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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的法律制度体系,很难满足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以及国际上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