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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发现会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道德问题产生的危害,进而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现状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需要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并对该体系的构成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体系;信息质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82-01
1 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1)会计职业道德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在我国,当提到会计职业道德时,往往特指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则称之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西方国家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相对比,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还不完整,仅对注册会计师和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尚未达到会计职业界的各成员在各自职业范围内都有可衡量标准的程度。
(2)会计界整体职业道德意识亟待提高。
《中国证券报》曾以“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报告是否可信”进行问卷调查显示: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日益下降,注册会计师整体的道德意识水平还是很低。近年来发生的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签署不实的审计报告的案例,使我国注册会计师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不仅注册会计师道德水平如此,企业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同样处于较低的阶段。屡禁不止的会计报表造假、数不胜数的偷税漏税的事实就是佐证。因此,我国亟待重整会计职业道德。
(3)影响会计职业道德的客观环境需要改善。
一方面,我国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机制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会计教育的内容注重讲授会计理论知识或培训业务能力,而忽视了职业道德观念的教育。同时,我国对会计道德尚未形成有力的社会评价及鼓励支持机制。另一方面,我国对经济犯罪的惩罚太轻、力度不够,使得部分人不惜以身试法以换取相对于犯罪成本而言大得多的经济利益。此外,腐败、特权及公司上市的暗箱操作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诱因。
2 如何构建会计道德体系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层次:这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人员道德标准的最低要求,也是会计行业主体的生存底线。
(1)守法意识。法律和道德属于上层建筑中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规则体系,但二者又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法律作为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则,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服从,会计人员也不例外。
(2)诚信意识。会计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通过诚信服务,增加经济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赖性,向社会承担责任。诚信不仅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会计人员把“诚信为本”原则看成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不言而喻的。
(3)人格意识。人格意识重在强调会计人员心灵中内在的自强、自尊、自重的品格。会计职业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会计人员有的直接掌握着金钱,有的间接支配着数字形态的资金,若缺乏严格的自律意识,经不起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具备了自律意识的会计人员首先应把自己看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以高尚的情操面对会计工作,以纯净的操守为社会及公众服务。
(4)真善意识。会计人员的职责要求必须以完全符合实际的(即“真”的)又有利于社会的(即“善”的)会计信息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真”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会计作为真实反映社会经济生活规律的职业,其基本功能就是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善”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合乎目的性,会计人员只有把符合社会需要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给社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会计法》规定,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这也是社会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最低的要求。
(5)公正意识。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秩序,要求会计人员应具备公正、公开、公信的平等意识。会计人员为国家、人民理财执法,就必须出于公心,主持公道,随时随地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绝不做明知对人民群众利益有害的事情。会计人员在理财过程中,要把满足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作为会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朱镕基总理在视察新建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欣然命笔:“不做假账”。这也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如同记者不写假新闻、法官依法判案一样,不做假账是会计工作充满生命力的根本保证。
(6)节俭意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会计人员将节俭作为自己必备的职业道德,是不言而喻的,无须赘述。
(7)廉洁意识。会计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首先在经济上必须是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的人,社会也以此标准作为考查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之一。
第二层次:这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的进一步要求。它的基本着眼点是会计人员的职业特点,具备了这一层次的道德意识素质,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
(1)敬业意识。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首先要矢志献身于社会主义会计事业,在工作中无私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其次要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和积极实践,尽可能地掌握高深复杂的会计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2)原则意识。会计人员的原则意识主要是指对各项会计方针、政策、财经法规的严格遵守、执行和坚持。会计人员在其会计业务工作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依法办理有关业务,无论是对上级领导,还是对亲朋好友,都必须一视同仁,不讲亲疏。
(3)责任意识。有人说:“会计职业受人监管,却又有意无意地被假定应分担其监管者的部分责任,极易成为企业和监管者的代过者。”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会计人员切不可以此作为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虚假的会计信息毕竟是从会计人员手中产生的,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个责任恐怕是无法推卸的。要想不代人受过,就必须坚持自己的责任。当前的责任主要是:坚持原则,依法理财,依法核算,依法监督,真实、完整地向社会提供会计信息,尽职尽责,恪尽职守。
(4)主人翁意识。这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在会计道德观念上的集中反映。主人翁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一致的,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也是一致的。它体现了会计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特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会计人员的特别要求。
(5)自律意识。自律意识是人格意识与廉洁意识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是会计人员通过自觉自愿的精神力量实现自己人格尊严、保证自己廉洁行为和诚信形象的观念。自律意识要求会计人员时时处处、方方面面都对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活动加以反思、检查和分析,促使自己的会计道德境界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6)优化意识。是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竞争,使会计职业整体形象达到最优化目标的精神动力。对会计人员个人来说,竞争是优胜劣汰,是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有效动力。只有树立牢固的竞争意识,全面优化个人综合素质,才能立足于社会。
总之,会计工作中的道德问题虽然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加以预防,可以通过会计电算化等先进方法来监控,但忽视对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只有从完善法律、制度以及道德准则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保证会计工作中所反映的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所提供的经济信息的可靠性,保障企业经济管理活动安全、有效地运行。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体系;信息质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82-01
1 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分析
(1)会计职业道德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在我国,当提到会计职业道德时,往往特指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则称之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西方国家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相对比,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还不完整,仅对注册会计师和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尚未达到会计职业界的各成员在各自职业范围内都有可衡量标准的程度。
(2)会计界整体职业道德意识亟待提高。
《中国证券报》曾以“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报告是否可信”进行问卷调查显示: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日益下降,注册会计师整体的道德意识水平还是很低。近年来发生的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签署不实的审计报告的案例,使我国注册会计师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不仅注册会计师道德水平如此,企业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同样处于较低的阶段。屡禁不止的会计报表造假、数不胜数的偷税漏税的事实就是佐证。因此,我国亟待重整会计职业道德。
(3)影响会计职业道德的客观环境需要改善。
一方面,我国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机制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会计教育的内容注重讲授会计理论知识或培训业务能力,而忽视了职业道德观念的教育。同时,我国对会计道德尚未形成有力的社会评价及鼓励支持机制。另一方面,我国对经济犯罪的惩罚太轻、力度不够,使得部分人不惜以身试法以换取相对于犯罪成本而言大得多的经济利益。此外,腐败、特权及公司上市的暗箱操作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成为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诱因。
2 如何构建会计道德体系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层次:这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人员道德标准的最低要求,也是会计行业主体的生存底线。
(1)守法意识。法律和道德属于上层建筑中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规则体系,但二者又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法律作为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则,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服从,会计人员也不例外。
(2)诚信意识。会计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通过诚信服务,增加经济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赖性,向社会承担责任。诚信不仅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会计人员把“诚信为本”原则看成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不言而喻的。
(3)人格意识。人格意识重在强调会计人员心灵中内在的自强、自尊、自重的品格。会计职业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会计人员有的直接掌握着金钱,有的间接支配着数字形态的资金,若缺乏严格的自律意识,经不起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具备了自律意识的会计人员首先应把自己看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以高尚的情操面对会计工作,以纯净的操守为社会及公众服务。
(4)真善意识。会计人员的职责要求必须以完全符合实际的(即“真”的)又有利于社会的(即“善”的)会计信息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真”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会计作为真实反映社会经济生活规律的职业,其基本功能就是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善”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合乎目的性,会计人员只有把符合社会需要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给社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会计法》规定,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这也是社会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最低的要求。
(5)公正意识。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秩序,要求会计人员应具备公正、公开、公信的平等意识。会计人员为国家、人民理财执法,就必须出于公心,主持公道,随时随地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绝不做明知对人民群众利益有害的事情。会计人员在理财过程中,要把满足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作为会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朱镕基总理在视察新建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欣然命笔:“不做假账”。这也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如同记者不写假新闻、法官依法判案一样,不做假账是会计工作充满生命力的根本保证。
(6)节俭意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会计人员将节俭作为自己必备的职业道德,是不言而喻的,无须赘述。
(7)廉洁意识。会计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首先在经济上必须是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的人,社会也以此标准作为考查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之一。
第二层次:这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的进一步要求。它的基本着眼点是会计人员的职业特点,具备了这一层次的道德意识素质,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
(1)敬业意识。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首先要矢志献身于社会主义会计事业,在工作中无私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其次要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和积极实践,尽可能地掌握高深复杂的会计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2)原则意识。会计人员的原则意识主要是指对各项会计方针、政策、财经法规的严格遵守、执行和坚持。会计人员在其会计业务工作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依法办理有关业务,无论是对上级领导,还是对亲朋好友,都必须一视同仁,不讲亲疏。
(3)责任意识。有人说:“会计职业受人监管,却又有意无意地被假定应分担其监管者的部分责任,极易成为企业和监管者的代过者。”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会计人员切不可以此作为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虚假的会计信息毕竟是从会计人员手中产生的,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个责任恐怕是无法推卸的。要想不代人受过,就必须坚持自己的责任。当前的责任主要是:坚持原则,依法理财,依法核算,依法监督,真实、完整地向社会提供会计信息,尽职尽责,恪尽职守。
(4)主人翁意识。这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在会计道德观念上的集中反映。主人翁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一致的,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也是一致的。它体现了会计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特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会计人员的特别要求。
(5)自律意识。自律意识是人格意识与廉洁意识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是会计人员通过自觉自愿的精神力量实现自己人格尊严、保证自己廉洁行为和诚信形象的观念。自律意识要求会计人员时时处处、方方面面都对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活动加以反思、检查和分析,促使自己的会计道德境界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6)优化意识。是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竞争,使会计职业整体形象达到最优化目标的精神动力。对会计人员个人来说,竞争是优胜劣汰,是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有效动力。只有树立牢固的竞争意识,全面优化个人综合素质,才能立足于社会。
总之,会计工作中的道德问题虽然可以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加以预防,可以通过会计电算化等先进方法来监控,但忽视对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只有从完善法律、制度以及道德准则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保证会计工作中所反映的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所提供的经济信息的可靠性,保障企业经济管理活动安全、有效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