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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保障房建设中公租房项目的金融支持事项,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凡是实行公司化管理、商业化运作、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项目自身现金流能够满足贷款本息偿还要求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