提高。因此,产权界定、产权明晰依然是竹林资源发展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