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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内没有一丝光,我从宿醉中醒来。
昨晚我喝的酒大概能醉倒一头狮子,我一滴不漏把它们都倒进了嘴里。睁开眼,密闭的窗帘将光线阻挡在窗外,我拧亮床头灯,上厕所,头晕,想吐,吐不出,这感觉太糟糕了。从厕所出来,想看时间,衣服丢一地,找手机,哪儿都没有,坐回床上,回忆昨晚的事。
昨晚,小罔那混蛋叫了两个女人(姑且叫她们K和 Z),我们四人去酒吧喝酒。那晚是平安夜,酒吧里到处是人,驻唱歌手在台上唱摇滚,翻来覆去的霓虹灯闪烁,看不完整一张脸。我们不断叫酒,从鸡尾酒,到黑啤,再到马蒂尼,我和小罔酒量好,那俩女人也不赖,如此旗鼓相当最可怕。
后来小罔提出换个地方,去歌库,还是点酒,三大箱,分了对,小罔和女人 K,我和女人Z。Z算不上好看,挺性感,穿着白色 T恤,一条皮裤,坐下来,走光走得一塌糊涂。我们这些人不知哪来的那么多不快,喝酒的样子像是到了世界末日,小罔和 K情歌对唱,唱个没完,我和 Z摇色子,摇到海枯石烂,大家都醉了八分。K和 Z去上厕所,小罔放下话筒,坐到我身边,
笑嘻嘻说:“中意不?”
“什么?”
“那女人。”
“还行。”
“可以带出去,如果你想的话。”
我知道这话的意思,那女人他不知怎么搞来的,既能带出去,绝非善类。这事搁在没喝多时,我嘴上会正人君子一番,但那晚我喝高了,这话我已经说过他妈一百遍了,心里有什么嘴上就说什么了。
“什么价位?”
“你看着给。”
K和 Z回来了,Z手湿湿的,用湿湿的手拉了拉皮裤,这动作让我有欲望,我不动声色,让小罔跟她谈。我和 K摇色子,小罔借此和 Z搭讪,我用眼角余光看她,她听着,似乎有点羞涩,扭扭捏捏打小罔一下,小罔笑起来,我知道这就妥了。
十分钟后小罔拉起 K的手说:“我们去玩了,你们也看着办吧。”离开了包厢。我和女人Z坐了一会,我说:“我们也走吧。”
出了门,在路边拦辆出租车,径直开往酒店。我是这家酒店的 VIP,进出不用登记,有间套房永远为我留着,我把 Z带上楼,开门,就往床上扑。她挺配合,衣服都不用我脱,还帮我脱。她身材够得上模特级,两条腿摸上去跟乳酪一样,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做得很尽兴,最后一刻,她叫出声,我也叫出声。她去冲澡,我在床上抽烟,冲完澡,她裹了条浴巾回来,我们从冰柜里拿出红酒,继续喝。
“你是做什么的?”她问。
“学生。”
“学生?”
“对,这会儿念大四,没念完,不想念了,下半年就出国去。”
“你家很有钱?”
“有那么一点,我爸是开公司的。”
“你们这种人真让人羡慕。”
“就这样,”我说,“这是给你的。”掏出钱包,给了她几张红票子。
她把钱放进包里,说声谢谢,转身又抱住我的脖子,从她身上传来沐浴露的清香,混杂着一股淡淡的柠檬香。我知道这时如果再来一次她肯定不会拒绝,但我没兴趣了,我这人一旦对某件事没兴趣十万匹马也拉不回来,它让我觉得心里空落落,黏糊糊,我只想喝酒。
后来我喝高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她没陪我一整晚,她酒量原来比我好,能全身而退。
第二天醒来,我的手机就没了,各个角落都没有。
那是一部最新的三星触屏机,七千多块,房间里沒有别人,如果不是那女人拿的就没人拿了。七千块手机,丢了就丢了,但这部手机现在不能丢,因为昨晚在我被酒精弄得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手机里有个未接来电,是顾青的。当时我的身体已不受控制,没有回拨。
顾青是我大哥,他昨晚给我打了一个该死的电话。
那家伙从来不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任何人打电话,昨晚他做了这事,我没接,没什么比这更让我觉得糟糕了。手机里还存着我家人的号码,我背不出那一串串数字,必须找回它。
我穿上衣服,洗了把脸,走出房间。
外面冷得让人想围炉吃烤鸡,街边店面装饰了一些小玩意,圣诞的喜庆味比春节还浓,这是个崇洋媚外的年代。地上的水结了冰,天上飘着细碎的雪花,下雪了,太久没看到雪了,这可真让人他妈的伤感。几个孩子在街上蹦蹦跳跳,我拉了拉衣领,走过几条街,来到“阿龙汽车维修店”,小罔在那儿干活。
他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污垢把蓝色变成了黄色,这是他的工作。
我是半年前认识这家伙的,在一个跟昨晚一样喝高的晚上,他可不是什么混蛋,就是有点色,我也色,所以我们能做朋友。那时我刚上大四,刚跟我爸提出想出国。他问我,对我来说,出国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毕业就去公司帮他。我说我想多学点国外的东西,学无止境嘛。其实这都是
扯淡的屁话,我在这里太无聊了,去国外应该有更好玩的东西,这才是我的本意。我爸同意了,就在他同意的当天晚上,我认识了小罔,一起喝高后,玩了同一个女人,他告诉我,他是修车的。
此刻,他钻在一辆白色马自达车底,露出一双被污垢变成黄色的白球鞋,像一双死人脚。我叫他一声,他把头从轮胎之间探出来,把死人脚挪出来。
我把他叫到店外。他跺跺脚,分支烟给我,问什么事。“昨晚那女的。”我说。“还不错吧?”“怎么跟她联系?”“还想来一次?”他笑着猛抽了一口烟,差点呛到。“我得找到她。”“我知道。”“她拿了我的手机。”“什么?”“她他妈的拿了我的手机,”我说,“你的
女人在我睡着后拿了我的手机。”“不会吧。”他把烟丢掉。“我得找到她,她怎么联系?”“我不知道。”他说。“你什么?”“我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因为是朋友介绍的。”“你把一个朋友介绍的你也不知道怎么联系
的女人介绍给我?”
“先别急,干嘛这么急,我帮你问问就是。”他掏出手机,拨了他朋友的号码,他用的是老家方言,我听不懂他在讲什么。挂了电话,他说:“我朋友也不知道她怎么联系,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她真偷了你手机?” “没什么比这更真了。”“如果真想找到她……也不是没办法。”“我现在没心情跟你开玩笑。”他把烟蒂丢掉:“我朋友说,她在明成街的红房子里。”“我们以前去过的那条明成街?”“还有哪里是叫明成街的?”“那里起码有他妈的一百间红房子。”“找呗,”他说,“我陪你去。”看他一副诚恳的样子,我不好再说什么,他
进维修店和老板说了几句,换上自己的衣服,推出一辆铜黄色摩托,跨上车身,让我上去。
坐上去我就后悔了,我真他妈不该上这破玩意儿,它开起来总有一百头公牛那么噪杂,轮胎碰到路上的石子,哪怕只有灰尘那么小的一粒,也会震掉你的屁股。更要命的是,小罔把它当成了赛事摩托开,速度快得跟亡命徒一样,冰冷的风“唰唰”掠过脸庞,像针刺,我奇怪那混蛋在前座怎么没被刺成马蜂窝。
十分钟后,他在一家麦当劳店前停下来。“干什么?”我问。“我没吃早饭。”他说。“所以呢?”“我要吃早饭。”“滚你妈。”“真的,我不吃早饭会肚子疼,现在我就疼
得难受,动不了。”他捂着肚子,脸上露出比盲肠炎发作还痛苦的表情。我拿他手机看了看时间,才八点,还早,就随他。
一进麦当劳,服务生老远就喊了一声“欢迎光临”,我坐在靠门的座位,给了小罔一张红票子,让他去点餐。他趴在柜台,翘着屁股,点这点那,捧过来一看,绝对三个人都吃不完。
“这就惬意了。”他说着,抓起一个汉堡,
剥掉纸,一口咬掉三分之一。“快点吃。”他喝了口皮蛋粥,舔了舔嘴唇,“对了,
你丢个手机至于急成这样吗?再买一部不就完了。”
“这手机必须找到,”我说,“我大哥昨晚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没接,我得打回去问问到底是什么事。”
“你大哥?当过兵的那个?”“对。”
“他叫什么来着?”
“顾青。”
“顾青,没错,脑袋瓜子跟别人不一样的那位。”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
“事实就是,你告诉我的。”他把汉堡又咬掉三分之一。
“但我不允许你这么说他。”
“行行。”
我保证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这么说话,好像他他妈的比我厉害多少似的。
“他平常不是不给你打电话吗?”
“所以我更想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不会有事的,”他吞下最后三分之一的汉堡,把包装纸揉成一团,说:“可能一个人在家待腻了,你说过,他总是一个人待在家,什么都不干。”
“他确实总是一个人待在家,差不多快烂掉了,自从当兵回来后,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如果不是非要吃饭,我看他连饭都不打算吃。我爸本来想把他叫进公司,带他几年,把公司交给他——老头子现在把这希望寄托给了我。他上班没几天就让老头子赶回家去了,他连跟人打交道的基本礼仪都不懂,总是两眼愣愣地盯人,半天憋不出一句话,你说这样的人怎么能接手一家公司呢。现在他就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但我宁可他在房间里烂掉,也不愿意他半夜三更给我打一个该死的电话,那不正常,我是说像他这样的人。”
小罔没搭腔,接着吃了两个盐焗鸡翅,一个苹果派,他如果还要把剩下的另一个派和汉堡吃掉,我肯定会揍他一拳。他摸摸肚子说吃饱了,我起身出门,他把那些东西打包,跟上来。
我们重新坐上他的黄铜色摩托,他比刚才开得还快,估计也就十分鐘,到了明成街。
这条街在这一带很有名,因为那些红房子,红房子当然只是一个代号,不是真的红色房子,由于夜幕降临后从房子里透出的红色灯光得名,也就是特殊行业的标识。现在它们既不红,也不特殊,挨个排列在街道两边,我们到了那里,分头行动,小罔走左边,我走右边。
雪下大了,整条街在雪花下纯白一片,还别说,真有女人一早就坐在门后接生意做生意。她们穿得比较暴露,面带桃花,我往里面瞧,她们向我招手,但我一心都放在那女人身上,没空搭理她们,挨个走过去,刚走到一半,小罔从那头向我跑过来。
“找到了。”他说。我跟他过去,走进其中一间红房子的门,一个中年妇女迎上来。“欢迎欢迎。”她说。“别欢迎,我们找人,”小罔说,“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人。”“粉红色?”中年妇女向另外两个打扮妖娆的女人看了一眼。“估计是瑶瑶。”两个女人中的一个说。“刚才我看到她还在这里。”小罔说。“现在走了,”还是两个女人中的那个说,“你一看到她,她就走了。”“从哪儿走?”“后门。”我们赶到后门,一扇木头矮门开着,出去便是后街,大雪中,一排灰色房屋静静地矗立在旁,屋顶上有几只麻雀在跳跃,几根墙头草瑟瑟立在寒风中。在这些背景下,那条寂无人烟被白雪覆盖的后街上,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提着粉红色连衣裙的下摆在那里一步步跑。
我们追上去,没几步就把她拦住了。她画着浓妆,比昨晚多了几分艳丽。“你跑什么?”小罔问。“你们干什么?”她说,语气极不友善,我怀疑昨晚是否真的跟她睡过,才过了一天,就变成截然不同的人了,所以这种女人真的不该对她存有念想。
“你还认识我吧?”我说。“认识又怎样,你们想干什么?”“我的手机丢了。”“手机丢了找我?”“是不是你拿的?”“我会拿你手机?我才看不上一部破手机。”
“没拿,你跑什么?”小罔说。
我怕这么说会惹恼她,果然,她把粉色裙子一撩,这么冷的下雪天,她居然穿着衫裙跑出来,真不要命。撩了裙子后吸了吸鼻子,火气十足地说:“随你怎么说,你有证据吗?”然后,指着我说,“亏你还是个富二代,为一部手机追到这里来,真让我瞧不上。”
小罔骂了一声,往地上吐口痰,举手要打她。我忙拦下来,这事不能再让他闹下去,否则我甭想拿回我的手机。
“听着,”我说,“这手机对我很重要,我有个非打不可的电话要打,号码就在手机里面。如果真是你拿的,你把它还给我,我可以把手机的钱给你,你拿着这些钱再去买部新手机,或随便买些什么东西。” 她平静下来,看看我,又吸吸鼻子,她的鼻子已经冻红了。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脑子在想什么,为了一部手机。”她抱着双臂,叹了口气,“没错,我是拿了,我原本以为你不在乎这么个东西,你跟我说你家是开公司的,怎么会在乎这么个东西呢——现在我还不回来了。”
“为什么?”
“我把它卖了。”
“卖到哪里?”
“一家手机回收店。”
“你带我去。”
“去回收店把手机要回来?”
“对,我一定得要回来,买回来也可以。”
“你不用这么做,”小罔插嘴道,“直接报警好了。”
“你别多话,怎么样?”我问她,“我可以再给你一笔钱。”
“如果你非得这么做,也行,”她说,“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她说到店里换套衣服,不能穿成这样出门,我和小罔在雪地里等她。两支烟的时间,她回来了,换了件高领羊毛衫,披着大衣。
“走吧。”她撩了撩头发,她的头发很长。
我们坐的还是小罔的摩托,我坐中间,她坐后面,车一开动,她下意识地用手臂抱住我的腰,一股浓郁的香味拂过来,和昨晚一样。
那家手机店在狗都找不到的旮沓角,一个临街的入口,我们到那里,走下十级台阶,下面全是手机专卖店,玻璃柜台。每家店都有个店主,新手机、旧手机、支离破碎的手机,杂乱无章摆在那里。
那女人一进来就熟门熟路地带我们来到中间一排最后一个专柜,店主大约五十上下年纪,秃顶,宽嘴,塌鼻,戴着一副眼镜,一开始还以为我们是来买手机的,女人对他说明来意。
“那部手机我得要回来,”我说,“我把钱退给你,你还给我。”
“那不行,”他说,“没这么做的。”
女人想跟他说什么,被我阻止了,“你卖了多少钱?”我问她。
“两千五。”她说。
“这样,”我对店主说,“我给你三千,你把手机还给我。”
店主迟疑片刻,显然,这条件是他能接受的。
“钱呢?”他说。
我把钱数出来给他,他接过来,塞进验钞机,盯着上面显示的“三十”数字,抽出来,叠整齐,放进抽屉。然后转身从后面的玻璃柜下一堆手机中找出我的那部,放到柜台上。我掀开盖板,发现手机卡还在里面,这对于干这行的人来说很不专业,但给我减少了麻烦。我重新开机,三星显示屏亮起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
手机上除了顾青的未接来电和一些垃圾短信,还有顾欣欣的五个未接来电,时间显示是今天早上。顾欣欣是我老妹,她平时也很少给我打电话,看来真的出事了。我先回拨顾青的电话,提示手机已关机,随后我回拨顾欣欣的电话,彩铃响了一会儿,她接了。然后,我就从她口中得知了昨晚的事。
昨晚,当我和那女人在床上厮混时,我大哥顾青那混蛋趁家人睡着后,一个人溜进我们家的储物间,储物间里摆着多年不用的废弃物,有张铁做的大长桌,他就站在铁桌前,将一把枪塞进自己的嘴巴,把自己打死了。枪是他做的,他当过兵,懂得这些东西。但他怎么能朝自己的嘴巴开枪呢,这可不是他这号人干出来的事。
顾欣欣跟我讲了这些,电话那头声音噪杂,家里现在乱成一锅粥,因为顾青他妈的自杀了。
顾欣欣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我说,“明天一早回来。”
挂了电话,小罔问:“没出事吧?”
我没回答他,我现在脑子里粘着一团浆糊,只想喝酒。
我把我的意思说出来。
“去喝酒吧,”我说,“你们都去,一起去。”
有这样的酒吧,像明成街的红房子一样,早上也在营业,我们去了其中的一家。里面黑灯瞎火的,像从外面的白天挖出一截黑夜安置在这里,霓虹灯慢悠悠地摇,零星几个顾客散坐在吧椅上,不像晚上那么疯。因为是圣诞节,调酒师和服务生都戴着圣诞老人帽,冒尖上的白绒球垂在红色帽沿上,很滑稽。我选了最暗的一个角落,点了酒,什么都没说,就开始喝。小罔和女人也没说,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还想着去修车或接客,但现在他们都得陪我。
陆续有人走,有人来,时间不知怎么过去的,一晃眼就到了晚上,我是从窗户上的亮光判断的。音乐变得劲爆,驻唱歌手开始唱歌,我的酒上头了,突然很想说话,小罔和女人还在,我就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们。
“昨晚,我大哥自杀了。”我说。
我没有告诉他们他是怎么死的,我怕吓着他们。
“那个电话就是他在死前打给我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接了电话,他会对我说什么,但我没接到。”
“真抱歉,”女人说,“我不知道会这样。”
“跟你没关系,真的,我一点不怪你。我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打给我,我跟他一点不亲,在我的记忆里,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在抽屉里藏着一枚子弹,他告诉我这是他在战场上得来的。就是那种到处长满树,飞着大蚊子的丛林,你们可以想想人猿泰山那样,他在那鬼地方待了半年,他说,那感觉真不好。
“一天,他穿着迷彩服,扛着枪,戴着柳条编织的军帽,在巡逻,突然发现一名敌人站在离他几米远的一棵大树下撒尿。那家伙居然在撒尿!这他妈是在战场上最不要命的做法了,他当即拎起抢,向那混蛋的后脑勺瞄准,扣下扳机,一棵子弹飞出来,射进他的脑子,那混蛋扑向那棵撒过尿的树,扑在了自己的尿液里。
“他走过去,想看看那混蛋死了没,走到跟前,把他翻过来,他张着嘴,像只河马那样呼吸。我大哥说,他感到热血冲上脑门,拔出军刀,往他喉咙割了一刀,血噗哧哧带着沫子往外喷,然后就死翘翘了。我大哥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想留下点纪念什么的,就用刀挖开那混蛋的后脑勺,把射进脑子的子弹给挖了出来。从战场回来后,他就把子弹藏在抽屉里,逢人展示一番,子弹上沾着红色的印迹,就是那混蛋脑子里的血。”
小罔和女人张着嘴不知说什么。
我笑起来:“当然,这是假的,我后来才发现,那子弹是他退伍回来后在小商品市场花五块钱买的。他在战场上从没杀过一个人,他是个标标准准的胆小鬼,正因为胆小而犯了病,被部队遣散回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撒这么一个谎,这一点都不有趣,没让他脸上沾光,我是这么想的。”
我接着说:“还有一件事是我和他一起去水塘钓鱼,那时我还小,他带着我去那个水塘。那里有很多树,我们钓了一下午鱼,傍晚的时候,我们坐在水塘邊一块很大的石头上,风吹着树叶,时间像静止一样。‘真希望我们几个能一直这样下去,’他说,‘没有别人,就我们几个。’他指的是我和顾欣欣,我当时听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只给我打了电话,想到这里,我就难过,我永远没机会听到他的声音了,这个白痴。”
酒精麻痹了我的意识,我就这样继续说下去,把以前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责任编辑 包倬
昨晚我喝的酒大概能醉倒一头狮子,我一滴不漏把它们都倒进了嘴里。睁开眼,密闭的窗帘将光线阻挡在窗外,我拧亮床头灯,上厕所,头晕,想吐,吐不出,这感觉太糟糕了。从厕所出来,想看时间,衣服丢一地,找手机,哪儿都没有,坐回床上,回忆昨晚的事。
昨晚,小罔那混蛋叫了两个女人(姑且叫她们K和 Z),我们四人去酒吧喝酒。那晚是平安夜,酒吧里到处是人,驻唱歌手在台上唱摇滚,翻来覆去的霓虹灯闪烁,看不完整一张脸。我们不断叫酒,从鸡尾酒,到黑啤,再到马蒂尼,我和小罔酒量好,那俩女人也不赖,如此旗鼓相当最可怕。
后来小罔提出换个地方,去歌库,还是点酒,三大箱,分了对,小罔和女人 K,我和女人Z。Z算不上好看,挺性感,穿着白色 T恤,一条皮裤,坐下来,走光走得一塌糊涂。我们这些人不知哪来的那么多不快,喝酒的样子像是到了世界末日,小罔和 K情歌对唱,唱个没完,我和 Z摇色子,摇到海枯石烂,大家都醉了八分。K和 Z去上厕所,小罔放下话筒,坐到我身边,
笑嘻嘻说:“中意不?”
“什么?”
“那女人。”
“还行。”
“可以带出去,如果你想的话。”
我知道这话的意思,那女人他不知怎么搞来的,既能带出去,绝非善类。这事搁在没喝多时,我嘴上会正人君子一番,但那晚我喝高了,这话我已经说过他妈一百遍了,心里有什么嘴上就说什么了。
“什么价位?”
“你看着给。”
K和 Z回来了,Z手湿湿的,用湿湿的手拉了拉皮裤,这动作让我有欲望,我不动声色,让小罔跟她谈。我和 K摇色子,小罔借此和 Z搭讪,我用眼角余光看她,她听着,似乎有点羞涩,扭扭捏捏打小罔一下,小罔笑起来,我知道这就妥了。
十分钟后小罔拉起 K的手说:“我们去玩了,你们也看着办吧。”离开了包厢。我和女人Z坐了一会,我说:“我们也走吧。”
出了门,在路边拦辆出租车,径直开往酒店。我是这家酒店的 VIP,进出不用登记,有间套房永远为我留着,我把 Z带上楼,开门,就往床上扑。她挺配合,衣服都不用我脱,还帮我脱。她身材够得上模特级,两条腿摸上去跟乳酪一样,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做得很尽兴,最后一刻,她叫出声,我也叫出声。她去冲澡,我在床上抽烟,冲完澡,她裹了条浴巾回来,我们从冰柜里拿出红酒,继续喝。
“你是做什么的?”她问。
“学生。”
“学生?”
“对,这会儿念大四,没念完,不想念了,下半年就出国去。”
“你家很有钱?”
“有那么一点,我爸是开公司的。”
“你们这种人真让人羡慕。”
“就这样,”我说,“这是给你的。”掏出钱包,给了她几张红票子。
她把钱放进包里,说声谢谢,转身又抱住我的脖子,从她身上传来沐浴露的清香,混杂着一股淡淡的柠檬香。我知道这时如果再来一次她肯定不会拒绝,但我没兴趣了,我这人一旦对某件事没兴趣十万匹马也拉不回来,它让我觉得心里空落落,黏糊糊,我只想喝酒。
后来我喝高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她没陪我一整晚,她酒量原来比我好,能全身而退。
第二天醒来,我的手机就没了,各个角落都没有。
那是一部最新的三星触屏机,七千多块,房间里沒有别人,如果不是那女人拿的就没人拿了。七千块手机,丢了就丢了,但这部手机现在不能丢,因为昨晚在我被酒精弄得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手机里有个未接来电,是顾青的。当时我的身体已不受控制,没有回拨。
顾青是我大哥,他昨晚给我打了一个该死的电话。
那家伙从来不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任何人打电话,昨晚他做了这事,我没接,没什么比这更让我觉得糟糕了。手机里还存着我家人的号码,我背不出那一串串数字,必须找回它。
我穿上衣服,洗了把脸,走出房间。
外面冷得让人想围炉吃烤鸡,街边店面装饰了一些小玩意,圣诞的喜庆味比春节还浓,这是个崇洋媚外的年代。地上的水结了冰,天上飘着细碎的雪花,下雪了,太久没看到雪了,这可真让人他妈的伤感。几个孩子在街上蹦蹦跳跳,我拉了拉衣领,走过几条街,来到“阿龙汽车维修店”,小罔在那儿干活。
他穿着一身蓝色工作服,污垢把蓝色变成了黄色,这是他的工作。
我是半年前认识这家伙的,在一个跟昨晚一样喝高的晚上,他可不是什么混蛋,就是有点色,我也色,所以我们能做朋友。那时我刚上大四,刚跟我爸提出想出国。他问我,对我来说,出国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毕业就去公司帮他。我说我想多学点国外的东西,学无止境嘛。其实这都是
扯淡的屁话,我在这里太无聊了,去国外应该有更好玩的东西,这才是我的本意。我爸同意了,就在他同意的当天晚上,我认识了小罔,一起喝高后,玩了同一个女人,他告诉我,他是修车的。
此刻,他钻在一辆白色马自达车底,露出一双被污垢变成黄色的白球鞋,像一双死人脚。我叫他一声,他把头从轮胎之间探出来,把死人脚挪出来。
我把他叫到店外。他跺跺脚,分支烟给我,问什么事。“昨晚那女的。”我说。“还不错吧?”“怎么跟她联系?”“还想来一次?”他笑着猛抽了一口烟,差点呛到。“我得找到她。”“我知道。”“她拿了我的手机。”“什么?”“她他妈的拿了我的手机,”我说,“你的
女人在我睡着后拿了我的手机。”“不会吧。”他把烟丢掉。“我得找到她,她怎么联系?”“我不知道。”他说。“你什么?”“我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因为是朋友介绍的。”“你把一个朋友介绍的你也不知道怎么联系
的女人介绍给我?”
“先别急,干嘛这么急,我帮你问问就是。”他掏出手机,拨了他朋友的号码,他用的是老家方言,我听不懂他在讲什么。挂了电话,他说:“我朋友也不知道她怎么联系,他们是在酒吧认识的,她真偷了你手机?” “没什么比这更真了。”“如果真想找到她……也不是没办法。”“我现在没心情跟你开玩笑。”他把烟蒂丢掉:“我朋友说,她在明成街的红房子里。”“我们以前去过的那条明成街?”“还有哪里是叫明成街的?”“那里起码有他妈的一百间红房子。”“找呗,”他说,“我陪你去。”看他一副诚恳的样子,我不好再说什么,他
进维修店和老板说了几句,换上自己的衣服,推出一辆铜黄色摩托,跨上车身,让我上去。
坐上去我就后悔了,我真他妈不该上这破玩意儿,它开起来总有一百头公牛那么噪杂,轮胎碰到路上的石子,哪怕只有灰尘那么小的一粒,也会震掉你的屁股。更要命的是,小罔把它当成了赛事摩托开,速度快得跟亡命徒一样,冰冷的风“唰唰”掠过脸庞,像针刺,我奇怪那混蛋在前座怎么没被刺成马蜂窝。
十分钟后,他在一家麦当劳店前停下来。“干什么?”我问。“我没吃早饭。”他说。“所以呢?”“我要吃早饭。”“滚你妈。”“真的,我不吃早饭会肚子疼,现在我就疼
得难受,动不了。”他捂着肚子,脸上露出比盲肠炎发作还痛苦的表情。我拿他手机看了看时间,才八点,还早,就随他。
一进麦当劳,服务生老远就喊了一声“欢迎光临”,我坐在靠门的座位,给了小罔一张红票子,让他去点餐。他趴在柜台,翘着屁股,点这点那,捧过来一看,绝对三个人都吃不完。
“这就惬意了。”他说着,抓起一个汉堡,
剥掉纸,一口咬掉三分之一。“快点吃。”他喝了口皮蛋粥,舔了舔嘴唇,“对了,
你丢个手机至于急成这样吗?再买一部不就完了。”
“这手机必须找到,”我说,“我大哥昨晚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没接,我得打回去问问到底是什么事。”
“你大哥?当过兵的那个?”“对。”
“他叫什么来着?”
“顾青。”
“顾青,没错,脑袋瓜子跟别人不一样的那位。”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
“事实就是,你告诉我的。”他把汉堡又咬掉三分之一。
“但我不允许你这么说他。”
“行行。”
我保证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这么说话,好像他他妈的比我厉害多少似的。
“他平常不是不给你打电话吗?”
“所以我更想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不会有事的,”他吞下最后三分之一的汉堡,把包装纸揉成一团,说:“可能一个人在家待腻了,你说过,他总是一个人待在家,什么都不干。”
“他确实总是一个人待在家,差不多快烂掉了,自从当兵回来后,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如果不是非要吃饭,我看他连饭都不打算吃。我爸本来想把他叫进公司,带他几年,把公司交给他——老头子现在把这希望寄托给了我。他上班没几天就让老头子赶回家去了,他连跟人打交道的基本礼仪都不懂,总是两眼愣愣地盯人,半天憋不出一句话,你说这样的人怎么能接手一家公司呢。现在他就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但我宁可他在房间里烂掉,也不愿意他半夜三更给我打一个该死的电话,那不正常,我是说像他这样的人。”
小罔没搭腔,接着吃了两个盐焗鸡翅,一个苹果派,他如果还要把剩下的另一个派和汉堡吃掉,我肯定会揍他一拳。他摸摸肚子说吃饱了,我起身出门,他把那些东西打包,跟上来。
我们重新坐上他的黄铜色摩托,他比刚才开得还快,估计也就十分鐘,到了明成街。
这条街在这一带很有名,因为那些红房子,红房子当然只是一个代号,不是真的红色房子,由于夜幕降临后从房子里透出的红色灯光得名,也就是特殊行业的标识。现在它们既不红,也不特殊,挨个排列在街道两边,我们到了那里,分头行动,小罔走左边,我走右边。
雪下大了,整条街在雪花下纯白一片,还别说,真有女人一早就坐在门后接生意做生意。她们穿得比较暴露,面带桃花,我往里面瞧,她们向我招手,但我一心都放在那女人身上,没空搭理她们,挨个走过去,刚走到一半,小罔从那头向我跑过来。
“找到了。”他说。我跟他过去,走进其中一间红房子的门,一个中年妇女迎上来。“欢迎欢迎。”她说。“别欢迎,我们找人,”小罔说,“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人。”“粉红色?”中年妇女向另外两个打扮妖娆的女人看了一眼。“估计是瑶瑶。”两个女人中的一个说。“刚才我看到她还在这里。”小罔说。“现在走了,”还是两个女人中的那个说,“你一看到她,她就走了。”“从哪儿走?”“后门。”我们赶到后门,一扇木头矮门开着,出去便是后街,大雪中,一排灰色房屋静静地矗立在旁,屋顶上有几只麻雀在跳跃,几根墙头草瑟瑟立在寒风中。在这些背景下,那条寂无人烟被白雪覆盖的后街上,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提着粉红色连衣裙的下摆在那里一步步跑。
我们追上去,没几步就把她拦住了。她画着浓妆,比昨晚多了几分艳丽。“你跑什么?”小罔问。“你们干什么?”她说,语气极不友善,我怀疑昨晚是否真的跟她睡过,才过了一天,就变成截然不同的人了,所以这种女人真的不该对她存有念想。
“你还认识我吧?”我说。“认识又怎样,你们想干什么?”“我的手机丢了。”“手机丢了找我?”“是不是你拿的?”“我会拿你手机?我才看不上一部破手机。”
“没拿,你跑什么?”小罔说。
我怕这么说会惹恼她,果然,她把粉色裙子一撩,这么冷的下雪天,她居然穿着衫裙跑出来,真不要命。撩了裙子后吸了吸鼻子,火气十足地说:“随你怎么说,你有证据吗?”然后,指着我说,“亏你还是个富二代,为一部手机追到这里来,真让我瞧不上。”
小罔骂了一声,往地上吐口痰,举手要打她。我忙拦下来,这事不能再让他闹下去,否则我甭想拿回我的手机。
“听着,”我说,“这手机对我很重要,我有个非打不可的电话要打,号码就在手机里面。如果真是你拿的,你把它还给我,我可以把手机的钱给你,你拿着这些钱再去买部新手机,或随便买些什么东西。” 她平静下来,看看我,又吸吸鼻子,她的鼻子已经冻红了。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脑子在想什么,为了一部手机。”她抱着双臂,叹了口气,“没错,我是拿了,我原本以为你不在乎这么个东西,你跟我说你家是开公司的,怎么会在乎这么个东西呢——现在我还不回来了。”
“为什么?”
“我把它卖了。”
“卖到哪里?”
“一家手机回收店。”
“你带我去。”
“去回收店把手机要回来?”
“对,我一定得要回来,买回来也可以。”
“你不用这么做,”小罔插嘴道,“直接报警好了。”
“你别多话,怎么样?”我问她,“我可以再给你一笔钱。”
“如果你非得这么做,也行,”她说,“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她说到店里换套衣服,不能穿成这样出门,我和小罔在雪地里等她。两支烟的时间,她回来了,换了件高领羊毛衫,披着大衣。
“走吧。”她撩了撩头发,她的头发很长。
我们坐的还是小罔的摩托,我坐中间,她坐后面,车一开动,她下意识地用手臂抱住我的腰,一股浓郁的香味拂过来,和昨晚一样。
那家手机店在狗都找不到的旮沓角,一个临街的入口,我们到那里,走下十级台阶,下面全是手机专卖店,玻璃柜台。每家店都有个店主,新手机、旧手机、支离破碎的手机,杂乱无章摆在那里。
那女人一进来就熟门熟路地带我们来到中间一排最后一个专柜,店主大约五十上下年纪,秃顶,宽嘴,塌鼻,戴着一副眼镜,一开始还以为我们是来买手机的,女人对他说明来意。
“那部手机我得要回来,”我说,“我把钱退给你,你还给我。”
“那不行,”他说,“没这么做的。”
女人想跟他说什么,被我阻止了,“你卖了多少钱?”我问她。
“两千五。”她说。
“这样,”我对店主说,“我给你三千,你把手机还给我。”
店主迟疑片刻,显然,这条件是他能接受的。
“钱呢?”他说。
我把钱数出来给他,他接过来,塞进验钞机,盯着上面显示的“三十”数字,抽出来,叠整齐,放进抽屉。然后转身从后面的玻璃柜下一堆手机中找出我的那部,放到柜台上。我掀开盖板,发现手机卡还在里面,这对于干这行的人来说很不专业,但给我减少了麻烦。我重新开机,三星显示屏亮起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
手机上除了顾青的未接来电和一些垃圾短信,还有顾欣欣的五个未接来电,时间显示是今天早上。顾欣欣是我老妹,她平时也很少给我打电话,看来真的出事了。我先回拨顾青的电话,提示手机已关机,随后我回拨顾欣欣的电话,彩铃响了一会儿,她接了。然后,我就从她口中得知了昨晚的事。
昨晚,当我和那女人在床上厮混时,我大哥顾青那混蛋趁家人睡着后,一个人溜进我们家的储物间,储物间里摆着多年不用的废弃物,有张铁做的大长桌,他就站在铁桌前,将一把枪塞进自己的嘴巴,把自己打死了。枪是他做的,他当过兵,懂得这些东西。但他怎么能朝自己的嘴巴开枪呢,这可不是他这号人干出来的事。
顾欣欣跟我讲了这些,电话那头声音噪杂,家里现在乱成一锅粥,因为顾青他妈的自杀了。
顾欣欣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我说,“明天一早回来。”
挂了电话,小罔问:“没出事吧?”
我没回答他,我现在脑子里粘着一团浆糊,只想喝酒。
我把我的意思说出来。
“去喝酒吧,”我说,“你们都去,一起去。”
有这样的酒吧,像明成街的红房子一样,早上也在营业,我们去了其中的一家。里面黑灯瞎火的,像从外面的白天挖出一截黑夜安置在这里,霓虹灯慢悠悠地摇,零星几个顾客散坐在吧椅上,不像晚上那么疯。因为是圣诞节,调酒师和服务生都戴着圣诞老人帽,冒尖上的白绒球垂在红色帽沿上,很滑稽。我选了最暗的一个角落,点了酒,什么都没说,就开始喝。小罔和女人也没说,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许还想着去修车或接客,但现在他们都得陪我。
陆续有人走,有人来,时间不知怎么过去的,一晃眼就到了晚上,我是从窗户上的亮光判断的。音乐变得劲爆,驻唱歌手开始唱歌,我的酒上头了,突然很想说话,小罔和女人还在,我就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们。
“昨晚,我大哥自杀了。”我说。
我没有告诉他们他是怎么死的,我怕吓着他们。
“那个电话就是他在死前打给我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接了电话,他会对我说什么,但我没接到。”
“真抱歉,”女人说,“我不知道会这样。”
“跟你没关系,真的,我一点不怪你。我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打给我,我跟他一点不亲,在我的记忆里,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在抽屉里藏着一枚子弹,他告诉我这是他在战场上得来的。就是那种到处长满树,飞着大蚊子的丛林,你们可以想想人猿泰山那样,他在那鬼地方待了半年,他说,那感觉真不好。
“一天,他穿着迷彩服,扛着枪,戴着柳条编织的军帽,在巡逻,突然发现一名敌人站在离他几米远的一棵大树下撒尿。那家伙居然在撒尿!这他妈是在战场上最不要命的做法了,他当即拎起抢,向那混蛋的后脑勺瞄准,扣下扳机,一棵子弹飞出来,射进他的脑子,那混蛋扑向那棵撒过尿的树,扑在了自己的尿液里。
“他走过去,想看看那混蛋死了没,走到跟前,把他翻过来,他张着嘴,像只河马那样呼吸。我大哥说,他感到热血冲上脑门,拔出军刀,往他喉咙割了一刀,血噗哧哧带着沫子往外喷,然后就死翘翘了。我大哥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想留下点纪念什么的,就用刀挖开那混蛋的后脑勺,把射进脑子的子弹给挖了出来。从战场回来后,他就把子弹藏在抽屉里,逢人展示一番,子弹上沾着红色的印迹,就是那混蛋脑子里的血。”
小罔和女人张着嘴不知说什么。
我笑起来:“当然,这是假的,我后来才发现,那子弹是他退伍回来后在小商品市场花五块钱买的。他在战场上从没杀过一个人,他是个标标准准的胆小鬼,正因为胆小而犯了病,被部队遣散回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撒这么一个谎,这一点都不有趣,没让他脸上沾光,我是这么想的。”
我接着说:“还有一件事是我和他一起去水塘钓鱼,那时我还小,他带着我去那个水塘。那里有很多树,我们钓了一下午鱼,傍晚的时候,我们坐在水塘邊一块很大的石头上,风吹着树叶,时间像静止一样。‘真希望我们几个能一直这样下去,’他说,‘没有别人,就我们几个。’他指的是我和顾欣欣,我当时听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只给我打了电话,想到这里,我就难过,我永远没机会听到他的声音了,这个白痴。”
酒精麻痹了我的意识,我就这样继续说下去,把以前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