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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小时候春节期间在老家看社火,在表演场域中最为吸引人的还是耳熟能详的“小曲”,那一声声唱腔,使人觉得非常爽快和过瘾。一到春节,几乎所有剧种和歌曲要为地方小曲“让位”。
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现代化”、“都市化”的浪潮不时地冲刷传统的“堤岸”,推动乡村社会发生着急剧变迁。人们享受着现代生活带来的新奇、时髦、便捷、舒适的同时,却根本没有意识到传统文化正在衰退和大量民俗事象的悄然消失。春节期间每当走进一些村落或者小镇时,秧歌队、舞龙灯、耍狮子等整齐划一的表演,与出现在电视荧屏上的城市社火不无两样,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感觉,只是一种“年例仪式”而已。
在传统文化大量消失的当代语境中,特定地域出现的物质文化飞速变迁和地方曲艺完整保存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不断深思。出现在乡村的“现代”意味还不够浓厚的“传统”社火,使人眼前一亮,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兴奋和激动。这些历史的“镜像”和文化的“遗留物”,犹如一块地方文化的“活化石”,相对完好地在保留在文化还比较“滞后”的西北农村这座“传统文化储备库”中。
甘肃中部地处贫瘠的黄土高原,严酷的自然环境使人们的生活总是和发达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农村急促的物质变化背后,一些非物质文化却迈着缓慢又沉重的步伐。再加长期深受秦陇文化的濡染,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总是有限,流行乐、现代舞等虽然出现在个人生活空间,但对传统的精神生活并没有形成太大的冲击和威慑,秦腔和地方小曲还是占据当地人公共空间的主要仪式化活动和娱乐方式。
通渭马营,这个在地图上看起来并不显眼的名字,在现实中也是一个僻远的乡间小镇。“通渭小曲”作为一种地方曲艺,对于生存在这个县域之内的人来说,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尽管很少进入学者的视野,但如果从音乐学、民俗学、人类学、“非遗”等视角切入,还是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由于历史、文化、地域等因素,“马营小曲”在“通渭小曲”中有着鲜明的特色,无论从数量和种类上说都可以算是首屈一指的,堪称“通渭小曲”的代表,因此,它也以“通渭小曲”的名义冲刺“非遗”。二○○四年由当地的一些民间精英组织和筹划,成立了“马营小曲演唱团”;二○○七年又改为“马营小曲协会”,到最近又出现了“文源同乐会”等。这些民间组织的成立对促进“马营小曲”的繁荣无疑是一件好事。正是这些对地方文化充满热情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其中包括许多民间老艺人——的努力,“马营小曲”终于摆脱了寂寞的命运,开始走出本土,踏上舞台和面向市场。在周边一些城市甚至省城的一些高校多次参加演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地方民间曲艺成了出现在城里人眼中的“他者”。长期在乡间生长的“下里巴人”登上大雅之堂,摇身一变成为“阳春白雪”,连舞台是什么形状都不知道的表演者,在五彩缤纷的舞台上遭遇了内心的惶惑。一向无人问津的民间艺术也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有关于“通渭小曲”的论文出现在一些报刊杂志上,甚至还进入了音乐专业学生硕士论文的选题范围。二○○六年“马营小曲”被列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是对一个偏远小镇上从事民间艺术工作者的业绩的认同和鼓励,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信心,进一步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准备。
每当农闲时节步入通渭马营这个小镇,在街道上飘溢着浓厚的小曲情调,好一派地方文化繁荣的景象。从表象上来看,正是当地民间精英对地方文化进行保护,使其得以很好地传承下来。然而,如果以“主位”的视角切入这种地方文化的内部,就会发现实际上出现了两种风格的“马营小曲”。毋庸置疑,社火是春节期间甘肃中部地区的一种主要娱乐活动,“马营小曲”是当地社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唯独像通渭马营这样的一些物质文化相对滞后、思想还不够“开放”、传统观念盘根错节的“乡土社会”中,才可以看到“地道”、“纯正”的地方传统文化。耍社火在当地还是一种“年例仪式”,唱小曲也就成了岁时民俗的“交响乐”。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相比,目前小镇上的社火尽管有所衰退,但还不能说快要达到濒临危亡或者绝迹的境地。因为绝大多数村落的社火与村落风貌、民间信仰紧密相联系,每年春节期间都要照例“出马”,进行表演,小曲在社火中所占的比重也没有下降。考察地方文化发展前景的一个主要视角是传承情况,如果在传承上出现了问题,就意味着面临消亡的命运。随着时间的推移,精通“马营小曲”的一些老一代民间艺人逝去,新一代的“唱手”也在不断诞生,这就说明“马营小曲”在传承上还没有出现问题,只是“老把式”和新手水平之间存在着差距。
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在“非遗热”中发生了,在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等环节中突然节外生枝,出现了改编和“包装”等活动,使“伪饰”和“炒作”压倒了“本真”。笔者认为“马营小曲”不仅仅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当代文化现象的缩影。申报“非遗”的“砝码”向“改编”一端严重倾斜,传承却被冷落和忽略,这种舍本逐末的行为恐怕是当代突出的文化问题。地方文化中明显包含了“國家在场”,在登台亮相和关键展演中出现的更多是经过改编的“现代片段”。在一次市级的演出中,舞台上挂着的横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马营小曲”,演出的曲目却是《土豆泛金》这样在“马营小曲史”中找不到这个名字的“新剧目”。因为在甘肃中部地区春季普遍干旱少雨,影响春耕,因此适于栽植土豆,土豆也成了当地的一张牌。对“马营小曲”《割麦》进行改编,宣传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此外,还用马营小曲的调子创作了许多“现代剧目”,《缅怀好支书》、《送郎打工》等,使人联想起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陆续出现的用剧作播化思想的现象。从革命战争期间的陕北秧歌剧,到“文革”期间的样板戏,对地方或者传统剧种进行改编,重视剧作的教化功能和社会意义。用地方曲艺给老百姓宣传国家政策固然是一个很好的策略,然而如果把地方曲艺的改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标准,那只能说是当地人们对“非遗”理解的不到位。“马营小曲”曾经有好几次走进一些高校的音乐学院,浮现在学术领域。这些曲目有好多还是经过改编的,尤其是把有些片段改编得具有明显的秦腔特色,表演者偶尔还飘出几句“陕西方言”的道白,身处“异文化”的人很容易把“马营小曲”误解为秦腔的一个分支或者“变种”。
尽管经过“改装”和推出的“马营小曲”走向舞台,进入了学者的视野,可是这些经过改编的曲目并没有在当地普及和推广开来。这种改编也丝毫没有影响当地的小曲传唱和社火表演,而且对于绝大多数熟悉小曲的人来说,他们也不以为然。这样,进入外界专家、学者视野的并非“原生态”的小曲,而是经过改编的“新剧种”,就会形成了一种歪曲的“文化镜像”。同样,入围“非遗”的汇报表演也就并非是完整无缺、地地道道的“马营小曲”,这种改编到底是弘扬地方文化还是破坏文化的原生态呢?
“通渭小曲”顾名思义,是一种曲调,占主导地位的是唱腔,而作为戏剧意味的“表演”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在通渭马营,许多“小曲”在演唱时表演者并不“出场”,而是站在合奏的乐器旁边。然而,经过改编的“通渭小曲”一出场就是秦腔的梳妆打扮,而且几乎把所有的小曲都改编得具有“展演意味”和“戏剧特色”。
任何文化展演和仪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发生的,作为参与者和欣赏者来说,“程式化”的情境是整个演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马营小曲”是在春节期间的流行活动,此时恰逢当地瑞雪飘飞的季节。因为它是当地社火的“附属品”(至于当地民众把它当做山歌,在田间地头的“清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市场上出售的“通渭小曲”光盘中,经常把葱绿的田地作为演出背景,这种背景“创置”可能促生美感,但对“本土人”来说,只有“错位”带来的荒凉感了。当地曾经流行着一个可怕的传说:在久远的年代,一场瘟疫在夏季流行开来,人们只好用耍社火、唱小曲来进行“驱瘟”。因此,每当看到这个场面的时候,就会唤醒当地人的集体无意识。
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收集和整理工作呈现的“白热化”,申报“非遗”成了许多地方文化的当务之急。由于对入围“非遗”过程中的民俗原则的缺乏了解,这些经过改编的民俗文化与当地的“原生态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距离。“马营小曲”改编的个案,折射出了“非遗”申报、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使人们陷入传承还是改编的困境当中。
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现代化”、“都市化”的浪潮不时地冲刷传统的“堤岸”,推动乡村社会发生着急剧变迁。人们享受着现代生活带来的新奇、时髦、便捷、舒适的同时,却根本没有意识到传统文化正在衰退和大量民俗事象的悄然消失。春节期间每当走进一些村落或者小镇时,秧歌队、舞龙灯、耍狮子等整齐划一的表演,与出现在电视荧屏上的城市社火不无两样,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感觉,只是一种“年例仪式”而已。
在传统文化大量消失的当代语境中,特定地域出现的物质文化飞速变迁和地方曲艺完整保存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不断深思。出现在乡村的“现代”意味还不够浓厚的“传统”社火,使人眼前一亮,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兴奋和激动。这些历史的“镜像”和文化的“遗留物”,犹如一块地方文化的“活化石”,相对完好地在保留在文化还比较“滞后”的西北农村这座“传统文化储备库”中。
甘肃中部地处贫瘠的黄土高原,严酷的自然环境使人们的生活总是和发达地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农村急促的物质变化背后,一些非物质文化却迈着缓慢又沉重的步伐。再加长期深受秦陇文化的濡染,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总是有限,流行乐、现代舞等虽然出现在个人生活空间,但对传统的精神生活并没有形成太大的冲击和威慑,秦腔和地方小曲还是占据当地人公共空间的主要仪式化活动和娱乐方式。
通渭马营,这个在地图上看起来并不显眼的名字,在现实中也是一个僻远的乡间小镇。“通渭小曲”作为一种地方曲艺,对于生存在这个县域之内的人来说,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尽管很少进入学者的视野,但如果从音乐学、民俗学、人类学、“非遗”等视角切入,还是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由于历史、文化、地域等因素,“马营小曲”在“通渭小曲”中有着鲜明的特色,无论从数量和种类上说都可以算是首屈一指的,堪称“通渭小曲”的代表,因此,它也以“通渭小曲”的名义冲刺“非遗”。二○○四年由当地的一些民间精英组织和筹划,成立了“马营小曲演唱团”;二○○七年又改为“马营小曲协会”,到最近又出现了“文源同乐会”等。这些民间组织的成立对促进“马营小曲”的繁荣无疑是一件好事。正是这些对地方文化充满热情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其中包括许多民间老艺人——的努力,“马营小曲”终于摆脱了寂寞的命运,开始走出本土,踏上舞台和面向市场。在周边一些城市甚至省城的一些高校多次参加演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地方民间曲艺成了出现在城里人眼中的“他者”。长期在乡间生长的“下里巴人”登上大雅之堂,摇身一变成为“阳春白雪”,连舞台是什么形状都不知道的表演者,在五彩缤纷的舞台上遭遇了内心的惶惑。一向无人问津的民间艺术也引发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有关于“通渭小曲”的论文出现在一些报刊杂志上,甚至还进入了音乐专业学生硕士论文的选题范围。二○○六年“马营小曲”被列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这是对一个偏远小镇上从事民间艺术工作者的业绩的认同和鼓励,同时也增强了他们的信心,进一步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准备。
每当农闲时节步入通渭马营这个小镇,在街道上飘溢着浓厚的小曲情调,好一派地方文化繁荣的景象。从表象上来看,正是当地民间精英对地方文化进行保护,使其得以很好地传承下来。然而,如果以“主位”的视角切入这种地方文化的内部,就会发现实际上出现了两种风格的“马营小曲”。毋庸置疑,社火是春节期间甘肃中部地区的一种主要娱乐活动,“马营小曲”是当地社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唯独像通渭马营这样的一些物质文化相对滞后、思想还不够“开放”、传统观念盘根错节的“乡土社会”中,才可以看到“地道”、“纯正”的地方传统文化。耍社火在当地还是一种“年例仪式”,唱小曲也就成了岁时民俗的“交响乐”。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相比,目前小镇上的社火尽管有所衰退,但还不能说快要达到濒临危亡或者绝迹的境地。因为绝大多数村落的社火与村落风貌、民间信仰紧密相联系,每年春节期间都要照例“出马”,进行表演,小曲在社火中所占的比重也没有下降。考察地方文化发展前景的一个主要视角是传承情况,如果在传承上出现了问题,就意味着面临消亡的命运。随着时间的推移,精通“马营小曲”的一些老一代民间艺人逝去,新一代的“唱手”也在不断诞生,这就说明“马营小曲”在传承上还没有出现问题,只是“老把式”和新手水平之间存在着差距。
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在“非遗热”中发生了,在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等环节中突然节外生枝,出现了改编和“包装”等活动,使“伪饰”和“炒作”压倒了“本真”。笔者认为“马营小曲”不仅仅是一个个案,而是一个当代文化现象的缩影。申报“非遗”的“砝码”向“改编”一端严重倾斜,传承却被冷落和忽略,这种舍本逐末的行为恐怕是当代突出的文化问题。地方文化中明显包含了“國家在场”,在登台亮相和关键展演中出现的更多是经过改编的“现代片段”。在一次市级的演出中,舞台上挂着的横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马营小曲”,演出的曲目却是《土豆泛金》这样在“马营小曲史”中找不到这个名字的“新剧目”。因为在甘肃中部地区春季普遍干旱少雨,影响春耕,因此适于栽植土豆,土豆也成了当地的一张牌。对“马营小曲”《割麦》进行改编,宣传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此外,还用马营小曲的调子创作了许多“现代剧目”,《缅怀好支书》、《送郎打工》等,使人联想起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陆续出现的用剧作播化思想的现象。从革命战争期间的陕北秧歌剧,到“文革”期间的样板戏,对地方或者传统剧种进行改编,重视剧作的教化功能和社会意义。用地方曲艺给老百姓宣传国家政策固然是一个很好的策略,然而如果把地方曲艺的改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标准,那只能说是当地人们对“非遗”理解的不到位。“马营小曲”曾经有好几次走进一些高校的音乐学院,浮现在学术领域。这些曲目有好多还是经过改编的,尤其是把有些片段改编得具有明显的秦腔特色,表演者偶尔还飘出几句“陕西方言”的道白,身处“异文化”的人很容易把“马营小曲”误解为秦腔的一个分支或者“变种”。
尽管经过“改装”和推出的“马营小曲”走向舞台,进入了学者的视野,可是这些经过改编的曲目并没有在当地普及和推广开来。这种改编也丝毫没有影响当地的小曲传唱和社火表演,而且对于绝大多数熟悉小曲的人来说,他们也不以为然。这样,进入外界专家、学者视野的并非“原生态”的小曲,而是经过改编的“新剧种”,就会形成了一种歪曲的“文化镜像”。同样,入围“非遗”的汇报表演也就并非是完整无缺、地地道道的“马营小曲”,这种改编到底是弘扬地方文化还是破坏文化的原生态呢?
“通渭小曲”顾名思义,是一种曲调,占主导地位的是唱腔,而作为戏剧意味的“表演”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在通渭马营,许多“小曲”在演唱时表演者并不“出场”,而是站在合奏的乐器旁边。然而,经过改编的“通渭小曲”一出场就是秦腔的梳妆打扮,而且几乎把所有的小曲都改编得具有“展演意味”和“戏剧特色”。
任何文化展演和仪式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发生的,作为参与者和欣赏者来说,“程式化”的情境是整个演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马营小曲”是在春节期间的流行活动,此时恰逢当地瑞雪飘飞的季节。因为它是当地社火的“附属品”(至于当地民众把它当做山歌,在田间地头的“清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市场上出售的“通渭小曲”光盘中,经常把葱绿的田地作为演出背景,这种背景“创置”可能促生美感,但对“本土人”来说,只有“错位”带来的荒凉感了。当地曾经流行着一个可怕的传说:在久远的年代,一场瘟疫在夏季流行开来,人们只好用耍社火、唱小曲来进行“驱瘟”。因此,每当看到这个场面的时候,就会唤醒当地人的集体无意识。
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收集和整理工作呈现的“白热化”,申报“非遗”成了许多地方文化的当务之急。由于对入围“非遗”过程中的民俗原则的缺乏了解,这些经过改编的民俗文化与当地的“原生态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距离。“马营小曲”改编的个案,折射出了“非遗”申报、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使人们陷入传承还是改编的困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