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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法院通报了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列入榜首的是贵州省江口县法院。根据通报,2013年1月,该院以到海南省三亚市中院考察学习的名义,分两批组织本院69名干警前往海南旅游,共计花费公款42.36万元。2013年12月19日至20日,该院以召开年终总结大会的名义,组织全院干警在本院机关食堂连续聚餐3次,共计花费公款12484元。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该院还为全院干警发放奖金53.3万余元。
笔者算了一笔账,在通报涉及的三项违纪行为中,到海南旅游全院干警每人花费了6000元出头;全院聚餐平均每人每次开销约60元;发放奖金平均每人得到7000余元,但考虑到该奖金是从2012年4月发放到2014年1月共22个月,则平均每人每月发放的奖金为350元。
笔者又在网上查了一下,2013年江口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218元;而当年上海的这个数字为43851元。
笔者还是有点同情江口的法官们的。
像贵州这样的经济不发达省区,当地法官的工资不会太高,据说也就一两千每月,而上海法院法官月收入高的可以逾万。要贵州江口的法官拿出自己三四个月的工资,到海南旅游一趟,恐怕还真舍不得。至于聚餐,中国人都有集体感和单位情结,年底各公司单位都喜欢吃个饭热闹热闹,江口法院搞的这个聚餐,说实话还真不贵,第一他们没有到外面去吃,在自己食堂吃就省了不少钱,第二如果和发达地区的消费比,他们可能还真不好意思把数字公开。60元在上海能吃到啥?在大眾点评网上随意查查上海的餐馆人均消费,60元也许就一个甜品或一杯咖啡。至于奖金,每月350元高不高?相信读者都有自己的判断。
笔者倒不是想替这些法官喊冤叫屈,法院干警集体消费公款,无疑是违纪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只是处理完了后,我们还应该仔细地想一想,当前法官的待遇和管理体制,是不是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了?
由于法院的财政是与地方财政挂钩,这就导致了不同地方的法官待遇不同。一方面是法官的待遇偏低,另一方面又在管理体制上沿袭多年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让本来就有限的薪资如同下毛毛雨一样,落到法院体制内每个人头上,不管这个人是承办案件的法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还是押送被告的司法警察,大家都属于“法院干警”。长此以往,不少骨干法官就跑出了法院,人才的流失导致了法院法官素质的下降。在政府拨给的钱款有限的情况下,有的法院为了提高“法院干警”的待遇,留住人才,增加单位凝聚力,就采取一些变通的手法,比如本文中提到的贵州江口法院的这几种做法,让大家去外面旅游一趟,吃顿饭,每月多发个三五百元。但是这样的做法又违反了各项规定和法院纪律,奈何。
政府也意识到了法院面临的窘境,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根据有关信息,当前正在上海试点的法院改革就主要从人和钱两方面着手,解决体制运转的基础问题。一方面,将法官编制缩小,缩减法官名额,甚至固定编制,把混事的法官清理出队伍,让真正干事情的法官名副其实;另一方面,把精简后的法官待遇提高,以此来留住人才,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这样的试点,已经在体制内掀起了风浪,有不少法院的人员已经在考虑未来的去向了。
贵州江口的法官们因为玩了一趟海南,吃了60元的大餐,每月多领了300多元的奖金,就荣登违纪典型案例之首,估计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而这当中的尴尬和辛酸,也只有体制内的法官才能深深感受到。
笔者算了一笔账,在通报涉及的三项违纪行为中,到海南旅游全院干警每人花费了6000元出头;全院聚餐平均每人每次开销约60元;发放奖金平均每人得到7000余元,但考虑到该奖金是从2012年4月发放到2014年1月共22个月,则平均每人每月发放的奖金为350元。
笔者又在网上查了一下,2013年江口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218元;而当年上海的这个数字为43851元。
笔者还是有点同情江口的法官们的。
像贵州这样的经济不发达省区,当地法官的工资不会太高,据说也就一两千每月,而上海法院法官月收入高的可以逾万。要贵州江口的法官拿出自己三四个月的工资,到海南旅游一趟,恐怕还真舍不得。至于聚餐,中国人都有集体感和单位情结,年底各公司单位都喜欢吃个饭热闹热闹,江口法院搞的这个聚餐,说实话还真不贵,第一他们没有到外面去吃,在自己食堂吃就省了不少钱,第二如果和发达地区的消费比,他们可能还真不好意思把数字公开。60元在上海能吃到啥?在大眾点评网上随意查查上海的餐馆人均消费,60元也许就一个甜品或一杯咖啡。至于奖金,每月350元高不高?相信读者都有自己的判断。
笔者倒不是想替这些法官喊冤叫屈,法院干警集体消费公款,无疑是违纪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只是处理完了后,我们还应该仔细地想一想,当前法官的待遇和管理体制,是不是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了?
由于法院的财政是与地方财政挂钩,这就导致了不同地方的法官待遇不同。一方面是法官的待遇偏低,另一方面又在管理体制上沿袭多年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让本来就有限的薪资如同下毛毛雨一样,落到法院体制内每个人头上,不管这个人是承办案件的法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还是押送被告的司法警察,大家都属于“法院干警”。长此以往,不少骨干法官就跑出了法院,人才的流失导致了法院法官素质的下降。在政府拨给的钱款有限的情况下,有的法院为了提高“法院干警”的待遇,留住人才,增加单位凝聚力,就采取一些变通的手法,比如本文中提到的贵州江口法院的这几种做法,让大家去外面旅游一趟,吃顿饭,每月多发个三五百元。但是这样的做法又违反了各项规定和法院纪律,奈何。
政府也意识到了法院面临的窘境,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根据有关信息,当前正在上海试点的法院改革就主要从人和钱两方面着手,解决体制运转的基础问题。一方面,将法官编制缩小,缩减法官名额,甚至固定编制,把混事的法官清理出队伍,让真正干事情的法官名副其实;另一方面,把精简后的法官待遇提高,以此来留住人才,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这样的试点,已经在体制内掀起了风浪,有不少法院的人员已经在考虑未来的去向了。
贵州江口的法官们因为玩了一趟海南,吃了60元的大餐,每月多领了300多元的奖金,就荣登违纪典型案例之首,估计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而这当中的尴尬和辛酸,也只有体制内的法官才能深深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