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8月16日,万众瞩目的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工作,以五位当红作家毫无悬念的获奖而宣告终结。尽管这次“茅奖”评选被认为是“史上角逐最激烈”的一次,但就结果而言,从252部入围作品中选出的这五部作品,终究代表了四年以来当代长篇小说最重要的成就,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如格非的《江南三部曲》便堪称“知识分子写作的典型代表”;王蒙那部“旧作新出”的《这边风景》则无疑具有“特殊时期”的“特殊的历史价值”;金宇澄的《繁花》虽存在较大问题,但它的“横空出世”还是收获了良好的口碑,能够获奖也是众望所归的结果;而苏童的《黄雀记》也显示了独一无二的“南方的情调、气味、气氛”;李佩甫的《生命册》更不用说,这部“储备五十年”筑就的“心灵史”,被认为“揭示了城市和乡村的时代变迁及其带给人们的心理裂变”。
在此引人注目的无疑是五位获奖作家的平均年龄,已然超过了61岁,其中最年长的王蒙已年过80,而最年轻的格非也已超过 51岁。作为创造积累超过30年的作家,他们都可谓功成名就,而此次加冕“茅奖”亦是对其功名的再次确认。一时间人们也恍然大悟,原来当我们评茅盾文学奖时,评的是“终身成就奖”,此言果然不虚。尽管就长篇小说的创作而言,它对作家的经验能力、思考和思想能力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而更加青睐“文坛老人”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总体上“老人们”的持续获奖,还是让人心生不快,这也不得不让人思索“茅奖”“终身成就”背后的诸多奥秘。
坦率地说,这是一次没有争议的评选,因而也并没有什么关于评奖的负面消息传出,从任何角度来看,这次的评奖都显得极为圆满。但仔细分析,我们也可看到,问题也恰恰在于这种“圆满”本身。换言之,就其评选而言,各方的满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证明了这次“折中选择”的审慎与平庸。这似乎是各方力量妥协的结果,这种选择既是文学自身的胜利,也必然包含它的遗憾。
从这次评选的结果来看,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茅奖”评选机制的变化。“茅奖”评选之所以不断改革,也是为了应对可能的争议,以及由此而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这也难怪,其实不光是茅盾文学奖,一切官方的评奖都逃脱不了媒体聚光灯的审视,这固然显示了媒体监督的社会进步意义;但另一方面,这种商业式的关注却是一种质疑式的“挑剔”和“挑衅”,它以寻找新闻的方式制造社会效应,这给评奖本身的“偶然性”与“多层次性”带来巨大压力。这一点,在最近几届的鲁迅文学奖中产生了诸多教训。在这个背景下,基于制度的改革,对“茅奖”评选方式予以调整便显得至关重要了。也就是从2011年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开始,作协引入了“大评委制”和实名投票制。面对62人的庞大评委阵容,显然没人有能力左右最终的结果,而内定、贿选等不良操作更是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也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往评奖中偶然出现的“爆冷”状况,当然有利于评选的公正。再加之几乎所有的评委都来自文学一线,这都无疑使得评奖实现了“回归文学本身”的夙愿。
然而,纯文学内部的表演其实也绝难令人满意。美学上的广泛分歧,使得评价一部作品变得日益困难,尤其是在“大评委制”人多势众的情况下。而当绝对的“唯作品论”变得举步维艰时,所有的共识也只能依据作者的名头勉强展开,这也就是业内逐渐形成的所谓评选“潜规则”。甚至评委们也都理直气壮地承认,“一种均衡原则在起作用”,“在评选作品时,也同时参照作家的创作经历与创作积累”,“在看作品的同时,也看作家的贡献”,即更为“看重作家的持久创作力、作家长期以来累积的文学口碑”,因而,“有多年创作经验并保持高水准的作家更容易赢得评委青睐”,也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规则。
由此可见,在“纯文学”这个狭小的天地里,作者的名望成了裁决作品好坏的重要依据,也成为评奖环节中一种简单的取舍方式。于是,评奖自然而然地沦为圈子范围内论资排辈的游戏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比如这次获奖的王蒙,这是1950年代便登上文坛的“资深作者”,但单就长篇小说的质量而言,他最好的作品被一致认为是出版于1986年的《活动变人形》,这也是那个时代的优秀之作,但当时却因种种原因遗憾地与“茅奖”擦身而过。而这次《这边风景》的获奖既是对当年“遗珠之憾”的补偿,也是对王蒙本人多年来坚持创作的肯定。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佩甫的身上,《生命册》的获奖固然是对这部作品的肯定,但也不能忽视当年《羊的门》的落选为他此次获奖所埋下的伏笔。这种补偿式的选择,早已成为茅奖评选公开的秘密。就拿上届获奖的湖北作家刘醒龙来说,他最为看重的作品当然是史诗巨著《圣天门口》,而非脱胎于旧作《凤凰琴》的那部《天行者》,但事实上获奖的却是后者。这毋宁说是评委们基于《圣天门口》最后一轮抱憾落选的愧疚之情,而做出的平衡和心理补偿。甚至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也有着同样的经历,客观地说,他的《蛙》很难说就超越了之前的《檀香刑》和《丰乳肥臀》。
这种“杰作”的落选,与事后的“补偿”,久而久之也成为了一种评选“常态”,使得原本奖励作品的重要奖项,逐渐蜕变成为如今这“疑似”的“终身成就奖”。而这样的评奖也终将滋生出它的惰性来,看看还有谁没有得奖,看看他这次有没有新的作品问世,姑且不论新作的水准究竟如何。而没有得奖的作家,只要坚持创作,便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有所斩获。“茅奖”就这样鬼使神差地从“作品奖”变成了“作家奖”。看样子,这是要倾力打造对于我们时代的“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的情感追认。比如许多评论者都已注意到格非、苏童同时获奖的文学史意义,在他们看来,这是当年叱咤风云的先锋派作家经典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对于一代人影响至深的写作者修成正果的重要标志。而有趣的是,“茅奖”评选也非常及时地满足了人们这种微妙的情感体认。
总而言之,以对评审“黑幕猜测”的忌惮为由所做出的制度创新,固然极大提升了“茅奖”评选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但这样的方式终究显得沉稳有余而活力不足,它过于追求“实至名归”的僵化和保守,使得获奖本身逐渐蜕变为对于“经典化”的文坛“名宿”的“还债”。在此,“茅奖”的规矩已然建立,它消除了草创之初的简单和粗粝,却转而以中规中矩的“排队”,死气沉沉的“分猪肉”,走向异化和无趣的歧途。当获奖变成一种写作成就的简单积累和追认时,年轻作家的光彩势必会被无情漠视,而提携后进更是一纸空文。
从“茅奖”“终身成就”的背后,我们看到,这是一个拒绝任何“意外”的评奖,也同时拒绝了任何的“可能性”,它会让自己因过于“规矩”而流于平庸,逐渐让人厌烦。
在此引人注目的无疑是五位获奖作家的平均年龄,已然超过了61岁,其中最年长的王蒙已年过80,而最年轻的格非也已超过 51岁。作为创造积累超过30年的作家,他们都可谓功成名就,而此次加冕“茅奖”亦是对其功名的再次确认。一时间人们也恍然大悟,原来当我们评茅盾文学奖时,评的是“终身成就奖”,此言果然不虚。尽管就长篇小说的创作而言,它对作家的经验能力、思考和思想能力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而更加青睐“文坛老人”其实也无可厚非。但总体上“老人们”的持续获奖,还是让人心生不快,这也不得不让人思索“茅奖”“终身成就”背后的诸多奥秘。
坦率地说,这是一次没有争议的评选,因而也并没有什么关于评奖的负面消息传出,从任何角度来看,这次的评奖都显得极为圆满。但仔细分析,我们也可看到,问题也恰恰在于这种“圆满”本身。换言之,就其评选而言,各方的满意在某种程度上恰恰证明了这次“折中选择”的审慎与平庸。这似乎是各方力量妥协的结果,这种选择既是文学自身的胜利,也必然包含它的遗憾。
从这次评选的结果来看,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茅奖”评选机制的变化。“茅奖”评选之所以不断改革,也是为了应对可能的争议,以及由此而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这也难怪,其实不光是茅盾文学奖,一切官方的评奖都逃脱不了媒体聚光灯的审视,这固然显示了媒体监督的社会进步意义;但另一方面,这种商业式的关注却是一种质疑式的“挑剔”和“挑衅”,它以寻找新闻的方式制造社会效应,这给评奖本身的“偶然性”与“多层次性”带来巨大压力。这一点,在最近几届的鲁迅文学奖中产生了诸多教训。在这个背景下,基于制度的改革,对“茅奖”评选方式予以调整便显得至关重要了。也就是从2011年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开始,作协引入了“大评委制”和实名投票制。面对62人的庞大评委阵容,显然没人有能力左右最终的结果,而内定、贿选等不良操作更是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也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往评奖中偶然出现的“爆冷”状况,当然有利于评选的公正。再加之几乎所有的评委都来自文学一线,这都无疑使得评奖实现了“回归文学本身”的夙愿。
然而,纯文学内部的表演其实也绝难令人满意。美学上的广泛分歧,使得评价一部作品变得日益困难,尤其是在“大评委制”人多势众的情况下。而当绝对的“唯作品论”变得举步维艰时,所有的共识也只能依据作者的名头勉强展开,这也就是业内逐渐形成的所谓评选“潜规则”。甚至评委们也都理直气壮地承认,“一种均衡原则在起作用”,“在评选作品时,也同时参照作家的创作经历与创作积累”,“在看作品的同时,也看作家的贡献”,即更为“看重作家的持久创作力、作家长期以来累积的文学口碑”,因而,“有多年创作经验并保持高水准的作家更容易赢得评委青睐”,也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规则。
由此可见,在“纯文学”这个狭小的天地里,作者的名望成了裁决作品好坏的重要依据,也成为评奖环节中一种简单的取舍方式。于是,评奖自然而然地沦为圈子范围内论资排辈的游戏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比如这次获奖的王蒙,这是1950年代便登上文坛的“资深作者”,但单就长篇小说的质量而言,他最好的作品被一致认为是出版于1986年的《活动变人形》,这也是那个时代的优秀之作,但当时却因种种原因遗憾地与“茅奖”擦身而过。而这次《这边风景》的获奖既是对当年“遗珠之憾”的补偿,也是对王蒙本人多年来坚持创作的肯定。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佩甫的身上,《生命册》的获奖固然是对这部作品的肯定,但也不能忽视当年《羊的门》的落选为他此次获奖所埋下的伏笔。这种补偿式的选择,早已成为茅奖评选公开的秘密。就拿上届获奖的湖北作家刘醒龙来说,他最为看重的作品当然是史诗巨著《圣天门口》,而非脱胎于旧作《凤凰琴》的那部《天行者》,但事实上获奖的却是后者。这毋宁说是评委们基于《圣天门口》最后一轮抱憾落选的愧疚之情,而做出的平衡和心理补偿。甚至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也有着同样的经历,客观地说,他的《蛙》很难说就超越了之前的《檀香刑》和《丰乳肥臀》。
这种“杰作”的落选,与事后的“补偿”,久而久之也成为了一种评选“常态”,使得原本奖励作品的重要奖项,逐渐蜕变成为如今这“疑似”的“终身成就奖”。而这样的评奖也终将滋生出它的惰性来,看看还有谁没有得奖,看看他这次有没有新的作品问世,姑且不论新作的水准究竟如何。而没有得奖的作家,只要坚持创作,便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有所斩获。“茅奖”就这样鬼使神差地从“作品奖”变成了“作家奖”。看样子,这是要倾力打造对于我们时代的“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的情感追认。比如许多评论者都已注意到格非、苏童同时获奖的文学史意义,在他们看来,这是当年叱咤风云的先锋派作家经典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对于一代人影响至深的写作者修成正果的重要标志。而有趣的是,“茅奖”评选也非常及时地满足了人们这种微妙的情感体认。
总而言之,以对评审“黑幕猜测”的忌惮为由所做出的制度创新,固然极大提升了“茅奖”评选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但这样的方式终究显得沉稳有余而活力不足,它过于追求“实至名归”的僵化和保守,使得获奖本身逐渐蜕变为对于“经典化”的文坛“名宿”的“还债”。在此,“茅奖”的规矩已然建立,它消除了草创之初的简单和粗粝,却转而以中规中矩的“排队”,死气沉沉的“分猪肉”,走向异化和无趣的歧途。当获奖变成一种写作成就的简单积累和追认时,年轻作家的光彩势必会被无情漠视,而提携后进更是一纸空文。
从“茅奖”“终身成就”的背后,我们看到,这是一个拒绝任何“意外”的评奖,也同时拒绝了任何的“可能性”,它会让自己因过于“规矩”而流于平庸,逐渐让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