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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荀子·乐论》文本的逻辑看,乐是人之情感的自然流露,情动于中,发为音声,为人心所不免。正因为音乐出于人心,反过来也就具有改造人心的功能,于是先王就通过音乐来教化百姓,音乐也就成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其他文献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先秦音乐的实际功能则另有一种历史轨迹,即从“人神关系”到“人伦关系”的转变。从《荀子·乐论》的逻辑与历史轨迹之间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窥见儒家话语建构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