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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死亡
2011年3月12日傍晚,在上海做调查记者的柴会群收到弟弟柴会超自老家邹平发来的消息:“我一个学生死了,和我有关系,正处理呢没和咱爹妈说,怕他们担心。”
柴会群立即回拨了电话。电话里,弟弟承认动了手,但力量不大,学生却死了。
柴会超是山东省邹平县邹平一中的数学老师,同时担任高二1班的班主任。据其后来供述,3月11日晚上8点,他去班里查纪律,看到班长范鹏飞在冲其他学生笑,劳动委员徐泽伟正与别人讲话。
自习下课,柴会超把范鹏飞带到教学楼西边的环校公路上。谈话持续十来分钟,范鹏飞就反嘴说“我不干班长了”。
“范鹏飞你就这样吗,你的表现和我期望的直接相反。”柴会超开始数落范的过错。
“我们面对面站着,有一米左右的距离,我用左拳捶了他右胸部一下,范鹏飞向后退了一步,我又用右手推了他左胸一下,接着用右脚踢了他左腿一下,范鹏飞站立几秒钟后,往后倒在地上。”柴会超在笔录中交代,他喊“鹏飞,鹏飞”,并唤来保安帮手。保安杨国庆掐范的人中,但范“只是在喘粗气,没有其他反应”。
8点23分,柴会超拨手机向120求救。出诊的县中医院急诊医生杨福特事后接受邹平警方询问,回忆彼时:“我检查学生,先摸他脉,没有脉搏,用手电照他眼睛,瞳孔散大固定,也没有呼吸。”
众人把范抬上车,护士给他输水,杨福特又做心脏按压,接着是心电图。
“心电图是直线了,心跳停止了。”杨对警方说。
到达县中医院,院方仍给其做气管插管,用呼吸机抢救,抢救至23点15分,不得不宣布范鹏飞死亡。
杨福特在病历纸上写诊断死因:心源性猝死,科室主任张启发又保守地在后边添了问号。
学校的策略
柴会群比80年生的弟弟长5岁。2011年3月13日,他与弟弟断了联络。弟媳告诉他,范鹏飞的家长给柴会超打过一次电话,学校便要求关机。
据邹平一中副校长冯长春的笔录,事发后,学生家属提出见柴会超,他考虑家属情绪激动,怕见面后出岔,才安排柴住邹平的东景宾馆。
学校把柴会超看了起来。柴的对象郑文静要见丈夫,需要陪同住宿的级部副主任李锋准许。
柴会群猜测,学校要捂这件事。他问过弟弟动手的细节,认为未必有罪,如果隐瞒,“道义和良心上说不过去”,“在法律上也有严重后果”。
当天夜里,他搭火车赶回老家。
事实上,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派警员去学校做笔录,之后又取走储存监控录像的硬盘。指导员李光明当着学校领导面询问柴会超,柴只说范鹏飞在谈话后腿软倒地。这份笔录后来没被纳入案卷。
2011年3月14日,学校将柴会超转移到邻近淄博市的星江宾馆。这天中午,柴会群在宾馆见到李锋与弟弟,他对三人间的谈话录了音。
“我觉得等着学校处理。”李锋对柴会群说,“现在学校和公安和哪里都打好招呼了。”他还介绍经验:2007年,那学生也是猝死,就因为跑操,家属去闹,被拘留了几个。
柴会群提出要跟学校领导见面。李锋打电话向级部主任朱伟国请示后重申:“咱如果出面就成了咱个人的行为,就打乱了学校的计划。”
按照学校计划,晚上8点,副校长冯长春驾车,将柴会超接去邹平县福帝大酒店。两人在车上的对话,也被柴会超私下录音。
冯长春说:“那边非得见你,咱这意思不让见你。”
他接着说:“一直谈,谈了两天两宿。最后要价太高,他要七十万,咱这意思不超过十万块钱,那边不降。”
“公安局王洪涛局长、潘玉兰副县长、李辉局长(教育局长),去了杨校长办公室。因为事大,县委书记、县长也知道了。”冯进一步说。
“当时啊,冯校长,我推了他两下子。”柴会超插话。
“你推他你没和我说。”冯长春打断柴,“我那个意思,你必须说得,那天和我说的,跟办案民警说的,完全一致。”
“你如果说到两岔里去,出了问题你自己负责。明白这意思不?前后不一致让人家办案民警没法给你办。”冯再强调一遍。
“录像这事你不用有顾虑。”冯副校长最后安抚说。
到达酒店,柴会超给学校保卫科长由韦强发信:监控录像还有吗?由回复:没有。
“大城市的方式”
这期间,范鹏飞的父母,找不着柴老师了。据范母刘秀青笔录,最初,她对孩子的死亡没有疑点。但事发当晚给孩子穿衣,她发现孩子头上有血,后背也有血。
范的父亲范廷刚回忆,第二天,范家一行12人,去学校讨说法。学校领导等着他们,表示以私了处理,孩子是生病死的。
第四天,范鹏飞的同学给范家人发信,称范在班门口挨了巴掌,班里有人听见响。短信还提到“监控远了点,差不多能看见,正对我们这”。
冯长春在笔录中告诉警方:(2011年)3月13日,校方通过来牛村干部与范家交流意见,学校主张公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家属没同意。下午谈到赔偿,范家提出70万,善后领导小组答应可以给予经济上的帮助8万元。
范廷刚否认,“70万绝不是我们提的”。他说,当时一直强调查明孩子死因,并要求见柴会超。
2011年3月14日上午,范家家属拉起横幅前往学校,学校报警了,警察在路口截下他们。
校方将此事定调为“家长的不理智行为”,并在校内反复广播,表态“学校一直要求公安机关介入”,以“还学校一个清白”,但“家长坚决反对”;“学校也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家长继续拒绝”。广播最后要求全体师生“认清事实真相,不要相信社会上的各种谣传”。 开始广播的这天晚上,在冯长春的车内,柴会超向其承认,对范鹏飞动过手。当天稍晚些时候,冯长春把柴会超送到黄山派出所,做了正式的询问笔录。
一个月后,冯对警方撒谎:“我还说(柴会超)到公安机关后要说实话”。
做完笔录后一天中午,柴会群收到弟弟短信,“昨晚派出所询问签字了,和以前压力一样大”。他看明白,弟弟没说出实情,就回一条:不要再糊涂。
事后两年,柴会群接受采访时才说:第一次劝他没听话,我反而轻松一点,我做了我该做的事,然后可以减轻点责任了。
但权衡利弊,柴会群仍追至福帝大酒店,再度劝弟弟自首。在酒店房间,他警告柴会超:已经走上了危险的道路。
弟弟动摇了:“只有你讲这个话,我不知道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还是咋着。”
在柴家,母亲与哥哥赞成自首,父亲与弟媳却反对。郑文静后来坦言,当时确有私心,“由学校出面解决,赔钱也好,把事情压下来,对柴会超是最好的。”
郑文静学校毕业后,就在县人民医院当护士。她说:“出了医疗事件,没有个人出面的,都是医务科去谈赔偿。”
后来她想通了,认同柴会群是正确的,“起码要心怀正义,要相信法律”,她曾心存侥幸,并且觉得“小县城有小县城的规则,不一定按照大城市的方式做事”。
这一回,柴会群代表了“大城市的方式”,他告诉弟弟,“学校现在是两头哄,两头蒙”,“他想捂这个事,而且采取了一种不正当的手段,最后承担责任的就是你。”
柴会超决定自首。
“你不相信法律?”
录音显示,做完自首笔录,办案警员刘闽规劝柴会超:“你个人能力很小,我个人能力很小。有人家教育局,有你一中,这么大范围给你帮忙处理这个事,你说能处理不好?包括咱公安上。”
他顿一顿说:“学校是百分之一千地要把这个事平了,为啥呢?这事不光是你的事,是整个学校的一个事情。”
邹平一中在县城的地位确实举足轻重,副县级干部、县教育局长李辉同时兼任一中的党委书记。鹤伴三路将一中划成两片,便有当地的企业出资500万元,搭起一座人行天桥连接校内的体育场与体育馆。一中的校训是“唯真唯实”,也是“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背叛”学校,是柴会群希望弟弟“走一条正路”。他说:“学校也好,县政府也好,他们开始的诉求,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就要包庇柴会超。或者为了保全校长和分管教育副县长的位子,为了方便他们升迁,做出了部署。”
柴会超对哥哥透露过,冯长春曾示意他将谈话的地点说成往南一米或者往东半米。挪一点就是监控死角。
办案单位之后补充侦查,第二次询问冯长春,他否认了教唆情节。
2013年3月29日,记者致电冯长春,尝试核实。对方说该找县委宣传部,挂断电话。
第二天,记者在邹平一中副校长办公室找到冯。“记者怎么进来的?”他召来保安,“不用核实了,公安系统都核实了。”
保安将记者带离办公室,他跟出来说:“你们记者要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最后,他反问一句:“你不相信法律?”
自首三天后,范鹏飞尸检。3月27日,尸检结果出笼:“范鹏飞系由于头部遭受摔跌致颅脑损伤死亡”。柴会超被正式刑拘。
邹平一中在县城的地位确实举足轻重,其校训是“唯真唯实”,也是“全国依法治校师范学校”。2013年3月30日,记者在邹平一中副校长办公室找到冯长春。“记者怎么进来的?”他招来保安,“不用核实了,公安系统都核实了。”
数天后,新华社发出“谈话死”调查稿件,透露了邹平县委、县政府的态度:“由于事发时,只有柴某某与学生范鹏飞两人在场,实际过程仅有柴某某一人知情。”
而校保卫科长由韦强对警方称:“当时我们都认为出事的地方没有监控。”
所以,48小时以后,可能拍摄到谈话过程的录像被新的画面自动覆盖了。
谈崩了
缺少监控画面,尸检报告得出的结论使范氏夫妇更加怀疑,儿子死前受过殴打。
对于柴会超自首,范廷刚毫不客气地讲:“他是北师大毕业生,人民教师,哥哥是人民记者,按说不应该经过哥哥劝说,才去自首。”
2011年清明以前,柴家人与校方代表冯长春前往范家表示歉意。柴会群记得,刘秀青打着吊瓶,劈头盖脸大骂冯长春,否认要过70万。冯由始至终一声不吭,最后提前退场。
范廷刚回忆:“柴会群到我家,承认弟弟确实动手了,因为过错造成了死亡的事故。”
柴提到,刘秀青说:“柴会超为有你这样的哥哥感到骄傲。”他感到范家通情达理,越发觉得劝自首是对的。
范廷刚没否定柴的记忆:“也是我们错说,也是他们错觉。”
第二天,柴家人再度拜访,谈到颅骨,“对方勃然大怒,把我们轰走了”。
范廷刚表示:“谈崩了,是要我出面保释柴会超,让他见到我讲明事实真相,我没同意。”
这以后,柴会群仍去登门,但两家再没见面。7月份,刘秀青发来最后的短信:机会早已给过你们,是你们没把握住,现在的目的是柴会超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此后范家开始上访,去了上海、天津和北京。范廷刚通过关系找到各地政法委、司法局的退休干部,请他们读案卷。
“老干部认为是过失罪,我就没必要请律师。”范廷刚说,“他们都认为是故意的。”
范的律师许仕文同情自己的当事人:“他是企业中层,管理1000多人,让他放下自尊去上访,对他也是一种摧残。”
范廷刚承认,上访的过程无法用语言表达,“但有一定作用”,“最终县委县政府很重视”。 2012年3月,县信访局副局长赶到北京,把夫妻俩接回邹平。副局长说:毕竟是人命案子,网络上已经传遍全国。
当月15日,“邹平县领导指派组成的协调组”就与范家达成协议,由邹平一中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91.5万元,前提是五日内处理范鹏飞的后事,并且不得再以学校责任向各级机关进行上访。
为了“保持尊严”,范廷刚不愿跟记者再提赔偿事宜。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山东卫视未播出素材里,刘秀青说:“赔了110万,不包括近10万的殡仪馆停尸费。”
“另外的没有(写入协议),给了收款的收据,他们说怕影响不好,赔的多,别的案子没法处理。”范廷刚在视频中解释。
素材的前半部分,刘秀青还对着镜头说:“一切问题学校没责任了,冯长春做伪证没责任了,通过这个协议,和学校没关系了,不包括柴会超。”
赔偿的谈判,甲、乙双方都绕开了柴家。
柴会群发觉,在弟弟自首后,县府的人,明显表现出对他反感。
“是我打破了这种平衡。他们也没料到,还有自首这么一种。实际上力量的天平已经发生倾斜,他们的诉求也发生变化了。”
酌情重判
2011年6月,记录谈话过程的监控录像被技术部门恢复出来,但没允许当事家属观看,只能由各自律师看后转述。对此,范廷刚的“第一反应就是对老师更加恨了”。
许仕文回忆,他最初对范家转达:看录像的话,行为不是很严重,感觉案子也是非常离奇。
许同时指责办案机关,有了新的证据,不及时和被害人家属沟通。“范的父母是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有权利看这录像。那时让他(范廷刚)看了录像,他对柴会超的仇恨,我相信不会那么大。”
“误会逐步升级,矛盾一直没有化解,突破一个又一个极限,最后到了庭审就不可控制。”
一审开庭前,双方律师做庭前沟通,柴会群后来指控,会面那天,对方律师释放了假消息:家属要带着全村人去闹庭。
许仕文表示记不清了,可能跟审判长提过:“去的人比较多,你得做好预案。”
柴由此担忧,法院可能被“维稳意识”左右,判决也会受“上访因素”影响。
许仕文辩白,上访只解决了律师阅卷以及最后监控录像能够被复制的问题。
2012年7月9日庭审当日,无棣县法院严阵以待,戒严封路。实际上,范家去的人数并不多。
法院拒绝柴会群和郑文静旁听,理由是两人都做过询问笔录。
在庭上,控辩双方就尸检鉴定及监控录像争执激烈。柴会超的律师李肖霖主张无罪辩护。基于录像,他认可起诉的事实基本真实,他描述监控画面20:17:46,范鹏飞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突然屈膝并向后摔倒,摔倒过程中无任何自我保护动作。
他认为法医鉴定书还给出了另一死因:范的左、右心室壁厚超标,心肌断裂明显。据此推断,范表面上身体健康,却可能有潜在的重大疾病。
他总结辩护:被告人对被害人伤害或者死亡的心理追求并不存在,主观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即使有了危害结果,也不成立过失犯罪。
时隔一年半见到疑犯“凶手”,范廷刚的情绪“没法比喻”,他眼里,柴会超“态度恶劣”,范家人朝被告席掷了生鸡蛋。
“如果他说,范先生,我错了,我不至于庭上发火。”范廷刚愤然讲,“柴家没认识到犯罪行为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悲痛,执迷不悟。”
在一条发给《南都周刊》记者的短信中,范还说:“对柴家我们要多恨有多恨,我们会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和柴家的恩怨。”
16天后,无棣县法院以“柴会超主观上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为由不采纳辩护意见,判定老师柴会超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考虑柴的隐瞒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酌情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破坏邹平政绩形象”
“这是乡土社会与法治社会爆发冲突的典型个案。”柴会群告诉记者。走到这一步,他还是坚持,作为一般的家庭,能够依靠的也只有法律。他认为弟弟冤枉,但并非最冤;他不全盘否定司法机关的工作,至少案情查实了;唯一遗憾,是尸检出问题了。
许仕文也检讨案件,他批评公权力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包括学校、教育局接受县委领导下的处理,是掩盖真相。但他揪住一点:柴家人没做好人道主义关怀。
一审以后,柴会群回到县里,在一个饭桌上,同桌的有县法院领导A。谈及“柴案”,A不知道柴的身份,就直接说:是哥哥把事坏了。
旁人捅捅A:哥哥在边上坐着。A还是说:如果不自首,就没什么事。
柴会群当场恼了,差点拍桌子。“这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地方官员们牛惯了,自己都不信法。”
A试图说服柴:你看这个事情,拿100万来吧,再不行拿200万,肯定解决了。
柴会群也想撬动局面。这时期,邹平爆发了严重的高利贷风潮,引发多起命案。他回乡写了调查报道,揭开在过去两年间,正是在村干部们的带动下,大批农民卷入高利贷旋涡。
报道湮没在“全国百强县,邹平升至第13位”的形势大好中。至于柴会超案,二审甚至没有开庭,滨州中院书面审理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唯一的回应,是2013年1月30日,在电视直播的邹平“四级”干部会议上,县委书记王传民做工作报告,不点名批评“小小记者”。
王传民说:“邹平养育了你,在邹平长大,考上学出去了,当了小小记者。因为家里一点事情,家庭的事情县里给你处理,那是非常公正的、公道的。”
他停顿一下,“胡编乱写,破坏邹平的政绩形象。是非不分!恩将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