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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是市民出行的运输工具。古都北京历史文化悠久,要说城市公共交通,荣登开元者应该是北京市电车公司。
清宣统二年(1910年),当时北京地区人口增加到100多万。城市空间扩张,为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应运而生。1921年6月,北洋政府与中法实业银行依据《五厘金币实业供款合同》,正式订立《北京电车合同》,北京电车股份公司于6月30日成立,股份分官股和商股,各认购半数,政府是正式的合伙人。
1924年底,北京前门至西直门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正式开通,全长7.021公里,配车10部。这是古都北京第一条公共交通线路。
车辆
根据《北京电车合同》,车辆和全部设备必须向法国购买,法国不能供应的,再由法国跟其他国家转购,电车公司只装配木制车身,1924年12月17日在前门举行了通车典礼。
1、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创办时,车身为棕色。1936年始,逐步将车身改为绿色。北平解放后,除8轮有轨电车外,其他车辆改为下半部棕色,上半部米黄色。
1952年,黄伯金等工程技术人员,对北平解放前进口的两种8轮车辆进行改造,型号为52式,当年生产10 辆,至1954年累计生产55辆,前后装置2台35马力直流牵引电动机,标准定员70人。
2、无轨电车
1956年10月,北京市无轨电车制配厂研制成功京一型单机无轨电车并投入批量生产,1957年2月26日投入运营,这是北京第一代无轨电车,客容量83人,车身上半部为米黄色,下半部为天蓝色。1957年至1963年共有199辆投入运营。1968年至1970年,将43辆单机无轨电车改装成铰接式无轨电车,以增加运力。1976年停驶,1989年全部报废。
轨道
轨道线路分为单轨和双轨,单轨线路约隔500米铺设避车叉道一处,全线共设24处。双轨线路上车辆行驶利用分道叉进行转轨,全线共设分道叉13处。
第一路由西直门经新街口、西四、西单、西长安街、司法部街至前门,双轨,设分道叉7处,换算单轨长度15433米。
第二路由北新桥经东四、东单、东长安街、天安门、公安街、前门至天桥,设分道叉6处,双轨,换算单轨长度16241米。
第三路由东单经崇文门、磁器口、珠市口、虎坊桥、菜市口、宣武门到西单,设避车叉道14处,单轨,计长10014米。
第四路由北新桥经交道口、鼓楼、北海公园后门至太平仓,设避车叉道9处,单轨,计长5477米。
1955年10月至1958年,按单轨计算,北京共铺轨66.87公里。由于有轨电车轨道大部分铺设在市中心的繁华街道上,严重影响了旧城改造。为此,从1958年开始,逐渐停驶有轨电车,至1966年5月6日全部停驶。
线路(有轨部分)
1路1924年12月18日开辟,由西直门至前门,路长7.021公里。1925年9月,由前门延伸至天桥,路长9.638 公里,1958年10月4日停驶。
2路1924年12月20日开辟,由北新桥经东四、东单、天安门至前门,路长5.516公里。1957年10月5日,由北新桥延伸至东直门,路长10.783公里。1958年7月29日,由永定门延伸至永定门火车站,路长12.403公里。1959年11月11日停驶。
3路1925年1月23日开辟,由东四经东单、西单、西四至西直门,路长8.851公里。1959年3月10日停驶。
4路1925年5月1日开辟,由北新桥经地安门至太平仓,路长4.658公里。该区段为单轨。1959年3月10日停驶。
5路1927年4月6日开辟,由崇文门经东单、西单至宣武门,路长5.255公里,1949年停驶,1950年恢复行驶。1959年3月10日内城有轨电车全部停驶,5路缩短为由前门经天桥。1966年5月6日停驶。这是北京最后一条有轨电车营业线路。
6路1930年7月14日开辟,由崇文门外经磁器口至东珠市口。1958年12月25日停驶。
7路1938年1月开辟,由崇文门外经磁器口、东珠市口、天桥至永定门,路长7.948公里。1963年底停驶。
8路1956年7月10日开辟,由西直门经西四、西单、司法部街、前门、天桥一巷、红桥至北京体育馆,路长11.979公里。1958年10月4日停驶。
环行路根据苏联专家斯米尔诺夫的建议,1950年3月16日开辟,左右环对开。左环由平安里经西单、东单、北新桥、地安门返平安里,右环方向相反,路长14.679公里。1959年3月10日停驶。
调度体制
从1924年有轨电车通车到1954年,有轨电车的调度,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的调度体制。运营车辆调度工作,由营业处下设的车务课负责。车务课职掌“车辆之运转,行车时刻表之分配及车路设置事项,每日车行公里计算及出车数目报告事项,车路员工职务之分配及考勤登记事项”。
1949年至1954年,仍沿用以前的调度体制,由公司直接管理车路调度工作。公司经理室下设车务课,负责编制各线路行车时刻表,对各线路的调度员实行行政业务领导,直接指挥各线路的车辆运行。
1954年,有轨电车运营车发展到240辆。为了适应有轨电车运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设立了业务科,调度管理由公司集中管理变为公司和场两级管理。
1957年2月以后无轨电车开始投入运营,运营业务迅速超过了有轨电车的运营业务范围。因此,将调度体制改变为“三级管理、队为基础”,在公司业务科设总调度室,公司只负责制定行车时刻表编制规程,并从全局角度进行综合平衡。
票价体制
有轨电车的票价,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电车售票价目,由公司按照道路远近,参酌市民生活程度折衷订定,并报明市政公所备案,如遇有改订票价时,应事先商明公所备案”。抗日战争胜利后至1949年1月,调整票价需经北平市公用局批准。
有轨电车从1924年通车至1948年,票制有过多次改变,基本上是单一票制与分段票制交替使用。随着物价的波动,票价随之有多次调整。24年间,票价共调整了37次,特别是1945年8月至1948年12月,调整票价达26 次之多,其中1948年15次,同年12月,1个月中就调价3次。
新中国建立后,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调整票价需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票制、票价也曾作过调整,为减轻群众负担,基本采取的是低票价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票价低于实际的运营成本,北京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业实行政策补贴,以保证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转。
1、普通车票
1924年至1939年,票价较为稳定、低廉,仿照上海外国租界的电车票制,将座位分为头等、二等,每等票又分14种。试行两年以后,因“种类太繁,记忆难周,票生与乘客俱感不便”,取消了座位分等,统一按里程计价售票,即不足10里的线路用一种票,10里以上的线路分为两段售票。一段大洋3分(合铜元12枚),二段票6分。
2、无票乘车、免票
有轨电车自1924年12月通车营业,即遇到军警恃强乘车不购票的问题。1925年9月,电车公司董事会在《报告书》中称:“无票乘车者,仍未绝迹,正在商陈政府,设法取缔。”1936年,电车公司就无票乘车问题,“沥情具呈地方军政最高长官,吁请设法维持,以资救济,幸蒙(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委员长俯察下情,立予严令整顿。所有军政机关赠送之特种季票、军人优待乘车券、警察乘车证、军人优待票、军警代价券以及宪兵侦缉队凭手折乘车优待各例,均自七月一日起分别一律取消废止。并承颁示布告,令饬军警督察处分行各机关团体,由8月1日起,任何人员、任何服装均须购票乘车”。
1990年,北京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残疾人保护条例》,规定盲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10月又向不在职的革命伤残军人发放了免费乘车券。
清宣统二年(1910年),当时北京地区人口增加到100多万。城市空间扩张,为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应运而生。1921年6月,北洋政府与中法实业银行依据《五厘金币实业供款合同》,正式订立《北京电车合同》,北京电车股份公司于6月30日成立,股份分官股和商股,各认购半数,政府是正式的合伙人。
1924年底,北京前门至西直门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正式开通,全长7.021公里,配车10部。这是古都北京第一条公共交通线路。
车辆
根据《北京电车合同》,车辆和全部设备必须向法国购买,法国不能供应的,再由法国跟其他国家转购,电车公司只装配木制车身,1924年12月17日在前门举行了通车典礼。
1、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创办时,车身为棕色。1936年始,逐步将车身改为绿色。北平解放后,除8轮有轨电车外,其他车辆改为下半部棕色,上半部米黄色。
1952年,黄伯金等工程技术人员,对北平解放前进口的两种8轮车辆进行改造,型号为52式,当年生产10 辆,至1954年累计生产55辆,前后装置2台35马力直流牵引电动机,标准定员70人。
2、无轨电车
1956年10月,北京市无轨电车制配厂研制成功京一型单机无轨电车并投入批量生产,1957年2月26日投入运营,这是北京第一代无轨电车,客容量83人,车身上半部为米黄色,下半部为天蓝色。1957年至1963年共有199辆投入运营。1968年至1970年,将43辆单机无轨电车改装成铰接式无轨电车,以增加运力。1976年停驶,1989年全部报废。
轨道
轨道线路分为单轨和双轨,单轨线路约隔500米铺设避车叉道一处,全线共设24处。双轨线路上车辆行驶利用分道叉进行转轨,全线共设分道叉13处。
第一路由西直门经新街口、西四、西单、西长安街、司法部街至前门,双轨,设分道叉7处,换算单轨长度15433米。
第二路由北新桥经东四、东单、东长安街、天安门、公安街、前门至天桥,设分道叉6处,双轨,换算单轨长度16241米。
第三路由东单经崇文门、磁器口、珠市口、虎坊桥、菜市口、宣武门到西单,设避车叉道14处,单轨,计长10014米。
第四路由北新桥经交道口、鼓楼、北海公园后门至太平仓,设避车叉道9处,单轨,计长5477米。
1955年10月至1958年,按单轨计算,北京共铺轨66.87公里。由于有轨电车轨道大部分铺设在市中心的繁华街道上,严重影响了旧城改造。为此,从1958年开始,逐渐停驶有轨电车,至1966年5月6日全部停驶。
线路(有轨部分)
1路1924年12月18日开辟,由西直门至前门,路长7.021公里。1925年9月,由前门延伸至天桥,路长9.638 公里,1958年10月4日停驶。
2路1924年12月20日开辟,由北新桥经东四、东单、天安门至前门,路长5.516公里。1957年10月5日,由北新桥延伸至东直门,路长10.783公里。1958年7月29日,由永定门延伸至永定门火车站,路长12.403公里。1959年11月11日停驶。
3路1925年1月23日开辟,由东四经东单、西单、西四至西直门,路长8.851公里。1959年3月10日停驶。
4路1925年5月1日开辟,由北新桥经地安门至太平仓,路长4.658公里。该区段为单轨。1959年3月10日停驶。
5路1927年4月6日开辟,由崇文门经东单、西单至宣武门,路长5.255公里,1949年停驶,1950年恢复行驶。1959年3月10日内城有轨电车全部停驶,5路缩短为由前门经天桥。1966年5月6日停驶。这是北京最后一条有轨电车营业线路。
6路1930年7月14日开辟,由崇文门外经磁器口至东珠市口。1958年12月25日停驶。
7路1938年1月开辟,由崇文门外经磁器口、东珠市口、天桥至永定门,路长7.948公里。1963年底停驶。
8路1956年7月10日开辟,由西直门经西四、西单、司法部街、前门、天桥一巷、红桥至北京体育馆,路长11.979公里。1958年10月4日停驶。
环行路根据苏联专家斯米尔诺夫的建议,1950年3月16日开辟,左右环对开。左环由平安里经西单、东单、北新桥、地安门返平安里,右环方向相反,路长14.679公里。1959年3月10日停驶。
调度体制
从1924年有轨电车通车到1954年,有轨电车的调度,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的调度体制。运营车辆调度工作,由营业处下设的车务课负责。车务课职掌“车辆之运转,行车时刻表之分配及车路设置事项,每日车行公里计算及出车数目报告事项,车路员工职务之分配及考勤登记事项”。
1949年至1954年,仍沿用以前的调度体制,由公司直接管理车路调度工作。公司经理室下设车务课,负责编制各线路行车时刻表,对各线路的调度员实行行政业务领导,直接指挥各线路的车辆运行。
1954年,有轨电车运营车发展到240辆。为了适应有轨电车运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设立了业务科,调度管理由公司集中管理变为公司和场两级管理。
1957年2月以后无轨电车开始投入运营,运营业务迅速超过了有轨电车的运营业务范围。因此,将调度体制改变为“三级管理、队为基础”,在公司业务科设总调度室,公司只负责制定行车时刻表编制规程,并从全局角度进行综合平衡。
票价体制
有轨电车的票价,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电车售票价目,由公司按照道路远近,参酌市民生活程度折衷订定,并报明市政公所备案,如遇有改订票价时,应事先商明公所备案”。抗日战争胜利后至1949年1月,调整票价需经北平市公用局批准。
有轨电车从1924年通车至1948年,票制有过多次改变,基本上是单一票制与分段票制交替使用。随着物价的波动,票价随之有多次调整。24年间,票价共调整了37次,特别是1945年8月至1948年12月,调整票价达26 次之多,其中1948年15次,同年12月,1个月中就调价3次。
新中国建立后,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调整票价需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票制、票价也曾作过调整,为减轻群众负担,基本采取的是低票价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后票价低于实际的运营成本,北京市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业实行政策补贴,以保证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转。
1、普通车票
1924年至1939年,票价较为稳定、低廉,仿照上海外国租界的电车票制,将座位分为头等、二等,每等票又分14种。试行两年以后,因“种类太繁,记忆难周,票生与乘客俱感不便”,取消了座位分等,统一按里程计价售票,即不足10里的线路用一种票,10里以上的线路分为两段售票。一段大洋3分(合铜元12枚),二段票6分。
2、无票乘车、免票
有轨电车自1924年12月通车营业,即遇到军警恃强乘车不购票的问题。1925年9月,电车公司董事会在《报告书》中称:“无票乘车者,仍未绝迹,正在商陈政府,设法取缔。”1936年,电车公司就无票乘车问题,“沥情具呈地方军政最高长官,吁请设法维持,以资救济,幸蒙(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委员长俯察下情,立予严令整顿。所有军政机关赠送之特种季票、军人优待乘车券、警察乘车证、军人优待票、军警代价券以及宪兵侦缉队凭手折乘车优待各例,均自七月一日起分别一律取消废止。并承颁示布告,令饬军警督察处分行各机关团体,由8月1日起,任何人员、任何服装均须购票乘车”。
1990年,北京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残疾人保护条例》,规定盲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10月又向不在职的革命伤残军人发放了免费乘车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