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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2007年沪深两市主板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上市公司披露内控鉴证报告会增加其披露成本及法律风险。那么,上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原因及影响上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因素有哪些?文章将着重探讨以上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建议。
关键词:鉴证报告;责任主体;自愿披露
一、研究背景
自2001年“安然事件”曝光以后,相继出现了世界通讯、施乐、环球电讯等财务丑闻,这些事件充分暴露了高层管理者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凌驾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上,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鉴于此,2002年7月,《Sarbanes—Oxley法案》(简称SOX法案)的出台,在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方面实施严格规范,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类似职务人士必须书面声明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且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当局对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这份内部控制报告还必须经过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审核。不过,在我国仅仅鼓励有条件上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2007年沪深两市主板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既然上市公司披露内控鉴证报告会增加其披露成本及法律风险,那么上市公司为何还要披露。针对以上状况,本文的研究着重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影响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的是为了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良好的企业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的审核状况。除此之外,还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股权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决定其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因为股权结构的状况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因此,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对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产生一定的影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可能性越低。从管理层角度来说,持股较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需要的信息披露越透彻,也就在年报和季报中提供更多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可能性越大。
(二)上市年限
我国资本市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政策和法规是逐步完善的,信息的供给者和使用者以及监管者都经历了一个共同进步的过程。我国早期上市的公司很多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资本市场监管的逐步加强和制度环境的渐渐改善,后期成立或新上市的公司在公司治理模式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方面具有后发优势。新上市的公司因为公司IPO阶段不得不面临较高的监管披露要求,同时也是作为资本市场的“新手”。需要积极地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因而更有动力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反,刚上市公司越有动力去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公司质量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力进行充足的信息披露,向资本市场传递有关公司质量的准确信息,以此向投资者证明公司的投资潜力。由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本身会向外界传递一定的信息,外界据此推断出公司的质量,因此,内部控制越完善的公司,对外披露的动力也越强。
此外,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的权利不断弱化,而经营者的地位日益上升。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唯一提供方,经营者对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越来越大。
三、对策和建议
中国监管层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近期是不可能旅行的,但有必要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规范。
(一)统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标准
提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监管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当遵循比较统一的标准。同时,为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报告发表验证意见有规可循,节约审核成本,建议审计准则委员会研究发布有关指导意见,以便在我国公司治理环境和风险导向审计框架下,对管理当局内部控制报告的验证提供指导。此外,建立统一的标准还包括统一的内容规范和格式。
(二)明确披露责任主体
内部控制由谁负责,是关系到内部控制能否发挥效用的根本问题。对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必须从公司治理环境的角度审视内部控制,考察内部控制披露责任是否落到实处,较传统的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披露理应由公司总经
理(经营层)负责,从制度的有效性来看,应该落实到董事会负责。
参考文献:
1、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分析[J].审计研究,2003.
2、秦冬梅.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
3、范小雯.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6.
4、何风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键词:鉴证报告;责任主体;自愿披露
一、研究背景
自2001年“安然事件”曝光以后,相继出现了世界通讯、施乐、环球电讯等财务丑闻,这些事件充分暴露了高层管理者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凌驾于企业内部控制之上,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鉴于此,2002年7月,《Sarbanes—Oxley法案》(简称SOX法案)的出台,在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方面实施严格规范,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类似职务人士必须书面声明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且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当局对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这份内部控制报告还必须经过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审核。不过,在我国仅仅鼓励有条件上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但2007年沪深两市主板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既然上市公司披露内控鉴证报告会增加其披露成本及法律风险,那么上市公司为何还要披露。针对以上状况,本文的研究着重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影响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的是为了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良好的企业更愿意披露内部控制的审核状况。除此之外,还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股权结构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决定其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因为股权结构的状况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因此,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对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产生一定的影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可能性越低。从管理层角度来说,持股较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需要的信息披露越透彻,也就在年报和季报中提供更多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可能性越大。
(二)上市年限
我国资本市场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政策和法规是逐步完善的,信息的供给者和使用者以及监管者都经历了一个共同进步的过程。我国早期上市的公司很多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资本市场监管的逐步加强和制度环境的渐渐改善,后期成立或新上市的公司在公司治理模式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方面具有后发优势。新上市的公司因为公司IPO阶段不得不面临较高的监管披露要求,同时也是作为资本市场的“新手”。需要积极地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因而更有动力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反,刚上市公司越有动力去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公司质量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力进行充足的信息披露,向资本市场传递有关公司质量的准确信息,以此向投资者证明公司的投资潜力。由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本身会向外界传递一定的信息,外界据此推断出公司的质量,因此,内部控制越完善的公司,对外披露的动力也越强。
此外,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的权利不断弱化,而经营者的地位日益上升。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唯一提供方,经营者对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披露的影响越来越大。
三、对策和建议
中国监管层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近期是不可能旅行的,但有必要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规范。
(一)统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标准
提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监管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当遵循比较统一的标准。同时,为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报告发表验证意见有规可循,节约审核成本,建议审计准则委员会研究发布有关指导意见,以便在我国公司治理环境和风险导向审计框架下,对管理当局内部控制报告的验证提供指导。此外,建立统一的标准还包括统一的内容规范和格式。
(二)明确披露责任主体
内部控制由谁负责,是关系到内部控制能否发挥效用的根本问题。对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必须从公司治理环境的角度审视内部控制,考察内部控制披露责任是否落到实处,较传统的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披露理应由公司总经
理(经营层)负责,从制度的有效性来看,应该落实到董事会负责。
参考文献:
1、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分析[J].审计研究,2003.
2、秦冬梅.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
3、范小雯.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6.
4、何风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