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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交易成本视角,本文探析了影响城市社区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包括服务低效、资源配置低效、监管低效、执行低效四方面。并在此基础上,从制度与信息渠道、有关监管机制完善等方面予以深入分析,旨在提高城市社区治理效率,推进交易成本概念在治理工作中的运用,并为高质量、高效率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城镇居民与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管理与实施的过程,其中产生的治理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获取市场信息、谈判、经常性契约所需的费用。而社区治理交易成本是指社区在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与产品,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发生“人与人之间的活动”时产生的成本,包括用于协调沟通主体间关系的关系成本、社区治理事务的信息获取成本、规范不良行为导致的监督成本、资源分配混乱所产生的执行成本等 。基于此角度,本文通过探究交易成本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应用,深入分析影响社区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旨在打破现有的社区治理分析模式,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服务低效:治理信息沟通不畅,主体参与意識淡薄
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行为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交易信息不确定与信息来源较弱时,人们会考虑其自身的机会成本、沉没成本,从而衍生出一系列不良问题。社区管理者是信息资源的主要掌控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倾向于减少与基层人员的沟通,缺乏对社区治理过程中基层交易成本的计算。社区居民在参与治理工作的过程中缺少利益和诉求表达的机制,且获取社区治理工作的信息成本较高,由此导致社区群体居民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出现不履行自身责任、钻制度空子的行为,造成恶性循环,极大地增加了社区治理过程中潜在的交易成本,对于社区治理效率的提高也造成了沉重打击。
资源配置低效:利益冲突凸显,搭便车心理普遍
社区治理本质是一种利益博弈的交易活动。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相互之间既有自利性又有公共性,自利性的发展受到公共性的束缚,自利性也会突破公共性的束缚。另外,在进行资源分配时,管理者会考虑其执行成本,导致管理者常常玩忽职守、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此外,政府多以治理的手段、方式为标准来评价社区治理成效,易滋长社区管理者的惰性,导致居民多是抱着“各扫门前雪”的态度去迎合治理工作,忽视对集体利益的关注,居民在社区工作中的效果得不到有效凸显,阻碍了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
监管低效:相关机制与法律法规不健全
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近年来,我国强调围绕基层实施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多元协调治理,对以行政主导的体制予以弥补和改善。然而社区治理中寻租、逐利现象仍屡见不鲜,基层行政部门常出现身兼数职现象,充分发挥基层人员治理能力的目标并未实现。同时,由于监督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严重,治理过程中没有对监管机制予以完善,使得社区治理的监督成本较高,导致治理双方面临诸多问题。
执行低效:治理主体单一,分工杂乱无章
行政主导的社区治理是我国社区的主要掌控模式,社区管理者掌握着社区资源的分配和部署权利。短时间内,此种“单一性”的社区治理主体往往可以依赖于自身固有的权威、垄断社会资源,为社区发展的创造条件。但从长远角度考虑, “单一性”社区治理主体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加剧社区日常生活的连锁反应,造成资源单一、矛盾激化、社会资源分布混乱等问题,增加社区治理的执行成本。此外,由于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治理参与者之间权责分工不清、任务分配混乱导致其执行成本进一步增加,对社区治理效率的提高产生重大阻碍。
拓宽信息获取途径,整体提升社区治理主体参与度
为降低社区治理主体的信息获取成本,激励多方参与,需对社区治理机制进行全方位改革。第一,区政府发挥领导作用,成立工作小组牵头社区的财政、人事、规划等工作 。社区党组织积极带头,总结问题并及时上报,降低由制度漏洞带来的交易成本上升。第二,创新社区治理议事制度,定期访问群众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制定议事制度,重视群众的主体意识,从制度上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第三,发挥现代科技优势,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渠道拓展信息传递和反馈渠道,形成主动获取和被动搜集两条信息获取渠道,并借助专业工具做好数据信息的研究分析,从而为社区治理主体充分掌握民意,提升信息获取全面性和客观性提供有利条件。此外,网络渠道的开发与运用,更符合新时代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特征,也更有助于提升群众主体的参与度。
建立多元化契约机制,增强“主人翁”意识
构建完善的契约机制,需要对社区治理主体的标准化行为机制予以界定,充分保证各个群体的利益。在社区治理工作中构建基于双方共同利益的契约机制,为提升治理效率创造良好的环境。社区治理工作需要对契约中所具有的人力、专用性资产予以有效评估,考虑各项主体之间的成本问题,有效监督审核要素来对与契约方资质资产专用性相关的负面影响进行规避。社区管理者应引导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建设,并采取激励政策,让居民更乐于参与社区治理活动,从而有效提高社区治理效率。
健全治理监管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受社区主体行动差异性的影响,需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对治理主体的职能和权益予以明确,构建健全高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将内外部监管机制有效融入社区治理工作中,促使治理监督工作能够高效开展,减少由于不良主体行为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政府需通过提升监管效率来降低监管成本,减少社区治理监督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从内部监督视角来看,需要强化社区居民的监管主体地位,深化社区居民治理意识,激发居民自我监督意识,降低社区治理环节中发生的监督成本。 确保权责分明,多方协作提升执行效率
社区治理主体的“单一性”降低了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交易频次,极大程度增加了交易机会主义出现的可能性。因此除了依赖政府的干预,还需要优化社区治理工作的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多方力量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政府需要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清晰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责任体制,减少由管理混乱带来的治理交易成本。此外,社会组织需要明确其实际效能,并对其进行彻底激活,明确权责主体,避免重复工作帶来的交易成本上升。还要加大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精英建设主体的示范作用,促进治理效率提升。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治理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起着掌握城市细胞命脉的作用,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更体现了我国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对此,在城市社区治理中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将为实际工作带来创新活力。交易成本概念对应社会运行中的一些内在逻辑,能够帮助我们找到解决社区治理问题的一些新思路。但其科学运用并非一件易事,还需基层政府、社区、居民等各方治理和参与主体做出更多努力。因此,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成本概念在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落实,提升治理效率,需要完善治理监管机制、规范社区治理主体行为、协调社区治理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社区治理思路,研究交易成本的应用机制,构建科学标准的社区治理新模式,以此助力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城市文明建设进程,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东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9.
[2]罗文剑,郭镇国.城市社区治理交易成本影响因素的理论阐释[J].学习论坛,2020(11):70-76.
[3]胡建华,钟刚华.跨区域公共危机治理中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研究——以交易成本分析为视角[J].行政与法 , 2019(01):10-18.
[4]蓝剑平,詹国彬.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及其治理[J].东南学术,2016(01):128-136.
[5]郭斌. 跨区域环境治理中地方政府合作的交易成本分析[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00(001): 160-165.
[6]卓萍.政府绩效合同本源性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交易成本分析框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4(02):130-137.
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城镇居民与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管理与实施的过程,其中产生的治理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获取市场信息、谈判、经常性契约所需的费用。而社区治理交易成本是指社区在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与产品,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发生“人与人之间的活动”时产生的成本,包括用于协调沟通主体间关系的关系成本、社区治理事务的信息获取成本、规范不良行为导致的监督成本、资源分配混乱所产生的执行成本等 。基于此角度,本文通过探究交易成本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应用,深入分析影响社区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旨在打破现有的社区治理分析模式,推进社区治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交易成本视角下城市社区治理低效率的表现
服务低效:治理信息沟通不畅,主体参与意識淡薄
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行为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交易信息不确定与信息来源较弱时,人们会考虑其自身的机会成本、沉没成本,从而衍生出一系列不良问题。社区管理者是信息资源的主要掌控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倾向于减少与基层人员的沟通,缺乏对社区治理过程中基层交易成本的计算。社区居民在参与治理工作的过程中缺少利益和诉求表达的机制,且获取社区治理工作的信息成本较高,由此导致社区群体居民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出现不履行自身责任、钻制度空子的行为,造成恶性循环,极大地增加了社区治理过程中潜在的交易成本,对于社区治理效率的提高也造成了沉重打击。
资源配置低效:利益冲突凸显,搭便车心理普遍
社区治理本质是一种利益博弈的交易活动。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相互之间既有自利性又有公共性,自利性的发展受到公共性的束缚,自利性也会突破公共性的束缚。另外,在进行资源分配时,管理者会考虑其执行成本,导致管理者常常玩忽职守、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此外,政府多以治理的手段、方式为标准来评价社区治理成效,易滋长社区管理者的惰性,导致居民多是抱着“各扫门前雪”的态度去迎合治理工作,忽视对集体利益的关注,居民在社区工作中的效果得不到有效凸显,阻碍了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
监管低效:相关机制与法律法规不健全
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近年来,我国强调围绕基层实施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多元协调治理,对以行政主导的体制予以弥补和改善。然而社区治理中寻租、逐利现象仍屡见不鲜,基层行政部门常出现身兼数职现象,充分发挥基层人员治理能力的目标并未实现。同时,由于监督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严重,治理过程中没有对监管机制予以完善,使得社区治理的监督成本较高,导致治理双方面临诸多问题。
执行低效:治理主体单一,分工杂乱无章
行政主导的社区治理是我国社区的主要掌控模式,社区管理者掌握着社区资源的分配和部署权利。短时间内,此种“单一性”的社区治理主体往往可以依赖于自身固有的权威、垄断社会资源,为社区发展的创造条件。但从长远角度考虑, “单一性”社区治理主体难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加剧社区日常生活的连锁反应,造成资源单一、矛盾激化、社会资源分布混乱等问题,增加社区治理的执行成本。此外,由于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治理参与者之间权责分工不清、任务分配混乱导致其执行成本进一步增加,对社区治理效率的提高产生重大阻碍。
基于交易成本视角提升社区治理效率的建议
拓宽信息获取途径,整体提升社区治理主体参与度
为降低社区治理主体的信息获取成本,激励多方参与,需对社区治理机制进行全方位改革。第一,区政府发挥领导作用,成立工作小组牵头社区的财政、人事、规划等工作 。社区党组织积极带头,总结问题并及时上报,降低由制度漏洞带来的交易成本上升。第二,创新社区治理议事制度,定期访问群众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制定议事制度,重视群众的主体意识,从制度上规范和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第三,发挥现代科技优势,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渠道拓展信息传递和反馈渠道,形成主动获取和被动搜集两条信息获取渠道,并借助专业工具做好数据信息的研究分析,从而为社区治理主体充分掌握民意,提升信息获取全面性和客观性提供有利条件。此外,网络渠道的开发与运用,更符合新时代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特征,也更有助于提升群众主体的参与度。
建立多元化契约机制,增强“主人翁”意识
构建完善的契约机制,需要对社区治理主体的标准化行为机制予以界定,充分保证各个群体的利益。在社区治理工作中构建基于双方共同利益的契约机制,为提升治理效率创造良好的环境。社区治理工作需要对契约中所具有的人力、专用性资产予以有效评估,考虑各项主体之间的成本问题,有效监督审核要素来对与契约方资质资产专用性相关的负面影响进行规避。社区管理者应引导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建设,并采取激励政策,让居民更乐于参与社区治理活动,从而有效提高社区治理效率。
健全治理监管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受社区主体行动差异性的影响,需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对治理主体的职能和权益予以明确,构建健全高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将内外部监管机制有效融入社区治理工作中,促使治理监督工作能够高效开展,减少由于不良主体行为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政府需通过提升监管效率来降低监管成本,减少社区治理监督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从内部监督视角来看,需要强化社区居民的监管主体地位,深化社区居民治理意识,激发居民自我监督意识,降低社区治理环节中发生的监督成本。 确保权责分明,多方协作提升执行效率
社区治理主体的“单一性”降低了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交易频次,极大程度增加了交易机会主义出现的可能性。因此除了依赖政府的干预,还需要优化社区治理工作的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多方力量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政府需要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清晰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责任体制,减少由管理混乱带来的治理交易成本。此外,社会组织需要明确其实际效能,并对其进行彻底激活,明确权责主体,避免重复工作帶来的交易成本上升。还要加大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精英建设主体的示范作用,促进治理效率提升。
结 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治理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起着掌握城市细胞命脉的作用,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更体现了我国基层政府的执政能力。对此,在城市社区治理中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将为实际工作带来创新活力。交易成本概念对应社会运行中的一些内在逻辑,能够帮助我们找到解决社区治理问题的一些新思路。但其科学运用并非一件易事,还需基层政府、社区、居民等各方治理和参与主体做出更多努力。因此,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成本概念在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落实,提升治理效率,需要完善治理监管机制、规范社区治理主体行为、协调社区治理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社区治理思路,研究交易成本的应用机制,构建科学标准的社区治理新模式,以此助力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城市文明建设进程,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东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9.
[2]罗文剑,郭镇国.城市社区治理交易成本影响因素的理论阐释[J].学习论坛,2020(11):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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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蓝剑平,詹国彬.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的交易成本及其治理[J].东南学术,2016(01):128-136.
[5]郭斌. 跨区域环境治理中地方政府合作的交易成本分析[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00(001): 160-165.
[6]卓萍.政府绩效合同本源性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交易成本分析框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4(02):13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