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周穆王》晚出《穆天子传》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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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列子·周穆王》与《穆天子传》重合部分在《穆天子传》未出土前未见于其他文献.张湛注《列子》时,《穆天子传》已在上层知识分子中流传近百年.《穆天子传》中的“田猎钓弋”虽然有一定的游乐性,主要目的是提供祭礼之用和粮草补给.而文中“乐”多指外交、军礼等礼乐中的“音乐”,故《穆天子传》中的周穆王并非淫乐的帝王.《列子·周穆王》中西见王母事件的序次、地点有所改动是伪作者受当时流行观点而窜改的.通过梳理《穆天子传》在两晋的传播情况及张湛同时代人对《穆天子传》的接受情况来看,《列子·周穆王》篇晚出于《穆天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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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新出土《唐故使持节都督丰州诸军事丰州刺史上柱国南康郡开国公赵君墓志铭并序》,墓主为赵士达.墓志题署:"太原祁人王勃撰."是近年出土的重要墓志之一.墓主赵士达卒于咸亨三年(672)七月,葬于咸亨四年(673)十月.志文应为咸亨四年所作,其时王勃约二十五岁.墓志最早揭载于王亮亮、赵汗青、耿庆刚《新出唐赵士达墓志疏证》(《考古与文物》2021年第2期),并附拓片.志文有"殷游暂见,即推方伯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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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责任思想的指导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命理念的蕴养中,勇于担当为民族谋复兴、为国家谋富强、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大同的使命,创造了百年辉煌.中国共产党担当使命的百年实践表现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赢得民族独立实现人民解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奠立国家基业团结人民力量,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开辟中国道路促进人民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胸怀两个大局成就人民梦想.百年担当使命的实践对于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红楼梦》中的兼美思想及其表现形态,是中国文化兼性智慧的体现之一.兼美思想作为一种创作方法,表现在作者塑造人物形象、编织故事情节等方面.作为人物描写之方法,兼美指的是不带伦理偏见、尊重人物个性的描写方法;作为叙事架构之方法,兼美则体现为作者将各种原型性的事件模型组合镶嵌以形成叙事之整一性的叙述方法.曹雪芹文化身份的兼性特点,使各种文体、文本、艺术形式相容互通,《红楼梦》文本体现出鲜明的兼性特征,其中尤以诗画交叉叠置之设计最富代表性.作者既努力用各种方法实现兼美理想,同时也深刻认识到"美中不足"的广泛存在,
"佛教诗学"是指使用佛法观看诗歌而形成的理论及其批评实践.佛教诗学中充满着"兼性"智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在佛教不落一边、超越分别的中道智慧影响下形成的"道器为一"诗学观;二是在佛教以善巧方便传递般若智慧方法影响下形成的"诗以言智"诗学观;三是在佛教诸行无常而法无定法思想影响下形成的"不屑古今"批评方法.佛教诗学的"兼性"智慧对中国诗学的多元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外叙事作品中均有不少同餐共饮活动的书写,这些聚食的场面不仅构成了故事情节不可或缺的部分,其背后还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从共食的社会功能角度来看,分享食物是群体得以建立与维系的重要纽带,而纽带是否牢固与如何巧妙利用同食的手段密不可分.通过考察叙事作品中的共食维群事件,发现共食在群体的建立与维系中只是充当了一种表象功能,食可以群的本质在于共食者的善行美德感化他人,飨食享德方能真正凝聚人心,结而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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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对象是诉讼证明活动的聚焦点.此聚焦点是否明晰,决定着诉讼证明活动是否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展开.法律要件事实构造与诉讼认知构造是形塑证明对象的基本因素.从第一个维度来看,法律要件事实作为证明对象具有指向特定性、初步指引性、局部性、复数性和细分性等特征.从第二个维度来看,基于诉讼认知的推理构造,证明对象可以分为基础性的法律要件事实与派生性(或证据性)的待证事实、待证事理.基于诉讼认知的制度构造,即诉讼模式的不同以及对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的不同规定,对法律要件事实被纳入证明对象的范围及其分类也有相应的不同要求.
谶起源于先秦,剧变于汉代.张衡《请禁绝图谶疏》一文所反映的正是谶的源头本义与流变衍生义在东汉时期的共存状态,因此,谶在汉代呈现出极为复杂甚至看似矛盾的形态.谶的本质是政治预言,将谶置于预言的发展脉络中进行考察,综合其“验”义与谶字记载来展开研究.文章认为:(1)谶的兴起,得益于战国时期的求验风潮,其出现是此风潮发展至极致的结果,具体时间最早在战国末期,至晚在秦汉之交;(2)谶与战国预言一脉相承,其原初形态是一种深受新天道观影响的,以“异象记述+占断之辞”为主要表达形式的,被方士标榜为“验”的象数占验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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