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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文章利用现代博弈理论的观点,构建了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与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博弈
会计信息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服务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保证。而会计信息造假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在我国各行各业中普遍存在,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各个上市公司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此类行为。因此,分析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博弈论的基本原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在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冲突时,每个人所获得的利益不仅取决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还有赖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动,因此,每个人都需要针对对方的行为选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反应。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策略、支付、结果、均衡等基本要素。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目前被大量地应用于我国的社会经济问题研究,并获得了许多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按照博弈的定义,会计造假行为也是一个各方决策直接发生相互作用的博弈行为,研究企业信息造假问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用博弈论分析会计诚信问题
(一)会计行为博弈的假设
1、假定政府、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构成博弈甲方,企业经营者构成博弈乙方。
2、博弈的双方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是不对称的。乙方是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充分透彻的了解,甲方作为外部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了解是不全面的。所以此博弈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
3、假设会计行为的双方博弈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选择行动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即在静态博弈中,所有的参与人都是同时行动的,没有任何人能获得他人行动的信息。最后双方通过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4、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的失真可以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在文中,对会计信息的失真界定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而非无意失实。
(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为X1=50,管理层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查出的收益X2=80,管理层由于提供假信息而被查出的损失为X3=-40(用负数表示),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为X4 =-70(用负数表示),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发生的成本为X5=-50(用负数表示)。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大于管理层提供的虚假收益;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大于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不足发生的成本。博弈的过程如表1所示:
当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监管机构会选择监管不力;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时,监管机构也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当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时,管理层会选择提供真的信息;当监管机构监管不力时,管理层会选择提供假信息。由此可知,纳什均衡为(80,-50),即管理层选择提供假信息,监管机构选择监管不严格。
(三)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经理人员有两种战略选择,即提供真实信息与提供虚假信息,股东也有两种战略选择,即购买公司的股票或拒绝购买。表2中数字分别代表了股东和经理人员在各种不同的战略组合中的效用水平。
如果经理人员选择提供真信息,投资者选择购买;如果经理人员提供假信息,投资者会拒绝购买。同理,当股东购买股票时,经理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当股东不打算购买股票时,提供假信息是经理的选择。由此得出纳什均衡,即经营者提供假信息,投资者拒绝购买。
根据对监管机构与管理层、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是造假企业的理性选择。
三、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企业作为理性的个体,在法律惩治力度不强情况下。选择造假策略进行会计处理,说明在企业与企业的博弈中,造假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大于不造假。之所以造假的利益大于不造假,一定是会计行为约束条件过松,企业造假遭受的损失很小,这就是造成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博弈时,难以促使企业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企业的最佳策略就是造假,不造假反成了次优策略。造成这种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在现存的会计法律和监管体系中,舞弊企业所承担的舞弊成本较小,法律规定大多对单位不对人进行的处罚,且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执行系统效率低下,权威小,领导者责任不到位,处罚标准不明,必然使舞弊之风蔓延。究其行为动机,主要是因为他们以身试法所获取的利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代价越小,谋利越高,舞弊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
四、利用博弈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建立监管机构的奖惩制度
不管是监管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还是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要实现不造假的纳什均衡,一种方法是通过引入对歪曲信息这种行为的严厉处罚来改变博弈中的效用水平。从监管机构与管理层博弈的过程看,因为对监管机构没有任何的奖惩措施,所以不管管理层采取哪一种策略,监管机构都会选择监管不严格,所以应对监管机构采取奖惩措施。
续上例,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能查出时,相关部门将给予奖励X6=20 ,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没能查出来时,相关部门将给予惩罚X7=-30,而且要使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所付出的成本与得到的奖励之和大于监管不力所付出的成本与承受的惩罚之和,即只有X4+X6>-X5-X7,才能使奖惩措施发挥效用。博弈的过程如表3所示。
对表3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最后并没有得到纳什均衡解,如果要使其有纳什均衡解(管理层提供真信息,监管机构有效监管),除了要满足X4+X6>-X5-X7,还要使在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X5>X4。如何使X5>X4呢?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评估,当监管不严格时会付出声誉成本,假设由于声誉成本的存在使得表三中X5=-80,这样不管管理层提供何种会计信息,监管机构都会采取严格的监督措施,由此,管理层提供真信息,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的纳什均衡即实现。
(二)加大舞弊企业违法成本
从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看,因为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不管股东是否购买股票,经理人员都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如果可以加大造假的违法成本,对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大,使得会计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就能够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可见,加大造假的损失,改变企业的得益,将有助于企业在相互的博弈中,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加大法律惩治力度的一个具体措施是在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内容中做出民事责任的规定,使得违规性失真所获得的利益与监督发现违规所付出的成本相适应。
会计法律制度制定的最高标准,就是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的前提下,按照现代博弈理论,经过反复博弈,直至达到纳什均衡状态,制定出能产生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的行为规范。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提高、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在不同的时空,各利益方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理解和要求同样变化,这时,就需要反复进行博弈,以求得到新的平衡。可见,通过法规的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但那只是相对的,绝对的杜绝是不可能的。
(三)构建内外部约束系统
在企业内部,要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度,在强调内部约束和内部控制的同时,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在企业外部,要使会计规范刚性化,在监管环境与制度上做出有效的安排,有利于引导会计行为的规范化。在会计法、会计准则的实施上,要加大宣传,带头执法,抓住典型,及时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秦江萍.企业会计舞弊及其控制:基于搏弈理论的分析[J].财经论评,2005(7).
2、姚海鑫.经济政策的博弈论分析[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胡延杰,刘小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2).
4、杨焕云.博弈论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上的应用[J].市场周刊,2005(7).
5、李向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2006(3).
6、张敏.从博弈论观点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2).
7、蔡昌.会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J].现代会计,2006(2).
8、陈淑芳.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9、常叶青.会计囚徒困境的伦理学思考[J].会计之友,2006(5).
(作者单位:刘勇,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贾强,山东经济学院)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博弈
会计信息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决策服务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保证。而会计信息造假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在我国各行各业中普遍存在,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各个上市公司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此类行为。因此,分析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博弈论的基本原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在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冲突时,每个人所获得的利益不仅取决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还有赖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动,因此,每个人都需要针对对方的行为选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反应。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策略、支付、结果、均衡等基本要素。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目前被大量地应用于我国的社会经济问题研究,并获得了许多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按照博弈的定义,会计造假行为也是一个各方决策直接发生相互作用的博弈行为,研究企业信息造假问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用博弈论分析会计诚信问题
(一)会计行为博弈的假设
1、假定政府、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构成博弈甲方,企业经营者构成博弈乙方。
2、博弈的双方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是不对称的。乙方是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充分透彻的了解,甲方作为外部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了解是不全面的。所以此博弈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
3、假设会计行为的双方博弈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选择行动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即在静态博弈中,所有的参与人都是同时行动的,没有任何人能获得他人行动的信息。最后双方通过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4、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会计信息的失真可以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在文中,对会计信息的失真界定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而非无意失实。
(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为X1=50,管理层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查出的收益X2=80,管理层由于提供假信息而被查出的损失为X3=-40(用负数表示),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为X4 =-70(用负数表示),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发生的成本为X5=-50(用负数表示)。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大于管理层提供的虚假收益;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大于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不足发生的成本。博弈的过程如表1所示:
当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监管机构会选择监管不力;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时,监管机构也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当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时,管理层会选择提供真的信息;当监管机构监管不力时,管理层会选择提供假信息。由此可知,纳什均衡为(80,-50),即管理层选择提供假信息,监管机构选择监管不严格。
(三)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经理人员有两种战略选择,即提供真实信息与提供虚假信息,股东也有两种战略选择,即购买公司的股票或拒绝购买。表2中数字分别代表了股东和经理人员在各种不同的战略组合中的效用水平。
如果经理人员选择提供真信息,投资者选择购买;如果经理人员提供假信息,投资者会拒绝购买。同理,当股东购买股票时,经理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当股东不打算购买股票时,提供假信息是经理的选择。由此得出纳什均衡,即经营者提供假信息,投资者拒绝购买。
根据对监管机构与管理层、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出,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是造假企业的理性选择。
三、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企业作为理性的个体,在法律惩治力度不强情况下。选择造假策略进行会计处理,说明在企业与企业的博弈中,造假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大于不造假。之所以造假的利益大于不造假,一定是会计行为约束条件过松,企业造假遭受的损失很小,这就是造成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博弈时,难以促使企业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企业的最佳策略就是造假,不造假反成了次优策略。造成这种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在现存的会计法律和监管体系中,舞弊企业所承担的舞弊成本较小,法律规定大多对单位不对人进行的处罚,且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执行系统效率低下,权威小,领导者责任不到位,处罚标准不明,必然使舞弊之风蔓延。究其行为动机,主要是因为他们以身试法所获取的利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代价越小,谋利越高,舞弊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
四、利用博弈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建立监管机构的奖惩制度
不管是监管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还是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要实现不造假的纳什均衡,一种方法是通过引入对歪曲信息这种行为的严厉处罚来改变博弈中的效用水平。从监管机构与管理层博弈的过程看,因为对监管机构没有任何的奖惩措施,所以不管管理层采取哪一种策略,监管机构都会选择监管不严格,所以应对监管机构采取奖惩措施。
续上例,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能查出时,相关部门将给予奖励X6=20 ,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没能查出来时,相关部门将给予惩罚X7=-30,而且要使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所付出的成本与得到的奖励之和大于监管不力所付出的成本与承受的惩罚之和,即只有X4+X6>-X5-X7,才能使奖惩措施发挥效用。博弈的过程如表3所示。
对表3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最后并没有得到纳什均衡解,如果要使其有纳什均衡解(管理层提供真信息,监管机构有效监管),除了要满足X4+X6>-X5-X7,还要使在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X5>X4。如何使X5>X4呢?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评估,当监管不严格时会付出声誉成本,假设由于声誉成本的存在使得表三中X5=-80,这样不管管理层提供何种会计信息,监管机构都会采取严格的监督措施,由此,管理层提供真信息,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的纳什均衡即实现。
(二)加大舞弊企业违法成本
从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看,因为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不管股东是否购买股票,经理人员都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如果可以加大造假的违法成本,对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大,使得会计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就能够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可见,加大造假的损失,改变企业的得益,将有助于企业在相互的博弈中,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加大法律惩治力度的一个具体措施是在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内容中做出民事责任的规定,使得违规性失真所获得的利益与监督发现违规所付出的成本相适应。
会计法律制度制定的最高标准,就是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的前提下,按照现代博弈理论,经过反复博弈,直至达到纳什均衡状态,制定出能产生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的行为规范。追求绝对真实,正是不断提高、优化会计准则,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在不同的时空,各利益方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理解和要求同样变化,这时,就需要反复进行博弈,以求得到新的平衡。可见,通过法规的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但那只是相对的,绝对的杜绝是不可能的。
(三)构建内外部约束系统
在企业内部,要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度,在强调内部约束和内部控制的同时,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加大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在企业外部,要使会计规范刚性化,在监管环境与制度上做出有效的安排,有利于引导会计行为的规范化。在会计法、会计准则的实施上,要加大宣传,带头执法,抓住典型,及时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1、秦江萍.企业会计舞弊及其控制:基于搏弈理论的分析[J].财经论评,2005(7).
2、姚海鑫.经济政策的博弈论分析[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胡延杰,刘小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12).
4、杨焕云.博弈论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上的应用[J].市场周刊,2005(7).
5、李向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2006(3).
6、张敏.从博弈论观点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6(2).
7、蔡昌.会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J].现代会计,2006(2).
8、陈淑芳.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9、常叶青.会计囚徒困境的伦理学思考[J].会计之友,2006(5).
(作者单位:刘勇,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贾强,山东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