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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巷》朦胧美的清晰化表达
从新诗发展初始阶段来看,甚至是从新诗百年的历史上进行观照,《雨巷》无疑是其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叶圣陶先生曾给予它高度的评价,赞赏它“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确实,《雨巷》之美首先在于它的音韵之美,其次是意象之美,最后是由二者带来的情感之美。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谈及此诗的情感,几乎所有人都避不开三个字——朦胧美。课堂上,如何把诗中的这种朦胧美让学生“看得见”应该成为教学的重点。甚至说,这一点是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将会决定这节课的成败。基于此,我在课堂上作了以下一些尝试。
一、让诗中的音韵美看得见。一般情况下,让学生体会诗歌音韵美的课堂操作,要么录音范读,要么老师范读。教者以为学生听了之后就必定能体会得到诗中的音韵之美。殊不知,学生所体会到的只是诗中的音韵,离美还远着呢。况且,这只是他者(录音或老师)的朗读体会,并不是学生的朗读体会。也就是说,老师读得再好,也不能代替学生去感受、接受诗中的音韵之美。我在课堂中把教师范读放在了学生的充分朗读之后进行,就是出于这一点考虑。而在指导学生“看见”诗中的音韵之美上,我尝试了将古诗与新诗进行比较的做法。让学生明白押韵只是造成新诗音韵美的其中一个因素,古诗的押韵更加讲究。然后找出此诗区别于古诗的节奏方面的规律所在。即“重复,停顿,语速(节奏)的加快与减慢”,而恰恰就是这一点,使新诗比古诗的音韵有了更大的优越性与自由性。古诗的停顿几乎是一成不变的,新诗在这一点上战胜古诗,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如此,相信学生对诗中的“音韵美”会有一个比较形象的概念化的理解与把握。
二、让诗中的意象美看得见。诗中出现了六个意象,其中有四个是景物形象,有两个是人物形象。如果我们在课堂上对这些意象都一一作出分析,那么将可能带来两种后果。一种是使课堂陷入一个比较长时间的“重复”环节,学生易疲劳走神;二是这种繁杂的分析必然会将诗歌的整体之美破坏掉。诗歌自有诗歌的规律,诗歌之美就在于有所言有所不言。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教学,也应该有所教有所不教。况且,腾出一些空间给学生去思考,去举一反三,也未尝不是明智之举。所以,这节课中,我只对“丁香”作了鉴赏。而要让学生感受到“丁香”之美,就要让学生理解它的三个特点:一是暮春开而易谢;二是呈“结”形;三是颜色特点。了解了这三个特点就基本上可以理解与朗读好“丁香一样的……”一节了。最后,我还与学生分享了古意中“丁香”的象征意义与文化内涵,为诗中这种“惆怅”之情找到了可靠的依据。这种依据,往往要比“背景”资料来得更直接、感性,更能让人加深印象。
三、让诗中的语言美看得见。诗为“寺之言”,就像一种禅语,是最为神秘而凝练的。因此,要把诗歌的语言之意特别是言外之意还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并且,过分的字词与结构分析必将会破坏诗歌的审美过程,甚至会肢解诗歌情感的完整性与气韵的连贯性。在日常诗歌教学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忽略字词,以反复朗读代替语言的赏析;另一种是死抠字词,以字词鉴赏代替审美过程。其实两种做法皆有不妥,前一种“中看不中用”,后一种“中用不中看”;前一种课堂重场面上的热闹,容易打滑;后一种课堂重“炼字方法”的指导,容易引导学生走向功利性的学习,也会導致诗歌情、理、趣的坍圮。经过这种诗教以后,想要学生在课堂之外对诗歌发生兴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教法,以考试开始,又以考试结束。我的做法是尽量在两者当中取得一个平衡点,既要突出朗读,但又要基于字词的理解。比如对“彳亍”一词的理解,我引入了它“演变过程”的资料,从最初它表示的“路口”之义,然后找出《词汇》中对它的注解:彳,左步;亍,右步。引导学生理解它在诗中“慢走”的意义。而正是有了这种理解,不但让学生看见了诗中的语言之美和文化之美,也为学生理解诗中“我”的孤独、寂寞与彷徨的形象作好了铺垫。
诗人在《雨巷》中创造出了一个富有象征意味而且笼罩一种迷离恍惚的气氛的抒情意境,这种丰富的复杂微妙的思想感情是难以言传的,并且给读者留下了大片的空白以满足不同的想象期待,这就为诗歌的“再创造”提供了无限可能。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浅教”的理由,我认为,真正的教学高手,应该具备把“深浅”(深文浅讲,浅文深讲)、“有无”(无形化有形)等矛盾进行自由转换的能力。当然,在这一节课里,我只是作了一些非常肤浅的尝试,目的是希望让诗歌情感的朦胧之美清晰化,让学生“看得见”。
“封建礼教”不能丢
日前,笔者有幸聆听了一节大规模的展示课,上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这一节课从“人性”的角度去分析祥林嫂的生命历程,主要是通过“看客”(鲁镇里各阶层的人物)的角度切入并展开探究的。单从课堂上看,这节课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在讲授文本时,为了求新,我们很明显地看出教者有意淡化了小说中的“封建礼教”这个主旨。笔者认为这是十分不妥的。讲两点理由。
理由一:教学中不能忽视作者的写作意图。教学过程就是教师、文本、学生之间的对话过程。更准确地说,还应该包括与“作者”这一“隐性角色”的对话过程。作者借助文本,或抒情言志,或颂美抑丑,都有他的观点蕴含在里面。鲁迅的《祝福》,甚至是整部《彷徨》和《呐喊》,无不都是在猛烈地抨击中国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和国民的劣根性并抒发其“迷惘”的情绪的。在《祝福》中,“封建礼教”“杀”死祥林嫂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用读者稍加“拔高”。“礼教”何以杀人?这是鲁迅先生借助文本抛给读者思考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文本的主旨,抛开主旨不讲而另辟路子,无疑是舍本逐末,这并非明智之举。我们不能因为封建礼教的主题已教了几十年,观点已经“陈旧”,就把它给抛弃了。这种做法首先是没有尊重作者,其次是没有尊重课文,最后是没有尊重学生。
理由二:“人性”的深层根源其实就是封建礼教。古语云:“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生下来时都是一张白纸,其“性”都是纯净的。为何后来有些变善了,有些变恶了呢?原因有很多,但都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受人的影响;二是受社会的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受社会的影响。社会风气的优劣(生活环境的好坏),无时无刻不对人起着有声、有色、有形或无声、无色、无形的熏陶作用。《祝福》中鲁镇里的那些“看客”,理所当然也是受了当时的社会习气,时代气息所浸染的。他们受了“封建礼教”的浸染后,又不断地互相传染着,甚至像打针一样直接把这些思想注到孩子的身上。所以大家都麻木了、冷漠了,“人性”逐渐泯灭了。最终,形成了一种“看客”文化。归根到底,还不是由“封建礼教”的思想一手造成的?为什么为了“创新”而把这一个呼之欲出的主旨像遮羞一样死死地把它盖住呢? “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的艺术美
杜牧的《阿房宫赋》(粤教版高中第二册(必修2))被后人誉为“千古一赋”,文中奇巧新颖的比喻尤为精彩。其中“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的修辞手法,一般也被认为是比喻,粤教版第二册教师用书是这样评价的:这里使用了强喻的修辞手法,本体“负栋之柱”“架梁之椽”“钉头磷磷”“瓦缝参差”“直栏横槛”“管弦呕哑”,都是阿房宫里的事物,而喻体“南亩之农夫”“机上之工女”“在庾之粟粒”“周身之帛缕”“九土之城郭”“市人之言语”,都是现实生活中数量极多的事物。本体与喻体在“数量极多”这一相似点上进行比较,说明本体不仅像喻体,而且超过了喻体。
教师用书还特别对“强喻”这一概念进行了解说:对本体和喻体在相似点上进行比较,指出本体不仅像喻体,而且超过了喻体,这样的比喻就是强喻。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下面就以“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为例来作一些探讨。以下统称为例句。
首先,例句不是比喻句。比喻句必须具备两个特点:(1)句中有本体、喻体、比喻词三个部分。(2)句中本体、喻体必须是两种不同种类的事物,而且有相似之处,存在着比喻关系。如果例句是比喻句的话,那本体就是“负栋之柱”,喻体是“南亩之农夫”,二者的相似点是“多”。这似乎是正确的,但只要稍作分析就会发现有不妥之处。
所有的比喻句都能还原为明喻,都能把“像”“好像”“像……似的”“像……一样”“仿佛”“如同”等比喻词补加进去。教师用书对例句的译文是这样处理的:支承屋梁的柱子,比农田里的农夫还多。即采用的是“……比……還多”句式,这和比喻的句式“和……一样多”显然程度不同,不能将例句译为“支承屋梁的柱子,和田里的农夫一样多”,即例句是不能还原成明喻的,也就构不成比喻的修辞。另外,教师用书将例句两相比较中的相似点理解为“多”,即“多”是两者的“相似之处”。如果这样的话,例句就可以理解为“支撑的柱子之多,和田里的农夫一样多”,显然,这也是不符合例句原意的。例句的意思应该是“柱子比农民多”。如果认为例句是比喻句的话,那么诸如“心比天高”“胆比天大”也是比喻句了。显然,这也是讲不通的。因此说,例句不是比喻句,当然也不会是强喻了。如果非要给这六句定个修辞,那么我们只能说是“排比”“夸张”。
其实,此六句有着更为深刻的艺术之美。这种艺术之美就是作者对秦的极端反讽,而这种热烈的反讽又不动声色地潜藏起来,从而达到一种“冷抒情”的效果。我们不防从整体上分析一下这六句话。作者用来做比较的事物包括了“工业、农业,还涉及到衣、食、住、行(娱)诸方面——“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说的是农业;“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说的是工业;“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说的是“食”的方面;“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说的是“衣”的方面;“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说的是“住”的方面;“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说的是“娱”的方面。倘若把这六句话的场面还原出来,那将是多么热闹多么繁荣昌盛的景象啊。显然,这不可能是文笔上的巧合。上述六个方面涵盖了国家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在作者的眼中,它们都呈繁荣之势,可惜,现在只能是凭借想象化为笔端之比较物。是谁造成了这个理想的破灭,当然是可恨的秦的穷奢极欲了!如此灼热的感情却表现得这般冷静,可见杜牧确实不愧为“一代文豪”。此六句的艺术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不着一‘恨’字,而怒气全出”。
从新诗发展初始阶段来看,甚至是从新诗百年的历史上进行观照,《雨巷》无疑是其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叶圣陶先生曾给予它高度的评价,赞赏它“替新诗的音节开了一个新的纪元”。确实,《雨巷》之美首先在于它的音韵之美,其次是意象之美,最后是由二者带来的情感之美。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谈及此诗的情感,几乎所有人都避不开三个字——朦胧美。课堂上,如何把诗中的这种朦胧美让学生“看得见”应该成为教学的重点。甚至说,这一点是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将会决定这节课的成败。基于此,我在课堂上作了以下一些尝试。
一、让诗中的音韵美看得见。一般情况下,让学生体会诗歌音韵美的课堂操作,要么录音范读,要么老师范读。教者以为学生听了之后就必定能体会得到诗中的音韵之美。殊不知,学生所体会到的只是诗中的音韵,离美还远着呢。况且,这只是他者(录音或老师)的朗读体会,并不是学生的朗读体会。也就是说,老师读得再好,也不能代替学生去感受、接受诗中的音韵之美。我在课堂中把教师范读放在了学生的充分朗读之后进行,就是出于这一点考虑。而在指导学生“看见”诗中的音韵之美上,我尝试了将古诗与新诗进行比较的做法。让学生明白押韵只是造成新诗音韵美的其中一个因素,古诗的押韵更加讲究。然后找出此诗区别于古诗的节奏方面的规律所在。即“重复,停顿,语速(节奏)的加快与减慢”,而恰恰就是这一点,使新诗比古诗的音韵有了更大的优越性与自由性。古诗的停顿几乎是一成不变的,新诗在这一点上战胜古诗,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如此,相信学生对诗中的“音韵美”会有一个比较形象的概念化的理解与把握。
二、让诗中的意象美看得见。诗中出现了六个意象,其中有四个是景物形象,有两个是人物形象。如果我们在课堂上对这些意象都一一作出分析,那么将可能带来两种后果。一种是使课堂陷入一个比较长时间的“重复”环节,学生易疲劳走神;二是这种繁杂的分析必然会将诗歌的整体之美破坏掉。诗歌自有诗歌的规律,诗歌之美就在于有所言有所不言。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教学,也应该有所教有所不教。况且,腾出一些空间给学生去思考,去举一反三,也未尝不是明智之举。所以,这节课中,我只对“丁香”作了鉴赏。而要让学生感受到“丁香”之美,就要让学生理解它的三个特点:一是暮春开而易谢;二是呈“结”形;三是颜色特点。了解了这三个特点就基本上可以理解与朗读好“丁香一样的……”一节了。最后,我还与学生分享了古意中“丁香”的象征意义与文化内涵,为诗中这种“惆怅”之情找到了可靠的依据。这种依据,往往要比“背景”资料来得更直接、感性,更能让人加深印象。
三、让诗中的语言美看得见。诗为“寺之言”,就像一种禅语,是最为神秘而凝练的。因此,要把诗歌的语言之意特别是言外之意还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并且,过分的字词与结构分析必将会破坏诗歌的审美过程,甚至会肢解诗歌情感的完整性与气韵的连贯性。在日常诗歌教学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忽略字词,以反复朗读代替语言的赏析;另一种是死抠字词,以字词鉴赏代替审美过程。其实两种做法皆有不妥,前一种“中看不中用”,后一种“中用不中看”;前一种课堂重场面上的热闹,容易打滑;后一种课堂重“炼字方法”的指导,容易引导学生走向功利性的学习,也会導致诗歌情、理、趣的坍圮。经过这种诗教以后,想要学生在课堂之外对诗歌发生兴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教法,以考试开始,又以考试结束。我的做法是尽量在两者当中取得一个平衡点,既要突出朗读,但又要基于字词的理解。比如对“彳亍”一词的理解,我引入了它“演变过程”的资料,从最初它表示的“路口”之义,然后找出《词汇》中对它的注解:彳,左步;亍,右步。引导学生理解它在诗中“慢走”的意义。而正是有了这种理解,不但让学生看见了诗中的语言之美和文化之美,也为学生理解诗中“我”的孤独、寂寞与彷徨的形象作好了铺垫。
诗人在《雨巷》中创造出了一个富有象征意味而且笼罩一种迷离恍惚的气氛的抒情意境,这种丰富的复杂微妙的思想感情是难以言传的,并且给读者留下了大片的空白以满足不同的想象期待,这就为诗歌的“再创造”提供了无限可能。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浅教”的理由,我认为,真正的教学高手,应该具备把“深浅”(深文浅讲,浅文深讲)、“有无”(无形化有形)等矛盾进行自由转换的能力。当然,在这一节课里,我只是作了一些非常肤浅的尝试,目的是希望让诗歌情感的朦胧之美清晰化,让学生“看得见”。
“封建礼教”不能丢
日前,笔者有幸聆听了一节大规模的展示课,上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这一节课从“人性”的角度去分析祥林嫂的生命历程,主要是通过“看客”(鲁镇里各阶层的人物)的角度切入并展开探究的。单从课堂上看,这节课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在讲授文本时,为了求新,我们很明显地看出教者有意淡化了小说中的“封建礼教”这个主旨。笔者认为这是十分不妥的。讲两点理由。
理由一:教学中不能忽视作者的写作意图。教学过程就是教师、文本、学生之间的对话过程。更准确地说,还应该包括与“作者”这一“隐性角色”的对话过程。作者借助文本,或抒情言志,或颂美抑丑,都有他的观点蕴含在里面。鲁迅的《祝福》,甚至是整部《彷徨》和《呐喊》,无不都是在猛烈地抨击中国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和国民的劣根性并抒发其“迷惘”的情绪的。在《祝福》中,“封建礼教”“杀”死祥林嫂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用读者稍加“拔高”。“礼教”何以杀人?这是鲁迅先生借助文本抛给读者思考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文本的主旨,抛开主旨不讲而另辟路子,无疑是舍本逐末,这并非明智之举。我们不能因为封建礼教的主题已教了几十年,观点已经“陈旧”,就把它给抛弃了。这种做法首先是没有尊重作者,其次是没有尊重课文,最后是没有尊重学生。
理由二:“人性”的深层根源其实就是封建礼教。古语云:“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生下来时都是一张白纸,其“性”都是纯净的。为何后来有些变善了,有些变恶了呢?原因有很多,但都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受人的影响;二是受社会的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受社会的影响。社会风气的优劣(生活环境的好坏),无时无刻不对人起着有声、有色、有形或无声、无色、无形的熏陶作用。《祝福》中鲁镇里的那些“看客”,理所当然也是受了当时的社会习气,时代气息所浸染的。他们受了“封建礼教”的浸染后,又不断地互相传染着,甚至像打针一样直接把这些思想注到孩子的身上。所以大家都麻木了、冷漠了,“人性”逐渐泯灭了。最终,形成了一种“看客”文化。归根到底,还不是由“封建礼教”的思想一手造成的?为什么为了“创新”而把这一个呼之欲出的主旨像遮羞一样死死地把它盖住呢? “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的艺术美
杜牧的《阿房宫赋》(粤教版高中第二册(必修2))被后人誉为“千古一赋”,文中奇巧新颖的比喻尤为精彩。其中“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的修辞手法,一般也被认为是比喻,粤教版第二册教师用书是这样评价的:这里使用了强喻的修辞手法,本体“负栋之柱”“架梁之椽”“钉头磷磷”“瓦缝参差”“直栏横槛”“管弦呕哑”,都是阿房宫里的事物,而喻体“南亩之农夫”“机上之工女”“在庾之粟粒”“周身之帛缕”“九土之城郭”“市人之言语”,都是现实生活中数量极多的事物。本体与喻体在“数量极多”这一相似点上进行比较,说明本体不仅像喻体,而且超过了喻体。
教师用书还特别对“强喻”这一概念进行了解说:对本体和喻体在相似点上进行比较,指出本体不仅像喻体,而且超过了喻体,这样的比喻就是强喻。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下面就以“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为例来作一些探讨。以下统称为例句。
首先,例句不是比喻句。比喻句必须具备两个特点:(1)句中有本体、喻体、比喻词三个部分。(2)句中本体、喻体必须是两种不同种类的事物,而且有相似之处,存在着比喻关系。如果例句是比喻句的话,那本体就是“负栋之柱”,喻体是“南亩之农夫”,二者的相似点是“多”。这似乎是正确的,但只要稍作分析就会发现有不妥之处。
所有的比喻句都能还原为明喻,都能把“像”“好像”“像……似的”“像……一样”“仿佛”“如同”等比喻词补加进去。教师用书对例句的译文是这样处理的:支承屋梁的柱子,比农田里的农夫还多。即采用的是“……比……還多”句式,这和比喻的句式“和……一样多”显然程度不同,不能将例句译为“支承屋梁的柱子,和田里的农夫一样多”,即例句是不能还原成明喻的,也就构不成比喻的修辞。另外,教师用书将例句两相比较中的相似点理解为“多”,即“多”是两者的“相似之处”。如果这样的话,例句就可以理解为“支撑的柱子之多,和田里的农夫一样多”,显然,这也是不符合例句原意的。例句的意思应该是“柱子比农民多”。如果认为例句是比喻句的话,那么诸如“心比天高”“胆比天大”也是比喻句了。显然,这也是讲不通的。因此说,例句不是比喻句,当然也不会是强喻了。如果非要给这六句定个修辞,那么我们只能说是“排比”“夸张”。
其实,此六句有着更为深刻的艺术之美。这种艺术之美就是作者对秦的极端反讽,而这种热烈的反讽又不动声色地潜藏起来,从而达到一种“冷抒情”的效果。我们不防从整体上分析一下这六句话。作者用来做比较的事物包括了“工业、农业,还涉及到衣、食、住、行(娱)诸方面——“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说的是农业;“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说的是工业;“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说的是“食”的方面;“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说的是“衣”的方面;“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说的是“住”的方面;“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说的是“娱”的方面。倘若把这六句话的场面还原出来,那将是多么热闹多么繁荣昌盛的景象啊。显然,这不可能是文笔上的巧合。上述六个方面涵盖了国家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在作者的眼中,它们都呈繁荣之势,可惜,现在只能是凭借想象化为笔端之比较物。是谁造成了这个理想的破灭,当然是可恨的秦的穷奢极欲了!如此灼热的感情却表现得这般冷静,可见杜牧确实不愧为“一代文豪”。此六句的艺术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不着一‘恨’字,而怒气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