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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于2003年2月19日实施,对中小企业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上作了具体规定。中小企业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改革的大潮中成为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不仅在就业、社会财富的创造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确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诸多问题,经营状况不容乐观,很多小企业已步履为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