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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之一,历经萌芽初创直至最终确立,显现出独特的制度优势。全面把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历史演进、科学属性和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加深对这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在实际运用中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彰显制度优势。
关键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展;文本;特点分析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发展脉络
1.初创时期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课题,并在全党展开声势浩大的学习运动,涌现出许多学习小组。其中,由时任中组部部长陈云担任组长的中央组织部六人学习小组,成为今天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前身。194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学习组(又称中央研究组),以中央委员为范围,毛泽东担任组长,王稼祥任副组长,产生了类似于今天的政治局集體学习的机制。同时,发布《关于高级学习组的决定》,要求各地、军队等根据规定成立高级学习组,“军队至师、军区或纵队为止,地方至区党委或省委为止”,指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内高级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水平”,[1]突出学习重点,并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全党学习。根据中央精神,西南学习组、华中局学习组、军事高级学习组等陆续组建,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同志分别担任组长,体现出了中央对干部学习以及这项制度的重视。至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雏形日趋显现。
2.探索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干部教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51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随后陆续出台了《关于1953—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就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予以规范。1954年起,干部教育逐步转为正规轮训,中央调整制定各级党校的培训任务,建立高级干部自修班,加强对业务干部的培训,同时根据需要委托高校代培。“文化大革命”前后,干部教育陆续中断直至停止。这一时期在干部教育、理论学习方面的有益尝试,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确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3.形成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要求“全党必须再重新进行一次学习”[2],倡议“党中央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使全党的各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仍然有一定的时间学习。”[3]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各级党委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形式和办法,党委集中学习的做法逐渐形成,即“党委中心组学习”。1993年11月,中央下发《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确认“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说法,至此,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得以正式确立和推广。1998年《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中提出: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就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学习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2000年9月,中宣部、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下简称2000版《意见》),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出了全面要求并做出具体规定。
4.完善时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规范和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服务,2008年9月,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下简称2008版《意见》),对2000版《意见》进行了重新修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2017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下简称《学习规则》),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以及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名称改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为各级党委开展集中理论学习所依据的重要党内法规。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文本分析
中央专门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文件有三个,分别于2000年由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印发、2008年和2017年由中办印发,文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从管理学的视角来看,一项制度要实现既定目标,需要具备目标价值、规则体系和实施保障三个基本要素。把这三个要素作为分析制度文本的通用指标,并依此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三份文件分析如下:
1.目标价值
在三份文件中,制度的价值导向主要是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定位或作用意义的表述。2000版《意见》和2008版《意见》基本一致,主要有三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二是促进思想政治建设;三是提高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在《学习规则》中,增加了“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等内容。三份文件在目标价值方面呈现出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的特点。
2.规则体系
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适用的主体、内容和方式方法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党委(党组),具体而言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是关于学习内容。紧贴文件出台的时代背景,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2000版《意见》规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同时选读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学习理论的同时,要注重“两个结合”,即与学习江泽民同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学习现代化建设必需的各种知识相结合。2008版《意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除邓小平理论之外,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列入其中,同时对马列著作、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著作的学习由选读改为精读,并要求认真学习胡锦涛系列重要论述;此外,把对党章党规、党史、中外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的学习列入其中。《学习规则》在2008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丰富,除原有内容外,新增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二是关于学习形式。2000版《意见》中主要对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做了规定,2008版《意见》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专题调研”,《学习规则》把这三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并固定下来。其中,集中学习研讨可以结合运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读书会以及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三是关于学习任务。2000版《意见》规定“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2008版《意见》中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成员“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学习规则》中关于集中学习研讨的次数要求不变,但关于调研报告的要求由硬性规定改为软性要求,“提倡”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四是关于学风问题。三份文件中均规定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调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在2008版《意见》中,表述为“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以及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学习规则》中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施保障
保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顺利实施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包括明确的学习组织架构、学习考核、监督检查以及问责等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架构三份文件的表述基本一致,详见图1。对组织架构中包括组长(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直接责任人)、成员以及学习秘书等的职责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对学习情况要建立上报、通报机制,对于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特点分析
通过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历史回溯和文本分析,可以清晰显现出这项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内在的科学属性。
1.体现我党重视理论学习的优良传统
若以1938年中組部成立的六人学习小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起点,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基本伴随着我党成长和壮大的整个过程。这一制度的主体从最初设立就聚焦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从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到各级党委(党组)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全党的学习起到了“风向标”和“排头兵”的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长由本级党委的书记担任,“一把手”负责制的制度安排,也是我党对这一理论学习制度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
2.具备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特点和优势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一种集体学习制度,也是一种小组合作学习的模式。小组合作学习具有利于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激发成员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及增强成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等优点,当小组成员目标一致、积极研讨、深入交流,既分工明确又发挥整体智慧共同解决学习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时,小组合作学习就可以达到理想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的集体是单位的党委(党组)班子,学习成员之间有着很强的共性和黏合力,具备了小组合作学习的良好前提,通过这种集体学习方式,将更容易达成思想共识,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形成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体现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思想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三个“突出强调”:一是突出强调理论学习,强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求以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通过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及时了解中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跟上党的理论发展,在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突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内容的时代性、针对性很强,以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大局为重,以各级党委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突出强调专题调研,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之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导向和合作学习这两种方式的交互运用,使理论与实践更加有机结合,既提高了学习效果,更增强了成员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语
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制度文本的自身属性,如权威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等密切相关。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三份文件均出自中央部门,无论中组部、中宣部或中共中央办公厅,权威性毋庸置疑。文件作为专门的党内法规,有完备的规则体系,从操作层面也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从历史演进和文本分析的视角理解和认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一是结合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延安时期的学习运动,到之后党内的几次大的学习教育活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历经长期的发展演变和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党内一项重要制度并广泛应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管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分析都有其设定的科学性,充分发挥这种小组合作学习的优势,把学思践悟贯穿始终,对于加强党的理论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正是这项制度的目标价值所在。三是制度的有效运行与本级领导的意愿和意志以及成员对制度的认识和接纳程度密切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只有熟悉其发展脉络,把握其特点要求,真正理解这项制度的优势所在,才能真正从思想上认可并接纳这项制度,才能激发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才能在执行过程中不跑调、不走偏,避免落入形式主义的圈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一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对于全面从严治党,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时,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思考,可以在总结历史、保持定力的同时,不断面向未来、改革创新,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成熟完善和作用发挥,把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延安学习运动期间高级学习组相关文献选载[J].党的文献,2011(2):3.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3.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47.
[4]吴林根.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九十年[M].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1.
[5]张磊.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特点和要求[J].党建,2008(12):26.
[6]张磊.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谈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J].党建,2009(4):27.
[7]佘颖颖,陈新根,龚晓伟.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由来和发展[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6):18-19.
[8]刘东春,马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探究[J].学理论,2017(6):4-5.
[9]孔祥利.以问责防治“为官不为”:现状特点与制度反思—基于39份省级层面的制度文本分析[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22(5):49-57.
[10]王炳林,孙存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N].人民日报,2020-02-05(9).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卜 珺]
关键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展;文本;特点分析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发展脉络
1.初创时期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课题,并在全党展开声势浩大的学习运动,涌现出许多学习小组。其中,由时任中组部部长陈云担任组长的中央组织部六人学习小组,成为今天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前身。194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学习组(又称中央研究组),以中央委员为范围,毛泽东担任组长,王稼祥任副组长,产生了类似于今天的政治局集體学习的机制。同时,发布《关于高级学习组的决定》,要求各地、军队等根据规定成立高级学习组,“军队至师、军区或纵队为止,地方至区党委或省委为止”,指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内高级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水平”,[1]突出学习重点,并进一步引领和带动全党学习。根据中央精神,西南学习组、华中局学习组、军事高级学习组等陆续组建,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同志分别担任组长,体现出了中央对干部学习以及这项制度的重视。至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雏形日趋显现。
2.探索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干部教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51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随后陆续出台了《关于1953—1954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就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予以规范。1954年起,干部教育逐步转为正规轮训,中央调整制定各级党校的培训任务,建立高级干部自修班,加强对业务干部的培训,同时根据需要委托高校代培。“文化大革命”前后,干部教育陆续中断直至停止。这一时期在干部教育、理论学习方面的有益尝试,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确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3.形成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要求“全党必须再重新进行一次学习”[2],倡议“党中央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使全党的各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仍然有一定的时间学习。”[3]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各级党委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形式和办法,党委集中学习的做法逐渐形成,即“党委中心组学习”。1993年11月,中央下发《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确认“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说法,至此,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得以正式确立和推广。1998年《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中提出: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就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学习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2000年9月,中宣部、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下简称2000版《意见》),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出了全面要求并做出具体规定。
4.完善时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规范和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服务,2008年9月,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以下简称2008版《意见》),对2000版《意见》进行了重新修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2017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下简称《学习规则》),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以及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名称改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为各级党委开展集中理论学习所依据的重要党内法规。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文本分析
中央专门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文件有三个,分别于2000年由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印发、2008年和2017年由中办印发,文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从管理学的视角来看,一项制度要实现既定目标,需要具备目标价值、规则体系和实施保障三个基本要素。把这三个要素作为分析制度文本的通用指标,并依此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三份文件分析如下:
1.目标价值
在三份文件中,制度的价值导向主要是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定位或作用意义的表述。2000版《意见》和2008版《意见》基本一致,主要有三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二是促进思想政治建设;三是提高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在《学习规则》中,增加了“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等内容。三份文件在目标价值方面呈现出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的特点。
2.规则体系
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适用的主体、内容和方式方法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党委(党组),具体而言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是关于学习内容。紧贴文件出台的时代背景,充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2000版《意见》规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同时选读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学习理论的同时,要注重“两个结合”,即与学习江泽民同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学习现代化建设必需的各种知识相结合。2008版《意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除邓小平理论之外,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列入其中,同时对马列著作、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著作的学习由选读改为精读,并要求认真学习胡锦涛系列重要论述;此外,把对党章党规、党史、中外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的学习列入其中。《学习规则》在2008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丰富,除原有内容外,新增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二是关于学习形式。2000版《意见》中主要对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做了规定,2008版《意见》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专题调研”,《学习规则》把这三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并固定下来。其中,集中学习研讨可以结合运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读书会以及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三是关于学习任务。2000版《意见》规定“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2008版《意见》中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成员“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学习规则》中关于集中学习研讨的次数要求不变,但关于调研报告的要求由硬性规定改为软性要求,“提倡”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四是关于学风问题。三份文件中均规定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调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在2008版《意见》中,表述为“三个结合”,即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以及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学习规则》中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施保障
保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顺利实施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包括明确的学习组织架构、学习考核、监督检查以及问责等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架构三份文件的表述基本一致,详见图1。对组织架构中包括组长(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直接责任人)、成员以及学习秘书等的职责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对学习情况要建立上报、通报机制,对于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特点分析
通过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历史回溯和文本分析,可以清晰显现出这项制度的特点优势和内在的科学属性。
1.体现我党重视理论学习的优良传统
若以1938年中組部成立的六人学习小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起点,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八十多年的历史,基本伴随着我党成长和壮大的整个过程。这一制度的主体从最初设立就聚焦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从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到各级党委(党组)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全党的学习起到了“风向标”和“排头兵”的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长由本级党委的书记担任,“一把手”负责制的制度安排,也是我党对这一理论学习制度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
2.具备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特点和优势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一种集体学习制度,也是一种小组合作学习的模式。小组合作学习具有利于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激发成员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及增强成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等优点,当小组成员目标一致、积极研讨、深入交流,既分工明确又发挥整体智慧共同解决学习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时,小组合作学习就可以达到理想效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的集体是单位的党委(党组)班子,学习成员之间有着很强的共性和黏合力,具备了小组合作学习的良好前提,通过这种集体学习方式,将更容易达成思想共识,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形成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体现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思想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三个“突出强调”:一是突出强调理论学习,强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求以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通过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及时了解中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跟上党的理论发展,在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突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习内容的时代性、针对性很强,以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大局为重,以各级党委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突出强调专题调研,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之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导向和合作学习这两种方式的交互运用,使理论与实践更加有机结合,既提高了学习效果,更增强了成员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语
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制度文本的自身属性,如权威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等密切相关。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三份文件均出自中央部门,无论中组部、中宣部或中共中央办公厅,权威性毋庸置疑。文件作为专门的党内法规,有完备的规则体系,从操作层面也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从历史演进和文本分析的视角理解和认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一是结合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从延安时期的学习运动,到之后党内的几次大的学习教育活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历经长期的发展演变和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党内一项重要制度并广泛应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管理学、教育学的角度分析都有其设定的科学性,充分发挥这种小组合作学习的优势,把学思践悟贯穿始终,对于加强党的理论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正是这项制度的目标价值所在。三是制度的有效运行与本级领导的意愿和意志以及成员对制度的认识和接纳程度密切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只有熟悉其发展脉络,把握其特点要求,真正理解这项制度的优势所在,才能真正从思想上认可并接纳这项制度,才能激发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才能在执行过程中不跑调、不走偏,避免落入形式主义的圈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的一环,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对于全面从严治党,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时,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思考,可以在总结历史、保持定力的同时,不断面向未来、改革创新,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成熟完善和作用发挥,把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延安学习运动期间高级学习组相关文献选载[J].党的文献,2011(2):3.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3.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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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磊.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特点和要求[J].党建,2008(12):26.
[6]张磊.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谈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J].党建,2009(4):27.
[7]佘颖颖,陈新根,龚晓伟.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由来和发展[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6):18-19.
[8]刘东春,马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探究[J].学理论,2017(6):4-5.
[9]孔祥利.以问责防治“为官不为”:现状特点与制度反思—基于39份省级层面的制度文本分析[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22(5):49-57.
[10]王炳林,孙存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N].人民日报,2020-02-05(9).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卜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