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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在表决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的决议时,改变了以往举手表决的形式,首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此前,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今后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均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纂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不满意超过半数的责成在下一次会议上霞新报告,仍不满意的将启动相应的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