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哈利勒是巴士拉学派第二代学者中的领军人物。他博览群书,涉猎广泛,登高博见,对阿拉伯语语音学、诗韵学、词法和句法演绎精确,他还制定了第一部阿拉伯语辞典《艾因书》的编纂方法。他孜孜不倦地上下求索,汲取所需的思想遗产,并最终转化为阿拉伯人自己的成果。从哈利勒的语法观点中,可以领略到这位阿拉伯语法集大成者的智慧和魅力。
关键词:哈利勒;语法观点;集大成者
1.语音
哈利勒的语音学观点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哈利勒在念每个字母时都有稍许的停顿,这时该字母的发音部位就能分辨出来。若在该字母后面附加别的字母,则无法分辨该字母的发音部位,因为我们已经做好准备要发出后面紧接著的字母的读音。二是哈利勒具体描述了语音学的专业术语,如单词发音的效果有低音、高音、硬音、柔音、上音、下音。三是单词结构的改变而导致的发音变化有:字母移位、字母省略、柔母互换、字母变更和字母叠读。
2.格式
哈利勒对单词的格式以及组成单词的所有字母是原根还是增母进行宽泛的研究。他将单词划分为简式单词和复式单词,任何一个简式单词尤其是名词,最多不超过五个字母,最少不少于三个字母。他为简式和复式单词制定了格式,而这个格式与音部的格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哈利勒就是韵律学的奠基人。
3.词的派生
哈利勒制定了柔母互换和字母替换的规则:一是中空动词的被动名词词形,二是带有“海姆宰”的中空动词的主动名词词形,三是字母移位现象。
4.词的合成
哈利勒对阿拉伯语中的工具词(尤其是条件工具词)及其词形进行分析。例如他提出一种语言现象,称其为复合词,本意是雕刻,这里是语言学术语,即两个词演变成一个词。
5.名词的确指
哈利勒认为被呼唤词前不能加冠词。在呼唤句中出现的每个词都是标主格的、确指的(这里指内容方面的确指),因此为避免重复,不能再加冠词。因为说话者指的对象是确定的,此时无需再加冠词。总而言之,说话者心目中已经确定所要召唤的对象,从这个方面来讲,被呼唤语就已经是确指的,若在其前加冠词的话,确指上面又落一个确指,这是阿拉伯人所不允许的。
6.呼唤句
哈利勒认为,如果被呼唤语是单个名词,应该标主格,且词尾没有鼻音符。如果被呼唤语是正偏组合,或是无所指的泛指名词,则标宾格。单个被呼唤语的形容词可以标宾格,也可以标主格。
7.回指
哈利勒认为,当被连接语是隐藏在动词中的主格人称代词或跟在动词后的外显人称代词时,要在被连接语后加上表示强调的人称代词或紧跟一个区分词。
8.模糊工具词
哈利勒将??类虚词定义为模糊工具词,并认为这些词会因为在句中处于不同位置而表达不同意思。
9.状语
哈利勒认为状语必须是泛指名词,但也有阿拉伯人用确指或是将状语充当正次。哈利勒对确指的状语的用法解释成:阿拉伯人本来不想读冠词,结果没在意就把冠词读出来。
10.定语
哈利勒认为定语是阿拉伯语四种同格成分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定语的性、数、格、指应该与被形容词保持一致。有时也有例外,如阿拉伯人说:比你更优秀的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哈利勒对此的解释是句中的人字面上是确指的,但实际意义上是泛指名词,因为指的只是一个男人,但是不确定具体是哪一个人,这里的人只是指一个类别,就好像表示确指的冠词没有发挥作用,因此用泛指名词来作形容词。
11.支配词和受词
哈利勒认为,阿拉伯语句中各个内部成分之间的关系是支配词和受词的关系。他认为每个词是受支配词的影响变成主格、宾格、属格或切格的,而这个支配词在变尾的名词和动词中能起作用,定格的名词就如同是变格的名词和动词一样,表面上没有支配词,其实是有支配词的。
支配词往往是字面的,比如起语就是支配词,对述语产生主格的支配作用。动词对主语产生主格的支配作用,对宾语产生宾格的作用。
支配词有时是意义上的,哈利勒的学生西伯威首创对意义支配词的研究。他指出,名词句中,起语的支配词是句子起始这个含义,将起语支配主格,是字面上看不到的。
哈利勒是最早提出“支配词”和“受词”这两个语法术语的阿拉伯学者。为此,他制定了一套有关的语法规则,主要包括三部分。其一,支配词的类型和用法。哈利勒认为很多单词和工具词都可以充当支配词,并主要讨论了如下三类支配词:一是使动词支配切格的工具词。还有,条件句的结句要么是动词句,这时就不需要承上启下的连词,要么是名词句,这时就必须要有连接词来连接。现在式动词可以通过命令式动词来标切格;通过禁戒式动词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通过疑问句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通过表示希望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二是使动词支配宾格的工具词。三是使支配词支配宾格的其他支配词。
其二,支配词的省略。哈利勒认为,省略支配词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名词句中的起语支配词,只留下述语。哈利勒认为只要是单独出现的标主格的词(例如标题一律读作主格),都视作是被省略起语的述语,二是省略动词句中宾语的支配词。其中由于建立了旁证,所以才允许把动词省略或将其隐藏起来。哈利勒认为,在表示警告和特指的情况下,支配宾语的动词必须要省略。他还把表示特指一样的褒贬也列入到必须省略动词这一款项中。
其三,受词的省略。哈利勒认为,被省略的受词可以是述语、宾语、指物代词和正偏组合的正次。如果有旁证的话,省略宾语的现象比较多。
参考文献
[1]陈中耀.1982.阿拉伯语两大语法学派争论问题选[J].阿拉伯世界(2):67-72+61.
[2]廖静.2016.传统阿拉伯语语法学派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3]麟瑞.1981.阿拉伯语语法的产生和语法学派的出现[J].阿拉伯世界(3):1-8.
[4]赵新霞.2016.阿拉伯语语法派别述评[J].阿拉伯研究论丛(2):133-14.
作者简介
张枫琳(1996),女,汉族,广东省汕头市,硕士学历,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关键词:哈利勒;语法观点;集大成者
1.语音
哈利勒的语音学观点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哈利勒在念每个字母时都有稍许的停顿,这时该字母的发音部位就能分辨出来。若在该字母后面附加别的字母,则无法分辨该字母的发音部位,因为我们已经做好准备要发出后面紧接著的字母的读音。二是哈利勒具体描述了语音学的专业术语,如单词发音的效果有低音、高音、硬音、柔音、上音、下音。三是单词结构的改变而导致的发音变化有:字母移位、字母省略、柔母互换、字母变更和字母叠读。
2.格式
哈利勒对单词的格式以及组成单词的所有字母是原根还是增母进行宽泛的研究。他将单词划分为简式单词和复式单词,任何一个简式单词尤其是名词,最多不超过五个字母,最少不少于三个字母。他为简式和复式单词制定了格式,而这个格式与音部的格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哈利勒就是韵律学的奠基人。
3.词的派生
哈利勒制定了柔母互换和字母替换的规则:一是中空动词的被动名词词形,二是带有“海姆宰”的中空动词的主动名词词形,三是字母移位现象。
4.词的合成
哈利勒对阿拉伯语中的工具词(尤其是条件工具词)及其词形进行分析。例如他提出一种语言现象,称其为复合词,本意是雕刻,这里是语言学术语,即两个词演变成一个词。
5.名词的确指
哈利勒认为被呼唤词前不能加冠词。在呼唤句中出现的每个词都是标主格的、确指的(这里指内容方面的确指),因此为避免重复,不能再加冠词。因为说话者指的对象是确定的,此时无需再加冠词。总而言之,说话者心目中已经确定所要召唤的对象,从这个方面来讲,被呼唤语就已经是确指的,若在其前加冠词的话,确指上面又落一个确指,这是阿拉伯人所不允许的。
6.呼唤句
哈利勒认为,如果被呼唤语是单个名词,应该标主格,且词尾没有鼻音符。如果被呼唤语是正偏组合,或是无所指的泛指名词,则标宾格。单个被呼唤语的形容词可以标宾格,也可以标主格。
7.回指
哈利勒认为,当被连接语是隐藏在动词中的主格人称代词或跟在动词后的外显人称代词时,要在被连接语后加上表示强调的人称代词或紧跟一个区分词。
8.模糊工具词
哈利勒将??类虚词定义为模糊工具词,并认为这些词会因为在句中处于不同位置而表达不同意思。
9.状语
哈利勒认为状语必须是泛指名词,但也有阿拉伯人用确指或是将状语充当正次。哈利勒对确指的状语的用法解释成:阿拉伯人本来不想读冠词,结果没在意就把冠词读出来。
10.定语
哈利勒认为定语是阿拉伯语四种同格成分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定语的性、数、格、指应该与被形容词保持一致。有时也有例外,如阿拉伯人说:比你更优秀的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哈利勒对此的解释是句中的人字面上是确指的,但实际意义上是泛指名词,因为指的只是一个男人,但是不确定具体是哪一个人,这里的人只是指一个类别,就好像表示确指的冠词没有发挥作用,因此用泛指名词来作形容词。
11.支配词和受词
哈利勒认为,阿拉伯语句中各个内部成分之间的关系是支配词和受词的关系。他认为每个词是受支配词的影响变成主格、宾格、属格或切格的,而这个支配词在变尾的名词和动词中能起作用,定格的名词就如同是变格的名词和动词一样,表面上没有支配词,其实是有支配词的。
支配词往往是字面的,比如起语就是支配词,对述语产生主格的支配作用。动词对主语产生主格的支配作用,对宾语产生宾格的作用。
支配词有时是意义上的,哈利勒的学生西伯威首创对意义支配词的研究。他指出,名词句中,起语的支配词是句子起始这个含义,将起语支配主格,是字面上看不到的。
哈利勒是最早提出“支配词”和“受词”这两个语法术语的阿拉伯学者。为此,他制定了一套有关的语法规则,主要包括三部分。其一,支配词的类型和用法。哈利勒认为很多单词和工具词都可以充当支配词,并主要讨论了如下三类支配词:一是使动词支配切格的工具词。还有,条件句的结句要么是动词句,这时就不需要承上启下的连词,要么是名词句,这时就必须要有连接词来连接。现在式动词可以通过命令式动词来标切格;通过禁戒式动词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通过疑问句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通过表示希望使现在式动词标切格。二是使动词支配宾格的工具词。三是使支配词支配宾格的其他支配词。
其二,支配词的省略。哈利勒认为,省略支配词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名词句中的起语支配词,只留下述语。哈利勒认为只要是单独出现的标主格的词(例如标题一律读作主格),都视作是被省略起语的述语,二是省略动词句中宾语的支配词。其中由于建立了旁证,所以才允许把动词省略或将其隐藏起来。哈利勒认为,在表示警告和特指的情况下,支配宾语的动词必须要省略。他还把表示特指一样的褒贬也列入到必须省略动词这一款项中。
其三,受词的省略。哈利勒认为,被省略的受词可以是述语、宾语、指物代词和正偏组合的正次。如果有旁证的话,省略宾语的现象比较多。
参考文献
[1]陈中耀.1982.阿拉伯语两大语法学派争论问题选[J].阿拉伯世界(2):67-72+61.
[2]廖静.2016.传统阿拉伯语语法学派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3]麟瑞.1981.阿拉伯语语法的产生和语法学派的出现[J].阿拉伯世界(3):1-8.
[4]赵新霞.2016.阿拉伯语语法派别述评[J].阿拉伯研究论丛(2):133-14.
作者简介
张枫琳(1996),女,汉族,广东省汕头市,硕士学历,西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