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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音乐教育;兴趣;听力;
演唱;游戏
〔中图分类号〕 G633.9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
01(A)—0054—01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指出:“艺术的精髓并不是技术,而是心灵。一旦心灵可以毫无障碍地自由表达,便能创造出完整的音乐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教师必须针对学生的兴趣、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用脑去想,用耳去听,用心去体味,使音乐教育发挥它的作用。
以“听”为主是通过“听”开阔学生的视野,引导他们主动地感受音乐,体验音乐,了解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方法,同时在情感上得到良好的熏陶,把培养学生的听力作为进行音乐素质培养和音乐审美教育的基本任务,使学生从听中感受美,了解美,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如:在分析作品风格时,我先让学生欣赏《保卫黄河》,然后再欣赏《蓝色多瑙河》。前者气势宏大、激昂,犹如千军万马,狂风扫落叶一般;后者以它优美的旋律,舒缓的节奏,给我们描绘出了一派和平景象。通过对比,学生很容易体会到音乐的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的不同变化会造成不同的音乐感受和效果。经过总结归纳后,再把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歌曲中,用不同的处理表现不同的歌曲,学生就能很容易理解作品的风格表现特点及规律了。
由“听”激情是指教师应以动情的语言、优美的歌声、形象的动作去感化学生的心灵,激发学生对艺术作品的喜爱,唤起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设置直观的教学场景,运用律动帮助学生感受音乐的节奏、情绪,激发学生潜在的音乐才能。让学生主动参与,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入作品的艺术意境之中,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以“唱、奏”为辅是通过演唱和演奏乐器的实践活动,使学生从听力训练和音乐欣赏中获得的各种感受并得以深化,从而加强他们对音乐艺术的体验和理解,发展他们对音乐的想象力、记忆力、创造力、鉴赏力和表现力,不断丰富乐感。 “唱”则是表达的一种方式,唱歌曲不是仅让学生唱出曲调来,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唱出感情来。如:在学唱《摇篮曲》时,我先让学生了解了《摇篮曲》的演唱环境,学生就能很容易分析出唱《摇篮曲》时应以轻柔、舒缓的音调来演唱。再通过视听、范唱到对比,学生很快就了解了歌曲所要表达的意境及音乐表达的一些基本方法。
以“趣”为系即寓音乐教育于游戏之中。音乐教学中的“趣”,不是单纯的游戏和随意的玩耍,而是由教师按一定的教学思想、教学规律和学生乐意接受的活动方式去精心设计安排的教学方法。通过“趣”可促进学生体验音乐的内涵,激发学生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欲望,强化他们学习音乐的动机,逐步把他们学习音乐的直接兴趣转化为间接兴趣。为了培养学生的听力,我曾经做过一些尝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即把一个班分为七个小组,每组代表一个音,当学生听到本组的音时站起来。反复练习多次后,当大部分学生能够听准本组音之后再换音。这样,学生就会在游戏中逐步掌握分辨音程的方法及技巧,在“趣”中学到知识。
以“育”为归就是“听”、“唱、奏”、“趣”的教学必须服从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培养有鉴赏能力的“音乐人”和爱好音乐的“音乐知音”。因此,音乐教师都有责任致力于挖掘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他们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培养他们对音乐的鉴赏能力以及丰富的表现能力,使他们在音乐课的学习中,不仅获得音乐知识和技能,音乐天赋得到最大的发挥,而且从音乐中了解什么是美,什么是真,从而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鉴别美丑的能力,最终达到育人的目的。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只要我们用心挖掘,就会从点点滴滴中教育学生,给学生找出一种轻松可行的学习方法,使学生能更好地、灵活地掌握知识。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兴趣,着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力求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学习、认识“真”,体会“美”,从而达到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
演唱;游戏
〔中图分类号〕 G633.9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
01(A)—0054—01
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指出:“艺术的精髓并不是技术,而是心灵。一旦心灵可以毫无障碍地自由表达,便能创造出完整的音乐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教师必须针对学生的兴趣、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用脑去想,用耳去听,用心去体味,使音乐教育发挥它的作用。
以“听”为主是通过“听”开阔学生的视野,引导他们主动地感受音乐,体验音乐,了解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方法,同时在情感上得到良好的熏陶,把培养学生的听力作为进行音乐素质培养和音乐审美教育的基本任务,使学生从听中感受美,了解美,从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如:在分析作品风格时,我先让学生欣赏《保卫黄河》,然后再欣赏《蓝色多瑙河》。前者气势宏大、激昂,犹如千军万马,狂风扫落叶一般;后者以它优美的旋律,舒缓的节奏,给我们描绘出了一派和平景象。通过对比,学生很容易体会到音乐的音色、节奏、速度、力度的不同变化会造成不同的音乐感受和效果。经过总结归纳后,再把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歌曲中,用不同的处理表现不同的歌曲,学生就能很容易理解作品的风格表现特点及规律了。
由“听”激情是指教师应以动情的语言、优美的歌声、形象的动作去感化学生的心灵,激发学生对艺术作品的喜爱,唤起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设置直观的教学场景,运用律动帮助学生感受音乐的节奏、情绪,激发学生潜在的音乐才能。让学生主动参与,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入作品的艺术意境之中,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以“唱、奏”为辅是通过演唱和演奏乐器的实践活动,使学生从听力训练和音乐欣赏中获得的各种感受并得以深化,从而加强他们对音乐艺术的体验和理解,发展他们对音乐的想象力、记忆力、创造力、鉴赏力和表现力,不断丰富乐感。 “唱”则是表达的一种方式,唱歌曲不是仅让学生唱出曲调来,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唱出感情来。如:在学唱《摇篮曲》时,我先让学生了解了《摇篮曲》的演唱环境,学生就能很容易分析出唱《摇篮曲》时应以轻柔、舒缓的音调来演唱。再通过视听、范唱到对比,学生很快就了解了歌曲所要表达的意境及音乐表达的一些基本方法。
以“趣”为系即寓音乐教育于游戏之中。音乐教学中的“趣”,不是单纯的游戏和随意的玩耍,而是由教师按一定的教学思想、教学规律和学生乐意接受的活动方式去精心设计安排的教学方法。通过“趣”可促进学生体验音乐的内涵,激发学生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欲望,强化他们学习音乐的动机,逐步把他们学习音乐的直接兴趣转化为间接兴趣。为了培养学生的听力,我曾经做过一些尝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即把一个班分为七个小组,每组代表一个音,当学生听到本组的音时站起来。反复练习多次后,当大部分学生能够听准本组音之后再换音。这样,学生就会在游戏中逐步掌握分辨音程的方法及技巧,在“趣”中学到知识。
以“育”为归就是“听”、“唱、奏”、“趣”的教学必须服从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培养有鉴赏能力的“音乐人”和爱好音乐的“音乐知音”。因此,音乐教师都有责任致力于挖掘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他们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培养他们对音乐的鉴赏能力以及丰富的表现能力,使他们在音乐课的学习中,不仅获得音乐知识和技能,音乐天赋得到最大的发挥,而且从音乐中了解什么是美,什么是真,从而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鉴别美丑的能力,最终达到育人的目的。
总之,在音乐教学中,只要我们用心挖掘,就会从点点滴滴中教育学生,给学生找出一种轻松可行的学习方法,使学生能更好地、灵活地掌握知识。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兴趣,着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力求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学习、认识“真”,体会“美”,从而达到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