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51年9月8日,在旧金山的战争纪念歌剧院举行了《旧金山和约》的签署仪式。苏联代表团在外交部副部长安德烈·葛罗米柯的率领下参加了签约仪式。苏方在一开始就强烈地反对主要由美英起草的和约草案,并试图拖延会议进程,但没有成功。[1]随后,葛罗米柯在会上宣读了一份冗长的声明,详细阐述了苏联政府反对该草案的种种原因,其中包括苏联认为该和约草案侵犯了中国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主权。[2]但苏联的抗议并没有产生效果。最后,苏联和受其控制的捷克斯洛伐克与波兰拒绝签署和约,余下的48个国家在和约文本后签字。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和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没有被邀请参加和会,因为美国和英国之间对哪一个才是合法政府产生了争执,作为一种妥协,他们都没有得到邀请。在最后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中关于台湾问题的部分位于第二章第二条第二款:“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