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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的数字化给人们带来便利,但网络与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法制水平、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理念等的不协调,导致了数字音乐著作权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加剧,不利于音乐文化市场的正常发育。利益平衡是解决利益冲突的根本途径,也是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与限制应始终坚持的原则。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需要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重构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