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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变革旧的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语文课程标准》从语文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实施与评价等方面全面而科学地进行了阐述。但是,理论只有付诸实践才能体现其价值,在当前情况下,新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脱节现象是不难见到的。笔者曾多次参加县内中小学教学交流活动,听过不少中小学教师的公开课,对其间的许多未能真正理解新课程理念或不能将新课程理念有效付诸课堂教学的做法颇为感慨。现象不容忽视,本人认为,在新的课程理念下,树立正确的语文课堂教学观,切实上好每一堂语文课,扎实而有效地推进语文教学改革进程,仍是我们每一位语文教师最紧要解决的问题。鉴此,本文拟新的课程理念下的语文课堂教学问题,结合个教学体会,浅谈个人孔见。
一、“实”与“活”
“实”与“活”应成为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首要追求。“实”是指课堂教学内容充实、有效,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与帮助下,在自己的学力起点上,能够学有所获。“实”应该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指标,没有了实在内涵的课堂教学只能是一个徒具的空壳而已。“活”是指导课堂教学要尊重学生年龄特点、个性差异,教学有张力与弹性,教学方式活,学生学习行为活。“活”是一个较高层面上的教学要求,其间有许多教学艺术层面上的内涵。但“活”只有建立在“实”的基础上进行,才具有意义。
而在教学实践中,流于形式现象较严重,“合作探究”“个性化阅读”等新课改口号喊得天响。课堂教学简单热闹,一味追求学生行为的参与,不惜以过度降低学习难度来达到目的。以为课堂气氛是课堂评价的唯一指标,故而在教学中,脱离学生及课程实际。不顾及教学目标与学生的学习收效,不顾及教学问题的可探究性、启发性,不顾及学生思维培养的有序性与有效性。将学生之间、师生的问题讨论交流对话内容简单化、幼稚化、表演化,以一些简单是非问题甚或与学生学习内容毫无关联的内容搬进课堂。学生的讨论有名无实,课堂教学设计放任自流,教学目标泛化,教学内容旁逸,基础知识受到削弱,学生缺少应有的体验,课堂收获减少,语文整体水平下滑。以至于在初中课堂中出现了老师在教学中提问出现了:“同学们,有谁见过泥土吗?没有见过,那……”之类的问题,我们很难知道教者的提此问题的目的。
这是典型的未真正理解新课程理念的现象,妄自臆测,盲目搬用,令人啼笑皆非。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课堂教学求“实”与求“活”的必要性。
“实”的课堂是紧扣课程标准,以“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为目的,充分尊重学科特点、教材内容和培养目标,重视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和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而“活”是我们在解决了“实”的前提下,来考虑如何将“实”的内容做得更好,更更有效的手段与措施。如果说,课堂教学中的“实”是我们每一个教学工作者的责任,那“活”就是我们的课堂教学技能与艺术水平。可以这么说,学习原本就是一件需要克服很多困难的活动。在学习中,本身就有许多事情是不愉快的,甚至是痛苦的。一味追求轻松愉快,而不惜采用这种办法,是一下下策了。当然现象的本身是有其复杂原因的,除了老师的原因外,今天的孩子怕吃苦了,也吃不了苦了。但这不是回避问题的办法,只需问问“将来怎么办”就可明白了。所以,只有将充实的课堂教学内容与灵活多变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既“实”又“活”,才是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的良好追求。
二、主体与客体
备受推崇的建构主义极力提倡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认为知识只有被学生接受之后才有意义,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对学生的主体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很久以来,有一个悖论始终徘徊在语文教育之中:生活里,语文是学生的最爱;课堂上,语文学习却是学生沉重的精神负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权利被剥夺,学习兴趣低下。即使课堂上学生不停地读书、写字、讨论,也只是在教师的指令下进行,而不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笔者也曾与许多教师聊及过这个话题,许多老师对目前学生的语文学习状况普遍忧虑。改变这种情形的关键就在于,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健全学生的主体精神,做学习的主人。语文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学生积极参与、主动思考的过程,尽管不能完全摒弃教师的引导,但归结底学生才是学习发展的主人。学生的语言能力,只有通过学生自己的主体活动,通过运用,才能把语言内化为自己的心理要素。学生应为自己的学习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思考、探索,能动地运用已有知识、技能去获取新的知识,解决问题,才是学习的正道,这些都不是老师所能代劳的。
笔者经常听到一线老师持这样的抱怨:由于学生不学,课堂只好由老师占据了,以学生主体那只是理论上的事,现实之中行不通。我对此的回答是:那就更得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了。倘因担忧学生不学而否定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其后果只能是越来越糟。教师的任务就在如何启动、引导、激诱、帮助学生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只有直面现实,不断探索,才量解决问题的出路。可以这么说,落实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是课堂教学工作的起点,教师必须将学生的主体地位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三、常态课与示范课
经常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些教师将别人成功的课堂教学模式甚至课堂教案搬用到自己课堂教学之中,却发现结果并非想象的好。其实,我们应该正确区别常态课与示范课。常态课是我们每天都必须上的课,它勿须有任何表演作秀的需要,我们必须结合学生以及学习材料的实际,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时因事施教,学生有实在的收获(下转100页)(上接99页)与进步。而公开示范课,主要是落实教学理念,突出某个理念要求,精心准备打造的具有观赏性的表演课。曾有一个说法:“把课上得太像课就不是好课。”公开示范课在日常课堂教学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就不强了。像公开示范课那样来面对每天都有的常态课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没有必要的。著名语文教育家魏书生曾坦言,自己经常出外讲学,学生在家里自学,同样学得很好。由此可见,魏老师的常态课与公开示范课也不是一样的。
笔者曾有这么一节常态课,当我进入教室后,看到全班学生正在兴致勃勃地读书,其势很是感人。于是我不说一句话,站在讲台上,面带微笑,静静地欣赏学生们的大声朗读,学生们看到我的这一举动,更是读得有劲了。直至下课,我都没有打断他们,但学生和我都有还不想下课的意愿。可以认为,作为一堂常态课,我的这节无声课是成功的,但作为一节公开示范课,就不知该如何评价了。
因此,我们要认真面对好每一节常态课,落实好学生的主体性,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做到“实”与“活”,搞好常态课的教学研究才是我们的成长办法。对于公开示范课,应是向公开示范课学习理念,而不是简单学习做法。向公开课学习教学理念与思想,在常态课中落实自己的教学理念与思想。弄清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认识、定位、评价自己及他人的课,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
在新的课程理念下,只要我们勤于理论武装头脑,敢于面对教学实际问题;只要我们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只要我们不照搬,不盲从,不固执,就一定能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切实推进语文教学改革步伐。
一、“实”与“活”
“实”与“活”应成为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首要追求。“实”是指课堂教学内容充实、有效,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与帮助下,在自己的学力起点上,能够学有所获。“实”应该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指标,没有了实在内涵的课堂教学只能是一个徒具的空壳而已。“活”是指导课堂教学要尊重学生年龄特点、个性差异,教学有张力与弹性,教学方式活,学生学习行为活。“活”是一个较高层面上的教学要求,其间有许多教学艺术层面上的内涵。但“活”只有建立在“实”的基础上进行,才具有意义。
而在教学实践中,流于形式现象较严重,“合作探究”“个性化阅读”等新课改口号喊得天响。课堂教学简单热闹,一味追求学生行为的参与,不惜以过度降低学习难度来达到目的。以为课堂气氛是课堂评价的唯一指标,故而在教学中,脱离学生及课程实际。不顾及教学目标与学生的学习收效,不顾及教学问题的可探究性、启发性,不顾及学生思维培养的有序性与有效性。将学生之间、师生的问题讨论交流对话内容简单化、幼稚化、表演化,以一些简单是非问题甚或与学生学习内容毫无关联的内容搬进课堂。学生的讨论有名无实,课堂教学设计放任自流,教学目标泛化,教学内容旁逸,基础知识受到削弱,学生缺少应有的体验,课堂收获减少,语文整体水平下滑。以至于在初中课堂中出现了老师在教学中提问出现了:“同学们,有谁见过泥土吗?没有见过,那……”之类的问题,我们很难知道教者的提此问题的目的。
这是典型的未真正理解新课程理念的现象,妄自臆测,盲目搬用,令人啼笑皆非。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课堂教学求“实”与求“活”的必要性。
“实”的课堂是紧扣课程标准,以“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为目的,充分尊重学科特点、教材内容和培养目标,重视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和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而“活”是我们在解决了“实”的前提下,来考虑如何将“实”的内容做得更好,更更有效的手段与措施。如果说,课堂教学中的“实”是我们每一个教学工作者的责任,那“活”就是我们的课堂教学技能与艺术水平。可以这么说,学习原本就是一件需要克服很多困难的活动。在学习中,本身就有许多事情是不愉快的,甚至是痛苦的。一味追求轻松愉快,而不惜采用这种办法,是一下下策了。当然现象的本身是有其复杂原因的,除了老师的原因外,今天的孩子怕吃苦了,也吃不了苦了。但这不是回避问题的办法,只需问问“将来怎么办”就可明白了。所以,只有将充实的课堂教学内容与灵活多变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既“实”又“活”,才是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的良好追求。
二、主体与客体
备受推崇的建构主义极力提倡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认为知识只有被学生接受之后才有意义,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对学生的主体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很久以来,有一个悖论始终徘徊在语文教育之中:生活里,语文是学生的最爱;课堂上,语文学习却是学生沉重的精神负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权利被剥夺,学习兴趣低下。即使课堂上学生不停地读书、写字、讨论,也只是在教师的指令下进行,而不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笔者也曾与许多教师聊及过这个话题,许多老师对目前学生的语文学习状况普遍忧虑。改变这种情形的关键就在于,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健全学生的主体精神,做学习的主人。语文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学生积极参与、主动思考的过程,尽管不能完全摒弃教师的引导,但归结底学生才是学习发展的主人。学生的语言能力,只有通过学生自己的主体活动,通过运用,才能把语言内化为自己的心理要素。学生应为自己的学习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思考、探索,能动地运用已有知识、技能去获取新的知识,解决问题,才是学习的正道,这些都不是老师所能代劳的。
笔者经常听到一线老师持这样的抱怨:由于学生不学,课堂只好由老师占据了,以学生主体那只是理论上的事,现实之中行不通。我对此的回答是:那就更得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了。倘因担忧学生不学而否定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其后果只能是越来越糟。教师的任务就在如何启动、引导、激诱、帮助学生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只有直面现实,不断探索,才量解决问题的出路。可以这么说,落实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是课堂教学工作的起点,教师必须将学生的主体地位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三、常态课与示范课
经常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些教师将别人成功的课堂教学模式甚至课堂教案搬用到自己课堂教学之中,却发现结果并非想象的好。其实,我们应该正确区别常态课与示范课。常态课是我们每天都必须上的课,它勿须有任何表演作秀的需要,我们必须结合学生以及学习材料的实际,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时因事施教,学生有实在的收获(下转100页)(上接99页)与进步。而公开示范课,主要是落实教学理念,突出某个理念要求,精心准备打造的具有观赏性的表演课。曾有一个说法:“把课上得太像课就不是好课。”公开示范课在日常课堂教学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就不强了。像公开示范课那样来面对每天都有的常态课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没有必要的。著名语文教育家魏书生曾坦言,自己经常出外讲学,学生在家里自学,同样学得很好。由此可见,魏老师的常态课与公开示范课也不是一样的。
笔者曾有这么一节常态课,当我进入教室后,看到全班学生正在兴致勃勃地读书,其势很是感人。于是我不说一句话,站在讲台上,面带微笑,静静地欣赏学生们的大声朗读,学生们看到我的这一举动,更是读得有劲了。直至下课,我都没有打断他们,但学生和我都有还不想下课的意愿。可以认为,作为一堂常态课,我的这节无声课是成功的,但作为一节公开示范课,就不知该如何评价了。
因此,我们要认真面对好每一节常态课,落实好学生的主体性,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做到“实”与“活”,搞好常态课的教学研究才是我们的成长办法。对于公开示范课,应是向公开示范课学习理念,而不是简单学习做法。向公开课学习教学理念与思想,在常态课中落实自己的教学理念与思想。弄清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认识、定位、评价自己及他人的课,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
在新的课程理念下,只要我们勤于理论武装头脑,敢于面对教学实际问题;只要我们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只要我们不照搬,不盲从,不固执,就一定能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切实推进语文教学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