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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提出"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改革部署,正式将诉调对接纳入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之中,积极发动民间力量参与纠纷解决机制的架构和运作,更加注重于实现"定纷止争"这一兼顾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目标。安徽皖北,我国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型城市的典型代表,诉调对接制度在此地区的发展也受到了较高的重视,安徽省高院也根据亳州地区经验提出了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亳州模式"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