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2012年3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校闹’折磨大学校长”的文章,报道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胡海岩在北京理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当了5年的被告且没有一场胜诉的记录,除了承担败诉的后果,高校的管理人员还要时刻在发生悲惨事件后面对家长“闹校”的现象,甚至要和一群提供“全班人马、全部道具”等专业闹校服务的“校闹”打交道。在提倡依法治校的今天,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当下,高校和谐家校关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理论和重要性两个方面阐述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必要性,力求建设和谐家校关系下的教育净土,完善依法治校理念下的教育环境,完成教育目标。
关键词:“校闹”;法治;和谐家校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17-0118-02收稿日期:2016-04-20
作者简介:钱文剑,女,上海大学社区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法治化。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家校关系的定位有明确表述:“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和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各级教育有效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高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此指导下,搭建科学的家校沟通合作的有效途径,疏通家校沟通的渠道,明确建立和谐家校关系的必要性,消除矛盾,化解误会,形成家校育人的合力,更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避免“校闹”现象的产生。
一、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理论支撑
1家校之间的有效沟通是教育社会属性的必然要求
从教学理论的角度来看,“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生活现象,它全面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需求,传递社会生活实践的历史与现实的经验,培养与促进一定社会生产方式所需求的人及其个性的充分发展”。教育以其社会属性向我们说明,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不仅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有关系,与社会大环境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关系,更与组织社会整体的细胞——家庭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与家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联,与整个家庭的文化素养有关系。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当下,怎样完成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共同目标,在家校之间怎样建立有效沟通,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是非常必要的做法,因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环节是教育社会属性的必然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是一味地追究学校的责任,而是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找出影响学生成长成才的不利因素,找出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2家校双方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是权利也是义务
从管理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就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过程,学校作为管理一方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方法科学地进行教学和管理,也有权利对影响学生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进行充分的了解、协调沟通及妥善处理问题。尽职尽责地邀请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这是权利也是责任。而作为影响教育的另一方重要主体,家庭有权利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拥有知情权、问责权。家长是学生进校之前社会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人,有能力为学校在制订针对教育对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宝贵的意见。同样,既是权利也是职责,家长理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针对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学校一起找出原因,采用科学的办法合法合理地解决,形成家校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重要性
1有利于高校以人为本,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教育目标的实现
我们的教育对象为“90后”的大学生,他们正处于心理不成熟、社会认知不高的人生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个人成长环境影响都存在一定的差别。面对各具特性的教育对象,高校的教育和管理都面临着挑战,处在一线工作岗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全面了解我们的教育对象,才能有的放矢地选择适合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是了解学生本人至关重要的一步,高校和家庭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便于促进学校及时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因材施教,避免更多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教育目标。
2有利于家长望子成龙愿望的实现
在培养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上,学校与家庭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望。然而当今社会竞争激烈,有限的资源、多变的环境、多样的个性差异,对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和人际交往上产生了不小的压力。家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环节的参与者,和谐的家校关系能够使其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其天然的父母子女的亲密关系能够便于及时纠正子女在心理上和行动上的误区,更多地在情感上给予子女支持和鼓励。在亲子关系中让子女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和理解,从而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促进子女健康成长、顺利成才,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3有利于减少高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冲突,避免“校闹”现象的产生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对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和人际交往上产生了不小的压力。这些压力如果长期积累得不到及时解决,就容易变为引发家校矛盾或冲突的重要诱因。和谐的家校关系,一方面能为学生提供情感上的支持,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和学生家庭双方的关心与爱护、理解與帮助,缓解大学生面临的种种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使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正确对待家庭教育;还能使家长和学校更全面地掌握大学生的心理情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大学生在心理上的误区、思想上的错误和行动上的盲点,从而及时消除人才培养教育问题上家校之间的芥蒂,减少和避免家校矛盾和冲突。
4有利于实现大学生社会化进程
大学生毕业终将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实现其社会化。和谐家校关系不仅能够给大学生提供学习和情感上的支持,更能加速其实现社会化进程。这一必然要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以体现:一是家校双方在对学生彼此沟通了解的基础上共同制订适合该大学生的社会化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及教育手段与方式;二是家校双方明确人才培养教育的责任,以及义务的履行,互相配合,更加顺利地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三是家校双方互相沟通合作,搭建平台,达到开拓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提供更多接触社会的机会,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目的等。
以牺牲司法公正和社会道德去畸形维稳最终的下场只会导致法治环境的一步步被破坏,“校闹”现象也会得不到解决,教育秩序被扰乱。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前提下,构建和谐家校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是促进依法治校顺利实现,使家校关系处于良性的发展态势,促进我国人才培养教育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余雅风新编教育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张弛,韩强学校法律治理研究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3]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关键词:“校闹”;法治;和谐家校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17-0118-02收稿日期:2016-04-20
作者简介:钱文剑,女,上海大学社区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法治化。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家校关系的定位有明确表述:“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和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各级教育有效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高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此指导下,搭建科学的家校沟通合作的有效途径,疏通家校沟通的渠道,明确建立和谐家校关系的必要性,消除矛盾,化解误会,形成家校育人的合力,更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避免“校闹”现象的产生。
一、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理论支撑
1家校之间的有效沟通是教育社会属性的必然要求
从教学理论的角度来看,“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生活现象,它全面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需求,传递社会生活实践的历史与现实的经验,培养与促进一定社会生产方式所需求的人及其个性的充分发展”。教育以其社会属性向我们说明,作为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不仅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有关系,与社会大环境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关系,更与组织社会整体的细胞——家庭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与家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联,与整个家庭的文化素养有关系。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当下,怎样完成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共同目标,在家校之间怎样建立有效沟通,让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是非常必要的做法,因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环节是教育社会属性的必然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不是一味地追究学校的责任,而是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找出影响学生成长成才的不利因素,找出悲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2家校双方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是权利也是义务
从管理学理论的角度来看,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就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过程,学校作为管理一方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方法科学地进行教学和管理,也有权利对影响学生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家庭情况、成长经历进行充分的了解、协调沟通及妥善处理问题。尽职尽责地邀请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这是权利也是责任。而作为影响教育的另一方重要主体,家庭有权利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拥有知情权、问责权。家长是学生进校之前社会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人,有能力为学校在制订针对教育对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宝贵的意见。同样,既是权利也是职责,家长理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针对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学校一起找出原因,采用科学的办法合法合理地解决,形成家校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构建和谐家校关系的重要性
1有利于高校以人为本,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教育目标的实现
我们的教育对象为“90后”的大学生,他们正处于心理不成熟、社会认知不高的人生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个人成长环境影响都存在一定的差别。面对各具特性的教育对象,高校的教育和管理都面临着挑战,处在一线工作岗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有全面了解我们的教育对象,才能有的放矢地选择适合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是了解学生本人至关重要的一步,高校和家庭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便于促进学校及时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因材施教,避免更多突发事件的发生,实现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教育目标。
2有利于家长望子成龙愿望的实现
在培养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上,学校与家庭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望。然而当今社会竞争激烈,有限的资源、多变的环境、多样的个性差异,对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和人际交往上产生了不小的压力。家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环节的参与者,和谐的家校关系能够使其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其天然的父母子女的亲密关系能够便于及时纠正子女在心理上和行动上的误区,更多地在情感上给予子女支持和鼓励。在亲子关系中让子女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和理解,从而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促进子女健康成长、顺利成才,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3有利于减少高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冲突,避免“校闹”现象的产生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对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和人际交往上产生了不小的压力。这些压力如果长期积累得不到及时解决,就容易变为引发家校矛盾或冲突的重要诱因。和谐的家校关系,一方面能为学生提供情感上的支持,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和学生家庭双方的关心与爱护、理解與帮助,缓解大学生面临的种种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使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正确对待家庭教育;还能使家长和学校更全面地掌握大学生的心理情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大学生在心理上的误区、思想上的错误和行动上的盲点,从而及时消除人才培养教育问题上家校之间的芥蒂,减少和避免家校矛盾和冲突。
4有利于实现大学生社会化进程
大学生毕业终将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实现其社会化。和谐家校关系不仅能够给大学生提供学习和情感上的支持,更能加速其实现社会化进程。这一必然要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以体现:一是家校双方在对学生彼此沟通了解的基础上共同制订适合该大学生的社会化教育计划、教育内容及教育手段与方式;二是家校双方明确人才培养教育的责任,以及义务的履行,互相配合,更加顺利地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三是家校双方互相沟通合作,搭建平台,达到开拓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提供更多接触社会的机会,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目的等。
以牺牲司法公正和社会道德去畸形维稳最终的下场只会导致法治环境的一步步被破坏,“校闹”现象也会得不到解决,教育秩序被扰乱。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在主张合力育人的前提下,构建和谐家校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是促进依法治校顺利实现,使家校关系处于良性的发展态势,促进我国人才培养教育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余雅风新编教育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张弛,韩强学校法律治理研究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3]劳凯声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