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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张尧学的《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一书,综合运用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理论,分析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的现状,具有宏观性和实用性。同时,该书还探讨数字出版传播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机制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 键 词】互联网;数字出版;传播
【作者单位】涂文婷,江西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2016年上半年共计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1]。 据《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4403.85亿元,同比增长30%,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产业收入中的总比由2014年的17.1%提升至20.5%。数字出版成为新兴经济的主要推动力与重要增长点,促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一方面,由于政务“两微一端”推广成效初显,“互联网+政务服务”进展加速,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激发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拓宽了反腐倡廉的信息来源,从而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出版传播为群众提供了交流融合的平台,促进了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但是,另一方面,少数不理智的网络行为和网络虚假信息引发了一些矛盾;数字出版传播被分裂分子和反华势力利用,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出版传播的积极作用,遏制其消极作用,引起一些研究者的关注。张尧学的《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综合运用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理论,分析了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的现状,探讨了数字出版传播在产业发展、机制、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机制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
国内外学者关于互联网条件下数字出版传播的著作已有数部。田胜立的《网络传播学》(科学出版社,2001)着眼于社会新闻网络传播的特点与趋势,阐述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跨文化网络传播、网页设计、网站的管理及评价、交互性设计等知识。王京山的《网络出版运作:网络出版机制演变与创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阐述网络出版的一些基本问题,网络出版机制形成变化的社会历史环境,网络出版机制存在的现实问题与不足,以及网络出版机制创新的原则等。魏超、曹志平的《数字传播论要》(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通过对微博、博客、电子书、电子报刊、互联网视听节目、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形式的研究,阐述以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为主渠道的“向公众传播”新形式即数字传播的发展与变化。法国学者菲利浦·马拉沃、马克·德高丹的《五维传播》(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立足于实际情况,结合传播学的基础性理论,运用生动的企业案例及图片示例,介绍当前流行的各种传播技巧,如互联网传播、病毒性传播等,讲解国际知名企业常用的传播及营销的方法。上述研究大都涉及互联网条件下数字出版传播的一些基本问题,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学界进一步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数字出版传播奠定了基础。
张尧学的《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结合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的整体发展,探讨数字出版传播现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相关成果更具实用性。该书结合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基础性理论,实现了研究方法的创新。该书认为,数字出版传播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声音,有助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规范;数字出版传播推动了文化大发展,成为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是数字出版传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这种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使该书的结论更具宏观性与合理性。
二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关注数字出版传播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冲击。该书认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拥有先入为主的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引领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潮流,英语的运用频率和程度令其他语言难以望其项背,形成了明显的网络文化霸权。这使得一些非英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文化遭受英语的“侵蚀”,削弱了本国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对其文化产业和文化机制也形成了冲击。有些破坏分子通过广播、视频、网络漫画等大肆散布谣言,煽动中国社会的不满情绪和对立情绪,破坏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数字出版传播为“台独”“疆独”“藏独”等反动思想与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极端论调,以及“军队国家化、非政治化”等错误言论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数字出版传播为西方的霸权文化或腐朽文化提供了机会。对此,该书着眼于健全机制与制度来趋利避害,探讨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从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注重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监管体系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的经验借鉴。该书认为,我国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管制过多,职能转变迟缓;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缺乏合作;监管体制权力本位,不能合理平衡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监管机制简单,手段单一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加强合作创新,改善数字出版发展环境,明确各环节监管主体的职责,建立“三全”监管机制,以及发展多种监管手段等方面,为我国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提出完善的措施。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巩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有益于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积极探究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如何实现跳跃式发展并追赶世界的先进水平。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2]这说明与科技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作为振兴整个文化产业的重要一环,既契合群众对数字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又符合政策导向。但是,数字出版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手中,市场被少数跨国公司垄断,大部分利润被抽走,使得我国长期处于这一产业链的外围和下游。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该书探讨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数字出版传播的发展模式,从促进产品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商业模式,加强技术应用与人才培養,以及制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该书认为,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状况良好,比如,发展势头强劲,产值屡创新高,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字阅读终端不断升级,传统出版的数字转型力度加大,产业政策环境利好,产业投资环境良好等。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数字出版的产品制作与传播方式亟须突破,数字出版的经营模式有待优化,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保障不力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制定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促进产品创新,改善传播渠道,调整运营模式,健全产业发展的保障体系,以及改进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对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又有益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和公民社会的建设。
四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有意识地把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相关法律制度的支撑,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数字出版产业便失去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鉴于此,该书探讨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数字出版领域的最新立法动态,从不断完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加大网络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注重技术措施保护,加强数字出版管理,以及加强数字出版行业自律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法律保护的经验借鉴。该书认为,如今我国逐步完善了数字出版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司法和行政保护相结合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但我国数字出版领域仍然存在不少法律问题,例如,法律法规不完善,数字出版权属性不明,版权认定困难,缺乏完善、通畅的数字出版授权模式,数字版权管理缺乏统一标准,数字出版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完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构建数字出版登记认证制度以明确数字版权的归属,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以建立灵活的数字出版授权模式,完善数字出版法定付酬标准以健全数字版权付酬机制,以及强化数字出版保护体系等方面,对我国数字出版法律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型,又有益于法治中国的持续建设。
|参考文献|
[1]CNNIC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http://tc. people. com. cn/n1/2016/0803/c183
008-28606650. html.
[2]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EB/OL].
http://www. nnhitech. gov. cn/NewsHtml/20120723172427044
500007. html.
【关 键 词】互联网;数字出版;传播
【作者单位】涂文婷,江西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2016年上半年共计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1]。 据《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4403.85亿元,同比增长30%,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产业收入中的总比由2014年的17.1%提升至20.5%。数字出版成为新兴经济的主要推动力与重要增长点,促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一方面,由于政务“两微一端”推广成效初显,“互联网+政务服务”进展加速,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激发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拓宽了反腐倡廉的信息来源,从而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出版传播为群众提供了交流融合的平台,促进了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但是,另一方面,少数不理智的网络行为和网络虚假信息引发了一些矛盾;数字出版传播被分裂分子和反华势力利用,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出版传播的积极作用,遏制其消极作用,引起一些研究者的关注。张尧学的《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综合运用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理论,分析了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的现状,探讨了数字出版传播在产业发展、机制、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机制的完善、法律法规的健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
国内外学者关于互联网条件下数字出版传播的著作已有数部。田胜立的《网络传播学》(科学出版社,2001)着眼于社会新闻网络传播的特点与趋势,阐述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跨文化网络传播、网页设计、网站的管理及评价、交互性设计等知识。王京山的《网络出版运作:网络出版机制演变与创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阐述网络出版的一些基本问题,网络出版机制形成变化的社会历史环境,网络出版机制存在的现实问题与不足,以及网络出版机制创新的原则等。魏超、曹志平的《数字传播论要》(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通过对微博、博客、电子书、电子报刊、互联网视听节目、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形式的研究,阐述以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为主渠道的“向公众传播”新形式即数字传播的发展与变化。法国学者菲利浦·马拉沃、马克·德高丹的《五维传播》(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立足于实际情况,结合传播学的基础性理论,运用生动的企业案例及图片示例,介绍当前流行的各种传播技巧,如互联网传播、病毒性传播等,讲解国际知名企业常用的传播及营销的方法。上述研究大都涉及互联网条件下数字出版传播的一些基本问题,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形成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学界进一步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数字出版传播奠定了基础。
张尧学的《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结合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的整体发展,探讨数字出版传播现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相关成果更具实用性。该书结合传播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基础性理论,实现了研究方法的创新。该书认为,数字出版传播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声音,有助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规范;数字出版传播推动了文化大发展,成为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是数字出版传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这种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使该书的结论更具宏观性与合理性。
二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关注数字出版传播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冲击。该书认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拥有先入为主的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引领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潮流,英语的运用频率和程度令其他语言难以望其项背,形成了明显的网络文化霸权。这使得一些非英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文化遭受英语的“侵蚀”,削弱了本国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对其文化产业和文化机制也形成了冲击。有些破坏分子通过广播、视频、网络漫画等大肆散布谣言,煽动中国社会的不满情绪和对立情绪,破坏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数字出版传播为“台独”“疆独”“藏独”等反动思想与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极端论调,以及“军队国家化、非政治化”等错误言论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数字出版传播为西方的霸权文化或腐朽文化提供了机会。对此,该书着眼于健全机制与制度来趋利避害,探讨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从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注重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监管体系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的经验借鉴。该书认为,我国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管制过多,职能转变迟缓;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缺乏合作;监管体制权力本位,不能合理平衡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监管机制简单,手段单一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加强合作创新,改善数字出版发展环境,明确各环节监管主体的职责,建立“三全”监管机制,以及发展多种监管手段等方面,为我国数字出版传播政策机制提出完善的措施。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巩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有益于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积极探究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如何实现跳跃式发展并追赶世界的先进水平。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2]这说明与科技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作为振兴整个文化产业的重要一环,既契合群众对数字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又符合政策导向。但是,数字出版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手中,市场被少数跨国公司垄断,大部分利润被抽走,使得我国长期处于这一产业链的外围和下游。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该书探讨了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数字出版传播的发展模式,从促进产品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商业模式,加强技术应用与人才培養,以及制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该书认为,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状况良好,比如,发展势头强劲,产值屡创新高,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字阅读终端不断升级,传统出版的数字转型力度加大,产业政策环境利好,产业投资环境良好等。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数字出版的产品制作与传播方式亟须突破,数字出版的经营模式有待优化,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保障不力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制定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促进产品创新,改善传播渠道,调整运营模式,健全产业发展的保障体系,以及改进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对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又有益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和公民社会的建设。
四
《互联网与数字出版传播研究》有意识地把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相关法律制度的支撑,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机制,数字出版产业便失去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鉴于此,该书探讨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组织数字出版领域的最新立法动态,从不断完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加大网络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注重技术措施保护,加强数字出版管理,以及加强数字出版行业自律等方面,总结发达国家数字出版法律保护的经验借鉴。该书认为,如今我国逐步完善了数字出版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司法和行政保护相结合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但我国数字出版领域仍然存在不少法律问题,例如,法律法规不完善,数字出版权属性不明,版权认定困难,缺乏完善、通畅的数字出版授权模式,数字版权管理缺乏统一标准,数字出版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等。在此基础上,该书从完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构建数字出版登记认证制度以明确数字版权的归属,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制度以建立灵活的数字出版授权模式,完善数字出版法定付酬标准以健全数字版权付酬机制,以及强化数字出版保护体系等方面,对我国数字出版法律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其相关研究成果既有益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型,又有益于法治中国的持续建设。
|参考文献|
[1]CNNIC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http://tc. people. com. cn/n1/2016/0803/c183
008-28606650. html.
[2]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EB/OL].
http://www. nnhitech. gov. cn/NewsHtml/20120723172427044
50000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