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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要实现持续发展,必须借助外力,加强与对口企业、政府部门、兄弟院校、相关高校、港澳台职业院校、国际教育组织等的合作,坚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
关键词:高职;合作办院管理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正从规模扩展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要实现这种跨越式发展,高职院校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系统规划,除要走教学立院、科研兴院、管理治院的道路外,还必须走合作办院的道路。合作办院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穷国办大教育”和“大国办穷教育”的国情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走合作办院的道路。长期以来,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足,职业教育发展经费捉襟见肘,面对较高的教育成本,高职院校必须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合作,坚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其次,经济、科研、教学结合的院情决定了高职院校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产学研结合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使命,必须与社会各方加强科技合作,共同促进科技创新、技术应用与成果转化。高职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教育,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依托行业和企业办学,与行业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此外,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也只有在产学研结合的教育环境和合作办院的道路下才能够真正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尤其是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借助外力促发展,加强与对口企业、政府部门、兄弟院校、相关普通高校、港澳台职业院校和国际教育组织等的合作,坚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
与对口企业合作
职业院校与对口企业的合作(简称“校企合作”)是市场经济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性质决定的,是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当前示范性高职院校创建的关键。对校企合作的这种重要性,政府和高职院校已达成共识。温总理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和学校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前,校企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校企合作的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如对口企业配合模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校企实体合作模式等。但总体看,我国高职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合作深度不够,能够持续下去的不多,特别是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方面的合作更为欠缺。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完全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利益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动力,企业和学校都能获得利益校企合作才能持续下去。要通过校企合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教学环境,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使学校通过企业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根据市场需求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对企业来讲,要通过校企合作,获得其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得到学校的技术支持,从而不断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率。为此,职业院校必须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需求,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形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真正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此外,还应尽可能利用学校的条件,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与政府部门合作
在政府与职业院校的关系上,政府过去主要扮演是拨款者、管理者、立法者的角色,职业院校从属于政府。最新的发展表明,政府与职业院校正日益成为伙伴关系,政府是高职教育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正如《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宣言》所说:高等教育与国家之间建立良好关系是高等教育变革与发展的先决条件。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一方面,由于其特殊地位,政府起着主导地位和统筹作用;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能为政府出谋划策,并代其完成教育、科技领域的某些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合作可采取如下方式:(1)政府牵头,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组建服务于行业的职业院校。例如,新疆昌吉畜牧学院是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畜牧局牵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系与11家畜牧龙头企业共同组建。该院的建院宗旨是为昌吉畜牧业大发展服务,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2)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办学历班,为社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例如,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昌吉市组织部联合开办乡村后备干部班;根据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与多个乡政府联合开展服务乡镇产业发展的养殖班、葡萄班等。(3)职业院校积极争取承担政府各类培训任务。如湖南省交通职业院校与湖南省交通厅合作,积极参与湖南“村村通公路”工程,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以实现“一村一个养路工”的培训目标。
与兄弟院校合作
不同高职院校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优势,与兄弟高职院校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高职院校应加强与全国不同区域的兄弟院校合作,重点是加强与区域内高职院校的合作。
“区域”是特指省(市、区)、地级市(地区、州、盟)及其区划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域高职院校之间的合作,有利于高职院校克服不利的区位条件,实现差异化办学和可持续发展;可以整合区域高职院校间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可以避免学院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同质化,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创建品牌。区域高职院校间的合作可以采取如下方式:通过联合招生实现生员共享和生员的合理分配;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资料共享;通过远程教育等形式实现师资共享;在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外实习基地方面实现硬件设施资源共享;可以在专业开设上合理分工,有序布局;可以在教学、教研上合理分工,扬长避短;可以在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上分工协作。
与相关普通高校合作
普通高校特别是重点大学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应加强与这些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他们的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自身实力和水平。高职院校与相关普通高校的合作可采取如下形式:
开展学术交流高职院校可以邀请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开阔师生的专业学术视野,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可以聘请与学校专业相关的普通高校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直接为学生授课,或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提供指导。同时,高职院校可以派遣优秀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进行学术访问,以掌握专业领域内的最新知识、技术,提高教师的应用技术研究能力。
合作培养、培训师资高职院校教师不仅要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而且要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实践能力。为此,高职院校一方面要与师范类高校合作,实施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要与工科类高校合作,实施“专业硕士工程”,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
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高职院校相比,普通高校尤其是重点大学,科研设备先进,科研条件优越,科研实力雄厚。因此,高职院校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高校的技术开发合作,逐渐提高自身科研水平。
合作培养学生当前,高职院校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对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此,高职院校特别是示范性高职院校可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采取“3 1”或“2 2”的模式联合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技能人才。此外,高职院校可以与国内名校签定协议,委派优秀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以亲身体验名校风范,沐浴更多国内名校教泽,提高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与港澳台地区职业院校合作
与港澳台地区职业院校合作,可以学习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发展经验,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港澳台的高职教育有明显的特色:具有完善的实施和保障体系,制度健全,执行得力;具有较强的社会福利性;具有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发展机制;具有工商界人士积极参与鼓励和策划的传统;具有国际教育专家参与决策的国际视野;强调实务教学,加强技术学习;注重技能鉴定,更新技术课程,延揽技术教师,实施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应加强与港澳台职业院校的合作,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引进港澳台优质职教资源,推动大陆高职教育的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与港澳台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可采取如下形式:(1)人才交流。其途径主要包括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和学者互访,以共同提升教育品质与国际竞争力。(2)学术与研究合作。主要方式包括:职业院校之间互相开放、双向开展校际学术交流;邀请两岸同行参与重大科技合作研究;按照学科或专业领域建立资讯网络,实施两岸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援助,如建立远程课堂、网络教学。(3)开展策略联盟和合作办学。与港澳台高职院校间签订策略联盟,有助于加强两岸四地高职教育合作,有效共享教学与研究资源,运用结盟伙伴的优势,达成相辅相成的效果。合作办学则可采取合作开课、办班,合办专业,合办院校等形式。
与国际教育合作
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也曾指出,21世纪世界教育将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一是终身教育,二是以学生为中心,三是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国际化。《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指出,要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就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的需要,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是生源竞争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需要。
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可采取多种形式,从合作主体、内容来看,合作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与国外高等院校合作。一是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框架之下与国外高职院校的系统合作。典型项目如中国与加拿大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合作项目,该项目由加方提供专项援款,中方提供配套资金,在中方高职院校中确定合作建设的专业。二是与国外高职院校自主合作。根据合作的特点与紧密程度,又可以分为融合式、嫁接式、松散式三种主要形式。(2)与国外行业、企业合作。高职院校除了与国内行业、企业加强产学合作之外,还可以与国外知名企业,包括进入国内的外资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自身的国际化。(3)与国际教育组织合作。高职院校可以聘请国际教育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休老专家组织协会等的专家、学者、技术顾问等来校讲学、任教、指导,会产生较好的作用和效益。
针对当前国际教育合作层次低、合作程度不深的问题,职业院校可采取如下策略:(1)自觉主动开展国际教育合作。高职院校要从国际教育合作的“自发”状态转向“自觉”状态,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以自信、主动的姿态走向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2)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项目。高职院校要扭转单一的从发达国家输入教育的局面,主动出击,在国际教育贸易中既进口,也出口。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教育市场,可以利用我国制造业发达、制造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教育项目。(3)实行循序渐进的策略。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职业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从较低层次开始,逐步提高合作层次。如从单一合作向多面合作、全面合作发展,从松散式的合作向嫁接式合作、紧密型合作发展,从职业资格证书层次向学位层次发展。此外,可从最容易突破的国家开始国际合作之路。
当然,以上关于职业院校与各方合作的划分不是一刀切的,存在很多交叉与融合之处。总之,高职院校即要与社会各方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恩祥,李春旺,黄标.高职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EB/OL].http://www.buu.edu.cn/home/05cg/webpage/zccl/gasolin/38.doc.
[2]毛涤生.福建高等职业教育十年[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肖贻杰(1973—),男,湖南武冈人,教育学硕士,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及管理学。
王剑超(1955—),男,湖南长沙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
关键词:高职;合作办院管理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正从规模扩展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要实现这种跨越式发展,高职院校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系统规划,除要走教学立院、科研兴院、管理治院的道路外,还必须走合作办院的道路。合作办院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穷国办大教育”和“大国办穷教育”的国情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走合作办院的道路。长期以来,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足,职业教育发展经费捉襟见肘,面对较高的教育成本,高职院校必须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合作,坚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其次,经济、科研、教学结合的院情决定了高职院校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产学研结合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使命,必须与社会各方加强科技合作,共同促进科技创新、技术应用与成果转化。高职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教育,决定了高职院校必须依托行业和企业办学,与行业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此外,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也只有在产学研结合的教育环境和合作办院的道路下才能够真正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尤其是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须借助外力促发展,加强与对口企业、政府部门、兄弟院校、相关普通高校、港澳台职业院校和国际教育组织等的合作,坚持走合作办院的道路。
与对口企业合作
职业院校与对口企业的合作(简称“校企合作”)是市场经济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性质决定的,是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当前示范性高职院校创建的关键。对校企合作的这种重要性,政府和高职院校已达成共识。温总理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和学校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前,校企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校企合作的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如对口企业配合模式、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校企实体合作模式等。但总体看,我国高职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合作深度不够,能够持续下去的不多,特别是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方面的合作更为欠缺。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完全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利益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动力,企业和学校都能获得利益校企合作才能持续下去。要通过校企合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教学环境,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使学校通过企业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根据市场需求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对企业来讲,要通过校企合作,获得其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得到学校的技术支持,从而不断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率。为此,职业院校必须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需求,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形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真正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此外,还应尽可能利用学校的条件,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与政府部门合作
在政府与职业院校的关系上,政府过去主要扮演是拨款者、管理者、立法者的角色,职业院校从属于政府。最新的发展表明,政府与职业院校正日益成为伙伴关系,政府是高职教育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正如《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宣言》所说:高等教育与国家之间建立良好关系是高等教育变革与发展的先决条件。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一方面,由于其特殊地位,政府起着主导地位和统筹作用;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能为政府出谋划策,并代其完成教育、科技领域的某些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合作可采取如下方式:(1)政府牵头,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组建服务于行业的职业院校。例如,新疆昌吉畜牧学院是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畜牧局牵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系与11家畜牧龙头企业共同组建。该院的建院宗旨是为昌吉畜牧业大发展服务,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2)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办学历班,为社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例如,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昌吉市组织部联合开办乡村后备干部班;根据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与多个乡政府联合开展服务乡镇产业发展的养殖班、葡萄班等。(3)职业院校积极争取承担政府各类培训任务。如湖南省交通职业院校与湖南省交通厅合作,积极参与湖南“村村通公路”工程,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以实现“一村一个养路工”的培训目标。
与兄弟院校合作
不同高职院校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优势,与兄弟高职院校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高职院校应加强与全国不同区域的兄弟院校合作,重点是加强与区域内高职院校的合作。
“区域”是特指省(市、区)、地级市(地区、州、盟)及其区划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域高职院校之间的合作,有利于高职院校克服不利的区位条件,实现差异化办学和可持续发展;可以整合区域高职院校间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可以避免学院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同质化,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创建品牌。区域高职院校间的合作可以采取如下方式:通过联合招生实现生员共享和生员的合理分配;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资料共享;通过远程教育等形式实现师资共享;在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外实习基地方面实现硬件设施资源共享;可以在专业开设上合理分工,有序布局;可以在教学、教研上合理分工,扬长避短;可以在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上分工协作。
与相关普通高校合作
普通高校特别是重点大学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职院校应加强与这些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他们的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自身实力和水平。高职院校与相关普通高校的合作可采取如下形式:
开展学术交流高职院校可以邀请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开阔师生的专业学术视野,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可以聘请与学校专业相关的普通高校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直接为学生授课,或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提供指导。同时,高职院校可以派遣优秀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进行学术访问,以掌握专业领域内的最新知识、技术,提高教师的应用技术研究能力。
合作培养、培训师资高职院校教师不仅要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而且要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实践能力。为此,高职院校一方面要与师范类高校合作,实施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要与工科类高校合作,实施“专业硕士工程”,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
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高职院校相比,普通高校尤其是重点大学,科研设备先进,科研条件优越,科研实力雄厚。因此,高职院校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高校的技术开发合作,逐渐提高自身科研水平。
合作培养学生当前,高职院校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对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此,高职院校特别是示范性高职院校可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采取“3 1”或“2 2”的模式联合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技能人才。此外,高职院校可以与国内名校签定协议,委派优秀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以亲身体验名校风范,沐浴更多国内名校教泽,提高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与港澳台地区职业院校合作
与港澳台地区职业院校合作,可以学习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发展经验,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港澳台的高职教育有明显的特色:具有完善的实施和保障体系,制度健全,执行得力;具有较强的社会福利性;具有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发展机制;具有工商界人士积极参与鼓励和策划的传统;具有国际教育专家参与决策的国际视野;强调实务教学,加强技术学习;注重技能鉴定,更新技术课程,延揽技术教师,实施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应加强与港澳台职业院校的合作,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引进港澳台优质职教资源,推动大陆高职教育的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与港澳台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可采取如下形式:(1)人才交流。其途径主要包括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和学者互访,以共同提升教育品质与国际竞争力。(2)学术与研究合作。主要方式包括:职业院校之间互相开放、双向开展校际学术交流;邀请两岸同行参与重大科技合作研究;按照学科或专业领域建立资讯网络,实施两岸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援助,如建立远程课堂、网络教学。(3)开展策略联盟和合作办学。与港澳台高职院校间签订策略联盟,有助于加强两岸四地高职教育合作,有效共享教学与研究资源,运用结盟伙伴的优势,达成相辅相成的效果。合作办学则可采取合作开课、办班,合办专业,合办院校等形式。
与国际教育合作
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也曾指出,21世纪世界教育将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一是终身教育,二是以学生为中心,三是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国际化。《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指出,要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就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的需要,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是生源竞争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需要。
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可采取多种形式,从合作主体、内容来看,合作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与国外高等院校合作。一是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框架之下与国外高职院校的系统合作。典型项目如中国与加拿大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合作项目,该项目由加方提供专项援款,中方提供配套资金,在中方高职院校中确定合作建设的专业。二是与国外高职院校自主合作。根据合作的特点与紧密程度,又可以分为融合式、嫁接式、松散式三种主要形式。(2)与国外行业、企业合作。高职院校除了与国内行业、企业加强产学合作之外,还可以与国外知名企业,包括进入国内的外资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自身的国际化。(3)与国际教育组织合作。高职院校可以聘请国际教育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休老专家组织协会等的专家、学者、技术顾问等来校讲学、任教、指导,会产生较好的作用和效益。
针对当前国际教育合作层次低、合作程度不深的问题,职业院校可采取如下策略:(1)自觉主动开展国际教育合作。高职院校要从国际教育合作的“自发”状态转向“自觉”状态,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以自信、主动的姿态走向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2)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项目。高职院校要扭转单一的从发达国家输入教育的局面,主动出击,在国际教育贸易中既进口,也出口。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教育市场,可以利用我国制造业发达、制造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教育项目。(3)实行循序渐进的策略。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职业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从较低层次开始,逐步提高合作层次。如从单一合作向多面合作、全面合作发展,从松散式的合作向嫁接式合作、紧密型合作发展,从职业资格证书层次向学位层次发展。此外,可从最容易突破的国家开始国际合作之路。
当然,以上关于职业院校与各方合作的划分不是一刀切的,存在很多交叉与融合之处。总之,高职院校即要与社会各方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恩祥,李春旺,黄标.高职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EB/OL].http://www.buu.edu.cn/home/05cg/webpage/zccl/gasolin/38.doc.
[2]毛涤生.福建高等职业教育十年[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肖贻杰(1973—),男,湖南武冈人,教育学硕士,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及管理学。
王剑超(1955—),男,湖南长沙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