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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6年11月至12月“制宪国大”召开期间,《大公报》连续发表多篇社评,就制宪中许多问题进言献策,呼吁制定一部民主宪法。《大公报》的部分建议得到了大会采纳,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从条文上看是一部比较民主的宪法。然而,国民党并无真正还政于民的诚意,《大公报》呼吁的民主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