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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过程中诸要素的关系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与传统理念和主流话语中的“三因素说”大相迥异的“两因素”说在肯定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走了另一个极端,忽视了教师的主体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两因素”说把实在论和价值论、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混淆起来。要使教育真正行之有效,不能在教师与学生之间采取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做法,而应当在肯定学生的主体性的同时,同样重视教师的主体地位与主体作用,寻求双方和谐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