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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矛盾是有限的监管资源和无限的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化解这一矛盾的手段是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认证。要将食品分成几大类别,各监管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类别食品的监管。通过对有条件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认证和监管,可使部分接受认证的企业在政府的帮助下树立信誉,做大做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接受认证企业的监管上,从而节约人力物力。未接受认证的企业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同认证企业一样,遭到严肃处理。本文还对开展食品安全认证的前期工作提出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