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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形成了与其他外向型现代化国家不同的城乡“二元”结构,“二元”结构的存在虽然保障7工业资金的积累和工业体系的建立,但也给我国带来了城乡差距扩大、环境污染等诸多的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探讨新形势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差距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9)03-0028-02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成因
(一)户籍制度、粮油供销制度对农村人口的限制。
建国之初,国家对户口迁移的控制还比较宽松,1953年后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第10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就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了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标志着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正式形成。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规定“在城市,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人员,可通过其组织进行供应;对一般市民,可以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或暂凭户口簿购买”。这一规定限制了粮食的自由买卖,保障了对城市粮食的供应,使得农村人口基本上不可能在城市取得口粮。
(二)劳动用工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民进城就业。
1952年8月1日,政务院发出《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规定》,指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家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吸收整批的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因此必须做好农民的说服工作。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城市“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招用临时工必须尽量在当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时候,才可以从农村中招用。”上述规定保障了城市居民的就业优先权,排除农民在城市内获得就业机会的可能性。
上述三项制度分别从户籍、口粮、就业三个层面保障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限制了农村居民的自由迁徙以及在城市中获得口粮和工作的可能,从而人为切断了城乡之间的流通。因此,我国的户籍制度除了登记管理之外,更多的是与人民的各种福利挂钩,城市身份优于农村身份。这种身份是由先赋的因素决定,一旦获得就几乎无法改变。具有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着差异极大的就业和生活方式。
(三)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从1953年的“一五”计划开始,我国就实施了以实现国家工业化为目标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化起步阶段,国家建设资金匮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又无法引进外资,所以我国工业的建设资金只能靠内部积累和农业积累。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农民的利益,限制了农村资金的积累,使得农村的发展落后于城市。
(四)国家财政向城市与工业倾斜,对“三农”支持不足。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改革以前,国家对“三农”的投入极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等社会保障,主要靠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十分有限的财力。家庭联产承包改革以后,对“三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收走了大量的农业税费。虽然我国的经济二十多年来一直是持续快速发展,但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十分有限。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一)城乡差距扩大明显。
国家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了城乡差距的扩大,农民收入提高幅度太慢,最终形成三农的困境。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比例也还维持在3.2:1,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高。一般城镇居民的个人收人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此以外,还要有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城乡收入差距将会更大。
(二)资源浪费,环境恶化。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难度很大,还承担着低工资、拖欠工资等诸多不公正的社会待遇。因此,很多人被迫留在农村想方设法进行农业生产。一些地区出现了围湖造田,破坏森林、草原而进行低水平的农业种植的现象,最终带来了大范围的土壤沙漠化,河流的泥沙含量剧增,灾害性天气增多等一系列的环境危机。此外,物种多样性也都到非常大的影响。
(三)社会整合程度低。
城乡的户籍限制使得城乡的互动受到很大的影响,长期的城乡差别待遇导致城市居民内心有优越感,对农村、农民的印象较差。同时,农村人对于城里人的人情淡薄也耿耿于怀。近年来农民工的“集体报复”就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集体排他”有很大的关系。
三、城乡“二元”结构的走向分析
(一)从长期来看,“二元”结构终将消除,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消除“二元”结构是经济现代化进程的需要。现代化在经济层面表现为工业化,而现代化的工业则需要现代化的农业作为支撑。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播种规模小、种类多;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程度不高;新科技、新成果的使用率很低。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低的情况下要让农民致富不太现实。根本的要点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大部分农民离开农业,让土地相对集中,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同时发展高科技农业。
(二)从短期来看,“二元”结构继续占主导地位,城乡差距仍将存在。
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2600美元,城乡非均衡发展还继续惯性推进,城乡之间的差距以及农村内部的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从2006年开始,国家决定用30-50年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城乡差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会在一年两年内明显缩小。从“二元”到“一元”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福利挂钩的户籍制度改革难以深入。虽然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已提上日程,但是短期内城乡差距并不会因为称谓的简单改变而改变,更重要的是与户籍密切相关的社会福利待遇,低保、住房补贴等一系列的福利待遇都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而划分的,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而对居民的保障有很大的差别,大量人口的流动势必会挤压当地城市人口的生存空间和福利待遇,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动荡。同时,户籍制度的改革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触及许多部门的利益。这些外围条件和制度都不成熟,更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因此。涉及福利的大规模的户籍改革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二是对“三农”的有效投入不足。鉴于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积累了大量资金,目前就应当切实执行国家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决定,积极支持“三农”,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但是目前对“三农”的投入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来看,还是相对微薄的。
三是农民利益受损严重。我国目前外出的农民工约2亿人,他们的工资被压在生存线上。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以上海为例,对农民土地征用的补偿是每亩最多10万,但是到开发商手里却能炒到300万,这其中农民的利益被“合法”的剥夺。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实行土地权利入股,使农民能参与收益的分配。
因此,实现城乡“二元”变“一元”的任务任重道远。政府的政策要有创新性连续性,要逐步取消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限制条件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彻底改革户籍制度,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 沉 香
[关键词]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差距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9)03-0028-02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成因
(一)户籍制度、粮油供销制度对农村人口的限制。
建国之初,国家对户口迁移的控制还比较宽松,1953年后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第10条第二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就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了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标志着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正式形成。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规定“在城市,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人员,可通过其组织进行供应;对一般市民,可以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或暂凭户口簿购买”。这一规定限制了粮食的自由买卖,保障了对城市粮食的供应,使得农村人口基本上不可能在城市取得口粮。
(二)劳动用工制度严格限制了农民进城就业。
1952年8月1日,政务院发出《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规定》,指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家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吸收整批的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因此必须做好农民的说服工作。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城市“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招用临时工必须尽量在当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时候,才可以从农村中招用。”上述规定保障了城市居民的就业优先权,排除农民在城市内获得就业机会的可能性。
上述三项制度分别从户籍、口粮、就业三个层面保障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限制了农村居民的自由迁徙以及在城市中获得口粮和工作的可能,从而人为切断了城乡之间的流通。因此,我国的户籍制度除了登记管理之外,更多的是与人民的各种福利挂钩,城市身份优于农村身份。这种身份是由先赋的因素决定,一旦获得就几乎无法改变。具有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着差异极大的就业和生活方式。
(三)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从1953年的“一五”计划开始,我国就实施了以实现国家工业化为目标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工业化起步阶段,国家建设资金匮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又无法引进外资,所以我国工业的建设资金只能靠内部积累和农业积累。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农民的利益,限制了农村资金的积累,使得农村的发展落后于城市。
(四)国家财政向城市与工业倾斜,对“三农”支持不足。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改革以前,国家对“三农”的投入极少,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等社会保障,主要靠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十分有限的财力。家庭联产承包改革以后,对“三农”的投入也非常有限,收走了大量的农业税费。虽然我国的经济二十多年来一直是持续快速发展,但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十分有限。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一)城乡差距扩大明显。
国家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了城乡差距的扩大,农民收入提高幅度太慢,最终形成三农的困境。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比例也还维持在3.2:1,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高。一般城镇居民的个人收人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此以外,还要有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城乡收入差距将会更大。
(二)资源浪费,环境恶化。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难度很大,还承担着低工资、拖欠工资等诸多不公正的社会待遇。因此,很多人被迫留在农村想方设法进行农业生产。一些地区出现了围湖造田,破坏森林、草原而进行低水平的农业种植的现象,最终带来了大范围的土壤沙漠化,河流的泥沙含量剧增,灾害性天气增多等一系列的环境危机。此外,物种多样性也都到非常大的影响。
(三)社会整合程度低。
城乡的户籍限制使得城乡的互动受到很大的影响,长期的城乡差别待遇导致城市居民内心有优越感,对农村、农民的印象较差。同时,农村人对于城里人的人情淡薄也耿耿于怀。近年来农民工的“集体报复”就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集体排他”有很大的关系。
三、城乡“二元”结构的走向分析
(一)从长期来看,“二元”结构终将消除,城乡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消除“二元”结构是经济现代化进程的需要。现代化在经济层面表现为工业化,而现代化的工业则需要现代化的农业作为支撑。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是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播种规模小、种类多;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程度不高;新科技、新成果的使用率很低。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低的情况下要让农民致富不太现实。根本的要点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大部分农民离开农业,让土地相对集中,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同时发展高科技农业。
(二)从短期来看,“二元”结构继续占主导地位,城乡差距仍将存在。
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2600美元,城乡非均衡发展还继续惯性推进,城乡之间的差距以及农村内部的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从2006年开始,国家决定用30-50年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城乡差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会在一年两年内明显缩小。从“二元”到“一元”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福利挂钩的户籍制度改革难以深入。虽然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已提上日程,但是短期内城乡差距并不会因为称谓的简单改变而改变,更重要的是与户籍密切相关的社会福利待遇,低保、住房补贴等一系列的福利待遇都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而划分的,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而对居民的保障有很大的差别,大量人口的流动势必会挤压当地城市人口的生存空间和福利待遇,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动荡。同时,户籍制度的改革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触及许多部门的利益。这些外围条件和制度都不成熟,更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因此。涉及福利的大规模的户籍改革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二是对“三农”的有效投入不足。鉴于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积累了大量资金,目前就应当切实执行国家的工业反哺农业的决定,积极支持“三农”,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但是目前对“三农”的投入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来看,还是相对微薄的。
三是农民利益受损严重。我国目前外出的农民工约2亿人,他们的工资被压在生存线上。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以上海为例,对农民土地征用的补偿是每亩最多10万,但是到开发商手里却能炒到300万,这其中农民的利益被“合法”的剥夺。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实行土地权利入股,使农民能参与收益的分配。
因此,实现城乡“二元”变“一元”的任务任重道远。政府的政策要有创新性连续性,要逐步取消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限制条件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彻底改革户籍制度,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 沉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