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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7日晚,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瑞典学院向外界讲了30分钟的故事,当天他的演讲题目是《讲故事的人》。莫言把准备了两天的故事讲完后,听故事的人全体起立,用持续近三分钟的雷鸣般的掌声向莫言致敬。北欧孔子学院院长罗多弼是其中一位,他直言中国需要更多的像莫言一样会讲故事的人,他喜欢听莫言讲故事。大家喜欢听莫言讲故事的原因很简单,他本人就是故事的载体。
我出生于山东的高密县(现已改市)东北乡。在几十年前那个异常贫瘠的年代,我感受最深的,一是土地,二是母亲——土地生产地瓜和红高粱,也有草根和苦菜,它们让我活下来;母亲是身边最近的人,我的每一次蹒跚学步都有母亲的慈祥呵护;母亲还是一部书,值得我读一生的书。
从我记事起,每一天都饿肚子。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将热水瓶打碎了。母亲呢,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记忆中最痛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地里捡麦穗,母亲是小脚,跑得慢,被看守麦田的人捉住并被打得嘴角流血倒在地上。多年后我在集市上遇到那个已经鬓发斑白的人,我冲上去想还以颜色,母亲却拉住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还有最深刻的一件事发生在中秋节,我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小碗。正当这时进来一个乞讨老人,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回击:“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自己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母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书”,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我细细品读。除了母亲这部“书”外,我还喜欢读别的书,而且越长大对书的渴望就越大。与别的孩子活泼好动不同,我喜欢整天整天捧着书看,有的时候要帮家里做事情,我就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偷偷读书,甚至为了能读到书,去帮别人推磨来换书看,推十圈磨可以读一页书。
嗜书如命的我,上小学的时候最喜欢上语文课,我的作文还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朗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而我把别的比赛一笔带过,用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受了表扬的我,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总觉得上语文课是我出风头的时候。后来,我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这就是我在文学造诣上的成就所在吧——那份对“虚构”的重视。
后来家里入不敷出,辍学在家的我又开始了到处借书的日子,到现在我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我借书一天,不管能否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可我还要放羊,怎么办?我就趁着家人不注意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把放羊这个“本职”忘到脑后了,羊儿饿得咩咩叫时,我正读得忘乎一切。后来被羊叫声吸引来的母亲发现了,我还差点挨了打。就这样,我读遍了周边十多个村庄的书籍。由于书来之不易,即便是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如今我仍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那些回忆到最后都变成了我最宝贵的记忆。
到了无书可读的地步,我就开始用耳朵读书。我的大爷爷、爷爷都极善于讲故事,生产队的记工屋,冬天的草窨子都是人们谈古论今讲故事的地方。另外,集市上的说书人说的山东快书《武老二》,大鼓书里的杨家将、岳飞故事,以及茂腔戏里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故事,都令我着迷上瘾。看电影更不用说了,那时农村难得放一次电影,县里的电影队下来巡回放映,我和其他农村青少年一样,追着电影队跑,一部电影看好几遍,里边人物说的台词都能背诵,动作也模仿得差不多,电影队下次再来放这部片子,我照样看得津津有味。到最后我都能把听过的故事,看过的电影,听过的说书,回家给母亲奶奶她们复述,讲给她们听。忘记的地方,就自己往下编,最后自己变成了编故事的人。这些都为我的写作打下了语言功底和讲故事的基础。
当然,早期读书,只能是处在无意识的阶段,碰到什么读什么,入伍后,我开始了有目的、有意识的读书阶段。一开始我在黄县当兵,“四人帮”被粉碎后,部队掀起了学文化的热潮。由于我读书多,就负责给战士们讲课辅导。讲语文、政治还好说,讲数学,对我而言确实难。俗话说,教学生一滴水,自己要有一桶水。那段时期除了站岗出公差外,便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有意识地读了很多书,当然也包括数学。自己不会,就跑到当地中学里去拜师,在单位里向大学毕业的技师学习。
也是在此时,我开始尝试文学创作,又读了很多文学方面的书……
大家之所以说我是最会讲故事的人,是因为故事是书籍堆积起来的,更是一种回报和感恩的力量,在潜移默化地促使我为母亲写故事,为那个贫寒的年代和我的高密东北乡写故事,写我自己的故事,这些都是我笔下故事的载体。
(选编自人民网) (责任编辑 王天抒)
我出生于山东的高密县(现已改市)东北乡。在几十年前那个异常贫瘠的年代,我感受最深的,一是土地,二是母亲——土地生产地瓜和红高粱,也有草根和苦菜,它们让我活下来;母亲是身边最近的人,我的每一次蹒跚学步都有母亲的慈祥呵护;母亲还是一部书,值得我读一生的书。
从我记事起,每一天都饿肚子。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将热水瓶打碎了。母亲呢,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记忆中最痛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地里捡麦穗,母亲是小脚,跑得慢,被看守麦田的人捉住并被打得嘴角流血倒在地上。多年后我在集市上遇到那个已经鬓发斑白的人,我冲上去想还以颜色,母亲却拉住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还有最深刻的一件事发生在中秋节,我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小碗。正当这时进来一个乞讨老人,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回击:“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自己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母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书”,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我细细品读。除了母亲这部“书”外,我还喜欢读别的书,而且越长大对书的渴望就越大。与别的孩子活泼好动不同,我喜欢整天整天捧着书看,有的时候要帮家里做事情,我就冒着被惩罚的危险偷偷读书,甚至为了能读到书,去帮别人推磨来换书看,推十圈磨可以读一页书。
嗜书如命的我,上小学的时候最喜欢上语文课,我的作文还曾被拿到了中学生的课堂里朗读,作为一种学习的范文。
记得第一次引起老师注意的作文,写的是一场“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学校篮球比赛。每逢“五一”,小学里就举行体育盛会,有乒乓球、标枪、跳高、赛跑。写作文的时候,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是走马观花,流水账一样把各种运动项目都写一遍。而我把别的比赛一笔带过,用绝大部分笔墨专门写篮球比赛,写怎样抢球,怎样运球,怎样投篮,受到了老师赞扬,当作范文全班宣读。受了表扬的我,一下子兴趣就上来了,天天盼着上语文课,总觉得上语文课是我出风头的时候。后来,我经常在作文中虚构故事,这就是我在文学造诣上的成就所在吧——那份对“虚构”的重视。
后来家里入不敷出,辍学在家的我又开始了到处借书的日子,到现在我仍然记得读《青春之歌》的那一天,朋友只准我借书一天,不管能否看完,第二天必须还书。可我还要放羊,怎么办?我就趁着家人不注意跑到一个草垛上躲了起来,把放羊这个“本职”忘到脑后了,羊儿饿得咩咩叫时,我正读得忘乎一切。后来被羊叫声吸引来的母亲发现了,我还差点挨了打。就这样,我读遍了周边十多个村庄的书籍。由于书来之不易,即便是一天之内读完了的《青春之歌》,如今我仍记忆清晰,还记得书中的一些段落。那些回忆到最后都变成了我最宝贵的记忆。
到了无书可读的地步,我就开始用耳朵读书。我的大爷爷、爷爷都极善于讲故事,生产队的记工屋,冬天的草窨子都是人们谈古论今讲故事的地方。另外,集市上的说书人说的山东快书《武老二》,大鼓书里的杨家将、岳飞故事,以及茂腔戏里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故事,都令我着迷上瘾。看电影更不用说了,那时农村难得放一次电影,县里的电影队下来巡回放映,我和其他农村青少年一样,追着电影队跑,一部电影看好几遍,里边人物说的台词都能背诵,动作也模仿得差不多,电影队下次再来放这部片子,我照样看得津津有味。到最后我都能把听过的故事,看过的电影,听过的说书,回家给母亲奶奶她们复述,讲给她们听。忘记的地方,就自己往下编,最后自己变成了编故事的人。这些都为我的写作打下了语言功底和讲故事的基础。
当然,早期读书,只能是处在无意识的阶段,碰到什么读什么,入伍后,我开始了有目的、有意识的读书阶段。一开始我在黄县当兵,“四人帮”被粉碎后,部队掀起了学文化的热潮。由于我读书多,就负责给战士们讲课辅导。讲语文、政治还好说,讲数学,对我而言确实难。俗话说,教学生一滴水,自己要有一桶水。那段时期除了站岗出公差外,便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有意识地读了很多书,当然也包括数学。自己不会,就跑到当地中学里去拜师,在单位里向大学毕业的技师学习。
也是在此时,我开始尝试文学创作,又读了很多文学方面的书……
大家之所以说我是最会讲故事的人,是因为故事是书籍堆积起来的,更是一种回报和感恩的力量,在潜移默化地促使我为母亲写故事,为那个贫寒的年代和我的高密东北乡写故事,写我自己的故事,这些都是我笔下故事的载体。
(选编自人民网) (责任编辑 王天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