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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征(日奥)是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任新中国大法官。我作为晚辈,断断续续同倪老在外交部共事、相处并聆教近50载。此文记述我与倪老50年交往中印象较深的一些事,表达我对他的怀念之情。
倪老1906年7月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今吴江市,属苏州市)黎里镇。在家乡读完小学,1919年转赴上海就读中学和大学,并于1928年从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随后又任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
1930年回到上海,分别在东吴法学院、持志大学、大夏大学、中国公学兼课,并兼任律师事务所律师。1933年起,任上海特区法院推事(法官),直到1941年珍珠港事变后,上海的外国租界由日伪侵占,遂离开上海,远赴重庆。1943年起,就任重庆地方法院院长。
1945年至1946年赴美、英、法三国考察司法制度和审判实践。1946年至1948年,作为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组成员、中国检察组首席顾问,参加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工作,电影《东京审判》生动描绘了倪征(日奥)在东京审判的那段经历。
1948年底至1956年4月,先后担任上海东吴法学院教授、法律系主任、教务长,上海同济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俄文教师。
新中国建立初,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为了加强和做好外交工作,同时落实统战政策,聘请了一些国际法等方面的专家到外交部工作。其中,周鲠生、梅汝璈、涂允檀为外交部顾问,刘泽荣、凌其翰、陆殿栋、叶景莘和张炯伯为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当时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兼任。1955年,时任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的阎宝航被调任条约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了进一步充实外交部的专家队伍,条约委员会又提名和推荐了两位人选。经部、委领导研究,选中倪征(日奥)。倪老于1956年上半年作为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进外交部工作,我于1956年从南京大学地理系毕业,被外交部选进条约委员会从事领土问题方面的工作。我被作为刘泽荣专家的接班人加以培养和锻炼。当时,条约委员会为了在业务上培养年轻干部,实行“师父带徒弟”制度,由专家对年轻干部指定读物、解答问题和一起办案。我被指定师从刘泽荣委员(不久后刘被提升为外交部顾问),平时我们除一起办案外,每周还就他指定的读物内容单独交谈一二个小时。刘泽荣是我国在国际法上从事领土问题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先驱,曾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他曾作为俄国华工领袖,有幸多次受到列宁亲自接见。
当时我虽同倪老在业务工作上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条约委员会当时一共才二三十人。倪老为人平易随和,关心和爱护年轻干部。倪老夫人张凤桢博士热情、善良和幽默。女儿倪乃先是清华大学篮球队队员,女婿白金申是50年代我国篮球国手,他们都很直率,同我这个酷爱球类和体育的人也很谈得来。
再有,我们都来自上海(我是在上海就读中小学的)。倪老在上海的家同我小时候的家也很近。而且,我小时候邻居的父亲,同倪老常有来往。倪老当时在北京东单苏州胡同又同我的导师刘老同住一个院。因此,我们来往比较密切,除白金申(来自天津)以外,几十年来彼此交谈都用上海话,我并以倪伯伯和倪伯母称呼两老(在单位里当时大家都称他倪委员)。
1957年春,外交部同全国其他单位一样,开展整风运动。倪老当时在条约委员会的会上发言还较温和,但在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的几次座谈会上,一些政法界人士和教授们发言认为,我国对法制不够重视,一些旧司法人员被调配、使用不当,以及一些法律课程设置不尽合理等等。言辞和气氛均较条约委员会的激昂,平时比较谨慎平和的倪老也不免受到一些影响。这样,他后来在政法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发言提出三个要抢救,即抢救人、抢救书、抢救课程等。后来运动转入反右,在运动收尾阶段条约委员会的一次全体会上,主持人严厉指出:倪委员在这次整风运动中的发言,也够得上右派言论,但考虑到你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生活作风严谨正派,这次就不作处理了。倪老正襟危坐、微微点头,以示感谢之意。
反右后,倪老一方面注意自己的思想改造,另一方面仍继续勤恳工作。但中央和部、委领导对他还是很尊重的。1958年8月他同周鲠生和刘泽荣一起,应召到北戴河面见毛主席和周总理,为两位领导做关于涉及领海宽度和领海法律制度等问题的咨询,长达两个小时。倪征(日奥)等专家介绍各国领海宽度,指出发达国家以3海里为宽度,目的是凭借他们的经济、军事实力肆意侵犯其他国家海域的海洋资源,而发展中国家大多主张12海里甚至更宽。我国应以12海里为宜。讨论长达两个小时。专家的意见为我国确定领海宽度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依据,受到中央的重视。1958年9月,我国政府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就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从此,我国有了法定的领海宽度。倪老由此受到巨大的鼓舞。1959年,外交部又推荐他当上全国政协委员。
“文革”开始后,条约委员会的专家比起社会上不少高级知识分子来说,还算幸运。除国际法泰斗周鲠生(曾任第三届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已被打成右派的梅汝璈和凌其翰曾被抄过一次家,被勒令交代所谓历史问题外,未再受到更加残酷的迫害,基本上都被搁置一边。倪征(日奥)等还经常上班。
1969年下半年第一号通令后,大批干部下放,专家们也未能幸免。倪老当时是外交部唯一留下工作的老专家,同倪老在一起留下的还有条法司的三位干部,组成条法司的留守小组(设在领事司)。
1970年初,中央正在研究中美关系问题,其中涉及到1950年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对中国大陆进行封锁的问题。美大司在美国有关文件中只查到“适用1918年美国对德国的封锁令”这样一句话。周总理要求查看《封锁令》全文。
当时以张大林为首的外交部图书馆留守小组,正在紧张忙于挑选最重要的图书资料装箱,准备运往三线。一天下午,突然接到美大司通知,必须于第二天上班前找到美国对德国《封锁令》全文。他们便开始在《国联条约集》《美国外交文件集》《美国总统文集》等书中查找,直到深夜12点也未找到。此时有一位突然想到倪老还留在北京,大家只好求教倪老,当即派车将他从家中请来。倪老询问有关情况后说:你们还可以再查查《美国国际法杂志》。该杂志就在身边两米处,伸手一找,果然找到全文。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大家如释重负。当时有人感叹地说:专家到底是专家,不服不行!
1971年底,我从外交部江西五七干校调回北京,在外交部领事条法司工作。1972年秋开始(当时条法司已从领事司抽出,同国际司合并,称国际条法司),我被分配从事海洋法工作,并同倪老一起参加了历次的联合国海底委员会和随后的海洋法会议。会议一般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或日内瓦(联合国欧洲分部)举行。其间,我曾于1978年被再度下放五七干校而中断过。倪老当时是中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有时也用高级顾问的名义),负责法律和外文方面的咨询和把关。我负责每次会议前起草给中央和部领导的请示报告(初稿),会议结束后写总结报告初稿。会议期间,每天白天去会场参加会议,晚上参加代表团内的碰头会,然后再起草给外交部的电文,汇报当天会议的情况或请示。1972年底,倪老作为中国代表团的顾问参加了第27届联大会议。
倪老的这段时间频频参加国际外交活动,使他又重新在国际法的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1981年1月,海洋法会议的起草委员会在纽约先行单独开会,对长达近十年的讨论和谈判所形成的统一案文,进行最后的文字定稿。中、英、法、西、俄五种文字各由一位协调员(coordinator)负责,该协调员由使用这种文字的国家代表选出。中文的协调员就是倪老,我作为唯一的中文协调员助理,同他一起到纽约开会。会上讨论的主要是英文本,对中文本无人提出异议。该中文译本我们已多年同联合国秘书处中文科不断商订,而且会前倪老、王铁崖、张鸿增和我还在国内组成一个小组,又用较长时间一起逐字逐句推敲和修订过。这次会上虽然有同声翻译,但实际上必须直接用英文才能对付这种短兵相接和咬文嚼字的场面。因而在英文定稿问题上,倪老以其深厚的英文功底和渊博的法律学识,在会上大显身手,很好地完成任务,也赢得了其他与会国家代表的敬重。
倪老参加了长达十年的国际海洋法会议,尤其是在1981年会议上的出色亮相,为他1981年底当选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以及1984年底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创造了很好的
条件。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1946年4月在荷兰海牙成立。国际法院的第一任中国法官是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次长的徐谟,第二任中国法官是大名鼎鼎的顾维钧。顾氏于1967年任满退休,但当时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尚未恢复,又历经“文革”动乱的沧桑,一时无法顾及参加竞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逐步实行法治,国际地位和威望不断提高。1984年又恰逢国际法院法官改选年,中国参加竞选,正当其时。外交部为此特向所有与我建交的国家发出外交照会,正式提名倪征(日奥)参加竞选,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我各驻外使馆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也为此做了大量的
工作。
1984年11月,倪征(日奥)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同时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不久,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北京的国际俱乐部举行庆贺会,宦乡会长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贺信。信中指出:“你是新中国成立35年来首次参加国际法院法官竞选并当选的中国籍法官,你具有国际法的渊博学识和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丰富经验,定能胜任这一重要职务。”“我深信,你作为中华文明和中国法系的代表参加国际法院的工作,务将同国际其他法官一道,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为伸张国际正义和公道,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法律秩序,作出卓越的贡献。”吴学谦外长也到会致词:“倪教授的顺利当选,引起了世界各国和法学界的普遍重视。它表明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而且在法律上正在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
倪老于1994年从海牙返任,我则于1996年从中国驻加拿大多伦多总领馆返任。虽然彼此都已退休,但都很忙。令我十分钦佩和感慨的是,他竟能在年逾九旬之时,还以颤抖之手,亲自执笔撰写近30万字的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全书文笔流畅简练,内容扎实,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也是倪老退休后对国家作出的一份重要贡献。2003年中,倪老最后一次住院。7月下旬,我曾去北京医院高干病房探视他,当时倪老已不能进食,依赖鼻饲。当我谈到他的自传写得很好,很有价值,我很喜欢拜读时,他脸露欣慰之情,并谦逊地说谢谢你。我又说到前不久曾去过他家乡附近的乌镇,并观看了当地的皮影戏等情之后,他精神为之一振,脸露笑容轻声轻语地描述起家乡的景色及幼时听昆曲的情景。使我难过的是,老人家当时已很虚弱,我们再也不能像当年那样任意无忌地谈笑风生。为避免影响他养病,我不便久留,只好默默告别。
2003年9月3日倪老与世长辞,享年97岁。
周恩来点将进外交部
倪老1906年7月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今吴江市,属苏州市)黎里镇。在家乡读完小学,1919年转赴上海就读中学和大学,并于1928年从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1929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随后又任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法学研究所荣誉研究员。
1930年回到上海,分别在东吴法学院、持志大学、大夏大学、中国公学兼课,并兼任律师事务所律师。1933年起,任上海特区法院推事(法官),直到1941年珍珠港事变后,上海的外国租界由日伪侵占,遂离开上海,远赴重庆。1943年起,就任重庆地方法院院长。
1945年至1946年赴美、英、法三国考察司法制度和审判实践。1946年至1948年,作为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组成员、中国检察组首席顾问,参加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工作,电影《东京审判》生动描绘了倪征(日奥)在东京审判的那段经历。
1948年底至1956年4月,先后担任上海东吴法学院教授、法律系主任、教务长,上海同济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俄文教师。
新中国建立初,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为了加强和做好外交工作,同时落实统战政策,聘请了一些国际法等方面的专家到外交部工作。其中,周鲠生、梅汝璈、涂允檀为外交部顾问,刘泽荣、凌其翰、陆殿栋、叶景莘和张炯伯为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当时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兼任。1955年,时任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的阎宝航被调任条约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了进一步充实外交部的专家队伍,条约委员会又提名和推荐了两位人选。经部、委领导研究,选中倪征(日奥)。倪老于1956年上半年作为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门委员,进外交部工作,我于1956年从南京大学地理系毕业,被外交部选进条约委员会从事领土问题方面的工作。我被作为刘泽荣专家的接班人加以培养和锻炼。当时,条约委员会为了在业务上培养年轻干部,实行“师父带徒弟”制度,由专家对年轻干部指定读物、解答问题和一起办案。我被指定师从刘泽荣委员(不久后刘被提升为外交部顾问),平时我们除一起办案外,每周还就他指定的读物内容单独交谈一二个小时。刘泽荣是我国在国际法上从事领土问题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先驱,曾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他曾作为俄国华工领袖,有幸多次受到列宁亲自接见。
当时我虽同倪老在业务工作上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条约委员会当时一共才二三十人。倪老为人平易随和,关心和爱护年轻干部。倪老夫人张凤桢博士热情、善良和幽默。女儿倪乃先是清华大学篮球队队员,女婿白金申是50年代我国篮球国手,他们都很直率,同我这个酷爱球类和体育的人也很谈得来。
再有,我们都来自上海(我是在上海就读中小学的)。倪老在上海的家同我小时候的家也很近。而且,我小时候邻居的父亲,同倪老常有来往。倪老当时在北京东单苏州胡同又同我的导师刘老同住一个院。因此,我们来往比较密切,除白金申(来自天津)以外,几十年来彼此交谈都用上海话,我并以倪伯伯和倪伯母称呼两老(在单位里当时大家都称他倪委员)。
在整风反右运动中挨批
1957年春,外交部同全国其他单位一样,开展整风运动。倪老当时在条约委员会的会上发言还较温和,但在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的几次座谈会上,一些政法界人士和教授们发言认为,我国对法制不够重视,一些旧司法人员被调配、使用不当,以及一些法律课程设置不尽合理等等。言辞和气氛均较条约委员会的激昂,平时比较谨慎平和的倪老也不免受到一些影响。这样,他后来在政法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发言提出三个要抢救,即抢救人、抢救书、抢救课程等。后来运动转入反右,在运动收尾阶段条约委员会的一次全体会上,主持人严厉指出:倪委员在这次整风运动中的发言,也够得上右派言论,但考虑到你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生活作风严谨正派,这次就不作处理了。倪老正襟危坐、微微点头,以示感谢之意。
反右后,倪老一方面注意自己的思想改造,另一方面仍继续勤恳工作。但中央和部、委领导对他还是很尊重的。1958年8月他同周鲠生和刘泽荣一起,应召到北戴河面见毛主席和周总理,为两位领导做关于涉及领海宽度和领海法律制度等问题的咨询,长达两个小时。倪征(日奥)等专家介绍各国领海宽度,指出发达国家以3海里为宽度,目的是凭借他们的经济、军事实力肆意侵犯其他国家海域的海洋资源,而发展中国家大多主张12海里甚至更宽。我国应以12海里为宜。讨论长达两个小时。专家的意见为我国确定领海宽度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依据,受到中央的重视。1958年9月,我国政府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就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从此,我国有了法定的领海宽度。倪老由此受到巨大的鼓舞。1959年,外交部又推荐他当上全国政协委员。
“文革”期间留部工作
“文革”开始后,条约委员会的专家比起社会上不少高级知识分子来说,还算幸运。除国际法泰斗周鲠生(曾任第三届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及已被打成右派的梅汝璈和凌其翰曾被抄过一次家,被勒令交代所谓历史问题外,未再受到更加残酷的迫害,基本上都被搁置一边。倪征(日奥)等还经常上班。
1969年下半年第一号通令后,大批干部下放,专家们也未能幸免。倪老当时是外交部唯一留下工作的老专家,同倪老在一起留下的还有条法司的三位干部,组成条法司的留守小组(设在领事司)。
1970年初,中央正在研究中美关系问题,其中涉及到1950年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对中国大陆进行封锁的问题。美大司在美国有关文件中只查到“适用1918年美国对德国的封锁令”这样一句话。周总理要求查看《封锁令》全文。
当时以张大林为首的外交部图书馆留守小组,正在紧张忙于挑选最重要的图书资料装箱,准备运往三线。一天下午,突然接到美大司通知,必须于第二天上班前找到美国对德国《封锁令》全文。他们便开始在《国联条约集》《美国外交文件集》《美国总统文集》等书中查找,直到深夜12点也未找到。此时有一位突然想到倪老还留在北京,大家只好求教倪老,当即派车将他从家中请来。倪老询问有关情况后说:你们还可以再查查《美国国际法杂志》。该杂志就在身边两米处,伸手一找,果然找到全文。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大家如释重负。当时有人感叹地说:专家到底是专家,不服不行!
重新走上国际法的国际舞台
1971年底,我从外交部江西五七干校调回北京,在外交部领事条法司工作。1972年秋开始(当时条法司已从领事司抽出,同国际司合并,称国际条法司),我被分配从事海洋法工作,并同倪老一起参加了历次的联合国海底委员会和随后的海洋法会议。会议一般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或日内瓦(联合国欧洲分部)举行。其间,我曾于1978年被再度下放五七干校而中断过。倪老当时是中国代表团的法律顾问(有时也用高级顾问的名义),负责法律和外文方面的咨询和把关。我负责每次会议前起草给中央和部领导的请示报告(初稿),会议结束后写总结报告初稿。会议期间,每天白天去会场参加会议,晚上参加代表团内的碰头会,然后再起草给外交部的电文,汇报当天会议的情况或请示。1972年底,倪老作为中国代表团的顾问参加了第27届联大会议。
倪老的这段时间频频参加国际外交活动,使他又重新在国际法的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
1981年1月,海洋法会议的起草委员会在纽约先行单独开会,对长达近十年的讨论和谈判所形成的统一案文,进行最后的文字定稿。中、英、法、西、俄五种文字各由一位协调员(coordinator)负责,该协调员由使用这种文字的国家代表选出。中文的协调员就是倪老,我作为唯一的中文协调员助理,同他一起到纽约开会。会上讨论的主要是英文本,对中文本无人提出异议。该中文译本我们已多年同联合国秘书处中文科不断商订,而且会前倪老、王铁崖、张鸿增和我还在国内组成一个小组,又用较长时间一起逐字逐句推敲和修订过。这次会上虽然有同声翻译,但实际上必须直接用英文才能对付这种短兵相接和咬文嚼字的场面。因而在英文定稿问题上,倪老以其深厚的英文功底和渊博的法律学识,在会上大显身手,很好地完成任务,也赢得了其他与会国家代表的敬重。
倪老参加了长达十年的国际海洋法会议,尤其是在1981年会议上的出色亮相,为他1981年底当选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以及1984年底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创造了很好的
条件。
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1946年4月在荷兰海牙成立。国际法院的第一任中国法官是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次长的徐谟,第二任中国法官是大名鼎鼎的顾维钧。顾氏于1967年任满退休,但当时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尚未恢复,又历经“文革”动乱的沧桑,一时无法顾及参加竞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逐步实行法治,国际地位和威望不断提高。1984年又恰逢国际法院法官改选年,中国参加竞选,正当其时。外交部为此特向所有与我建交的国家发出外交照会,正式提名倪征(日奥)参加竞选,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我各驻外使馆和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也为此做了大量的
工作。
1984年11月,倪征(日奥)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同时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不久,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北京的国际俱乐部举行庆贺会,宦乡会长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贺信。信中指出:“你是新中国成立35年来首次参加国际法院法官竞选并当选的中国籍法官,你具有国际法的渊博学识和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丰富经验,定能胜任这一重要职务。”“我深信,你作为中华文明和中国法系的代表参加国际法院的工作,务将同国际其他法官一道,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为伸张国际正义和公道,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法律秩序,作出卓越的贡献。”吴学谦外长也到会致词:“倪教授的顺利当选,引起了世界各国和法学界的普遍重视。它表明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而且在法律上正在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
倪老于1994年从海牙返任,我则于1996年从中国驻加拿大多伦多总领馆返任。虽然彼此都已退休,但都很忙。令我十分钦佩和感慨的是,他竟能在年逾九旬之时,还以颤抖之手,亲自执笔撰写近30万字的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全书文笔流畅简练,内容扎实,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也是倪老退休后对国家作出的一份重要贡献。2003年中,倪老最后一次住院。7月下旬,我曾去北京医院高干病房探视他,当时倪老已不能进食,依赖鼻饲。当我谈到他的自传写得很好,很有价值,我很喜欢拜读时,他脸露欣慰之情,并谦逊地说谢谢你。我又说到前不久曾去过他家乡附近的乌镇,并观看了当地的皮影戏等情之后,他精神为之一振,脸露笑容轻声轻语地描述起家乡的景色及幼时听昆曲的情景。使我难过的是,老人家当时已很虚弱,我们再也不能像当年那样任意无忌地谈笑风生。为避免影响他养病,我不便久留,只好默默告别。
2003年9月3日倪老与世长辞,享年9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