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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典章·刑部》中的人称代词,归纳出元代北方汉语的人称代词系统:第一人称用“我”、“俺”、“咱”,第二人称用“你”、“您”,第三人称用“他”。“俺”、“您”在直译体文字中分别对译蒙文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和第二人称代词复数。在一般语体文字中,“咱”、“咱每”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包括式,“俺”用为排除式。“伊”只在叙述案件经过及对案件定性的场合出现,反映的是吏牍公文的行文伎俩,并不代表口语。元代北方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实际上只有一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