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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在微博发消息称:“中国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同时还配了一张行人过马路的照片,虽然从照片上不到交通信号灯,但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
自2012年底至今,各地交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欲彻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说到底,闯红灯在现代社会已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治问题,到底其公平性如何,效果如何,都有待时间和事实去检验,我们在这里只是对问题存在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无盖棺定论之妄。
一、从众心理
一人不敢行事,人多时就由着天生的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侥幸,别人不遭惩罚自己也不会遭惩罚。法治伦理未融入自己内心,缺乏国民素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只希望别人做到,对自己则网开一面。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是心里觉得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的話就太傻。就这样,每个人抱着这同一想法,结果造成了红绿灯虚设情景。很多中国人本来就喜欢从众,而难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大家都走,就剩自己挺傻”,一位被调查的行人如是说,遵守规则,有时居然成了“挺傻”的表现。这种价值观的扭曲深刻表明:入脑不入心的知识规范不了行为,不能算作素养。要令常识和规范入脑又入心,我们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就必须做到常态化、立体化,必须做得更为深刻和生动。
二、侥幸心理
很多人虽然知道闯红灯危险,但总觉得交通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过马路的时候明明车祸也不少,却总是想,一定不会是我。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不知道酿成了多少家破人亡的悲剧。其实,不管是开车还是走路,走在路上就有被撞的概率。因为没有人在出事故前就知道自己被撞,否则就不会有交通事故。因此也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闯红灯的概率就更大。从概率学上讲,当你每一次“平安”闯过红灯的时候,意味着你下一次出事故的概率更大。
三、时代的焦躁感
在生活中,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行色匆匆:插队、闯红灯、吃快餐、开快车,早已忘记了从容是什么样子。其实,到底是行色匆匆还是放慢脚步从容而行,决定了你是个匆匆的过客,还是生命的主人。就像急于过马路不惜间红灯这样的事情,正是反映出了人们的焦躁心理。在中国经济发展飞速,犹如火车头领跑世界之时,中国人在“从容”这一方面缺失的越来越多,“慢节奏”离中国人越来越远,所以才有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出现,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放慢你的脚步,从容而行?
四、治理建议
1.教育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交通安全的教育极其失败。虽然是法规,但我们倾向于把它看成是道德教育。究其失败的原因,我们的道德教育就只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说法,或是苍白无力的教条,没有触及人们内心的道德需要,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公德意识。而当个体周围环境中的种种制约因素暂时缺失的时候,很多人自然从行动上也不把公德当回事了。认为公共事务不是我的事情,既然不是我的事情,那么只要不被惩罚,就可以不理睬它。
相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阅历对人的指导作用远比书上的道理更有影响,更发人深省。有个司机是这样说的:“说实话,我以前过马路的时候也老闯红灯,不过自从开车以后我再也不闯了开车的时候最怕刚挂上档要过绿灯时候,突然从边上跑过来行人,有好几次幸亏我刹车殊得及时,要不然就真撞上了,想起来就后怕现在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不希望遇到闯红灯的行人,为什么自己过马路的时候就闯呢”。对于社会公德的问题我们应当多换位思考,予人方便就是予己方便,更何况,从自身安全的角度考虑也不能闯红灯。
那我们应当怎么做呢?首先我们应当改变这种教条式的教育方式,公德是主人翁的道德,主人翁的精神的树立是公德心树立的前提,德育只有结合学生生活的实际及需要,尊重人性,才能深入学生的心灵,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唤起他们的需要和兴趣,从而达到引导教育的目的。因而道德教化必须把“人”作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动力和最终目的,尊重人格尊严。也就是说,只有构建“以人为本”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德育问题。虽然道德教育应该算是一种“他律”,但是我们要把这种“他律”引发出公民的“自律”。
2.惩罚
毫无疑问,仅靠道德制约是远远不够的。至少现阶段,一定需要惩罚措施,这某种程上是在巩固教育的效果。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人们学的是一套,做的却会是另一套。
我们通常觉得在发达国家乱闯红灯的人很少,很多人把原因归结于那些国家公民的整体素质高。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综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
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在德国没有人贸然闯红灯,因为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这意味着以后,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德国人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闯红灯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
或許有的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太小题大做了,但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对乱穿马路闯红灯者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故意为难行人。而严厉的惩罚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想其原因是根据我之前分析的,人们闯红灯的一巨大诱因是各个利益的驱使,其核心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所以我们对乱闯红灯的人处以经济上的处罚,从而提高乱闯红灯的成本,从而大大减少了人们乱闯红灯的行为。
作者简介:
陈丹(1987—),女,汉族,江西新余市人,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新余市第四中学教师。
自2012年底至今,各地交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欲彻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说到底,闯红灯在现代社会已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治问题,到底其公平性如何,效果如何,都有待时间和事实去检验,我们在这里只是对问题存在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无盖棺定论之妄。
一、从众心理
一人不敢行事,人多时就由着天生的从众心理,即便违法也心怀侥幸,别人不遭惩罚自己也不会遭惩罚。法治伦理未融入自己内心,缺乏国民素质的基本认识和认同,只希望别人做到,对自己则网开一面。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是心里觉得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的話就太傻。就这样,每个人抱着这同一想法,结果造成了红绿灯虚设情景。很多中国人本来就喜欢从众,而难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大家都走,就剩自己挺傻”,一位被调查的行人如是说,遵守规则,有时居然成了“挺傻”的表现。这种价值观的扭曲深刻表明:入脑不入心的知识规范不了行为,不能算作素养。要令常识和规范入脑又入心,我们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就必须做到常态化、立体化,必须做得更为深刻和生动。
二、侥幸心理
很多人虽然知道闯红灯危险,但总觉得交通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过马路的时候明明车祸也不少,却总是想,一定不会是我。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不知道酿成了多少家破人亡的悲剧。其实,不管是开车还是走路,走在路上就有被撞的概率。因为没有人在出事故前就知道自己被撞,否则就不会有交通事故。因此也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闯红灯的概率就更大。从概率学上讲,当你每一次“平安”闯过红灯的时候,意味着你下一次出事故的概率更大。
三、时代的焦躁感
在生活中,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行色匆匆:插队、闯红灯、吃快餐、开快车,早已忘记了从容是什么样子。其实,到底是行色匆匆还是放慢脚步从容而行,决定了你是个匆匆的过客,还是生命的主人。就像急于过马路不惜间红灯这样的事情,正是反映出了人们的焦躁心理。在中国经济发展飞速,犹如火车头领跑世界之时,中国人在“从容”这一方面缺失的越来越多,“慢节奏”离中国人越来越远,所以才有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出现,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放慢你的脚步,从容而行?
四、治理建议
1.教育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交通安全的教育极其失败。虽然是法规,但我们倾向于把它看成是道德教育。究其失败的原因,我们的道德教育就只能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说法,或是苍白无力的教条,没有触及人们内心的道德需要,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公德意识。而当个体周围环境中的种种制约因素暂时缺失的时候,很多人自然从行动上也不把公德当回事了。认为公共事务不是我的事情,既然不是我的事情,那么只要不被惩罚,就可以不理睬它。
相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阅历对人的指导作用远比书上的道理更有影响,更发人深省。有个司机是这样说的:“说实话,我以前过马路的时候也老闯红灯,不过自从开车以后我再也不闯了开车的时候最怕刚挂上档要过绿灯时候,突然从边上跑过来行人,有好几次幸亏我刹车殊得及时,要不然就真撞上了,想起来就后怕现在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在开车的时候不希望遇到闯红灯的行人,为什么自己过马路的时候就闯呢”。对于社会公德的问题我们应当多换位思考,予人方便就是予己方便,更何况,从自身安全的角度考虑也不能闯红灯。
那我们应当怎么做呢?首先我们应当改变这种教条式的教育方式,公德是主人翁的道德,主人翁的精神的树立是公德心树立的前提,德育只有结合学生生活的实际及需要,尊重人性,才能深入学生的心灵,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唤起他们的需要和兴趣,从而达到引导教育的目的。因而道德教化必须把“人”作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动力和最终目的,尊重人格尊严。也就是说,只有构建“以人为本”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德育问题。虽然道德教育应该算是一种“他律”,但是我们要把这种“他律”引发出公民的“自律”。
2.惩罚
毫无疑问,仅靠道德制约是远远不够的。至少现阶段,一定需要惩罚措施,这某种程上是在巩固教育的效果。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人们学的是一套,做的却会是另一套。
我们通常觉得在发达国家乱闯红灯的人很少,很多人把原因归结于那些国家公民的整体素质高。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综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
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
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
在德国没有人贸然闯红灯,因为闯红灯者将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这意味着以后,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的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德国人是这么认为的,因为闯红灯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
或許有的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太小题大做了,但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对乱穿马路闯红灯者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故意为难行人。而严厉的惩罚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想其原因是根据我之前分析的,人们闯红灯的一巨大诱因是各个利益的驱使,其核心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所以我们对乱闯红灯的人处以经济上的处罚,从而提高乱闯红灯的成本,从而大大减少了人们乱闯红灯的行为。
作者简介:
陈丹(1987—),女,汉族,江西新余市人,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新余市第四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