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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第88届奥斯卡上,除了“陪跑专业户”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终于获封影帝而引发的鸡汤热潮以外,另一个值得吐槽的点则是改编剧本对原创剧本的空前碾压:在本届共8部获得提名的最佳影片中,有《大空头》《火星救援》《荒野猎人》《房间》《布鲁克林》5部都来自小说改编。
有评论家指好莱坞原创能力“江河日下”,反驳者则回应说“没什么大不了”——毕竟文学和电影一直都是愉快玩耍的好伙伴:从1929年至今获奖的88部最佳影片中,改编自小说的有38部;其余还有改编自歌剧、话剧、新闻;有的索性把作家本人故事也搬上了银幕,比如《左拉传》和《莎翁情史》。
粗略算来,文学对奥斯卡最佳影片的贡献率约在半数。以至于有人称改编文学才是好莱坞的伟大传统,电影则是最高效的改编机器。
本届奥斯卡中,让墨西哥裔导演亚利桑德罗·伊纳里多“连庄”最佳导演殊荣的《荒野猎人》尽管错失最佳影片以及最佳改编剧本大奖,但其背后的原型故事却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史上最适合被拍成电影的真人传奇”。
电影《荒野猎人》中,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硬汉英雄休·格拉斯在被一头灰熊袭击后惨遭同伴抛弃,为此不得不在山区恶劣的环境中带伤求生——剖开死马肚子躲进去取暖这样的暴力血腥镜头使得这部片被评为“少儿不宜”的R级片。
故事原型格拉斯是19世纪著名的皮毛猎手,他的个人奋斗故事被认为是美国西部血泪拓荒史中的一个典型缩影。美国作家迈克尔·庞克2002年把格拉斯写进小说《荒野猎人》,而后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第一名。
“实际上,格拉斯本人要比小说和电影中刻画的还要更令人震撼,且是在很多你根本想不到的方面。”Quartz网站撰稿人珍妮·埃文斯如此写到。
不过在了解格拉斯之前,更应该熟知这位西部拓荒者所处的大时代背景。如美国历史作家艾瑞克·杰·多林在其著作《毛皮、财富和帝国》中所阐释的那样,高利润的毛皮生意是当年美国西进的主要动力。
在那时候的世界贸易体系中,毛皮交易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毛皮服饰作为一种奢侈消费品,长久以来都是欧洲大陆上层阶级不可或缺的行头之一。据称为了给英王亨利八世缝制一件华丽的袍子,英国宫廷采购了350张上等毛皮。
在和法国人达成《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之后,时任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派出两位特使刘易斯和克拉克前往这片相当于今日美国国土22.3%的新土地上考察。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搞清楚当地的印第安人在售卖海狸皮的时候接受什么形式的货币。
然而令刘易斯和克拉克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最终竟然发现了广袤的西部落基山。在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里,他们或许可以派自己的人去猎杀动物而不必像以往一样让印第安人垄断毛皮的第一手资源。
此后,纽约的大皮草公司以及资本家们开始对这块肥肉进行有计划地瓜分。他们逐渐在美国的新领土上建立起完整的毛皮捕获—交易体系,一种新兴的职业也应运而生:被称为“山民”的毛皮猎人们。
山民们一般春秋两季前往深山打猎,然后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宿营——就像游牧民族那样拖家带口、互相照应。夏季则前往平原和山区交界处的市集上把一年的捕获拿出来售卖给各大皮草商行,并经由东海岸港口行销世界各地。
在1820年到1840年的鼎盛时期,活跃在落基山脉的山民数量达到3000多人。在寒冷又恶劣的环境中,他们有时每天必须要进食近10磅(约4.5公斤)的肉食,以确保高强度的体力劳作。
1822年,42岁的休·格拉斯在密苏里州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着“召集100名敢于冒险的青壮年男子上溯密苏里河,”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山民招募广告。
在山民群体里,有的直接和皮毛公司签约,旱涝保收地以雇佣工形式领工资;有的则因为捕猎技能强悍,自己猎来的皮毛自己卖,被称为最顶级的“自由猎手”。而我们故事的主角、真正意义上的硬汉格拉斯就以自由猎手的身份加入了这个团队。
有关格拉斯成为山民之前的人生经历仍然众说纷纭。一些版本宣称他曾经当过墨西哥湾的海盗,还被印第安人掳走去山里当了女婿——这也是电影《荒野猎人》中格拉斯有个混血印第安儿子的依据。
1823年春天,格拉斯和这支百人的山民团队离开了圣路易斯,朝着密苏里河上游的落基山区进发。刚刚进入核心区不久,这群山民就遭到了当地印第安人的伏击,这段血流成河的混战成为电影的开篇镜头。
多林曾在其书中写到,山民和印第安人之间的恩怨由皮毛引发。“互相之间血腥且残忍的战争成为新领土这块法外之地上每天都会上演的戏码。”
让山民成为一门高危险职业的另一大威胁则是他们“与虎谋皮”的日常工作。在原始森林里,灰熊被认为是鲨鱼之于潜水者那样的危险存在。一次被灰熊袭击之后,格拉斯的传奇求生故事走向高潮——打死一只体重四百斤的灰熊让格拉斯负伤惨重:他的头皮几乎全被撕去,背上的肉也七零八落,露出白花花的骨头。
团队头子安德鲁·亨利认为此时挪动格拉斯不是个好主意。他同大部分同伙一样,认为伤成这样的格拉斯命不久矣。为此,他出钱委托约翰·菲茨杰拉德以及詹姆斯·布雷杰两人在原地照看格拉斯,要求他们在格拉斯死后稳妥地安葬他。之后便带领大部队继续往下一个目的地进发。 但意志顽强的格拉斯竟在数周后仍然没有断气,这使得菲茨杰拉德开始犹豫。不久后他说服了布雷杰,最终把格拉斯一人扔在荒野之中,并抢走了他身边的所有东西。“这等于抢走了格拉斯的最后一丝求生机会。”多林写到,因此激发了格拉斯的复仇怒火。“他是那个世纪最愤怒的男人。”
在电影中,格拉斯的印第安混血儿子霍克也被菲茨杰拉德杀害,这为他日后决计复仇提供了更合理化的解释——尽管目前并没有其他证据证实霍克这个角色存在的真实性。
在被抛弃五天之后,格拉斯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另一边终于追上大部队的菲茨杰拉德和布雷杰则谎称格拉斯已死且被他们安葬。格拉斯此时内心只挂住两件事:第一是杀掉菲茨杰拉德;第二是杀掉布雷杰。
愤怒带给了格拉斯生存的动力。在连续十多天靠野莓和山泉水充饥后,他发现了一具水牛尸体,终于给自己找到了蛋白质的来源。在这段逃出荒野的路程中,生牛杂并不是他吃过的最令人作呕的食物。这大概是贝爷真人秀《荒野生存》的最初灵感来源。
他盘算到,如果要前往最近的人口聚居区,他必须要每天行走超过1英里(约1.6千米),尽管他仍然身负重伤。在两个月近100英里的原始森林跋涉后,格拉斯爬到了北达科他州的夏延河河岸,之后他用落木做成漂流筏一路顺流漂到了安全地带。
卧床调养后,格拉斯逐渐康复到正常状态。他四处打听,想知道他所参加的那支打猎队伍现在去了哪儿。更重要的是,那两个扔下他不管的混蛋去了哪儿。
格拉斯最后惊讶地得知,菲茨杰拉德离开了打猎团队,参军成为了军人——这意味着要杀掉他的复仇计划变得不可能。在当时的美国新领土上,普通的刑事司法体系还没完善,但联邦军队则不容侵犯;另一位看护布雷杰则因为害怕被杀而躲了起来,据称年轻的他早已经“感到悔恨和羞耻”。格拉斯最后原谅了布雷杰,一是因为他当初是被教唆,二则因为他才19岁。
如此一来,格拉斯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却放下屠刀,给故事画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号。他再度返回落基山区,干起了皮毛猎人的老行当。10年之后在另一场与印第安人的火拼中丧生,结束了曲折的一生。
有评论称电影《荒野猎人》里将原型故事结局改为复仇成功是一处最大的败笔,因为格拉斯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最后的饶恕,而非之前怒气驱动之下的荒野求生。
“他知道是谁在野外抛弃了他,他活了过来,追到了他们,然后……放过了他们。”南达科他州历史学家弗雷迪克·曼弗雷德说,格拉斯的故事是西部传奇,是拓荒时代口耳相传的文化遗产,“但这不在于他的求生技能,而在于他的高尚品格。”
有评论家指好莱坞原创能力“江河日下”,反驳者则回应说“没什么大不了”——毕竟文学和电影一直都是愉快玩耍的好伙伴:从1929年至今获奖的88部最佳影片中,改编自小说的有38部;其余还有改编自歌剧、话剧、新闻;有的索性把作家本人故事也搬上了银幕,比如《左拉传》和《莎翁情史》。
粗略算来,文学对奥斯卡最佳影片的贡献率约在半数。以至于有人称改编文学才是好莱坞的伟大传统,电影则是最高效的改编机器。
本届奥斯卡中,让墨西哥裔导演亚利桑德罗·伊纳里多“连庄”最佳导演殊荣的《荒野猎人》尽管错失最佳影片以及最佳改编剧本大奖,但其背后的原型故事却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史上最适合被拍成电影的真人传奇”。
皮草驱动的拓荒时代
电影《荒野猎人》中,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硬汉英雄休·格拉斯在被一头灰熊袭击后惨遭同伴抛弃,为此不得不在山区恶劣的环境中带伤求生——剖开死马肚子躲进去取暖这样的暴力血腥镜头使得这部片被评为“少儿不宜”的R级片。
故事原型格拉斯是19世纪著名的皮毛猎手,他的个人奋斗故事被认为是美国西部血泪拓荒史中的一个典型缩影。美国作家迈克尔·庞克2002年把格拉斯写进小说《荒野猎人》,而后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第一名。
“实际上,格拉斯本人要比小说和电影中刻画的还要更令人震撼,且是在很多你根本想不到的方面。”Quartz网站撰稿人珍妮·埃文斯如此写到。
不过在了解格拉斯之前,更应该熟知这位西部拓荒者所处的大时代背景。如美国历史作家艾瑞克·杰·多林在其著作《毛皮、财富和帝国》中所阐释的那样,高利润的毛皮生意是当年美国西进的主要动力。
在那时候的世界贸易体系中,毛皮交易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毛皮服饰作为一种奢侈消费品,长久以来都是欧洲大陆上层阶级不可或缺的行头之一。据称为了给英王亨利八世缝制一件华丽的袍子,英国宫廷采购了350张上等毛皮。
在和法国人达成《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之后,时任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派出两位特使刘易斯和克拉克前往这片相当于今日美国国土22.3%的新土地上考察。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搞清楚当地的印第安人在售卖海狸皮的时候接受什么形式的货币。
然而令刘易斯和克拉克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最终竟然发现了广袤的西部落基山。在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里,他们或许可以派自己的人去猎杀动物而不必像以往一样让印第安人垄断毛皮的第一手资源。
此后,纽约的大皮草公司以及资本家们开始对这块肥肉进行有计划地瓜分。他们逐渐在美国的新领土上建立起完整的毛皮捕获—交易体系,一种新兴的职业也应运而生:被称为“山民”的毛皮猎人们。
山民们一般春秋两季前往深山打猎,然后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宿营——就像游牧民族那样拖家带口、互相照应。夏季则前往平原和山区交界处的市集上把一年的捕获拿出来售卖给各大皮草商行,并经由东海岸港口行销世界各地。
在1820年到1840年的鼎盛时期,活跃在落基山脉的山民数量达到3000多人。在寒冷又恶劣的环境中,他们有时每天必须要进食近10磅(约4.5公斤)的肉食,以确保高强度的体力劳作。
不肯“狗带”的自由猎手
1822年,42岁的休·格拉斯在密苏里州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着“召集100名敢于冒险的青壮年男子上溯密苏里河,”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山民招募广告。
在山民群体里,有的直接和皮毛公司签约,旱涝保收地以雇佣工形式领工资;有的则因为捕猎技能强悍,自己猎来的皮毛自己卖,被称为最顶级的“自由猎手”。而我们故事的主角、真正意义上的硬汉格拉斯就以自由猎手的身份加入了这个团队。
有关格拉斯成为山民之前的人生经历仍然众说纷纭。一些版本宣称他曾经当过墨西哥湾的海盗,还被印第安人掳走去山里当了女婿——这也是电影《荒野猎人》中格拉斯有个混血印第安儿子的依据。
1823年春天,格拉斯和这支百人的山民团队离开了圣路易斯,朝着密苏里河上游的落基山区进发。刚刚进入核心区不久,这群山民就遭到了当地印第安人的伏击,这段血流成河的混战成为电影的开篇镜头。
多林曾在其书中写到,山民和印第安人之间的恩怨由皮毛引发。“互相之间血腥且残忍的战争成为新领土这块法外之地上每天都会上演的戏码。”
让山民成为一门高危险职业的另一大威胁则是他们“与虎谋皮”的日常工作。在原始森林里,灰熊被认为是鲨鱼之于潜水者那样的危险存在。一次被灰熊袭击之后,格拉斯的传奇求生故事走向高潮——打死一只体重四百斤的灰熊让格拉斯负伤惨重:他的头皮几乎全被撕去,背上的肉也七零八落,露出白花花的骨头。
团队头子安德鲁·亨利认为此时挪动格拉斯不是个好主意。他同大部分同伙一样,认为伤成这样的格拉斯命不久矣。为此,他出钱委托约翰·菲茨杰拉德以及詹姆斯·布雷杰两人在原地照看格拉斯,要求他们在格拉斯死后稳妥地安葬他。之后便带领大部队继续往下一个目的地进发。 但意志顽强的格拉斯竟在数周后仍然没有断气,这使得菲茨杰拉德开始犹豫。不久后他说服了布雷杰,最终把格拉斯一人扔在荒野之中,并抢走了他身边的所有东西。“这等于抢走了格拉斯的最后一丝求生机会。”多林写到,因此激发了格拉斯的复仇怒火。“他是那个世纪最愤怒的男人。”
在电影中,格拉斯的印第安混血儿子霍克也被菲茨杰拉德杀害,这为他日后决计复仇提供了更合理化的解释——尽管目前并没有其他证据证实霍克这个角色存在的真实性。
意想不到的故事结局
在被抛弃五天之后,格拉斯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另一边终于追上大部队的菲茨杰拉德和布雷杰则谎称格拉斯已死且被他们安葬。格拉斯此时内心只挂住两件事:第一是杀掉菲茨杰拉德;第二是杀掉布雷杰。
愤怒带给了格拉斯生存的动力。在连续十多天靠野莓和山泉水充饥后,他发现了一具水牛尸体,终于给自己找到了蛋白质的来源。在这段逃出荒野的路程中,生牛杂并不是他吃过的最令人作呕的食物。这大概是贝爷真人秀《荒野生存》的最初灵感来源。
他盘算到,如果要前往最近的人口聚居区,他必须要每天行走超过1英里(约1.6千米),尽管他仍然身负重伤。在两个月近100英里的原始森林跋涉后,格拉斯爬到了北达科他州的夏延河河岸,之后他用落木做成漂流筏一路顺流漂到了安全地带。
卧床调养后,格拉斯逐渐康复到正常状态。他四处打听,想知道他所参加的那支打猎队伍现在去了哪儿。更重要的是,那两个扔下他不管的混蛋去了哪儿。
格拉斯最后惊讶地得知,菲茨杰拉德离开了打猎团队,参军成为了军人——这意味着要杀掉他的复仇计划变得不可能。在当时的美国新领土上,普通的刑事司法体系还没完善,但联邦军队则不容侵犯;另一位看护布雷杰则因为害怕被杀而躲了起来,据称年轻的他早已经“感到悔恨和羞耻”。格拉斯最后原谅了布雷杰,一是因为他当初是被教唆,二则因为他才19岁。
如此一来,格拉斯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却放下屠刀,给故事画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句号。他再度返回落基山区,干起了皮毛猎人的老行当。10年之后在另一场与印第安人的火拼中丧生,结束了曲折的一生。
有评论称电影《荒野猎人》里将原型故事结局改为复仇成功是一处最大的败笔,因为格拉斯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最后的饶恕,而非之前怒气驱动之下的荒野求生。
“他知道是谁在野外抛弃了他,他活了过来,追到了他们,然后……放过了他们。”南达科他州历史学家弗雷迪克·曼弗雷德说,格拉斯的故事是西部传奇,是拓荒时代口耳相传的文化遗产,“但这不在于他的求生技能,而在于他的高尚品格。”