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支持起诉原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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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工会在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起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代替的作用,支持起诉原则作为工会运用法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保障,在劳动争议的法律处理机制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本文试分析支持起诉原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探讨如何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的法律和诉讼作用。
  关键词支持起诉 仲裁 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33-02
  
  一、支持起诉原则概述
  (一)支持起诉原则是工会保护劳动者的一个法律保障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其基本任务是维护和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工会的作用往往只是在道义和名义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上的或者其他实质上的行为很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的种种纠纷,工会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不仅在名义和道义上,更应在法律等实质的层面上给予其制度上的保障,使其不仅从道义和社会舆论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也能够确实的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这个保障所依据的法律根据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中对于支持起诉原则的运用。
  (二)支持起诉原则及相关概念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各个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帮助和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在通常的情况下,民事诉讼应该由与本案有关联关系的人员提起,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权利被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向法院起诉。为了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维护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赋予他们支持被侵权的单位或个人向法院起诉的权力。这可以认为是法律的拟制行为。支持起诉原则原来只在民事诉讼中有规定,且该规定只适用于侵权行为。但我国2008年颁布的《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支持起诉原则劳动争议中的适用。《劳动法》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下位法在不和上位法抵触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下位的规定。由于《劳动法》是特殊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一般规定,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所以支持起诉原则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是可以加以运用的。但是,为了不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相冲突,该原则只能用于由于侵权的原因引起或者有侵权的因素存在的劳动争议中加以运用。
  二、工会支持劳动者起诉的概念和依据
  (一)工会支持起诉的定义
  工会支持工人起诉,笔者把他界定为用人单位侵害了工会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工会和劳动者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向法院起诉,本企业的工会对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帮助,支持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二)工会支持起诉的依据
  工会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是合理合法的。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是为了工人的利益服务,其对劳动者起诉提供支持和帮助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法律层面上,从诉讼法的角度来看,工会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根据有三:首先,工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具有支持起诉的主体资格;其次,工会支持起诉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法》的原则相符。最后,其他法律没有对此做出禁止性的相关规定。
  三、工会支持劳动者起诉的条件
  工会支持起诉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受到一定的限制。笔者认为工会支持起诉应该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应该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即劳动纠纷应该是由侵权行为引起或有侵权的原因在内。由于支持起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仅适用于侵权行为,《劳动法》中对此并未对此规定,应该以《民事诉讼法》为准。下位法不能和上位法的规定相冲突。其次,支持起诉的主体限制为只能为工会。劳动法中对此有特殊的规定。由于特别规定由于一般规定,《劳动法》与《民事诉讼法》相比属于特殊规定,其中规定支持起诉的主体仅仅是工会,排除了《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最后,本应起诉的工会或者劳动者没有起诉,是工会支持起诉的前提条件。只有工会或者劳动者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起诉,工会才能支持起诉。工会不能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支持起诉人的地位
  关于支持起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没有做出规定,相应的《劳动法》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依笔者看来,根据立法的精神,它应该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他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第二,工会只能够支持劳动者一方;第三,支持起诉人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第四,支持起诉的权利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并不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第五,工会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只需证明自己的身份即可,不用递交委托书或授权书;第六,支持起诉人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不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第七,对于支持起诉人来说,支持起诉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多的是一种义务。
  五、工会支持起诉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决定了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必须同时具备,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会可以促进稳定劳动关系的形成,支持起诉可以成为工会的有力武器,从而间接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支持起诉的作用还在于它可以保护那些通过自身力量不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同各种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违法者进行斗争,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支持起诉在劳动争议中适用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首先,由于劳动争议的处理采取仲裁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工会支持起诉要受此规定的限制,只有在劳动者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以内,既不服裁决,又不起诉的时候才能由工会支持起诉。
  其次,应该注意的是区别支持起诉和代为起诉的区别。支持起诉是指支持起诉的一方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代理人,他只是在精神上或者物质上鼓励或者支持遭受侵权损失的受害人或者单位以使其消除思想顾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与否取决于完全当事人的意志,支持起诉一方自身并无权提起诉讼。并且支持起诉一方只能支持劳动者一方,不能支持另外一方起诉。而代理诉讼是指诉讼当事人一方委托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并且在诉讼中代理本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理诉讼当事人双方都可进行,并未规定仅一方可进行。
  七、支持起诉原则在劳动争议运用中面临的问题
  工会支持起诉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會遇到种种问题。这是由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劳动争议一般必须先经过调解,仲裁才会进入到诉讼程序,导致纠纷的处理时间比较长。本来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的机制是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结果一裁一审,仲裁但是不终局的机制反而延长了纠纷的解决时间。《民事诉讼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虽然表述了支持起诉的原则,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这些法律中为了保护相对比较弱势的一方,对劳动者规定了种种权利,但是具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并未相应具体做出规定,且在行驶权利的同时又做出了种种的限制。所以,笔者建议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中应该实行“或裁或审”的机制,以更快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
  八、工会如何支持起诉,充分发挥作用
  (一)工会应该对劳动者提供帮助
  工会支持劳动者起诉,首先可以在劳动纠纷发生以后,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调解提供帮助,在双方仲裁之后仍然不能解决的,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告知其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告知其如何行使诉讼的权利,诉讼的期限,诉讼的相关手续等等。其次,劳动者对于起诉存在某些方面的顾虑,工会可以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鼓励,打消其精神上的顾虑,协助其起诉。最后,工会可以给予劳动者法律方面的援助。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或提供其他方便和给帮助。
  (二)工会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帮助以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在诉讼的过程中,工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在诉讼过程中,工会首先应该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情。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工会对劳动争议的事实起因处理过程比较熟悉,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和材料。在案件宣判以后,工会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并做好善后工作。工会应当与人民法院一起,共同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善后处理。工会可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健全处,提出建议,总结诉讼中当事人的经验教训,促使其改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工会可以应当事人双方或人民法院的请求,帮助他们正确解决有关问题。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人民法院有可能要求工会出面做诉讼外或诉讼中的调解工作,工会应积极参与,可以向当事人双方和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地位和身份,决定了工会必须参与劳动争的处理,这种参与不仅仅是道义上和社会舆论上的,还必须是实质意义上的,有实质作用的。只有积极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才能切实维护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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