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顺应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县区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机构应运而生。实际推行中,县区一级多由原来的会计集中核算机构转轨设立,主要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集中支付资金具体执行、动态监控以及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等工作。随着当前财政财务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如何适应形势,延伸拓展职责职能,实现“两个服务双提升”(财政服务、财务服务)。本文将以汉中市汉台区国库支付局实际探索为例,进行相关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