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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整理国外学术界关于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企业家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水平体系的现状,提出深化管理对象、创新管理手段和创新激励方式的经验启示。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国际经验;启示
一、 引言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协议后,从私募股权基金向被投资企业注入资金后直至私募股权基金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追踪监控企业的行为以及提供各种管理上的帮助以实现价值最大程度增值、防范风险的行为。那么,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有何关系呢?本文拟通过整理国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总结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国际经验
1. 企业黑箱视角。所谓企业黑箱视角,是指将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视为黑箱,研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和被投资企业的公开上市价格、股票回报率以及投资回报率之间是否正相关,从而判断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是否对被投资企业的价值绩效产生积极作用。目前国际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具有积极意义,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提高了被投资企业公开上市后的经营绩效和长期市场绩效,如表1所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与无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市场绩效方面并未有实质差别,如表2所示。
2. 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主要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哪些投资后管理行为积极作用于被投资企业的成长,而非单纯地将被投资企业视为黑箱,简单研究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具体如表3所示。这种分析方法也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投资后管理是被投资企业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被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投资后管理可实现知识共享、整合或接近关键资源、缩短企业产品市场化时间,从而增加被投资企业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被投资企业并没有表现出更好的绩效,他们质疑投资后管理是否真的能为被投资企业带来价值增值,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绩效,具体如表3所示。
三、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
1.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水平较低的原因。私募股权基金有效的投资后管理,应能够支持被投资企业,研究和协助规划发展战略,帮助优化技术路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构建最优的公司架构、透明规范的财务体系和业绩评价体系,以促使目标企业迅速发展,实现投资增值。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远未达到上述目标,投资后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笔者认为,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还跟不上资金规模膨胀的速度,专业的人才更为匮乏。其次,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地域性,导致其规模较小,且缺乏统筹规划和风险的合理分散,管理水平也比较低,而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私募股权基金更是少之又少。其三,因Pre-IPO盈利更可观,大量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侧重于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无心提供有益的决策意见和增值服务。其四,我国募股权基金一半以上具有政府背景,其运营体系受到行政关系的干扰,导致决策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并容易滋生寻租行为。其五,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多数未建立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业绩作为对目标企业职业经理人的重要考核指标,也为在投资协议中就资金使用的监管、优先股权、一票否决权、明确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权利进行明确规定。
2.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国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绩效的研究比较少。龙勇、庞思迪和张合(2010)针对投资后管理中的两种主要形式——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研究了两者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三个主要方面的影响,认为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都对企业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孟卫东、江成山和刘珂(2009)认为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最终是作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他们通过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作用机理,提出投资后管理通过提升创新投入能力、创新研发能力、创新管理能力以及创新转化能力等方面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分析框架。
综合国内外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笔者认为值得国内私募私募股权基金借鉴的主要在于管理体制创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深化管理对象。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其核心是对企业家的监管。由于企业家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具有独特的属性:低担保性、高专用性、强显示性、可抵押性。因此,投资后管理不仅要考虑对企业家的激励,也要实施严格的监控和约束。笔者认为,基金管理人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结合企业家的特性,设计合理的机制。对于处于早期阶段的被投资企业,由于企业家拥有较高的股权,其努力程度的收益大部分归其所有,但担保能力却不明显不足,造成激励与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此时,基金管理人必须通过提高最终控制权,保证被投资企业的利益高于企业家的利益,以降低投资风险和损失。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企业家的能力不断显现,担保能力亦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整体运营状况、企业家的能力动态调整控制权,在对企业家进行良好激励的同时,对其严格的监控和约束。
2. 创新管理手段。笔者认为,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基金管理人投资后管理机制最核心的手段。通过合理治理机制,使基金管理人企业家之间的重复博弈形成最优的博弈结果。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契约的设计,实现控制权的逐步、分层次转移。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对企业的激励约束的创新手段有如下几种:(1)以可转换证券的投资工具。可转换证券等投资工具是一种严格的控制权激励,可促使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促成经营目标,同时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企业家的效用最大化;(2)分阶段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项目的进展判断企业家的努力水平选择追加投资还是终止后续投资,以减少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3)创新激励性报酬的形式。笔者认为,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如对赌协议)为主的激励报酬形式可实现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的利益高度趋同,降低委托代理中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4)退出约束。基金管理人可以要求在被投资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将前期投资以预先设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形式不但会导致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数额减少,而且具有信号传递效应,影响被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后续融资,从而对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产生市场约束。 3. 创新激励方式。由于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契约具有不完备性,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都不足以形成对企业家的强而有效的激励,而只有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的结合才能取得预期的激励目标。在显性激励方面,笔者认为,可通过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最为重要。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项目的发展和业绩,动态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另一方面,可按照企业家的经营业绩连续支付薪酬,这不但可有效提高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亦可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激励与约束企业家提供手段。在隐性激励方面,主要包括相对业绩激励和声誉激励机制。前者通过过滤企业家补课控制的经济环境因素,评价其经营绩效,以间接考察基金管理人关心的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素、诚实和创新能力。后者通过利用市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以其前期的业绩为依据,驱使企业家根据其人力资本、潜能,提高声誉,以在融资过程中处于有利竞争地位和获得更强的谈判力量。
参考文献:
1. 安国俊,李飞.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发展思路.中国金融,2011,(1).
2. 黄亚玲.私募股权基金文献综述.国际金融研究,2009,(3).
3. 贾宁,李丹.创业投资管理对企业绩效表现的影响.南开管理评论,2011,(1).
4. 李琼,周再清.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成因及其管理对策.金融经济,2011,(6).
5. 刘二丽,崔毅.风险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关系研究综述.现代管理科学,2007,(8).
6. 龙勇,庞恩迪,张合.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影响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9).
7. 孟卫东,江成山,刘珂.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9,(3).
8. 彭飞.风险投资后管理概念辨析及分类模式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11,(6).
9. 彭飞,汤海溶.风险投资家投资后管理效果研究综述.探索,2010,(4).
10. 朱奇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理论、实践与前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11. 郑德程,欧阳铭,孙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研究——以金融创新推进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新思路.金融发展评论,2010,(8).
12. 张亦春.现代金融市场学(第二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13. 张亦春,郑振龙,林海.金融市场学(第三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林木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2-08-18。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国际经验;启示
一、 引言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协议后,从私募股权基金向被投资企业注入资金后直至私募股权基金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追踪监控企业的行为以及提供各种管理上的帮助以实现价值最大程度增值、防范风险的行为。那么,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有何关系呢?本文拟通过整理国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总结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国际经验
1. 企业黑箱视角。所谓企业黑箱视角,是指将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视为黑箱,研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和被投资企业的公开上市价格、股票回报率以及投资回报率之间是否正相关,从而判断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是否对被投资企业的价值绩效产生积极作用。目前国际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具有积极意义,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提高了被投资企业公开上市后的经营绩效和长期市场绩效,如表1所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与无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市场绩效方面并未有实质差别,如表2所示。
2. 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主要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哪些投资后管理行为积极作用于被投资企业的成长,而非单纯地将被投资企业视为黑箱,简单研究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具体如表3所示。这种分析方法也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投资后管理是被投资企业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被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投资后管理可实现知识共享、整合或接近关键资源、缩短企业产品市场化时间,从而增加被投资企业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被投资企业并没有表现出更好的绩效,他们质疑投资后管理是否真的能为被投资企业带来价值增值,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绩效,具体如表3所示。
三、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
1.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水平较低的原因。私募股权基金有效的投资后管理,应能够支持被投资企业,研究和协助规划发展战略,帮助优化技术路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构建最优的公司架构、透明规范的财务体系和业绩评价体系,以促使目标企业迅速发展,实现投资增值。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远未达到上述目标,投资后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笔者认为,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还跟不上资金规模膨胀的速度,专业的人才更为匮乏。其次,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地域性,导致其规模较小,且缺乏统筹规划和风险的合理分散,管理水平也比较低,而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私募股权基金更是少之又少。其三,因Pre-IPO盈利更可观,大量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侧重于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无心提供有益的决策意见和增值服务。其四,我国募股权基金一半以上具有政府背景,其运营体系受到行政关系的干扰,导致决策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并容易滋生寻租行为。其五,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多数未建立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业绩作为对目标企业职业经理人的重要考核指标,也为在投资协议中就资金使用的监管、优先股权、一票否决权、明确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权利进行明确规定。
2.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国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绩效的研究比较少。龙勇、庞思迪和张合(2010)针对投资后管理中的两种主要形式——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研究了两者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三个主要方面的影响,认为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都对企业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孟卫东、江成山和刘珂(2009)认为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最终是作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他们通过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作用机理,提出投资后管理通过提升创新投入能力、创新研发能力、创新管理能力以及创新转化能力等方面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分析框架。
综合国内外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笔者认为值得国内私募私募股权基金借鉴的主要在于管理体制创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深化管理对象。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其核心是对企业家的监管。由于企业家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具有独特的属性:低担保性、高专用性、强显示性、可抵押性。因此,投资后管理不仅要考虑对企业家的激励,也要实施严格的监控和约束。笔者认为,基金管理人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结合企业家的特性,设计合理的机制。对于处于早期阶段的被投资企业,由于企业家拥有较高的股权,其努力程度的收益大部分归其所有,但担保能力却不明显不足,造成激励与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此时,基金管理人必须通过提高最终控制权,保证被投资企业的利益高于企业家的利益,以降低投资风险和损失。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企业家的能力不断显现,担保能力亦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整体运营状况、企业家的能力动态调整控制权,在对企业家进行良好激励的同时,对其严格的监控和约束。
2. 创新管理手段。笔者认为,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基金管理人投资后管理机制最核心的手段。通过合理治理机制,使基金管理人企业家之间的重复博弈形成最优的博弈结果。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契约的设计,实现控制权的逐步、分层次转移。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对企业的激励约束的创新手段有如下几种:(1)以可转换证券的投资工具。可转换证券等投资工具是一种严格的控制权激励,可促使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促成经营目标,同时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企业家的效用最大化;(2)分阶段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项目的进展判断企业家的努力水平选择追加投资还是终止后续投资,以减少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3)创新激励性报酬的形式。笔者认为,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如对赌协议)为主的激励报酬形式可实现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的利益高度趋同,降低委托代理中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4)退出约束。基金管理人可以要求在被投资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将前期投资以预先设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形式不但会导致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数额减少,而且具有信号传递效应,影响被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后续融资,从而对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产生市场约束。 3. 创新激励方式。由于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契约具有不完备性,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都不足以形成对企业家的强而有效的激励,而只有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的结合才能取得预期的激励目标。在显性激励方面,笔者认为,可通过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最为重要。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项目的发展和业绩,动态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另一方面,可按照企业家的经营业绩连续支付薪酬,这不但可有效提高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亦可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激励与约束企业家提供手段。在隐性激励方面,主要包括相对业绩激励和声誉激励机制。前者通过过滤企业家补课控制的经济环境因素,评价其经营绩效,以间接考察基金管理人关心的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素、诚实和创新能力。后者通过利用市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以其前期的业绩为依据,驱使企业家根据其人力资本、潜能,提高声誉,以在融资过程中处于有利竞争地位和获得更强的谈判力量。
参考文献:
1. 安国俊,李飞.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发展思路.中国金融,2011,(1).
2. 黄亚玲.私募股权基金文献综述.国际金融研究,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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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琼,周再清.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成因及其管理对策.金融经济,2011,(6).
5. 刘二丽,崔毅.风险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关系研究综述.现代管理科学,2007,(8).
6. 龙勇,庞恩迪,张合.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影响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9).
7. 孟卫东,江成山,刘珂.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9,(3).
8. 彭飞.风险投资后管理概念辨析及分类模式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11,(6).
9. 彭飞,汤海溶.风险投资家投资后管理效果研究综述.探索,2010,(4).
10. 朱奇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理论、实践与前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11. 郑德程,欧阳铭,孙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研究——以金融创新推进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新思路.金融发展评论,2010,(8).
12. 张亦春.现代金融市场学(第二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13. 张亦春,郑振龙,林海.金融市场学(第三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林木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